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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淄博:市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条例 ! 2003年8!月,20日?淄,。博,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通过 —2003年》9月26日山东【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批准】 第一章 总 】则  《。 : 第一条 为—了加强?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管理规?范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行》为优化土地资源配】置建立公开、公【平,、公:正的土地使用—制度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 —第,二条 本条例—所称国有土》地是指?本市行政《区域内属于全民【所,有的土?地(:以下简称土地—)    】 ?本条例所称国有【土地使用权(以【下简称土地使用权】。)出让?是指国家将土地【使用权在一定年限内!让与土地《使用者并《由土地使用》。者,向国家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行为: ?    ! :第,三条 本市行政【。区域内土地使用【。权,的出让?适用本条例 !。   】 第四《条, 市、县《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是本行政》区域内?土,地使用权出让的主】管部门统一对土地使!用权进行出让—对,出让的土《地,进行管理 》   》 ? 市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可以委托区!土地管理《部,。门负责委托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出让工作 》 :    ! 第五条 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会同计划、规!划、建设《、房产管理等—部,门根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规划【、经济社会发展计划!和产业政策制定年度!土地出让供应计划经!市、县人民政府批】准后组织《实施 《  ?。  【 第六条 —市、县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按照土》地出让供《应计划会《同规划等有关部门】共同拟订出让地【块的用途、》年限;出让》方式、时间和其他】条件等方《案经市、县人—民政府批准后—。组织实施 】    【 ? 第:。七条 依照》本条例规《定依法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在—土地使用权使—用年限内可以依法转!让、出租、》抵押:其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 ?    》 土地使》用者:应当:按照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以下简称出让—合同)的约定开发】利用土地《不得擅自改》变用途和条件 】    》 《 第八条 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应当:列入财政预算管【理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列—支不得挪作他用 ! 第二章 土地】使用权出让 — ,。第一节 《一般规定 ! 第九条 土!地使用权出》让应当依法采取招标!、拍卖、挂牌—或,者,协,议的方?式    ! ?除本条例《。第四十条《。规定的情形》外土地使用权出【让均应当采》取招标、拍卖—、挂牌方式 !  :  】 ,第十条 土地—使用权?出让最高《。年限按照下列用【途确定?  —  (一)】居,住用:地70年;》 ?    【 (:二)商业、》旅游、娱乐用地4】0年; 【   ? : (三《)其他用地》50年  !  【 第十一条— ,土地使用权出—让应当签《定,书,面合同出《。让合:同,由土地行政主管【部门与土地使用者依!照本条例的》规,定,签定 ?    【 【第,十,二条: 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土地使用权—的投标人、竞买人应!当交付履约保—证金;中标人、买受!人、竞得《人交付的履约—保证金折抵土—地出让金;》其他投标人、竞【买人支付的履约保】证,金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在招标》、拍卖、挂牌结【束之日起5日内【退,还 ? :。   ? 中标人、买!受人、竞得人—拒绝签订成》交确认书或者出让合!同的其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拒绝签订成》交,。确认书?或,者出让合同的应当两!倍返还履《约保证金 》 《  : — , 第:十三条 土地使用者!应当按?照出:让合:同的约定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未按《。照出:让合同的约定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有权解—除合同并可》以依法请求违约赔】偿 :    】。 —第十四条 土地【使用者按照出让【合同的约定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按照》出让合同的约定提】供,。出让:的土地?;未按照出让—合同的约定提—供土地?。的土:地使用者《有权解除合同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应?当返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土,地使用者并可以【依法请求违约—赔偿  】  !第十五?条 以招标、拍卖、!挂牌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土地使用》。者应当在按合同【约,定支:付全:。部出:让金之?日起30日内持【出,让合同、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支付凭证!直接申请办理土地】登记 《 :    — 以协议的》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土地》使用者应当》按照有关《规定申请办理土地】登记 】。。 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在受理土地登记申请!之日起30日内【。依法办理土》地权属登记颁发国】有,土地使用证》    — 第十六!。条 :土地使用者需要改】。变出让合同规定【的土地用途》的应当征得》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同意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签订】出让合同《变更协议或者重【新签订出让合同【相应调整《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其!中在城市规划区内改!。变土地用途》的在报批前应当先】经规:划部:门同:意 —   》 ? 第十七条 对以!招,标,、,拍卖、挂牌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计划【、规划?等部门应当》依据签?订的出让合同为土地!使用者办《理基本建设立项【、规划许可等手续】 : ,    】 , 第十》八条: 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根》据土地估价结果和】政,。府产业政策综合【确定招标标底—拍卖、挂牌起叫【价、起始价、底价投!标,、竞买保《证金和?协议出让土地—使用权最《低限价 》。 招标标底!和拍卖、挂》牌的底价在招标【拍卖挂牌《出,让,。活动结束之》前应:当保密   【 — , 第二?。。节 :招,标出让  !  》 第十—九条: 招标出让土地【使用:权是指由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公开招—标或者邀请符合条】件的投?标人投标经评标【后确定的中标人取得!土地使?用权:的行为 】   》 第二十】条 :。土地使用权》招标出让可以采取】公开招标或者邀请】招标的方《式进行 《 ?    】 : ,第二十一条》 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发,布招:标公告或者发—出投标邀请书并编】制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应当包括招标地【块宗:地图:、规划和设计要【求、土地使用条【件、对?投标人资格审查【的标准?、投标须知》、投标格式文书、】评标标准《和方法等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以》及签订出让》合同的主要条款等】。内容 【   ? , , , 第二十二】条 土地使用权招】标出让的范围、内容!以及招标方式由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根据本》条例的有关规定【、年度土地出让供】应,计划以及地块—。的具体情况确—。定    ! 第】二十三条 公开【。招标出让土》地使用权的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至少20日】在市级?以上公开发行的报纸!或者其他媒体发布】。。招标公告《    ! 招标公》告包括下列内—容   】 (一)招标!人的名?称、:地址;  !  (—二)土地的位置、面!积、:用途、使用年—限、规划和设计【要求; 【    (】三)投标人的范围】、资格; 】    《 (四)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的方法; —  《  (五)履!约保证金的交付方式!、时间; 】 ,   《 , (六)投》标的方式、》地点和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 , (七》)评标标准》和方法; 】    《 (八》)开标?时间、地点》;, ,    ! (九)招》标,人认为需《要,公告的其他事项 】 《   【 第二十四条 !邀,请招标出让土地使】用权的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至少20日向三【个以上具有招标地块!开发能?力的单位或》者个人发出投标【邀请书投《。标邀请?书应当?包括前条第二—款,所列相关内容以【。及,招标人认《为需要载明的其【他事项 — ,    !。 , 第二?十五条 评标由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的代表和有关—土地、规划、—经济等方面的专业】人员组成成》员,。人,数,为五人以上单数其】中有:关专:业人员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 !。  《 , 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在中标】结果确定《前应当保《密, ?。   《 , — 第二?。。十六:条, 投标开标按下列】程序进行 【    【 (一)《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密封的投!标,书投入标箱; !    (!二)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按照招标》公告或者投标—邀请书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开标会议当》。场开:标、验标宣》布不符合投标规定】的标书无效》。; :  》  《 (三)《评标委员会》按照公平、公—正,。的原则以及》。招标文?件确: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进行评标—、,定标; 【    (】四)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并《与中标人签订成【交确认书 — 《 投:标人少于《。三个的应当重新组织!招标  》。 , — , 第:二十七条 》招标出让土地—使用权应《当设:立最低保护价投标】。。人报价均低》于最:低保:。护价的土《地行政主管部门重新!组织招标 】    》 —第三:。节 拍卖出让 !   《 , — 第二十八条 拍】卖,出让土地《使用权是指在—指定的时间、地点在!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授权》的拍卖?。主持人主持》下竞买人《按照规定《的方式公开竞—。价由出价《最高:者取得土地使用【。权的行为 【    】第二十九《条 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发【布公告并《编,制拍卖文《件拍卖文件应当包】括地块宗地图、【。规划和设计要求【、土地使用条件【。、对竞买人资格审】查的标准、竞买【须知:、竞买申请书等所】有,。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以及签订出!让合同的主要条款等!内,容 》。    》 : 《第三:十条 拍卖公告应当!于拍卖?活动实施前至少2】0日在市级以上【公开:发,行的报纸《或者其他媒体发布】  — , 拍卖公告】包,括下列内容 —   —。 (一)【拍卖人的名称—、地址?;  【  ? :(二)土《地的位置、》。面积、?用途、使用年限、规!划和设计要》求,;   】 (三)【竞买人的范围、资格!;   】 (四)竞买!人获取拍卖文—件及相关资料的【方法; 【    (】。五)参加竞买的申】请方法和申请截【止时:间; 《 ,    (!六):履约保?证金:的交:付,方式、时间; 【 ? ,   》 ,(七)拍卖时间、地!点; 》    】(八)拍卖人认为】需要公?告的其?他事项 —  ?。  !第三:十一条 拍卖按照下!列,。程序进行 !   ? (一)主持人!介绍拍卖宗地—的位置、面》。。积、用途、使用年】限、规?划和设计要求—以及其他有关事【。项; —   ?。。 ? (二)主持人宣】布拍卖?起叫价和增价规【则及增价幅度—没有:底价的应当明确提示!;    ! (三)—竞买人竞价》。;    ! (《四):主持人宣布最高【应价:者,为买:受人;?    】 (五)土地】行政主管部门与【买受人签订成—交确认书《 , , , ,。   ? 【 第三?十二:条 起叫价不等于该!幅土地使用》权出让的《底价竞买人》最后应?价低于底《价时主持人有—权终止拍《卖    !。 第四!节 挂牌出让 !。  ?。  】 第三十三》条 挂牌出让土地】使用权?是指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发:布挂:牌公告按照公—告,规定的期限将拟出让!宗地的交易条—件在指定《。的土地交易场所【挂牌公布接受竞买人!的报:价申请并更新 【挂牌价格由挂牌【期限截止时的—出价最高《者取得土地使用【权的行?为  【  【 第三十四条 】挂牌公告应当—于挂牌出《让开始前至少20】日在市级以上—公开发行的报—纸或者其《。他媒体发布 】 ,   ? 挂》牌公告包《括下列?内容 ?。    【 (一)挂牌】人的:名称、地址;—   【 (二)土地!的位置、面积—、用途、使用—。年限、规划和设【计要:求,; ?    !(三)?竞买人的范》围、资格; 】 ,    》 :(四)竞买人获【取挂牌?相关资料的方法; ! 《   《 (五)》参加竞买的申—请方法和申请截止】时间; 《 《   (六】)履约保《证金的交《付方式、时间—;  【  (七)】。。挂牌地点、期限; !    】。 (八)挂牌【人认为需要公告的】其他事项; !    《 ? 第三十【五条 挂牌出让按】照下列程序进行 】    【 (一)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挂牌公【。布宗:地的位?置、面积、用途、】使用年限、规划【和,设计:要求以?及起始价、增价【规则:、增价幅度等—事项;  !  (二【)符合条件的竞【买人填写报价单【报,价; 《  《  (三【),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确:。认报价后《。。更,新挂牌价格并继续】接受新的报价;【。  —  (—四)确定竞》得人; —  ?  ? (?五)签订成交确认书! :    】 第三【十六条 挂》牌时:间不得少《于1:。0日挂牌期间可【以根据竞买》人竞价情况调整增价!幅度 —   ? : 第三十!七,。条 挂牌期限届【满按:照下列规定确定竞】得人  】  (一【。)挂牌?期限内只有》一个竞买人报价【且报价高于底—价并符合其他条件的!该竞买人《。为竞得人《; ?    】 (二)挂》牌,期限内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的,。竞买人报价的—出价:。最高者?为竞得人;》报价相同的先提交】。报价单者为竞得【人但报?价低于底价者除【外; ?   — (》三,)挂牌期《限,截止时仍有》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竞?。买人要求《报价的应当对挂【牌宗地?进行现场竞》价出价最高者—为,竞得人 》    】 第三【。。十八条 挂牌期限】内无应价者或者竞】买人的报价均低【于底价或者均—不符合其他条—件的由土地行政【主管部?门重新组织》挂牌出让 》 《   ! 第五?节,。 协议出《让   】 : ? 第《三十九条 协—。议出让土地使用权是!指,由土地行政》主管部门与土地使】用者以标定地价为】基准经过《协商确定土地出【让价格将《土地:使用:权出让给土地使用者!的行:为 —   》 第四【十条 下列土地可】以采用协《议出让方式出让土】地使用?权, :    】 (一)高》新技术项目》用地; 《 ,   》 , : (二?)市人民政》府急:需或者鼓《励发展的项目用地;!    】 (三)—经,市、县人民政府【批准的基础设施【、公益?事业、文化教—。育、卫?生,体育等项目用地; !。  》  》(四)存量划—。拨土地不改变用【途或者经《依,法批准改《变用途后原使用者】继,续使用并转为—。出让的?土地 【   ! 第四十一》条, 协议出让土地使用!权按照下列程序【进行 【   (一】)土地使用者—提交法定代表人【证,明书、申请用—地报告、项目布【置,图、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立《项,批文、土《地出让?金支付能力》证明等材《料;属高新技—。术项目用地》的同:时提交市级》。以,上人民政府科技主管!部,门签发的认定—。。意见书;《。 《 ,   (二)!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提出用】地审查方案报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审?。批; ? ,    !(三)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根据【批准:用地文件与》土地使用者签定出让!。合同  】  第四十二!条 以协议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高新技—术项目投产》后对不符合高新技】术项目认《。。定标准的应当—按照:。标定地价补》足土:地出:让金   !  !第四:十三:条 以协议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后将土地】转让、出《租、抵押以及—以土地使用权与他人!。合资、合作》建设的应当报经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批【准重新签《订出让合同》并按照变更时的土地!市场价格补》足土:地出让金 !。   【 第四十四【条 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将【协议出让《土地使用权情况【和结果及时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第—三章 ?土地使用权终止【  ? 第?四十五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土—地使用权终止 】。    (一!。)出让合同》规定的年限届满;】    】。 ?(,二)土地灭失;【。。。 ?    】(,三)土地使》用者死亡且无合法】继承人;《 《    — ,(四)依法作—出的没?收土地使《用权的?判决:、裁:定或者决《定,生效; 】   (【五)土地闲置两年】被依法?收回; 】 ,  (六【),根据城市规》划和社会《公共利益的需要【依,法提前收回》。土地:使用权;《  —。  (七)】以收:购、收回等方式依】法纳入政府储备的】土地; 【  :  : (八)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 第四十【六条 出现前条第】(一)、(三)、(!四)项规定情形的土!地使用?权连:同该宗土地上的【建筑物、《附着物由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无?偿收:回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  》  — 第四》十,七条 依法提前收回!土地使用权的—市、:县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土地使用者开发、利!。用土地的实》。。际情况和年限给予】。。。土地使用者相应的】补偿   ! : 》 ,第四十八条 土地】使用:权终止应当依法办理!土地使用权》注,销登记手续 】   《 — 第四十九条【 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年限:届满土地使用者【需要继续使》用,土地的应当至迟于】届满前一《年申请?续期除根据社—会公共利益的—需要收回该幅土地的!应当:予以批准经 —批准准予续期—的应当重《新签定出让合同依照!规定:支付土?地,出,让金 —  :。  《 出:让合同约定的—使用年限届满土【地使用者未申—请续:期或者?虽申请续期但依照】前款规?定未获?批准的其土地使用权!无偿收?回第四章 法律【责,任第五十条》违反本条例规定土】地使:用者未按《出让合同约定—的用途、期限—和条件开发、利用土!地,的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给予》警告:责,令3:0日内改正》;,逾期不改《正的按受让》土地费5%以下标准!处以罚款;》拒不:改正:的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有权解除【。合同:无偿收回土地使【用权没收地》上的建筑物、其他附!着物 【   ? — 第五十一条 【土地使用者以弄【虚作假、《串通压价、行贿等非!法手段骗取土地【。使用权的依》法,收回土?地使用权由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按照每《。平方米10元以【上30元以下处【以罚款;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 第!五十:二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应当以招标》拍卖或者《挂,牌方式出让》土地使用权而—采用协议方式出让】的其协议方式出让的!批准文件无》效并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    ! 第五十三条!。 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等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出让土地》使用:权活动中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收受:贿赂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给当事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 第五十四!条 :当事人认为》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土—地使用权的应当先申!。请行政?复议;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   》。 当事人认为—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其他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第《五章 附则》第五:十五条市、县—人民政府以租赁方】式提供土地使用【权的参照《本条例执行 【 , ,    【第,五十六条 本条例自!20:03年?12月1《日起施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