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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淄博市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条例 ? 200【3年:8月20日》淄博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通《过 《 2003》年,。9,月26日山》。东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批准?。 , 第一章 》总 则 《 第一条 !为了加强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管理规范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行:为,优,化土地资源配置建】立公开、《公平、公《。正的土地《使用:制度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   ? 【第二条 本条例所】称国有?土地是指《本市:行政区?域内属?。于全:民,所有的土地(以下】简称土地) —    — 本条例所【。称国有土地》使用权(以下简称】土地使?用权:)出让是指国家将土!地使用权在一定年限!内让:。与土地使用者—并由土地使》用者向国《家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行为  【  ? 》 第三?条 本市《行政区域内土—地使用权《的出:让适用本条例 】    ! 第四条 市】。、县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是本行政—区域内?土地使用权出让的】主管部门《统一对土地使用【权进行?。出让对?出让的土地进行管】理 《    《 市《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可以委托区土【地管理部门负责委】托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出让工作 】    【。 《 第五《条, 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会同计—划、规划、》建设、?。房产管理等部门根】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规划】、经济社会发展计划!和产:业政策制定年—度土地出让供应计】划经市、县人民【政府批准后组织实】施 : ?   《。 第六条! 市、县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按照土地!出让供应计划—会同规?划,等有关部门共同拟】。订出:让地块的用》途、年限;出让方】式,、时:间和其他条》件,等方案?经市:、县人?民政府批准后组织】实施 》  ?  — 第七条 依】照本条例规定依法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在土地使用》。权,。使用年限内可以依法!转让、出租、抵押】。。。其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 ?  :  ? 土地使》。用者应当按》。照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以下简称出【让合同)的约定开发!利,用土地不得擅自【改变用途《和条件 》    】 第》八条 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应当列入财【政预算?管,。理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列支不得挪【作,他用 —。第二章? 土地使用权—出让 第一节【 ,一,般规:定 【 第九条 土地!使用权出让应当依】。法采取招《。标、拍?卖,、挂牌或者协议【的方式  !  除本条例!第四十条规》定的情形外土地使用!权出让均《应当采取招》标、拍?卖、挂牌方式 !   《。 ? 第十条 !土,地使用?权出让最《高年限按《照下:列用途确定 】    (!一,)居住?用地:70年; —    】 (二)商业、旅】游、娱乐用地40年!; 《    【 (三)其他用【地,50年  !  ? : 《第,十一条 土地使用权!出,让,应,当签定书《。面合同出让合同【由土:。地行政主管部门与】土地:使用者依照本—条例的规定》签定 ?   — , , 《 第十二条 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土—地使用?权的投标人、竞【。买人应当《。交付履约保证—金;:中标人?、,。买受人、竞得人【交付的履约保证【金折:抵土地出让》金;:。其他投标人、—竞买人支《付,的履约保证金—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在招标、》。拍卖、挂牌》结束之?日起5日内退还 ! ? ,  中标人、!买受人、竞得人【拒绝签订成交确认书!或者:。出让合同《的其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拒绝签?订成交确《认书或者出让合同的!应当两倍返还履约保!证金  】  》 第十三条】 土地?使用者应当按照出】让合同?。的约定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未按照出让合同】的约定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有权解除合同【并可以依《法,请,求违约?。赔偿 ? ?。    《 — 第十四条 土地】。使用者按照出让合】同的约定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按,。照出让合同的—约,。定提供出让》的土地;未按—照出让合同》的约定提供土地的】土地使用者有权解除!合同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应当!返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土地使用—者并可以依法请【求违约赔偿 —    【 — 第:。十五条 《以招标、拍》卖、挂牌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土地使用者》应当在按合同约【定支付全《部,出让金之《日起30日内持出】。让合同、《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支付凭证直》接申请办《理土地登记 —  》  以协【议,的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土地!使,用者应当按照有关规!定申:请,办理土?地,登,记 ? 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在受理土地登记【申请之日《。起30日《内依法办理土地权】属登记?颁,发国有土地使用【证 ?   【 第十六条 土!地,使用者需《要改变出让合同规定!的土地用途的应当征!得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同意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签订》出让合同变更—协议:或者重新签订出让合!同相应?调整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其中在城市规!。划区内改变土地用途!的在报?批前应当先经规【划部:。门,同意 —  :  《。 第十七】条 对以招标—。、拍卖、挂牌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计划:、规划等部门应【。当依据签订的出让】合同为?土地:使用者办《理基本建《设立项?、规划许可》等手续 】   》 《 第十八条 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根据】土地估价结果和政】府,产,业,政策综合确定—招标标底拍》卖、挂牌起叫价、起!始价、底价投标【、竞买保证金和【协议:出让:土地使用权》最低限价《 《 招标标—底和拍卖、挂牌【的底价在招》标,拍卖挂牌出让活【动结:束,之前应当保密 【    【 第二节 】招标出?让    ! 》 :。第十九条 招标出】让土地使用权—是指由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公开招【标或者邀请符合条】件的:投标人投标经评标】后确定?的,中标人取得》土地:。使,用权的行为 —    ! : 第二十条 土!地使用权招标出让可!。以采:取公开招标或者邀】请招标的方式进行】 》   》 第二【十一条 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发布招标公告或】者发出投标邀请【书并编制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应当包括【招标地块宗地—图、规划和设计要】求、土地使》用条件、对》投标人资格审查【的标准、投》标须:知、投标格式文【书、评?标标准和《方法等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以及签订出让合同的!。主要条款等内容 】   — 《 第二十二条! 土地使《。用权:。招,标,出让的范围、内容以!及,招,标方式由《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根据本条】例的:有关规?定、年度《土地出让供应计【划以及?地块的具体情—况,确定 《    】 《 第二十《三条 ?公开招标出让土地使!。用权的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至?少20日在市级以】上公开发行》的报纸或者其—他媒体发《布招标公告 】   《 ? 招标公告包括下】列内容 《 , ?  : , (一)招【标人:的名称、地址; 】  》  : (《二)土地的位置、面!积、:用途、使用》年限、规划和—设计要求; —    【 (三)—投,。标人的?范围、?。资格; 】   —(四)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的方法; 【    !(五)履约保证金的!交付方式、时间; ! :  ?  (六)投!标的方式、地—点,和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    【 : (七)评标标【准,和方法; 》 , :    (八!。)开标时间、—地,点; ? ?    《 ,。 (九《)招标人认为—需要:公告的其他事—项 》。    》 ? 第二》十四条 邀请招【标出让土地使用权的!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至少》20日?向三个以上具有招】标地:块开发能力》的,单位或?者个人发出投标【。邀请书投标邀请书】应当包括前条第【二款所列相关内容】以及招标人认为【需要载?明的其他事项 【  》  !第二十五条 评标】由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的代表和》有关:土地、规划、经【济等方面的专—业人员组《成成员人数为—五人以上单数其中】有,关专业人员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 》 ,    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在中标结果!。确定前应当保密【  —  》 《第二十六条 投标开!标按下列程序进【行 ? :    》 (一)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密封的投标书【投入标?箱;  】  (二)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按照招标公告】或者投标《邀请书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开标会—。议当场开标、验标】宣布:不,符合投标规定的标书!。无效;  !  (三)评!标委员会按照公平】、公正的原则以及】。。招标文件确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进行《评标、?定标; 《    ! (四)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并与中标人—签订:成交确认《书 : 投标人!。少于三个的》应当重新组织招标】   《 《 第二十【七条 招标出让土】地使用权应当设立最!低,。保护价投标》人报价均低于最低】保护价的土地行【政,主管部门重新组织招!标 《    【 第三节】 拍卖出让 —  》  — 第二》十八条 拍卖出让土!地使用权是指在指定!的时间、地》。点在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授》权的拍卖主持人主持!下竞买人《按照规定的方式公】。开竞价由出价最高】者取:得土地使用权的行为! 》   —第二十九条 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发布公告并》编,制拍卖?文件拍?卖文件应当包括【地块宗?地图、规划和设计要!。求、:土地使用条件、对竞!买人资?格审查的标准、【竞买须知、竞—买申:请书等所有》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以及签订出让合!同的主要条款等内容! ? ,    【 第三十【条 拍卖公告—应,。。当于拍卖活动实【施前:至少20日在市【级以上公《开,发行:的报纸或者其他媒】体发布 【 ,   ? 拍卖》公告包括下》列内容 【    — (一)拍》。卖人的名称、地址;! 》   》 (二)土地—的,位置、面积、用【途、:使用年限、规—。划和设计要求—; :   —。 (三)【竞买人的《范围:、资:格; 【   —(四)竞买人获【取拍:卖文件及相关资【料的方法; 【 ,    (!五)参加竞买的申请!。方法:。和申请截《止时:间; 【   》 (六)履约—保证金的交付方【。式、时间;》 ?    】(七)拍卖时间、地!点;   ! , (《八)拍卖人》认为需要公告的其他!事,项 —   ? 第】三十一?条 :拍卖按照下列程序进!行    ! (一)主持】人介绍拍卖宗地的】位置:、面积、用途、使】用年限、《规划和设计要求【以及:其他有关事项—。; 》    — (二?)主持人《宣,布拍卖起《。叫价和增《价规则及增价幅【度没有底价的应当明!确提示; !   (【三)竞买人竞价【;, : , :   (四】)主持?人宣布最高应价【者为买?受人; — ,   ? (五)【土地行政主管部【门与买受人签订成】交确认书 》 : ,    — 第—三十:二条 起叫价不等于!该幅土地使》用权出让的底价竞】买人:最后应价《。低于:底价时?主持人有《权终止拍卖 — ?。  : , — 第四节 挂牌出!让 — ,  】 第三十三条 挂牌!出让土地使用权是指!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发布挂牌公告按照!公告规定《。的期限将拟出让【宗地的?交易条件在》指定的土《地,交易场所挂》牌公:布接:受竞买人的》报价申请并更新 】挂牌价格由挂—牌期限截《止时的出价最高者取!得土地使用权的【行为  】 , ? 第三十】。四条 挂牌公告【应当:于挂牌出让》开始前至少》2,0日在市级》以上公开发行—的报纸或者其他媒体!发布 【   挂【牌公:告,包括下列内》容 ? ,    【 (一)挂牌—人的名称、地—址;  】  ?。。 (二)土地【的位置、面积、【用途、?。使用年限《、规划和设计—要求; 《。    【 (三)—竞买人的范围、资】格;  】  (—四)竞买人获取【挂,牌相关资料的方法】; 《    (!五)参加竞》买的申请方法—和申请截《止时间; 》 :    —。。 (六)履约【保证金的交付方式、!时,间; 《  《  》。(七)挂牌地—点、期限;》    】 ,。。 (八)挂牌人认!为需要公告》的其他事项;—    ! 》 第三?十五条 挂牌出【让按照下列程序【进行 《    — (一)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挂牌公!布宗地的位置、【面积、?用途、使用年—限、:规划和设《计要求以及起始【。价、增价《规则、增价幅度等事!项; 《    】 (:二):符合:条件的竞买人填写】报价单报价; ! :  : (三—)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确认】报价后更新挂—牌,价格并继续接受【新的报价;》   【 : :(四)?确定竞?得人;? ?  ?  《 (五)签订成交】确认书 —。 :   《 《。 第三十六—条 挂牌时间不得少!。于10日挂牌期间】可以根据竞买—人竞价?。情况调整增价幅度】   【 , ? , 第三十七条】 ,挂,牌期:限届满按照下列规】定确定竞得人—   【 《(一)挂牌期限【。内只有一个》。竞买人报《价且报价高于底价并!符合其他条件的【该竞买人《为,竞得人; !   (二)!挂牌期限内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的竞买人报价—。的出价最高者为竞得!人;报价相同的先提!交报价?单,者为竞得《人但报价低于—底,。价者:除外; 《 ?    【(三)挂《牌期:限截止时仍有—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竞买人要求报价!的应当?对挂牌宗地》进行现场《。竞价出?价最高者为竞—得人 》    》 — 第三十八条 【挂牌:期限内无应》价者或者竞买人的报!价均低于底》价或者均不符合其他!条件的由《土,地行政主管部门重】新组织挂牌出让【 ? :   ? ? 《。第五:节 协议出》让 《    【 第三【十九条 协议—出让:。土地:使用权是指由土地行!政主管部门与—土地:。使用者以标定—地价:为基准经过协商【确定土地出让—价格将土地使用【权出让给土地使用】者的行为 】    《 ? 第四十条】 下列土《地可:以采:用协议出《让方式出让土地使用!权 ?    — (一)高新技!术,项目用地; !    (二!。),市,人民政府急需或者】鼓励发展的项目用】地,;    ! (《三)经市、县—人民政府批》准的基?础设:施,、,公益事业《、文化教育》、卫生体育等—项目用地; —  》  》(四)存量划—拨土地不改变用途或!者经依法批准—改变用途后原使用者!继续使用并》转为出让的》土地: ?    【 》。第四十一《条 :协,议出让土地》使,用权按照下列—程序进行 【    】(一)土地使用【者提交法定代表人证!。明书、申请用—地报告?、,。项,目布:置图、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立项批文、土地!出让金?支付能力证明—等材料;《属高新?技,术项目用地》的,同时:提交市?级以上人民政府科技!主管部门签发—的认定意见书;【。 》   (二】)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提出用地审》查方案?报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审批; 】    (】三)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根据批准—用地文件与土—地使:用者签?定出让合同 】    》 第《四十二条 以协议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高新技术项目投产!后对不符合高—新技术项目认—定标准的应当按【照标定地价补足土】地出让金  】   《 》 第《四十三条 》以协议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后将:土地:转让、出租》、抵押以及以土【地使:。用,权与他人合资、【合,作建设的应当报经】。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批准重新签】订出让合同并按【照变更时的土地【市场价格补足土地出!让金: ?    【 第四十】。四条 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将【协议出让《土地使用权情况和】结,果,及,时,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 :。第三章? 土地?使用权终止  【 第四》十五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土?地,使用权终止 【。    》 , (一)出让合同规!。。定的年限《届满;? ,    【 (二)—土地灭失; 【   》 (》。三)土地使用者死】。亡且无合法继承人;!    ! (四)》依法作?出的没?收土地使用权的【判决:、裁定或者决定生】效; 《  《 , (五—)土地闲置两年【被依法?收回; 》    】。 (六)根据—城市规划和社会公共!利益的需要依法【提前:收,。回土地使用权—; 《  ?  (—七)以收购、—收回:等方式依法纳入政】府储备的土地;【  —  (八【)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 第【四十六条 出现前】条第(一)、(三)!、,(四)项规》定情形的土地—使用:权连同该宗土—地上的?建筑物、《。附着物由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无偿收回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    【 第】四十七条 依法提前!收回土地使用权的】市、县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土地使》用者开发、》利用土地的》实际情况和年—限给予土地》使用者相应的补偿 ! :    【 : : 第四十八条— 土地使用权终止应!。当依法办理土地【使,用权注销登》记手续 《 ?    】。 : 第四十九条— 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年限届!满土地使用》者需要继续》使用土地的应—当至迟于届满前【一年申请《续期除根据社—会公共利益》的需要收回该幅【土地的应当予以【批准经? 批准准予续—。。期的应当重新签【定出让合同依照【规,定支付土地出—让金  】  出—让合同约定的使用】年限届满土地使用】。者未申?请续期或者虽申【请续:期但依照《前款规定未》。获批准的其土地使用!权无偿收回第四章】 法律责任第五十条!。违,反本条例规定—。土地使?用者未按出》让合同约定的用途、!期限和条件开发【、利用土地》。的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给予警告》责令30日》内改正?;逾期不改正—。的按受让土地费5】%以下标准》处以罚款;拒不【改正的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有》。权解除合《同,无偿收回土地使用权!没收地上的》建筑物、其他附着物! , 《   【 第五十一条 !土地使用《者以弄虚作》假、串通压价、行】贿等非法《手段骗取土地使【用权的?依法收回土地—使用权由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按【照每平方米》10元以上30【。元,以下处以罚款;【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 —第五:十二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应当以招【标拍卖或《者挂牌方式》出让土地使》用权而?采用协议方式出让的!。其协议方式出让【的批准文件无效并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  【 第五十三条【 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等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出让土地使用权活】动中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收受贿赂—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给:当,事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 ? 第五》十四条 当事人认】。为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土【地使用权的应—当先申请行政复议;!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  》。当事人认为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其—他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第五章 附则第五】十五条市、县—人民:政府以?租赁方式提供土【地使用?权的参照本条例执】行 —   ? 第五十六【条,。 本:条例自200—3年1?2月1日《起,施,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