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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博市?土地管理若》干,规定
【2002年1月1】8日淄博市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优化土地—资源配置加》。强对土地的集中统】一管理规《范土地征《用、储备和交易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
】 第?二条 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土地征用、储备!和交易?。管理活?动,适用本规定
】
《。
第三条 本—规定所称土》地征用是指国—家为了社会公共利益!和实施城市规划根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年度用地—计划依法将集—体所:有的土地征为国家所!有并给予补偿安置】。的,行,为 《
《
:本规定所称土地储】。备是指市、》。县人民政府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及市《场供求状况将—征用、收购、—收回的土地予以储】。。存,以满足国家建设需要!和市场用地需求合】理配置土地资源的行!为
【 ,
本?规定所称土地交【易是指?土地所有权人或【者使:用权人将国有土【地使用权依法出【让、转让和租赁的行!为
《
第四!条 :土地征用、储备和交!易活动?。应当遵循统一、【有序、效益、合法】和公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
》
【第五条? 市、县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土地征用、储备和】交易的管理工作 !
:
,
《市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可以委《托区土?地管:理部门?。负,责,本区范围内》的土地征《用、储备和交易【的管理工《作
!政府: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协同【。做好土地征》用、储备和交易的相!关工作
】 第二章 土地征用!管理
第六条 土!地,征用应当《。根据社会《。经济发展《和城市总体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需要!按照:年度用地《计,划实行有计划征【用
》。
征用的!土地应当《按照:城市规划和建设项目!用地的实际需要【进行开?发和使用不得—。撂荒闲置
—
—
第七条《。 土地征用应当按】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程序《履,行批准手续
】
:
土地征—用,方案经依法批—准后市、县人民政】府应当?在收:到方案批《准文件之日起十日内!在被征用土地的村(!组)所在地以书【面,形式予以公告;被征!用土地属于》乡(镇)农》民集体所有的应当在!乡(镇)《人民政府所在地【。予以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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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征用《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应当在公告规!定的期限内持—土地权属证书—到公告指定的地【点办理征地补偿【。。登记
!
:
第八《条 征用土地公告】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
—
(一) 》批准机关、批准文号!、批准时间和—批,准用途;
】
《(二) 《被征用土地》的所有?权人、位《置、地类和面积【;
【
(三《) 征地补偿标【准和农业人员安【置途径;
】 :
(四) 办【理征地补偿登记的】期限、地点—
?
—
第九条 被征【用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在:。。征用土地公告—发布后不《得在被?征用的土地上进行下!列,行为
】
:(一) 擅》自新建、《改建、扩建和—装修建筑《物、:构,筑物及其他附着物;!
(!二) 从事》旨在:增,加补偿安《置金:额,的种植、养殖等活动!;
【
:(三) 以有关的】土,地权益或《者建筑物、构筑物】。及其:他附着物《进行转?让、抵?押; ? ,
?。
(四) 设】立或者变更租—。赁关系;
! ,
(?五) 其他擅自处分!土地的行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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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条 :自土地?征用:公告之日起六十日】内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就征地补偿事】宜与被征用土地的所!有权人进行协商【经协商一致的签【。。订土地补偿安置协议!;超过?六十日?未能达成《协议: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协调!协调不成的由批【准征用土地的人民】政府裁决》
《
《对不履行土》地补偿安《置协:议的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作出》责令其履行协议【的决定?
》
当》事,人不履行本》条第一款裁决或者】第二款?决定又不在》法定期限内》提起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的?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
—
第十一条— 征地补偿》安置费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其计算方】法及标?准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国家和省【有关规定《确定?
?
》
第十二条 被征!用,土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当将征用【土地的补《偿费用的《收,支状况定期向本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公布接受监督!
【
禁止侵占、—挪用被征《用土地?单位的征地》补偿费用和其他有】关费用 》
—
第十三条 】被征用土地上的【附着物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补偿
》。
(—一) 违法建筑;】
】(,二) 本条例第九】条,第,(一)项和第(二)!项所指的情》形,;
—
:
(三?) :法律法规《规定不予补偿的【。其,他情形
!
,。
第十》四条 依法征用的】土地自批准征用下】一年:起应当依照有关规】定相应核减》该土地所负》担的农业税和农产】品定购任务 —
第—三章 土地储备管理!
,
第十五《条 市、县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土地》。储备制度并》设立土地《储备机构《具体承担土地储【备工作?,
: :
》
? 第十六条 土地!储备:应当制?。定年度?。。。土地储备计划年度土!地储备计划由土地】。行政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根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社会经》济发展计划、城【。市规划和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制定》报,同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
》
,
《
第十七条 【下列国有土》地应当实施储备 】
《
(一)—根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镇发展用地需要统一!征用:的土地;
】
?
(二?)土地使用期限届满!被依法收回的土地】; ?
—(三:。)依法收回的—荒芜、闲置土地; !
(四!)依法没收的土地】; ?
(】五)因单位搬迁、】解散、撤《销,、破产?。、产:业,结构调整或者—其,他原因停止使—用的原划拨土—地; 》
:
(》六):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后》无力继续开发又【不具备?转让:或者租赁条》件,的土地;
【
:
(七》)因实施城镇规划】政府指令收购、收】回的土地; —
(八!),土地使用《权人申请土地储备】机构:收购的土地;
!
(—九):其他需要储备的土】地,
!。
第十八条 依【法征用、没收、【无,偿收:回,的土地由土地储备】机构直?接予以储备;其【他需要储备的土地】由土地储备机构【提出收购《方案: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后—与原土地使用—权人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收购合同按】照,本规定?予以收购 》
—。
,
第十九条 【国有土?地使:用权收购合同主要】。。包括下?列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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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收》购土地的位置、面】积、用途及权属依据!;
》
,
(二—)土地收《。购费用及支付方式】和期:限;
— :
(?。三)土地交付的【。方式和期限》。; :
【(四)双方约—定,。的,权,利义务;《
》。
(五)违约】责任;
】
(六)—。纠纷的处《理,
—
《第二十条 土—地,储备机构按照国【有,土地使用权收—购合:同的约定支付收【购费用后《合同双?方应当持政府有关】批准文?件依:法办理土地》权属变更登记手续】
《。。。
—
第二?十一条 土地储【备机构未按照规定】给予土?地补偿或者未按【照,合同支付《收,购费用的原土地使用!权人可以拒》绝交付土地并—可以依法请求赔偿】 :
《
:
?第二十?二条: ,。土地储?备资本金《由财政拨付》并实施管理土地储】备机:。构负:责运营土地》。储备资?本金必须专款—。专用禁?止挤占挪《用:
【
储备土地运营实】现的收益应当根【。。据有:。关规定上缴财政【专项用于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土地开【。发,整理和充实土地【储备资?本金 《。
【
土地储备资金不足!的土地储备机构可以!通过银?行贷款等方式筹措! ,
!第,二十三条 储—备土地在依法出让】、租赁前需要前期开!发,整理的由土地—储备机构组织实施】
—
《
第二十四条 【建设:项目需要使》用国有土地》的应当从政》府储:备,土地中依法通过【出让:、划拨、租赁等【方式取得 —
,
, 第四章 】土地交易管》理,
第二十五—条 :土地交易应当在市】。、县人?民,政府设?立的土地交》易中心进行
!
— 土地?交,易中心?应当将交易规则、程!序,。。、服务承诺》、工作?人员守则等》公示接受群众监督】
!第二十六《条 土地交》易应当通过招标、】拍,。卖、:协议等方式》公开进行
【
商业、旅!游娱乐、经营性【房地产?开发等项目用地【应当以招《标、拍?。卖的方式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
!
第二十七条 !以招标、拍卖—方式出让或者转让土!地使用权的在招标、!拍卖前应当编制招标!、拍卖文《件和投?标、竞买规》则并于招标、—。拍卖三十日前—在市以上主》。要报刊?或者其他媒体上【发布招标、拍卖公】告公告?由,土,地,。。交,易中心受托发布【
》
第二十八】条 土地使用—权出让、《转让应当设立最【。低保护价土》地使用权《以招标、拍卖方【式交易时未达—到最低保护价的委】托方:有权重新委》托交易 》
最低保护】价是指招标底价【或者拍卖保留价【
—
第二十九条】 以招标、拍—卖方式?出让:土地使?用权的中《标人或者买受人【应当凭中标》通知书或者成—交确认?书与土地行政主管部!门依法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并在约定期限内!交清全部《成,交价款?,
】
第三十条 以】协议方式出让土地】使用权的经协—商达成协议》后,由土地行政主管【部门与申《请用地者《依法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收取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等《有关费用《 ,
《
《
第:三十一条《 ,以招标、拍卖—方式:转让、?租,赁土地使用》权的交?易双方应当在评【标委员会、拍卖人确!认中标人或者买受】人后五日《内依:法签订土地使—用权转让、租赁合同!
!
第三十二条 】委托:人,委,托土地交易》中心进行公开交易应!。当签订?委托:交易合同
】。
》。
第三?十三条 以出让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转让时转让人—。应当委托土地交【易中心进行并—提,供国有土地》使用:证或者?原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和付清地—价款证明由》土地交易中》心直接安排交易但】是法律法规》规定交易需经—核准的土《地交易中心》应当在三日内—核验完毕报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在,十五日?内审核经核准交易的!由土地交《易,。中心:安排交易《。
】
第三十四条【 ,抵押权人为实现抵押!权要:求处分抵押人土【地使:用权的应当委托土地!交易中心进行公【开交易并提交—抵,押权:人与抵押人》就处分抵押物达【成的协议《和双方?认可的?。评估报告土》地交易中心可—。以直接安排交—易但是法《律法规?规,定交易需经》核准的土地交易【中心应当在》三日内核验完毕报】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在十《五日内审核经—核准:交易的由土地交【易中心安《排交易
】
》
第三十五条— 人民法院》依法:裁定处分的土—地使用权的》转让应当委》托,土地交易中心组【织交易处分物为行!政划拨土地使用【权的土地交易中【。心在:安排交?易前应当报经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核】准
【
第三十六!条 土地使用—权,通过土地交》易,。。。。中心依?法交易后当事人应当!在规定时间内—依法缴纳有关税费】凭相关资料办理权】属登:记,。或者其他手续 【
第五章】 法律责任
第】三十七条 违反本】规定:。擅自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签订土地》交易协?议的其协《议无效?;在非?法取得的集体—所有的土地上—进行开发建设的由】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按照非【法转让土地处理【
—
!第三十八条》 违反本《规,定第九条规》定在征用《土,地公:告,发,布后擅自处分被征用!土地及其《建筑物、构筑物和其!他附:着物的其行》为无效由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
【第三十九条 —违反本规定》第,十二条规定》侵占、挪用被征【用土地单位的—征地补偿费和其【他有关费用的—由有关部门责—令退赔?;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第《四十:条 违?反本规定《未按照国有土地使用!权收购合《同,交,付土地的由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交付;》逾期不交付的处以每!平,方,米十元以上三十元】以下罚款
!
第【四十一条 》违反本规定第二十】五条规定不在土【地交易中《心进行土地交易的由!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在违法】。交易取?得,的土地?上进行开发》建设:的按照非法》。转让土地处理【 ,
】
,第四:十二条 当事—人认:为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土—地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应当先申请行】政,复议:;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 当事《人认为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其他—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
第四十三条 土!地行政主管部门以及!土地储备《机构和土地交易中心!工作人员违反有关规!定在土地征用、储】备及交易《管理工作中玩忽职】守、徇私舞》弊、:滥用职权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给当—事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
第】。六章 附则
第】四,。。十四条?本规定自20—02年6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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