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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淄博市《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条例
!2003年8月2】0日淄博《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通:过,
200【3年9月26—日山东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批准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管—理规范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行为优化土地资源!配,置建立?公开、公平》、公正的土地使用制!度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
?
,
第二条 【本条例所称国—有土地是《指,本,。市行政区域》内,属于:。全民所有的土—地,(以下?简称土地) 【
】本条例所称国有土】地使用权(以下简称!土地使?用权)?出让:是指国家将土地使用!权在一定年限内让】与土地使用》者,。。并由土地使用—者向国家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行为【
》
《
第三条 !本市行政区域内土地!使用权的出让适用本!条,例
!
第四条! 市、县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是本—行政区域《。内土地使用权出【。让的主管部门统【一对土?地使用权进行—出让对出让的土地】进行管理 》。
】。 市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可以委托区!土,地管理?部,门,负责委托《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出让工作 】
《
》
, :第五条? 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会同计—划、规划、建设、房!。产管理等《部门根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规划、经济社会】发,展计划和《产业政?策制定年度土地【出让供?应计划经市、县【人民:政府:批准后组织实施 !
《。
第!六条 市、县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按照土地出》让供应计划会同规】划等有关部门共【同拟:订出让地块的—用,途、:年限;出让》方式、时间》和,其他:。条件等方案经市、】。县人民政府批准后】组织实施 》
【
:
? 第七条 依照】本条例规定依—法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在土地?使用权使用年限【内可以依法转—让、出租《、抵押其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 ?
—
土地使用者】应当按照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以下简称【出让合?同,)的约定开发利【用土地不得擅自改】变用途和条件
!
【
第》八,条 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应,当,列入财政预算管理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列支?不,得挪作他《用
》第二章 《。土地使用权出—让,
第一节》 一般规定 —
《
第》九条 土地使用权】出让应当依》法采:取招:标、拍卖、挂—牌或者协议》的方式
】
?。
除本》条例第四十条规定的!情形外土地使用【权出:让均应当采取招标】、拍卖、挂》牌方式
! ,
《
《第,十条 土地使用【权出让最高年—限按照?下列用途确定 【 ,
】 (一)居住用【地70年; —
【
(二)商业、!旅游:、娱:乐用地4《0年:;
【
》(三)其《他,用地50《年
》。
】
第十》一条 土地使用权】出,让应当签定书—面合同?出让合同由土—地行政主《管部门与土地—。。使,用者:依照本条例的规【定,签定:
》 ,
】 第十二条 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土地?使用权的投标人【、竞买?人应当交付履约保证!。。金;中标《人、买受人、竞得人!交付的履约保证金折!抵土地出让金;其他!投,标人、竞买人支付】。的履约保证》金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在招标、》拍,卖、:。挂牌结束之日起5】日,。内,退还 》
》
: 中标人、买受人、!。竞得人拒绝签—订成交确认书或【者出让合同的其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拒绝?签订成交确》认书或者《出让:。。合同:的,应当两倍返还履约】保,证金
【
! 第十三条》 土地?使用者应当按—照出让合同的约定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未按照出让【合,同的约定《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有权解除合同并!可以依?法请:求违:约赔偿 —
》。
: ,
,
第十四—条 土地使用者【按照出让合同的约】定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按照出《让合同的约》。定提供出《让的:土,地;未按照出让合】同的约定提供—土地:的土:地使用者有权—解除:合同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应当返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土地使用者并—。可以依法请求违约赔!偿 :
》
—
第十五—条 以招《标,、拍卖、挂牌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土【地使用者《。应当在按合同约定支!付,全部出让金之日起】。30:日内持出让》合同、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支付凭证直接!申请办?理土地登记 【
—
以协议的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土,地,使用者应当按—照有关规《定申请办理土地【登,记 《
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在受】理土地?登记申请之日起30!。日,内依法办理土地【权属登记颁发国有土!地使用证
【
:
—。。 第十六条 土地使!用者需要《改,变出让合同》规定的土地》用途的应当征得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同:意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签订出》让合同变更协议或者!重新签?。订出让合同》相应调整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其中—在城:。市规划?区内:改变土?地用:途的在报批》前应当先经规划部门!同意
!
—。 第十七条— 对以招标》、拍卖、挂牌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计】划,、规划等部门—应当依据签订—。。的出让合同为土地】使用者办理基本【建设立项、》规划:许可等手续 —
!
:
第《十,八条 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根—据土地估《价结果和政府产业】政策综合确》定招标标《。底拍卖、挂牌起【叫价、起始价—、,底价投标、竞买保证!。金和协议出》。让土地使用权最低】限价:
》 招?标,标底和拍卖、—挂牌的底价在招标】拍卖挂牌出让—活动结束《之前应当《保密
【
【第二节 《招标出让《 ,
—
《
第十九条 !招,标出让土地使用权】是,。指由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公开【招标或者邀请符合条!件的投标《人投标经评标后确】定的中标《人取得土地使用权的!行为 《 ,。
:
【
第二十条【。。 土地使用》。权招标出让可以采】取公开?招,标,或者邀请招标的方式!。进行
】。
》
第》。二十一条 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发!布招标公告或者发出!投标邀请书并编【制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应当包括招标【地块宗地图、—规划和设计要求【、土地使《用条件、对投标【人资格审查的标准】、投标?须知、投标格—式文书、评标标准和!方法等?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以及签订》出让合同的主—要条款等内容 【 ,
》
】第二十二条 土地使!用权:招标出让《的范围、内容以及招!标方式由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根据—本条例的有关—规,定、年?度土:地出让供应计划以】及地块的具体情况确!定
【
:
,
》 第二十三条 公】开招标出让土地使用!权的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至少20日在—市级以?上公:开发行的《报纸或者其他媒体】发布招标《公告 》
】招标公告包括下列内!容
— :
(一)招标!人的名称、地址; !
!。 (二?)土地?的位置、面》积、用途、》使用年限、规划【和,设,计要求; 》。
【
(三)投【标人的范围、资【格,;
【
(—四):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的方—法;
!
? (五)履约保证】金的交付方式、时间!; ?
《
? (六)投标的方!式、:地点和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
? :
(七)【评标标准和方法; !
《
《 (八)开标【。时间、地点》;
【
:
(九)—。招标人认为需—要公告?。的其他?事项 《
【
《 :。第二十四条 邀【请招标出《让土地使《用,权,的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至少20日】向三个以上具有【招标地?块开发能力的单位或!者个人发出投标邀请!书投标邀请书应【当包括前条第二【款,所列相关内容以【及招标人认》为需要载《明的其他事》项
》
?
?
第二【十五条 评标由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的代表》和有关土地、规【划、经?济等方面的》专业人?员组成成《员人数?为五人?以上:单数其中有关专业】人员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 》
【 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在中标结》果确定前应当—保密 》
—
—第二十六条》 ,投标开标按下列程序!进,行
】
? (一)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密封的投标书投入标!箱;: :。
!(二)?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按?照招标公《告或者投标邀请书】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开标【会议当场开标、验】标宣布不符合投标】。规定的标书》无效;
!
》(三)评《标委员会按照公平】、公正?的原则以《及招标文件确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进行评!。标、定标; 】
?
? (?四)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并与中标》人签订成交确—认书
【 投?标人少于《三个的?应当:重,新组织?招标:
:
【。
第二十七条 !招标出让土地—使用权?应当设立最低保护价!投标人报价》均低于最低保护价】的土地行政主管【。部门重新《组织招标 —
》
:
?
第三节 拍卖!出,。让 ?
!
第二十八条! 拍卖出让土地使】用权是指在指定【的,时间:、,地点在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授—权的:拍卖主?持人主持《下,竞买:人,按照规定的方式公】。开竞:。价由出价《最高者取得土地【使用权的行》为,
— ,。
,。
, 第?二,。。十九:条 :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发布?公告并编制拍卖文】件拍卖文《件应:当包:括地块宗《地,图、规划和》设计要求、土地【使用条件、对竞买人!资格审查《的标准?。、竞买须知》、竞买申请书等所】有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以及签订出让合】同的:主要条款《等内容 —。
!
, 第三十条 拍卖!公告应当于拍—卖活动实施前至少2!0日在?。市级:以上公?开发行的报纸或者】其他媒体发布 !
:
》 ,拍卖公告包括下【列内容
【
, :
? (一)拍卖—人的名称、地址; ! ,
》
(二)土】地的位置、面积、用!途、使用年限—、规划和《设计:。要求:。;
】
? (:三)竞买人的范围、!资格:; ?
—
(四》)竞买人获取拍卖】文件及相关》资料的方《法; 》
— (?五)参加竞买的申】请方法和申请截止时!间;
【。 :
(六—)履约保证金的交付!。。。方式、时间; 【
—。
(七—)拍卖?时间、地点; 】
【 :(,八)拍卖人认为【需,要公告的其他事项 ! :
:
》
《 第三十一》条 拍卖按照下【列程序进行》。
》
—(一)主持人介绍】拍卖宗地的》位,置、面积、用—途、使用年限、【规划:和设计要求以及【其他有关事》项,;
【
:
, , (二)主持—人宣:。布,。拍卖起叫价和增【价规:则及增?价幅度没有底价的应!当,明确提示;
!
— (三)《竞买人竞价》;
】
,
: (四)主》持人宣布最高应价者!为买受人;》 ,
【
(五》)土地行《政主管部门与买【受,人签订成交》确认书 《
—
— 第?三十二条 起—叫,。价不等于该幅土地】使,用权出让的》底价竞买人》最后应价《低于底?价时:主持:人有权终止拍卖 !
? ,
!第四:节 挂牌出让—
!
?
第三十三条 !挂牌:出让土?地使用权是》。指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发布挂牌公告按【照公告规定》的期限将《拟出让宗地的交易】条件:在指定的土地交易】场所挂牌公布接【受竞:买人的报价申请并】更新: 挂牌价格》由挂牌期《限截止时的出—价最高者取得—土地使用权的—行为
—。
—
:
第三十四条 !挂牌公告应当于【挂,牌出让?开始前至少20【日在市级以上公开】发行的报纸或者其】他媒体发《布 :
【。
?挂牌公告包》括下列内容
!
(一!)挂牌?人的名称、地址; !。
—。
《(二)土《地的位置、面积【、用途、使》用年限、规划和设】计要求?;
】
(三)竞买!人的范?围、资格; 【
:
:
(四【)竞:买,人,获取挂牌相关—资料:的方法; —。
?
?
(《五)参加竞》买的申请方法和【申请截止时间; !
!(六)履《约保证金的交—付方:式、时间; —
》
《 (七)挂》牌地点、期限; 】
《。
—(八)挂《牌人认?为需要公告的其他事!项;
!
,
《
第《三十五条 挂牌出】让按照下列程—序进:行
】
(一)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挂牌公布宗地的【位置、面《积、用途、》使用年限、规划【。。和,设计要求以及起【始价、增价规则、】增价幅度《等事项;《 :。 ,
— (二)符合条】件,的竞买人《填写报价单报价【;,
! (三)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确认:报价后更新挂牌价格!。并继续接受新的报价!; ?
—
(四)—确定竞得人; 】
》
(五)签】订,成交确认书 】
】
第三十【六条 ?挂牌时间不得少于】10日挂牌期间可以!根据竞买人》竞价情况调整增价幅!度
》
— ,
: 第三十七条 】。挂牌期限《届满按照下列规定】。确定竞得人 —
】 (一)挂牌期限!内,只有一个《竞买:人报价且报价高于】。底,价并符合其他条件】的该竞买人》为竞得人; 【
】 (二)《挂牌期限内》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的竞买人报价的出价!最高:者为竞得人;—报价相?同的先?。提交:报价单?者为竞得人》但报价低于底价者】除,外;
—
:
(三)挂!牌期限截止时仍有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竞买人要求》报,价的应当对挂—牌宗地进行现场竞】价出价最高者为竞得!人 《
》
第三!十八条? 挂牌期限内—。。无,应价者或者竞买【人,的报价均低》于底价或者均不符合!其他:。条件:的,由土地行政主—管部门?重新组织挂牌出让】
【
】第五节 协议出让】
《
【
? 第三十九条 协】议出让土地使用权是!指由土地行》政主管部门与土地使!用者:以标:定地价为基准经过】协商确定土》地出让价格》将土地使用》权出让给土地—使用者的行为 【。
—
第!四十:条, 下列土地可以采】用协议出让方—式出让土地》使用权
【
(一!)高新技术项目用】地;
【
—(二)市人民政府】急需或者鼓励发展】的项目用地; 】。 ,
》
, :(三)经市、县人民!政府批准的基础【设,施、公益《事业:、文化教《育、卫生体育等项目!用地;
【
《
(四)存【量划拨土《地不改变用》途或者经《依法批准改变—用途后原使用者【继续使用并转为出让!的土地 》
【。
第四】十,一条 协议出—让土地使用权按照下!。列程序进行 】
?
? (一《。)土地使《用者提交《。法定代表人》证明书、申》请,用地报告、项目布】置图、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立【项批文、土地出让】金支付?能力证明等材—料;属高新技术项】目用地?的,同时提?交,市,级以:。上人民政府科技主管!部门签发的》认定意?见书; 《 :。
?
(二)】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提出《用地审查方案—报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审批?; 《
(!三)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根据批《准用地文件与土地使!用,者签定出让合同【
】
第四十—二,条 以?协议: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高新技—术项目投产后—对,。不符合高《。新技术项目认定标】。准的应当按》照标定?地价补足《土地出让金 【
!
第—四十:三条 以协议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后将?土地转让、出租、】抵押以及以土地使用!权与:他人:合资、合作建设【的,应当报经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批准重】新签订出《让合同并按照变【。更时的土地市场【。。价格补足《土地出让金 】
—。。
—第,四十四?条 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将协—议出让土《地使用权情况—和结果及时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
第三章 土】地使用权《终止
第四!十五: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土地使用权终止 !
【 (一)《出让合同规定的年限!届满:; :
?
(二!)土地灭失》;
【
:
(三)土【地使用者死亡且【无合法继承人; ! ,
?
? , ,(四)依法》作出:的没收土地》。使用权的判》决、裁定或者决【定,生,效;:
《
— (五?),土地闲置两》。年,被依法收回;— ?
【 (六)根据城市】规划和社会公共【利益:的,需要依法提前收【回,土地使用《权;
【
(七)!。以收购、《。收回等方式》依法纳?入政府储备的土地】;
—
—(八)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 ,
,
,
》 第四十六条 出现!前条第(《。一):、(三)、(四【)项规定情形的【土地使用《权连同该宗土地上的!建筑物、附着—物由: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无偿收回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
?。。
? 第四十七条 】依法提?前收回土地使—用权的市、县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土地使用《者开发、利用—土地的实际情—况,和年限给予》土地使用者相应的】补偿
—
?
《
: :第四十八条 土地使!。用权终止应当依法办!。理土地使《用权注销《登记手续 》
【
第】四十九条 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年限届?满土:地使用者需要继续】使用土地《的应当至迟于届【满前一年《申请续?。期除根据社》会公共利《益,的需要收回该—幅土地的应当—予,以批准经 》批准准予续期的应】当重:新签定出让合同依】照规定支付》土地出让金
!
出】让合同约定的使用】年限:届,。满土地使用者未申】请续期?或者虽申请续期但】依照前款规定未获批!。准的其土地使用权】无偿收?回第四章 法律【责任第五十条—违反本条例规定土】地使:用者未按出让合同约!定的:用途、期限》。和条件开发、利用】土,地的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给予警告责令30】日内改正《;逾期不改正的【按受让?土地费5%以下标准!处以罚款;拒不改】正的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有权解除】合同无偿收》回土地使用权没收地!上,的建筑物《。、其他附着物 【
《
!。 第五十《。一条 土《地使用者以弄—虚作假、串通压【价、行贿等非法手】。段骗取?土地使?用权的依法收回土】地使用权由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按照每》。平方米10元—以上30《元以下处以》罚款:;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 第五十》二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应当以招】标拍卖或者挂—牌方式出让土地使用!权而采用《协,议方式出让的其协议!方式出让的批准文件!。无效并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
》。
第】五十三条《。 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等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出让土地使】用权活动中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收受贿赂!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给当事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
— 第五十》四条 当《事人认为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土地使【用权的?应当先申请行—政复议;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
当【事,人认为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其他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第五章 附则】第五十五《条,市、县人民政府以租!赁方式提供》土地使用权的参照】本条:例执行
【
》
第五十六条 】本条例自《2003年1—2月:1日起?施行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