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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淄博《市城区道路管线【工程规划管》理办法 — , 2:0,00年?9月2?9日:市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八会议》通过 ? 第一条》。。 为加强城区—道路管?线工:程的规?划管理保证城市规】划的实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办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  —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城区道路管线(!。以下:简称道?。。路管线)是指城【市总体规划》。确定的城区范—围内:道路沿线的各种地】上,、地下?管线及其附属设施】   — ? 》第三条 本市城市规!划,区内城区道路—管线工程的规划【管理和建设适用本办!法, ,     !城市规划区内其他】区域以及桓台、高青!、沂源三《县县城的道路管线工!程,的规划管《理和:建设参照《本办法?执行:。   《 第四条 】市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城—市规划区《内的道?路管线工程》规划管理工作 【 ? :。 ,   ?市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可以委托区城市!规划管理部门负【责委托范围内—的道路管线工—程规:。划,管理:工,作,    】。第,五条 城区》道路管线工程的规】划和建设应当—与城区道路规划【。和各项专项规—划建设紧密结—合坚持统一规划、合!理布局、协调—建,设的原则《遵循:先地下?、后地上《先深埋?、后浅埋的建设【程序  【  第六条】 市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根据城!市,总体规划组织—相关专业部》门和单位编制道路】。管,线工程专项规划并对!各项:专项规划进行综【合协调报市政—府批准后实施 【 ?  : 第七条 新!区开发和旧区改建应!当按照有关规定【编制道路《。管线工程《规划  【。  ? 第八条》 道:路管线?工程应当由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依据道路管【线工程专《项规划?及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的,规划设?计,条,件设计   ! 第九条 道!路管线工程》应当按照道路—管线工程专项规【划和国家有关规定】及技术规范》要求与道路工—程统一设计同步施工!因,特殊情况《不能同步《。施工:的应当经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并按照规划设!置横过道路的管线】通,道 ? 《  :  现有《道路:管线工程不符合【道路管?线工:程专项规划要—求的应?。当根据道路》管线工程专项规划】逐步改造 》    》 , 第十条 新建、改!建,、扩:建城区主《。要道路建设》单位应当《设置管线综合—管,沟有关?单位应当《使,用管线综合》管沟并向管沟产权】单位交纳《使,用费使用费》标准由物价部门按照!有关规定确定不能】使用管线《综合管沟的应—。当设置?专业管沟  !  》第十:。一条 除受》技,术条件限制外新建、!改建、扩建》各种道路《管线工程应当—按照道路管线—规划在?地下敷?设现有架空管—线应当按《照,城市规划要求逐【步改入地下 !   》 第十?二条 道路管线设置!应当布?局合:理走向顺直;—综合管线工程设【计应当符合国家有】关技术规范要求;】。同类管线应当合并】性质相近的管线【。应当同沟《敷设;除管线相互】交叉处外各种管【线不:得重叠   ! 第十三【条 地下管》线的埋设深度一般不!小于零点七》米工:程管线之间及其【建(构)筑物之间的!最小水平《净距和最小垂直净】距按照国家》规,定标准执行》。   】。  旧城区》内,道路狭窄、现—状管线较《多的地段管线—间距:可适当缩小但—应当:由承担新建管—线设:计任务的设计单位】提出管线拟定位【置及管线保护—、 施工处》理措:施经建设《单位征询相》关管线?所有单位《的意见后《报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批准    ! ,第,十四条 《管线穿越桥涵时应】当确保桥涵安全【、维:修方便不得影响【桥涵泄?洪和市容观瞻新建桥!。涵应当根据道路【管线工程规》划预:留,管线:通过的位置 —    —。 ?第十五?条 地?下管线?。检查:井的横向尺寸应当】尽量缩小并》不,得建在其他管—线,之上未经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批准不【得在道路交》叉口:设置检查井》及其他?附属:设施 《    】第十六条 有道路管!线工程建设任务的单!位应当在十二月底】前向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提报下—一年度的道路管线工!。。程建:设计:划   【  新建、改建【、扩建?道路道路建设单位应!当在开工三个—月前发布通告—需在该路段埋设【。地,下管线的单位应当到!道,路,。建设:单位登?记并依法办理—有关管线工程审批手!续    !。 第十七条— 新建、改建、扩建!道路管?线工:程应:当到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临时建设道】路管线?工程应?当办理临时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    第!十八条 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按照:。下列程序《办理 —   (一)建】设单位持建设项目】有关批准文》件向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提出!。。选址申请; — ?   ? (二)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城?市规划和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提出:项目选址建议—和规:划条件; 【    (三)】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确认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符合城市规—划选址?要求后按照有关【规定核发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 》    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有】效期为?一年:在有效期内未—办理其他相》关手:。。续的:。应,当向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延《期每次延期时—限,为一:。年逾期未办理—。相关手续又未—。申请延期的》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自行失效 —    】 第十九条 —。道路管线工程建【设需要使《用土:地的按照下列—程序: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   》 ,。 (一)建设单【位持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和建设《项目规划设计总图向!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建设?。用,地申请; 》   》 (二)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审查设计总【图确定建设项目【的用地位《置和界限后在—十五日内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或《者发出修改规划设计!总图的书面》通知 》       !建设单位领取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后方可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提出【建设用地申请办理建!设用地手续 —   ?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有效期为】。六个月在有效期内】未办理建设用—地手续的应当向【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延期延期时限!为六:个月逾期未办理建设!用地手续《又,未申请延期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自行失效 — ,    第】二十:条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按照下列程序!办理 —   (一)建设!。单位持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需要《使用土地的还应当】持建设用地》批准文件向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建设《工程申请; !   (二—)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城】。市规:划提出建设工—程规划设《计要求作为工程【设计:的依据?;  —  (《三)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收到—。。建设单位报送的施】工,图,并确认符合城市规】划要:求,后在十五日内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发《出不予发《证的:通知书?。  》  建设单位在【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后方可》申请办理开工手续】。  》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有!效期为六《个月在?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的应—当向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延期延期时限为六!。。个月逾期未》开工建设又未申【请延期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自行失效 【。。。    》 第二十一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挖掘城区道路【新建、改建》、扩建的城区—道路五年内、大修后!。的城区道路三—年内不得《挖掘 》    已经!设置管线综合管【沟的城区主要道路】不得挖?掘  —  因特殊原因】确需挖掘城区主要】道路的应当由—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报:市政府?同意;挖掘其他道路!。的应当经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同意   】。。 经批准》挖掘道路《的应当?在批准的期限—。内恢复道《路原状    ! 第二十二—条 管线工》程穿过城区》道,路时应当采取顶管】作业、?穿凿涵洞等》技术措施《保持道路畅通—。   — 道?路,管线:工,程应当避《免,在,。汛期施工较长的道】路管线工程应当【分段施工 —    》 ,。 第二十三条 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应当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规定要求进行建设】不得擅自变更确需变!更的应当报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批准 】    第二!十四条 临时道【路管线工程》的使用?期限为两年期满自行!拆除恢复原貌逾期】未拆除、《又未申请延期的由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拆除;拒不拆除的由!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予以拆除拆!除费用由责任—人,承担    ! 第二十五条 !因城市建《。设原有道路管线需】要迁移或者拆除【的应当按照城—市规划?要,求迁移或者拆除因迁!移或者拆除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由建《。设单位给予补偿 】 ?   第二十!六条 ?主,。要地:下道路?管线工程覆土—前应当?由具有相应资—。质的勘测单位进行】竣工测量并》由,建设单?位报请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检验: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在接到申—请,后两日内进行检验 ! :。 ,  : 道路管线工程竣!工后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参加建设!工程竣工《验收经验收合格【的工程颁《发建设工程》竣工:规,划验收合格证 】    》 第二十七条 !建设单位应当—在道路?管,线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三个】月内向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和市城建【档案管理《。部,门报送竣工资料 !    【 第二十八》条 违反本办法【第八条规定未取【得设计?资质证书进行道路】。。。管线工程设计—的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依法予以取—。。缔并可以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予—以没收   ! 设计单》位超越资质等级【进,行道:路管线工程设计的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业整顿没收违法!所得降低资质等级】并可以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资质》证书   】 第二十九条! 违反本办》法第二十条规定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要求】建,设严重影响道路管线!。规划的由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建设、限》期拆:除或者没收违法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影响道路管!线规划尚可》。采取改正《措施由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并处以工程造【价百分之三》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对建—设,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    第三!十条 违反》本办法第二十一【条规定擅自》挖掘城区道路或者】不按期恢《复,。道路原?状的由市政工—程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并》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处以罚款 !    — :。。 第三十一条 违反!本办法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按其违法行【为所涉及的道路管】线长度?处以每米《十,元以:上三:。十元以下《的罚款但罚款数额】最高不得超》过工程造价》的百分?之十    ! (一)主要地下】道路管线工程未经】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查验即覆土的;【    【 (二)道》路,管线工程竣》工后未取得》建设工程竣工规划】验收合格证即投入】使用的?;,   — (三)道—。路管线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三个?月,内不报送竣工资料的! :   《 ?。 第三十《二条 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未【按照本办法第—。。。十九条、第二十【。条、第二十》六,条规定?的,时间核发许可—证或者通知书及【查验给建设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当赔偿并追究直】接责任人的责任 !    【 ,第三十三条》 当事人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当事人!逾期不申请复—议也不向人民—法院起诉又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由作出处罚【的,行政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  》第三十四《条 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及其工作!人,员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    — 第三十《五条 ?本,办法自2000【年12月《1日起施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