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淄博市》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条例 】
2》003年8月20日!淄博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通【过
20【03年9月2—6日山东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批准
第一!章 总 则
!
第一条 为了】。加强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管—理,规范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行为优化《土地资源《配置建立公开、【公平、?公正的土地》使用制度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
:
第二条 本条!。。例所称国有土地【是指本市行政区域】内属于全民所—有的土?地(以下简称土地)!
! ,本条例所称国—有,土地使用权》(,以下简称土》地使用权)出让是】指国家将土地使用】。权在一?定年限内让与土【地,使用者?。并,。。由土地使用者向国家!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行为 —
】
第三—条 本市行》。政区域内土地使用】权的出?让适:用本条例 》
《
—
,。 第四条》 市、县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是本行政区域!内土地使用》。权出让的主管—部门统一对土地使用!权进行出让对出【让的:土地:。进行管理
! ,
市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可】以委托区土地—管理部门负责委【托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出让:工,作
《
,。
—
第五条【 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会同:计划、规划、建【设、房产管》理等部门根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规划《、经济社会发展计划!和产业?。政策制定年度土地出!让供应计划经—市、县人《民政府批准》。后组织实施 【
【
:
第六条— 市、县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按照!土地出让《供应计划会》同规:划等有关部门—共同拟订出让地【块的用途、年限;】出让方式、》时间和其《他条件等方案经市】、县人民政府批【准后组织《实施
【
】 第七条 依照】本条:例规定依法》。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在,土地使用权使用【年限内?可以依法《转让、?出租、抵《。押其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
!。。
— 土地使用者—应当按照《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以?下简称出让合同)的!。约定开发《利用土地不得擅自改!变用途和条》件
《
?
《
第八条 】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应当列入【财政预算管理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列支不得挪》作,。他,用
第二章 !土,地使用权出让—
:第一节 一》般规定 《
】第九条 土地—使用权出让应当依】法,采取招?。。标,。、,拍卖:、挂:牌,或者协议的方式 】 ,
】 除本条例》第四十条规》定的情形外土地使】用,权出让均应当采【取招标?、拍卖、挂牌方式 !
》 ,
?
第—十条 土地使用权出!让最高年《限按照下列用途【确定 ? ,
《 ,
(一—)居住用地7—0年; 》
【 :(二)商业、—旅游、娱乐用地4】0年;
!
(—三)其他用地50】年
【
?
第十一!条 :。。土地使用权出—让,应当签?定书面?合同出让合同—由土地行《政主管部门与土【地使:。。用者依?。照本条例的规定【签定:
】。
第】。十,二条 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土】地使用?权的:投标人?、竞买人应当交【付履约保证金—;,中标人、买受人【、竞得人交付的履】约保证?金折抵土《地出让金;其他投标!人、竞?买,人,支付的履约保证【。金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在招标、!拍卖:、挂牌结束之日【起,5日:内退还
【
:
《 中标人、买受人、!竞得人拒绝签订【成交确认《书或者出让合同的】。其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拒绝签订成交确认】书,。或者出让合同的应】当两倍返还履约保】证金 》
》
,
—第十三条 土地使用!者,应当按照《。出让合同的约定【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未按照出—让合同的约定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有权解除合—同并可以依》法请:求,。违约赔?偿 《
?
?
—第十四?条 :土地使用者按—。照出让合同》的约定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按照?出让合同的约—定提供出让的土【地;未?按照:出让合同《的约定提供土地【的土:地,使用者有权解除合同!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应当返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土【地使:用者并可《以依法?请求违约赔》偿 ?
《
】 第:十五条 以招—标、拍卖、挂牌【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土地使用—者应当在《按合同约定支—付全部出让金之【。日起30日》内持:出让:合同、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支付凭证直接—申请办理土地登记 !
【
以协议的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土地使用者应—当按照有关》规,定,申请办理《土地登记
】
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在受《理土地登记》申请:之日起30日内依】法办理土地权属登记!颁发国?有土地使用证—
:
—
第十六条】 土地使用者需要改!变出让合同规定【的土地用途的应当】征得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同意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签—订出让合同变更【协议或者重》新签:。订出让合同相—应调整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其中在城市【规划区内《改变土地用途的在】报批:。前应当先《经规划?部门同意
!。
】 , ,第十七条 对以招】标、拍卖、挂牌【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计划、规划等部门】应当依据《签订的出让合同为土!。地使用者办理基本】建,设,立项、规划许可等】手续
—
! 第十八》条 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根《据土地估价》结果和政府产业政】策,综合确定招标标【。底拍卖、挂》牌起叫价、》起始价?、,底价:投标、竞买》保证金和协议出让土!地使用权最低—限价
!招标标底和拍—卖、挂牌的底价【在招标拍《卖挂牌出让活动结束!之前应当《保密
—
?
第—二节 招标出—让 ?
—
— 第:十九条 招标出让土!地使用权是指—。由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公开招标或者—邀请符合条件—的投标人投标—经评标?后确定?。。的中标人取得—土地使用权的行【为 ?
《
:
【第二十条 》土地使用权招标出】让可以采《取,公开:招标或者邀请招标】的方式进行》
—
:
—。 第二十一条 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发布?招标:公告或者发》出投标邀请书并【。编制: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应!当包括?。招标地块宗地—图、:规划和设计要求【、土地?使用:条件、对投标—人资格?审查的标准、投标须!知、投?标格式文书、评标标!准和方法等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以及【签订:出,让合同的主要条【款等内容
】
》
?
?第二十二条 土地使!用权招标出》让的范围《、内:容以:及招标方式由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根《据本条例的有关规】定、年度土地出【让,供应计划《以及地块的具—体情况确定》 ?
》
第二!。十三:条 公?开招标出让》土地使?用,权的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至【少20日在市级以上!公开发行的》报纸或者其他媒体发!布招标公告》 ?
》
,。 招标公》告包括?下列内容
! :
《(,一):招标人的名》称、:地址:;
!
(二》)土地的位置、面】积、用途、使用【年限、?规划和设计要求; !
】 (三)》投标人的《范围、资格; !。
?
(四【),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的方—法; 《。 ,
】(五)?履约保证金的交付方!式、时间;》
】
?(六)?投标的方式、地点】和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
—。(七:)评标标准》和方法;
! ,
:
(八)开标时!间、地点; 【
【。 :(九)招标人认为需!要,公告的其他事—项
】
第!二十四条《 邀:请招标出让土—。地使:用,权,的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至《少20日向三—个以上具《有招标地块开—发能力的《单位或者个人发【出投标邀请书投【标邀请书应当包括】前条第二款所—列,相关内容以及—招标人?认为需要《载明的?其他事?项
【。
!第二十五《条 :评标由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的代?表和有关土地、规】划,、经济?。等方面的专业人员组!成成员人数为五人】以上单?数其:中,有关专业人》员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
!
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在:中标结果确定—前应:当保密 —
】
第二十【六条 ?投,标开标按下列程序进!行
【 ,。。
: (一)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密封的投标书投入!标箱;?
】
(二)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按照招—标公告或者》。。投标:邀,请书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开标会议》当,场开:。标、验标《宣布不符合投标规定!的标书无效》。;
【
:
, :(三)评标委员【会按照?公,平、公正的原则以】及招标文件确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进行评标》、定标;
!。 ,
(四)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并与中》标人签订成交确认】书
》
: 投标人少于三【个的应当《重新组织招标
【
【
《第二十七条 招标出!让土地使用权应当设!立最低保护价投【标人报价均》。低于最低保护价的】土地行政主管部【。门,。重新组织《招标
【
【
第三节 拍】卖出让? ?
【
第二十八!。条 拍?卖出让?土地:使,用,权是指在指定—的时间?、地点在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授权的拍《卖主持人《主持下竞买人按【照规定的方》式公开竞价由出价最!高者取得土地使用】权的:行为
!。
,
第《二,十九:条, 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发布公告并编制拍卖!文件拍卖文件应【当包括地块宗地图、!规划:和设计要求、土地使!用条件、对竞买人资!格审查的《标准、竞买须—知、竞买《。申请书等所有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以及签订出》让合同的主要条款】等内容 —
,
:
》
第三—十条 ?拍卖公告应当于拍卖!活动实施前至少2】0日在市级以上公】开发行的报纸—或者其他《媒体:发布
—
《
拍卖公告包括!。下列:内容 《 ,
【 (一)拍卖人【的名称、地址—;
【
:
(二》)土地的位》置、:面积、用途、使用】年限、规《划和设计要求; 】
《 ,
》(三:)竞买人的范围、】资格;
!
(四)竞!买人获取拍》卖,文件及相关资—料的方法;》。
! :(五)参加竞买的】申请方法和申—请截止?时间;
!
(六【)履约保《证金的交付方式、】时间;?
—
(七)】拍,。卖时间?。、地点;
! ,。。
?。 , (:八)拍卖人认—为需要?公告的其他事—项
!。
— 第:三十一条《 拍:卖按照下列程—序进行 —
》
(《一)主持人介绍拍卖!宗,地的:位,。置、面积、用途、使!用,年限、规《划和设计要求以【及,其他有关事项;【
—
(二)主!持人宣布拍卖—。起叫价和增价—规则及增《价幅度没有底价【的应当明确提示; !。
》
(三)竞!。买人竞?价;
】
? ,。 (:四)主持人宣—布最高应价》者为买?受人;
】
》。 (五)土地行政主!管部门与买受人签】订成交确认书 !
:。。
【
第三十二条 !起叫:价不等于该幅土地】使用权?。。出让:的底价竞买人最后】应价低于底价时【主持人有权终止拍】卖
【
《
第四节 !挂牌出让
! ,
】 第:三十三条 挂牌【出让土地使用权是】指,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发布挂?牌公告按照公告【规定的期《限将拟出让》。宗地的交易条件【在指定的土》地交易场《所挂牌公布接受竞】。买人的报价申请【。并更新 挂牌价【格由挂牌期》限截止时的》出价:最,高者取得土地使【用权的行《为
】
— 第三十四—条 挂?牌公告应当于—挂,牌出让开始前至少】20日在市级以上公!开发行的报纸—或者其他媒》体发:布
】
挂》牌公告包括下列内】容
—
《 (一)》挂牌人的名称—、地址; 》 ,。
:
?
(二)土】地的位置《、,面积、用途、使用年!限、规?划和设?计要求; 【
《
(三—)竞买?人的范围、资格;】 :
】 (四)竞买人【获取挂牌《相关资料的方法;】 ?
:
(五】)参加竞买的申请】方法和申请截止时间!;
— , ,
: ,。。 (六)履约—保证金的交付—方式、时间;— ?
— :(七)挂牌地点、】期限;
】
《 :(八)挂牌》人认为需要》公告的其他事项;】。
》
》
第三【十五条 挂》牌出让按照下列程】序进行
【。
(】一,)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挂牌:公布宗?地的位置《、,面积、?用途、使用年限、规!划和设计要求以【及起:始价:、增价规则、增【价幅度等事项; 】。
【
(《二)符合条件—的竞买人填》写报价单报价; !
》
? ,(三)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确认报价后更新!挂牌价格并继续接受!新,的报价; —
《
(—四)确?定竞得?人;
!
(五)签】订成交确认》书
— ,
:
第】三十六条 挂—牌时间不得》少于10《日挂牌期间》可以:根据:竞,买,人竞价情况》调整增价幅度 】
?
】 :第三十七条 挂【牌期限届满》按照下列《规定确定竞得人 ! ,
(!一)挂牌《期限内只《。有一个竞买人报【价且报价高》。于底价并符合其他条!件的该竞买人为竞得!人;
】。
》。(二:)挂牌期《限内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的竞买人报价的出!价最高者为竞得人】;报价相同》的先提交《报价单者为竞得人但!报价低于底价者除】外;
【
》 (三)挂牌期【。限截止时仍有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竞买人?要求报价的》应当对挂牌》宗,地进行现场竞价【出价最高《者为竞得人》
】
第三!十八条 《挂牌期?限内无?应价者?或,。者竞买人的报价【。均低于底《价或者均不》符合其他《条件的由土》地行政主管部—门重新组《织挂牌出让 【。
—
— 第五节 》协议出让
!
《 :
第三十九】条 协?议出让土《地使用权是指—由土地行政主管部门!与土地使用》。者以标定地价—为基准?经过协商确定土【地,出让价格将土地使用!权,。出让给土地》使用者的《行为
—
《。。
?
第》。四十条 下列土地】可以采用协议出【让,方式出让土地使【用,权,
【。
(一)高新!技术项目《用地:;
》
(二!)市人民政府急需】或者鼓励《。发展:的项目用地; !
【 (:三)经市、县人【民政府批《准的基础设施—、公益?事业、文化教—育、卫生《体,育等项目用地; !。
】 (四)《存量划拨土地不改变!用途或?者经:依法批准改变—用途后原使用者继续!使用并转为出让的】土地
【
! 第四十一》条 协议出》让土地使用权—按照:下列程序《进行
】
》(一)土地》使用者提交法—定代:表人证明《书、申请用地报【。告、项目布置—图、: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立项批文、】。土地出让金支付【能力证明等材料;属!高新技术项目用【。。。地的同?时提:交市级以上人—民政:府科技主管》部,门签发的《。认,定意见书; —。 ,
:
《
, (二)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提出用》地,审查方?案报:。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审批:;
!。
(三)—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根据批准用地文】件与土地使用—者签:定出让?合同 》
?
第四十二!条 以协《议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高新技术《项目投产后对—不符:合高:新技术项目认定【标准的?应当按照标定地价补!足土地出让金 】
《
! 第四十《三条 以协议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后【。将,土地转让、出—。租、抵押以及—。以土地使用权与他】人合资、合作建设】的应当报经》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批准重新《签订出让合同并按照!变更时的土地市场】价格补足土地出让】金
】
第!四,。十四:条 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将协议出让【土地使?用权情况和结果【及时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
第三章 土地【使用权?终,止
第四】十五: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土地使用》权,终止:
? ,
:
(《一):出让合同规定的年限!届满;
】
(二】)土:地灭失;
!
》。 (三)土地使用者!死亡且?无合法继承人; ! ,。
《
: (四)依法【作出的没收土地使用!。权的判决《、裁定?或,者决定生《效; 《
!(,五)土地闲置—两年:被依法?收回;
【
【(六)根据城市【规划和社会公共利益!。的需要?。依法提前收回土地】使用权; 》
! (七)以收—购、:收,回等方式依法—纳入政府《储备的土地; 】
!。(八:)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 第?四十六条 出现【前条第(《一)、(三)、(】四)项规定情—形的土地使用—权连同该宗土—地,上的建?筑,物、附着物由—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无!。偿收回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
?
: , 第四十《。七条 依法提—前收回土地使用权的!。市、县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土地!使,用者开发《、利用土《地的实?际情况?和年:。限给:予土地?使用者相应的—补偿 ?。
》。
:
: ,。。
《第四十八条 土地】使用权终止应当依】。法办理?土地使用权注销登记!手续 ?
【
第】四十九条 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年限届满土地使!用者需要继》续使:用土地的应当至【。迟于届满前一年申请!续期除根据社—会公:共利益的需要—收回该幅土地的应】当予以批准经 【批,。准准予续期》的应当重新签—定出让?合同依照规定支【付,土,地出让金 【
《
出让合同约!。定的使用年限届满土!地,使用:者未申?请,续期或者《虽申请续期但依照前!款规定未《获,批准的其土》地使用权无》偿收回第四章 【法律责任第五十【条违反本条例规定】土地使用者未按出】。让合同?约定的用途》、期限和条件开发、!利用土?地,的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给予警告责【令30日内改正;】逾期不改正》的按受让土地—费5%以下》标准处以罚款—;拒不改正的—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有权解除合同无偿!收回土地《。使用权没《收地:上的建筑物》、其他附着物 【
—
》
第五十一条】 土地使用者—以弄虚?作假、串通压—价、行贿等》非法手段骗》取土地使用权的【依法收回土地使用】权由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按照每平!。方米10元以上3】0,元以下处《以罚款;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
? 第五十二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应当以招标拍卖【或者挂?牌方式出让》土地:使用:权而采用协议方【。式,出让的其协议—方式出让的批准【文,件,无效并?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
】第五十三条 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等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出让土地使用权】活动中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收受贿?赂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给当事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 ,。
:。
第五十四条 !当事人认为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土—地使用?权的应当《先申请行政复议【;,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
,
?当事人?认为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其他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第五—章 附则第五十五】条市、县人民政【府以租赁方》式提供土地》使用权的《。参照本条例执行 !
?
第五】十六:条, 本条例自2—。003年12月【1日起?施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