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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博市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条例 !
:
2003年8】月20日淄博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通过—
20—03年9月26日】。山东: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批准《
第一《。章 总 则 】
第一条 为了!加强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管理《。规范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行为优化土】地,资源配?置建立公开、—公平、公正的土【地使用制度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
第》二条 本条例所称国!有土地是指本市行】政区域?。内属于全《民所有的土地(【以下简称《土地)
】
:
: 本:条例所称国有土地】使用:权(以?下简称土地使用【权)出让是指国家将!土地:使用权?在一定年限内让与】土地使用者并由【土地使用者向国家】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行为
【
! 第三条 本市】行,政区域内土地—使用权的出》让适用本条例 】
》
:
? 第四条》 市、县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是本行政区域内!土地使用权出—让的主管部门统一】。对土:地使用?。权进行出让对出让的!土,地进行管《理
! 市?。。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可以委托区土】地管理?部门负责委》托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出让?工,作 :。
!
第五条 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会同计划、规!划、建设、房产管】理等:部门根?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规划、《经济社?会发展计划》和产业政《策制定年度土地出】让供应计划经市、县!人民政府批》准后组织实》施
!
第【六条 市、县—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按照—土地出让供应计划】会同规划等有关部】门共同?拟订:。出让地块的用途【、年限?;出让方式、—时间和其他条件【等,方案经?。市、县?人民:政府批准后》组织实施 —。
】
:
第《七条 依《。照本条例规定依法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在】土地使用权使用年】限,内可以依法》转让、出租、抵押】其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
《
土【地使用者应当按照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以!。下,。简称出让合同)的约!定开发利用土地不】得擅自改变用—途和条?。件
【
— 第?八条 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应当列入财政预【算管理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列支不得挪】作他:用
第二章】 土地使用权出让】
第一节》 一般规《定
! ,第九条 《土地使?用权出?让应当依法采取【招标、拍卖、挂牌】或者协?议的方?。式
》
— 除本条例第四十条!规定的情形外土【地,使用权出《让均应当采取—招标、拍《卖、挂牌方》式
【。
《
:
第十条 土】地使用权出让最高年!限按照下列用途【确定
—
:
(一)居!住用地70年;【 ?
,
《
(二)—商,业、旅游、娱乐用】地40年《; 《
:
—(,三)其他《用地5?0年:
《
》
第【。十,一条 ?土地使用权出—让应当签《定书:面合同出让合同【由土地?行政主管部》门与土地使用者依照!本条例的规定—签定 《
—
,
—第十二?条 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土地使?用权:的投标?人、竞买人应—当交:付履约保证金;中标!人、:买,受人、竞得人交付的!履约保证金》折抵土地出让—金,;其他投标人、竞买!人支付?的履约?保证金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在》。招标、拍卖、—。挂牌结束之日起5日!内退还
!
中标【人、:买受人、竞》得人拒绝签订成交确!认书或者出让合同】的其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拒绝签订成》。交确认书或者出【让合同的应》当,两倍返?还履约?保证金 《
】
?
第《十三:条 土?地,使用者应当按照【出让合?同的约定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未按—照出让合同》的约定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有权】解除合同《并可以依《法,。请求违?约,赔偿:
《
《。
— 第十四《条 土?地使:用者按照出让合同的!约定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按照出让—合同的约定》提供出让的》土地:;未按照出让合同的!约定提供土》地的土地使用者有权!。解除合同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应当返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土地使用者【并可以依法请求【违约赔偿
! :
《
第》十,五条: 以招标、拍卖【、挂牌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土地使用者应!当在按合同约—。。。定支付全《部出让?金之日起3》0日内持出让合同】、,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支付凭证直接申请办!理土地登记》
】
?以协议的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土《。地使用?者,应当按照有关—规定申请《。办理土?地登记 —
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在受理土地】登记申请之日起【30日内《依法办?理土:地权属?登记颁发国》有土地使用证
!
!第十六条《 土地使用者—需要改变出让合【同规定?的土地用途的—应当征得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同意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签订出让—合同:变更协议或者—重新签订出让合同相!应调整?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其中【在城市规划区内【改变土地用途的在报!批前应当先》经规划部门同意 !
【
第十】七条 对以》招标、拍《卖、挂牌《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计划、》规划等部门应当依据!。签订的?出让合同《。为土地使《用者办理基本—建设立项、规划【许可等手续
!
》。
—。第十八条 》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根据土》地估价?结果和政《府产业政策综—合确定招《标标底?拍卖、挂牌起叫价、!起始价、底价投标、!竞买:保证金和协议—。出让:土地使用权最低限价! ?
招标标底】和拍卖、挂》牌的底价《。在招:标拍卖挂牌》出让活动结束—之前应当保密
】
?
》。。。。 第二节 招标】。出让
【。。
! 第十九条 招【标出让土地使—。用权是指由》。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公开:招标或?者邀请符《合条件的《投标人投标经评【标后确定的中—标人取得土地—使用权的行》为,
! :
第二十条】 土地使用权招【标出让可以采—。取公开招标或者邀】请招标的方式—进行 《
?
】。 , 第二十一条 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发布:。招标公告或者—发出:投标邀请《书并编制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应当包括招标!地块宗地图、规【划和设计《要求、?土地使用条件—、对投标人资格审查!的,标准、投标》须知:、投标格《式文书、《评标标?准和方法等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以及签订】出让合同的主要条】款,等内:。容
— ,
】 第二十二条— ,土地:使用:。权招标出《让的范围《、内:容以及招标方式【由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根据本?。条,。例的有关规》定、年?度土地出《。。让供应计划以—。及地:块的具体情况确定 !
《
【
:。。。 第二十三条 公】开招标出让土—地使用权的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至少》20日在市级以【上公开?发行的报《纸或者其《。他媒:体发布招标公告【
【
? 招标公告包括下】列内容
【
(一!)招标人的》名称、地《址;
】
? :(二)土地的位【置、面积、》用途、使用年限【、规划和《设计要?求,;
!
?(三)投标人的【范围、资格; 】 ,
— (四)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的方》法;
!
(五—)履约保证金的交】付方式、《时间;?
《
》 :(六)投标的方【式、:。地点和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
! (七?)评标标《准和方法;》
】。
?(八:)开标时《间,、地:点; 《
—。
(《九)招标人认为【需要公告《的其他事项》。
》 ,
》
第二十【四条 邀《。请招:标,出让土地使用—权的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至少20日向三【。个以上具有招标地】块开发能力的单【位或者个人发—出投标邀请书—投标邀请书应当包】括前条第二》款所列相《关内容以及招—标人认为《需要载?明的其?他,。事项
】 ,
?
》第二十五条》 ,。评标:。由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的代表和有关土【地、:规划、经济》等方面的专》业人员组成》成员人数《为五人以上单数【其中有?关专业人员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
!
》 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在中标结果—确定:前应当保《密 :
!
? 第二十六条 投!标开:标按下?列程序?进行 《
—
(一)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密封的投标》书投入?。标箱; 》
】 (:二)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按照招标公【告或者投标》邀请书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开标】会议当场开》标、验?标宣布不符合投标规!定,的标书无效》; ?
《
:。
(三)评【标委员会按》照,公平、公正的原则以!及招标文《件确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进行评标、定】标;
—
(四!。)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并与中!标人签订成交确认书!。
《
?投标人少于三个【的应当重新组织【招标
?
, ,
【 第二十七条 招!标出让土《地使用?权,应当设立《最低保?。护价投标人报价均低!于最低保护价的【土地行政主管部【门重新组织招标 】
—
《
? 第三节 拍—卖出让
【
—
第二十八!条 :拍卖出让土地使【用权是指在指定的】时间、地点在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授权:的拍卖主持》人主:持下竞买人按照规定!的方式公开竞价由】出价最?。高者:取得土地使用权的行!为
【
第二【十九条 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发布公告并编制【拍卖文件拍卖—文件:应当包括地》块宗地图、规划和设!计要求、土地使【用条件、对竞买人】资格审查的》。标准、?竞买须知、竞—买,申请书等所有—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以!。及签订?出让合同的主要条款!等内容?
】
,
第三】。十条 拍卖公—告,应当于?拍卖:活动实施前》至少20日在市【级以上公开》发行的报纸或者其】他媒体发布 】
— 拍卖《。公告包括下列内容 !。
【
(一)拍【卖人的名称、地址】;,
!。 , (:二)土地的位—置、面积、用途、】使,用年限、《规划和设计要求; !
】。 (三《)竞买人的范围、】资格;
【
(】四)竞买人获—。取,拍,卖文件及相关—资,料,的方法;
! :
《(五)参加竞买的申!请方法和申请截【止时间; —。。
—
, (六)》履约保证金的—交付:方式、时间; 【
! (七?)拍卖时间》、地点; 》 , ,
【 (八)拍卖—人认为需要公告【的其他事《项
】
【 ,第三十?一条 拍卖按照下列!程序进行 》
—
,。
(一)主持】。人介绍拍卖宗地的】位置、面积、用途】、使用年限、—规,划和设计《要求以?及其他有关事项; ! :
(!二)主持人宣布拍】卖,起叫价和《。增价规则及增—价幅度没有底—价的应当明确—提示; —
》
(三)竞买人!竞价;? :
《
(四)主!持,。人宣布最《高应价者为买—。。受人; 》
?
—(五)?土地行政主管部【。门与买受人》签订成交确认书 】
?
—
第三【十二条 起叫价不】等于该幅《土地使用权出让的】底价竞买人》最后应价低于—底价:时,主持人有权终止【拍卖:
!
第四节! 挂牌出让 — ,
《
【 第三《十三条 挂牌出让】土地使用权》是,指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发布挂牌公告按【照公告规定的期限】将,拟出让宗《地的交易《条件在指定》的,土地交?易场所挂牌》。公布接受竞买人【的报:价申请并更新 挂】牌,价格由挂牌》期限截止时的出价】最高者取得土—地使用?权的行为《
【
?
第三十四!条 挂牌公告应【。当于挂牌出》让开始前至少2【0日在市《级以上公开发行的】报纸或者其他媒体发!布
—
挂【牌公告?包括:下列内容 【。
(!一):挂牌人的《名,称,、,地址;
】 ,
:
: (二)土地的【位置、面积、用【。途、使用年限、规划!和设计要求; !
【 (三)《竞,买人的?范围、资格;—
】。
, (四)竞买人】获取挂牌相关资【。料的:方法;?
! (?五)参加《竞买的申请方法和申!请,。截止时间; —
》
:
: (:六)履约保证—金的交付方》式、时间; 【
》
(七)挂】牌地点、期限; 】
! (八)《挂牌人认为需要公告!的其他事项; !
!
?第三:十五条 挂牌出让按!照,下,列程序进行 】
,
》 (?一,)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挂牌公《布宗:地的位置、面积、用!途、使用年限、规】划和设计要求以【及起始价、增—价规则、增价幅度等!事项:; 《
《
,
(二)符合】条件的竞买人—。。填写报价《单报:价;
!
(三)【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确认?报价后更新挂牌价格!。并,。继续接受新的报价;!
】
(四)确【定竞得?人;
—
(】。五)签订成交确【。认书 》
—。 ,
? 第三十》六条 挂牌时—间不得少于》10日挂《牌,期间可?以根:。据,竞买人竞《价情况调整增价幅】度
—
—
第》三十七条 挂—。牌期:限届满按照下列规定!确定竞得人 —
—
(一—。)挂牌期限》。内只有一个竞买人】报价:且报价高于底价【并符合其他条件的】。该竞买人为》竞得人;
】
:
(二)】挂牌期限《。内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的竞买【人报价的出》价最高者为竞得人】;报价相同的先提】交报价单者为竞【得人但报价低于底价!者除外; 【
?
《。 (:三)挂牌期》限,截止时仍有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竞买人要【求报价?的应当对《挂牌宗地进行—现场竞价《出,价最高者为》竞得人 —
】
第三—十八条 《挂牌期限内无应价者!或者竞买人的—报价均低于》底价或者均不—符合其他条件的【由土:地行政主管》部,门重新?组织挂牌出让 【。
】
第五】节 协议出让 【
?
:
》
第三十【。九条: 协议出让土地【使,用权:是,指由土地行政主管部!门与土?地使用者以标定【地价为基准》经过协商《确定:土地出让价格将土地!。使,用权出?让给土地使用者的行!为,
【
】第四:。十条 下列土地可以!。采用协议出让—方式出让土》地使用权 —
》
(》一)高新技术项目用!地,;
】。
(二)市】人民政府急需或【者鼓励?发展的项目用地【;
】
? (三?)经市、县人—民政府批《准的基础《设施、公益事业、文!化教育、卫生—。体育等项目用地【;
!
(四)—存量划拨土》地不改变用途或【者,经依法批《准改变用途后—原使用者《继续使用并转为出让!的土:地
—
《
—第四十一《条 协?议出让土地使用【权按照下列程序进】行 ?
》
:。 :(一)土地使用者】提交法定代》表,人证明书、申请【用地报?告,、项目布置图、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立项批文、》土地出让金支付【能力证明等材料【;属高新技术项目】。用,地的同时提交市级以!上人民政《府科技?主管部?门签发的认定意见】书,。; ?
【 (二)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提》出用地审查》方,案报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审批; 【
【
(三)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根据批!准用地文件与—土地使用《。者签定出《让合同 —
?
:
?第四十二条 以协议!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高新技术项【目投产后对》不符合高新技术【项目认定标准的【应当按照《标,定地价补足土地出】让金 —
《
【 第四十三》条 以协议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后将土地转】让,。、出租、《抵,押以及以土地—。使用权与他人合资、!。。合作建设的》应当报经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批准重新签!订出让合同并按【照变更时《的土地市场价格补】足土地出让金 【
《
】 , 第四十四条 【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将协议出让土地】使,。。。用权:情,况和结果《及时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第三章 土》地使用权《终止 ?
第四十五】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土】地使用权终止 【
《
(一—)出:让合同规定的年限】届满;
【
(】二)土地灭失; 】
! (三)土地使用】者死亡且无合法【继承人?;, ?。
,
, :
,
(四)—。依法作出的没收【土地使用权的判决、!裁定或者决定—生效; —。
【 (五?)土地?闲,。置两年被依法—收,回;
!
? (六?)根据?城市规划和社—会公共?利益的?需,要,依法提?前收:回土地使用权—; 《
: :
《(七:),以收购、收》。回等方式依法—纳入政府储备的【。土地; 》。
》
(八)【。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 ,第四:十,六条 出现前条第(!一)、(三)、【(四)项规定情形】的土地使用》权连同该宗土地上的!建筑物、附着物【由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无偿收】回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 ,
】 第四十《七条 依法提前收】。回土地使用权的市、!县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土地使用者》开发:、利用?土地的实际情况【和年限?。给予土地使》用者:相应的补偿 —
》
《
? 第四十》八条:。 土地?使用权终止应—当依法办《理土地使用权—注销登记手续— : ,
!
第四十—九条 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年限届满土!地使用者需》要继续使用土—地的应当至》迟于届满前一年申】请续期除《根据社会公共—利益的需要收—回该幅土地的应当予!以批准经 批—。准准予续期》的应当重《新签定出《让合同依照》规定支付土地出让】金 :
! 出让?合同约定《的使用年限届满土地!使用者未申请续期】。或,者虽申请续》期但依?照前款规定未获【批准的?其土地?使用:权无偿收回第—四章 法律责任第五!十条:违反本条例规定【土地使用者》未按出让合同约【。。定的用途、期—限和条件开发、利用!土地的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给予》。警告责令30日【内改正;逾期—不改正的按受让土地!费5:%以:下标准处以罚款【;拒不?改正的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有权【解除合同无》偿收回土地》使用权没《收,地上的建《筑物、其《他附着物
!
《
—第五十?一条 ?土地使用者以弄【虚作假、串通压价、!。行贿:等非法手段骗—取土地使用权的依】法收回土地使用权】由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按照:每平方?米10元以》上30?元以下处以罚款【;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
? 第五十二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应当以招标拍—卖,或,者挂牌?方式出让土》地使:用权而?采用协议方式出【让的其协议方—式出让的批准文【件无效并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
,
! :第五十?。三条 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等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出让?土地使?用权活动中》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收《受贿赂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给】当事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
—
: ,。第五十四条 —当事人认为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土地使用权的应】当先申请行政复议;!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
《
?
: ,。当事人认为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其他《。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第五【章 附则第五十【五条市、县》人民政府《以租赁方式提供土】地,使用:权的参照本》条例执行《 ,
?
【第,五,。。十六条 本条例自2!003年12月【1日起施行》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