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淄博》。市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条例
—
20《03年8《月20日《淄,博,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通过
》 200《。3,年9月26日山【东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批准《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管理规范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行为?优化土?地资源配《置,建立:公开、公平、公【正的土地使用制度】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
【第二条 本条例【所称国?有土地是指本市行】政,区域内属于》全民所有的土地【(以下简称》土地)
【
—。本条例所称国—有土地使用》权(以下简》称,土,地,使用权)出让是指国!家,。将土地使用权在【一,定年限?内让与土地使用【者并由土《地使用者向国家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行为
】
》
: ,第三条 本市—。。行政区域内》土地使用权的—出让:适用本条例
】
,
—
第四条 】市、县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是本:行,政区域?内土地使用权出让的!主,管部门?统,一对:土地使用权》进行出?让对:出让的土地进—行管理 《
—
市《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可—以委:托区土?地管理部门负责委】托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出让工作》
《
—
《第五条 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会同计!划、规划《、建设、房产管理】等部门根《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规》划、经?济社会发展》计划和产《业政策制定》年度土地《出让供?应计划经市、县人民!政府批准后组—织实:施
【
《。。
第六条 】市、县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按?照,土地出?让,供应计划会同规【划等有关《部门共同《拟订出让地块的用】途、:年限:;出让方式》、时间和其他条件等!方案经?市,、县人民政》。府,批准后组织实施【
—
》
,
第七条 依】照本条?例规:定依法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在土地【。使用权使用》年限内可《。以依法转让》、出租、抵押其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 !
— , 土地使用者—应,当,按照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以下简称!。出让合同)》的,约定开发利用土【地,不得:擅自改变《用途:和条件 《
!
第八—条 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应?当列入财政预算管理!。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列支】不,得挪作?。他用 ?
第二章 土】地使用权《出,让
第一节— 一般规定》。
—。
第九条 土地!使用权出让应当依法!采取招标、拍卖、挂!牌或者协议的方式 !
—
除》本条例第四》十条规定的情形【外土地使用》权,出让均应《当采取?招标、拍卖、挂牌】方,式
》
?
【 第十条 》土地使用权出让最高!年限按照下列—用途确定 —
】 (一)居住用地7!0年;
】
(【二)商业、》旅,游,。、,娱乐用地4》0年:;
【 ,
(》三)其他用地50年!
【
第!十一条 土地使【用权出让《应当签定《书面合同出让合【同由:。土地行政主管部门】与土地使用者依【照本条例的》规定签定 【
!
第十二条【 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土地使用权的投!标人、竞《。买人应当交付履约保!。证,。金;中?标人、买《受人、竞得人交【付的履约《保证金折抵》土地:出让金;其》他投标人、竞—买人支付的》履约保证金》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在招标、】拍卖、挂牌结束之】日起5日内》退还:
】
中标》人、买受人、竞得人!拒绝签订成交确认书!。。或者出?让合:同的:其,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拒【绝签订成交》。确认书或者出—让合同的应当两【倍返还履约保—。证金
!。
】第十三条《 土地使用者—应,当按照出让合同的约!定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未》按照出让合同的【约定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有,权解除合《同并:可,。以依法请求违约【赔偿
】。
》
第十四条 !。土地:使用者按《照出:让合同的约定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按照】。出,让合同的约定提供】出,。让的:土地;未按照—。出让:合同的约定提供土地!的土地使用者有权解!除合同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应当返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土【地使用者并可—以依法请求》违约赔?偿
》
《。
:
第十五】条,。 以招标、拍卖、挂!。牌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土地使用者应当在】按合同约定》支付全部出让金【之日:起30日内持出让合!同、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支?付凭证?直接:申请办理土地登记】
《
【以协议的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土《地使用者《应当按照有关—规定申?请办理土《地,登,记,
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在受理土!地登记申请之日起】。30日内依法办理土!。地权属?登记颁发国》有土地使用证—
《
,
《
第十六条【 土地?使用者需要》改变:出让合同《规定的?土地用?途的应当《。征得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同《意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签订出让》合同:变更协议或者重【新签订出让合同相应!调整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其中—在城市规《划区内改变土地用途!的在报批前应当先】。经规划部门同意 !
?
?
:
》第十七条 对以招】。标、:拍卖、挂牌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计,划,。。、规划等部门应当】依据签订的出让合】同为土地使用—者办理基本建设【立项、规划许可【等手续 》
—
— 第:十八条 《。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根据土地—估价结果和政府【产业政策综》合确定招标标底拍卖!、挂牌起叫价、【起始价、《底价投标、》竞买:保,证金和协议出让土地!使,用权最低限价 !
: 招标标底—和拍:卖、挂?牌的:。底价在招《标,拍卖挂牌出让—活动结束之前应当保!密
【
第二】节 招标出让 【 :
,
《
?
第十—九,条 招标出让土【地使用权《。是指由?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公开招标或者邀请符!合条件的投标—人投标经评标—后确定的中标人取】得土地使用权的行】为
!
— 第二十条 —土地使用《。权招标?出让可?以采取公《开,招标或者邀请招标的!方式进行
! ,
【。 第二十一条【 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发布招标公告或!者发出投标》邀请书并编制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应当》包,括招:标地块宗地图、【。。规,划和设计要求、土】地使用条《件、对投标人资格】审,查的标准、投标须】知,、,投标格式文书、【。评,标标准和方法等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以及签订!出让合同的主要条】款等内容 》
】
—第二十二《条 土地使用—权招标出让的范围、!内容以及《招标:方式由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根据】本条:例,的有关?规,定、年?度土地出让供应计】划以及地块》的具:体情况?。。确定 《
?
》 ,
第》。二十三条 公开【招标出?让土地使用权的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至】少20日《。在市级?以上公开发》行的报?纸或者其《他,媒体发布招标—公告 》
招!标公告包括下列内容!
】
(一)招【标人的名称、地【址;
!
《(,二)土地的位—置、面积、用途【、使用年限、规【划和设计要求; !
【。 (三《。)投标?。人的范围、资格;】
【
(四)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的方】法;
】
:
(五)履约】保,。证金:的,交付方式、时间;】 :
?
》 (六)投》标的方式《、地点和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 ,
: ,
? :(七)评标标—准和方法;
!
— (八)开标时间、!地点;
】
《。 (?九)招?标人认为需要公告的!其他事项 —
?。。
《
第二】十四条 邀请招标】出让土地《使用权的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至少20》日向:三个以上具》。有招标?地块开发能力的单位!或者:个人发出投标邀【请书投标《邀请书应当包括【前条第?二款所列相关—内容:以及招?标,人,认,为需要载明的其【他,事项 《
】
《 第二十五条 评标!由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的!代表:和有关土地、规划】、经:济等方面的专业人员!组成成员《人,数为五?人以上单《数其中有《关专业人员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 》
】 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在中标《结果确定前应当【保,密
—
【
:。 第:二十六条《 投标开标按—。下列程?序进行?
【
(一—。)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密封的《投标书?投,。入标箱;
!
(【二)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按照招标公告—。或者:投标:邀请书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开标会议当场】开标、验标宣布不符!合投标规定的标【书无:效; 》
》
, (三)评—。标委员会《按照公?平,、,。公正的原则》。以及招标文件确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进行!评标、?定标; 》
:
【(,四)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并,与,中标人?签,订成:。交确认书
】
投标人—少于:。三个的应当重新组织!。招标
?
【
,
第二十—七条 招标出—让土地使用权—应当设立最》低保护价《。。投标人报《价,。均低于最低保护【价的土地行政—主管部门重》新组:织招标 —
:
《
第【三节 拍卖出让【
》
】 , ,第二十八条 拍卖】。出,让土地使用权是指】在指定的时间、【地点在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授权的拍卖主】。持人主持下竞买人】。。按照规定《的方式?公开竞价由》出价最高《者取得?。土地使用权的—行为:。
》
《 :第二十九《条 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发】布公告并《编制:拍卖文件拍卖—文,件应:当包括地块》宗地图、规》划和设计要求、【土地使用《条件:、对:竞买人?资格审查的标准【、竞买须知、竞买申!请,书等所有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以【及签订出让》合,同的:主要条款等内容 !
!
? 第三?十条 拍《卖公:告应当于拍卖活动】。实施前?至少20日在—市级以上公开发行的!报纸或?者,其他媒体发布 !
【 拍卖公告包—括下列内《容
—
(【一)拍卖人》的名称、地址; 】
—。
,
, (二)土地【的位置、面积、用途!、使用?年限、规划和设计要!求;
】
(三【)竞买人的范围【、资格?; ?
!(四)竞《买人获取拍卖文件及!相关:资料的方法; 【。
—
《(五)?参加竞买的申请方】法和申?请截止时间; 】 ,
【 ,(六)履《约保:。证金的交付方式【、时间; 》
?
:
(七)拍!卖,时间:、地点; —
:
》 , (八)拍》卖人认为需要公告】的,。其他事项
】。
?
【 ,第三十一条 拍卖按!照下列程序进行【
! (一《)主:持,人介绍拍卖宗地的】位置:、面积、用途—、,使,用年限、《规划和设计》要求以及其他—。有关事项; 【
!(二)主持人—宣布拍卖《起叫价和增价规【。则,及增价幅度没有【底,价的应?当明确提示; 】
!(,三)竞买人竞价【; :
【
(四)主持】人宣布最高应价【。者,。为买受人; —
!。 (五)土地行【政主:管部门与买受人签订!。成,交确认?书
—
! 第:三,十二条? 起叫价不等于该】幅土地使《用权出让的底价竞】买人最后应价低于底!价,时主持人有权终止】拍卖
!
【 ,第四节 《挂牌:出让
—
》
?
?第三:十三条 挂牌—出让土地《使用权是指》。。。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发布挂牌【公告按照公》告,规,定的期限将拟—出让宗地的交易【条件在指定的—土地交易场所挂牌】公布接受竞买人【。的报价申《请并更新《 挂牌?。价格由挂牌期限截】止时的出价最高者取!得土地?。使用权的行为 】
【
》 第三十四》条 挂牌公》告应当?于挂牌出让开—始前至少20日【在,。市级以上公》开发行的报纸或【。者其:他媒体发布 】
】挂,牌公告包《。括下列内容 【
:。
》 (一)挂—牌人的名《称、地址; — ,
!。(二:)土地的位置、面】积、用途、》使,用年限、规划和设计!要,求;:。 ,
! (三)竞买人【的范围、《资格;
!
(—四)竞买人获—取挂牌?。相关资料的方法; ! ,
》
(》五)参加竞买的申请!方法和申《请截止时间; !
— (六)履约保】证金的交付方式、】时间:;
!。
(七)挂牌地!点、:期限;
【
【(八)挂牌人认为】需,。要公告的其》他,事,项; 》
】
第三十五条! 挂牌出《让按:照下:列程:序进行 《
! (:一)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挂牌公布宗地的位置!、面积?、用途、《使用:年限、?规划和设计》要求以及起》。始价、?。。。增价规则、增价幅度!等事项;《
【
: (二)符合【条件的竞《买人填?写报价单《报价;
【。。
【(三)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确认报价后更新!挂牌价格并继—续接受?新的报价;》
《
:
(四【)确定竞得人—; ?
?
?
: (五)签》订成交确认书 】
《。。
【 第三《十六条 挂牌时【间不得少于10日】挂牌期间可》以根据竞买人竞价】情况调整增》。价幅度 —
》
第三!。十七条 挂牌期限】届满按照下列规定确!定竞得?人
【
:
(《一)挂牌期限内只有!一,个竞买人报》价且报价高于底价并!符合其他条件的【该竞买?人为竞得《人;
—
,
?。
, (二)》挂牌期限内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的竞买人报—价的:出价最高者》为竞得人;报价相同!的,先提交?报价单者为竞得【人但报价低于底价】者除外; 》
【
(三)挂【牌期限截止时仍【有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竞买人?要求报价的应当对挂!牌宗地进《行现:场竞价?出价最高者》为竞得人
!
》
第三十】八条 挂牌期限【内无应价《者或者竞《买人的报价均低于底!价或者均不符合【其,。他条件的由》土地行政主管部门重!。新组织挂牌》出,让
【
】 第五节 协议出】让,。 , :
!
:。 第三十九》条 协议出让土地】使用:权是指由土地行【政主管?部门与土地》使用者以标定地价】为基:准经过?协商确定土》。地出让?价格将土地使用【权出让给《土地使用者的—行为 《。
—
《
, 第四十条 下】列土地可以采—。用协:议出让方式出—让,土地使用权》 , :
《
(一—)高新技术项—目用地; —
【 (二)市人民】政府急需或者—鼓励发展的项目【。用地;
【
《
(三)—经市、县人民—政府批准的基础【。。设施、?。公益事业《、文化教育》、卫生体育等—。项目用地; —
》。 ,
(四)存】量划拨土地不改【变用途或者经依法批!。准改:。变用途后原使用【者继续使用并转为出!让的土地
!
! 第四十《一条 协议出—。让土地使用》。权按照下列程序【。进行
】。
》(,一)土地使用者提交!法定代表人证明书、!申,请用地?。报,告、项目布》置图、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立项批文、!。土地出让金支—付能力证明》等材料;属高新技术!项目用地的同时提】交市级以上人民【政府科技主管部门签!发的认定意》见书; 《
】 (二)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提出用地—。审查方案报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审批; 】。
【 (三)《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根据批准用地!文件与土地使用者】签定出让合同 【
【
, 第四十二条 】以,协议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高新技术项!目投产后《。对不符合《高新技术项》目,认定标准的应当按照!。标定:地价补足土》地出让金 —
《 ,
【 第四十》三条 以协议—。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后将【土地转?让、:出租、抵押》以,及以土地使》。。用权与他人合资、合!作建:设的应当《报经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批准—重新签?订出:让合:同,并按照变更时—的土地市场》价格:补足土?地出让金
】
! 第四《十四条 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将协议】出让土地使》用权情况和结果【。及时: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第—三章 土地使用权】终止
第四!十五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土地》。。使用权终止
】
(一】)出让合同规定的年!限届满;
!。
(二】)土地灭失》; ?。
》
,
(三)土【地使用者死亡且无】合法继?承人;
【
— (:四)依法作出的没收!土地使?。用权的判决、裁【定,或者决定《生,效;
—
【。(五)土地》闲置两?年被依法收回—;
》
【(六:)根据城市规划和】社,会公共利益的—需要依法提前收回土!地使用权;
!
》 (七)以收购】、收回等方》式依法纳入政府储】。备的土地《; ?
?
(【八)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
—。
,。 :
第四十【六条 ?出现前条第(一)】、(三?)、(?四)项规定情形【的土地使用权连同该!。宗土地?。上的建筑《物、附着物》。由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无偿收?回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
【 第四?。十七:条 依法提前收【回土:。地使用权《的市、县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土地?使用:者,开发、利用》土,。地的实际情况—和年限给予土地使】用者相应的补偿【 ?
!
第四十八【条 土地使用—权终止应当》依法办理土地使【用权注销登》记手续?
—
—
第四十—九条 ?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年限届《满土:地使用者需要继【续使用?土地的应当》至迟于届满前一年】申请续?期除根据《社会公共利益的需要!收回该幅土地的应】当予以批《准经 批准准予【续期:的应当重《新签定出让合同依】。照规:定支付土地出—让金
】
》出让合?同约定的使用年【限届满土地使用者未!申请续期或者虽【申请续期但依—照前款规定未获批】准的其土地使用权】无偿收回第》四章: 法律责任第—五十条违反本条例规!定,土地使用者》未按出让合同约定的!用途、期限》和条件开《。发、利用《土地的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给予:警告责令3》0日内改正;逾期】。不改正的按》受让土?地费:5%以下标准处以】罚款:;拒不改《正的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有权》解除合同无偿收回土!地使用权没收地【上的:。建筑物、其他—附着物
【。
】
, :第五十一条 土地使!用者:以弄:虚作假?、串通压价、行贿】等非法?。手段骗取土地使用】权的依法收回土地使!用权由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按照每平—方,米10元《以上30元》以下处以罚款;【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
, 第五十二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应】。。当以招标拍》卖,或者挂?牌方式出让土地使用!权而采用协议方【式出:。让的其协《议方式出《让的:批准文件无效—并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
》
?
《第,五十:三条 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等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出?让土地使用权活动中!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收受贿赂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给当事》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 ,
: 第五十四条【 当事人认为—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土地》使,用权的?。应当先申请》行政:复议;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 :
《。
当事人【认为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其他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第五】章 附则第五—十五条市、县人民政!府以租赁《方式提供土地使【用权的参照本条例执!行 :
】
第五《十六条? ,本条例自20—03年12月—1,日起施行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