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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博市城区道路【管线工程规划管【理办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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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0年9月29日!市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八会议通过
】 第一条 为加强城!区道路管线》工,程的规划管理保证】城市规划的实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办!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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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城区道路管【线(以下简称道路管!。。线)是指城市总【体规划确定的城【区范围内道路沿线的!各种地?上、地下管线及其】附属: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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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条 本市】城市规?划区内城区道路管线!工程的规划管理和建!设适用本办法—
— 城市规划区!内,。其他区域以及桓台、!高青:、沂源三县县城的道!路管线工程》的规划管理》和建设参照本—办法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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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条 市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城市规【划区内的道路管【线工程规划管—理工作 》。
【 市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可以委托区城市规划!管理:部门负责委托范【围内的道路管线【工程规划管理工【作
】。
第五条 》城区道路管线—工程的规《划,和建设应当与—城区道路规划和各项!专,项规划建设紧密【结合坚持统一规【划,、合理布《局、协调建设—的原则遵循先地下】、后:地上先?深埋、后浅埋的【建设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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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条 市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根据城市总体规!。划,组织相关专业部门】和单位编制道路管】线工程专项规划并】对各项专项规划进】行综合?协,调报市?政府批准后》。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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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条 新区开发和旧区!改,建应当按照有—关规定编《制道:路管线工程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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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条? 道路管线工程【应当由?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依据!道路管?线工程?专项规划及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的规划设计条件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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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条: 道路管线》工程应当按照道路】。管线工程专项规划和!国家:有关规定《及技术规范要求与道!路工程统一设计同步!施工因特殊情况【不能同步《。施工的?应,当经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并按照规划【设置:横过道?路的管线通》道
】 , 现有《道路管?线工程不符合道路管!。线工程专项规划【要求的应《当根据?道路管线《工程专项规划—逐步改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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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条 新建、改建】。、扩建城区》主要:道路建设单位应当】设置管?。线综合?管沟有关单位应【当使用管线综—。合管沟并向管沟产权!单位交纳使用费使用!费,。标准由物价部门按】照有关规定确定不】能使用管线综—合管沟的应当设【置,专业管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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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条 除受技】术条件限制》外新建、改建、扩建!各种道路管线—工程应当按》照,道路管线规划—在地下敷设现—。有架:空管线应当按照城】市规划要求逐步改】入地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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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条 》道路管?线设置应当布局合】理走向?。顺,直;综合管》线工程设《计应当符《合国家有关技—术规范要求;同类管!。线应:当合并性质相—近的管线应当同【沟敷设;除管线相互!交,叉,处外各种管线不得重!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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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三【条 :地下管线的》埋设深度《一般:不小于零点七米工程!管线之间及其建(构!)筑:。物之:间的:最小水平净距和【最小垂直净距—按照:国家规定标准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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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旧【城区内道路狭窄、现!状管线较多》的,地段管线间距可适当!缩,小但应当由承—担新建管《线设计?任务的设计》单位提出管线拟定】位置及管线保—护、 施《工处理措《施经:建设单位《征询相关管线所【有,单位的?意见后报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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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条 《管线穿?越桥涵时应当确【保桥涵?安全、维修》方便不得《影响桥涵泄洪和市容!观瞻新建桥》。涵应当根据道路管线!工程:规划预留管线通过】的位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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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五?条 地下管线检【查井的横向尺寸应】当尽量缩小并—不得建?在其他?管线之?上未经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批准【不得在道《路交:叉口设置《检查井及其》。他附:属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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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六条 有道【路管线工程》建设任务《的单位?应当在十二月底前】向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提报下》一年:度的道路管线—工程建设《计划:
《 新建、改】建,、扩建道路道路建】设单位应当在开工三!个,月前发布通告需在该!路段埋设地》下管线?的单位应当到道路建!。设单位登记》并依法办理有关管线!工程审批手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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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七条! 新建?、改建、扩》建道路管线工程应】当到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临时建设道路管线】工程应当《办理临时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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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八条 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按照下列《程序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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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建设单位持建设项!目有关?批准文件向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提《出选址申请》;
!(,二)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城】市规划和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提出项目选址建】议和规划条》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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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确认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符合城市规】划选址?要,求后按?照有关规定核发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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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有效期为一年在【有效:期内未办理》其他相关手》续的应当向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延期?每次延期时限为一年!逾期未办《理相关手续又未【申请延期的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自行】失效
》
第十!九,条 道路管线工程】。建设需要使》用土地的按照下列程!序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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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建设单位持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和建设项》目规划?设计总图向》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建设用地申—请;:
》
(二)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审查《设,计总图确定建设项目!的用地位置》和界限后《在十五日内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或【。者发出修改规—划,设计总图的》书面通?知
【 ? , 建设《单位领取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后【方,可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提出建设用地申【请办理建设用地手续!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有效】期为:六个月在有效期内】。。未办理建设用地【。。手续的应当》向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延期延期时!限为六?个月逾期未办—理建设用地手续又】未申请延期》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自行失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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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按,照下:列程序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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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建设—单位持?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需要使【用土地的还应当【持建设用地》批准文件向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建》设工程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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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城市规划提出—建设工程规划—设计要?求作为工程》设计的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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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收到建设单位报【送的施工图并确【认符合?城市规划要求后在十!。五日:内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发!出不予?发,证的通?知书 ?
》 建设?单位在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后方可—申,请办理开工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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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有!效期为?六,个,月在: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的应当向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延《期,延期时限为六个月】逾,期未开工建设又未申!。请,延期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自—行失: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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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一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挖掘城区道路新建!、改建、扩建的城】区,道路五年内》、大修后的城区【道路三?年内不得挖》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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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经设】置管线综《合管:沟的城区主要道路】不得挖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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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特殊原!。因确:需挖掘城区主—要道路的应当由【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报市政?府同意;挖掘—其他:道路的应《当经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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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批准挖掘道路的应】当在批准《的期限内《恢复道路原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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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二,条 管线《工程穿过城区道【路时应当采取—顶,管作业、穿凿—涵洞等技术措施保】持道:路畅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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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管线工程应当避】免在汛期施工较长】的道路管线工程应】当分段?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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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三】条, 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应当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规定要求》进,行建设不得擅自变】更,确需变更的应当【报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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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四条 临时道!路管:线工程的使用期限为!两年期满自》行拆除恢《复原:貌逾期未拆》除、又未申》请,延期的?由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拆除;拒不拆除的!由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予以拆》除拆除费《用由:责任人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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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五条 因】城市建设原有—道路管线需要迁【移或者拆除的应当按!照城市规划要求迁】移或者?拆除因?迁移或者拆除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由建设单位—给予补偿 》
!第二:十六条 主要地下】道路管线工程覆土前!。应当由?具有相应资质的勘测!单位进行竣》工测量?并由建设单位报请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检验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在接到申请】后两日内《进行检验 》
道】路管线工程竣—工后: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参加—建设工程竣工—验收经验收合格的】工程颁发建》设工程?竣工规划验收合格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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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七:条 建设单位应【当在道路管线—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三个月内向—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和市城建档》案管理部门报送竣】工资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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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八条《 ,违反本办《法第八条规定未取得!设,计资质证书进行道路!管线工程设计的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依法?予,以取缔并可以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予以没】收
!设计单位超越资质】等级进行道路管【线工程设计的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业整顿没收违法所得!降低资质《等级并可以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资质证—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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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九条 违反本办法第!二十条规《定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要求建设!严重影?响道路管线规划【。的由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建设、》限期拆除《或者没收违》法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影响道路管—线规划尚可采取【改正:措施由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并处以工程造价【百分之三《。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对建设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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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条 违反本—办法第二《。十一条规定擅自【挖掘城区道路—或,者不按期恢》复道路原状的由【市,。政工:。程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并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处》。以罚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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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一条 违反!本,办法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按其:违法:。。。行为所涉及的道路】管线长度《处以:每米十元以》上三十?元,以下的罚款但—罚款数额最高不得】超过工?程造价的百分—之十 《
(一)!主要地下道路—。管线工程未经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查验即覆土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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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道路管线工程【竣工后?未取:得建设工程竣工规】划验收合格证—。即投入?使用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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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道路管【。。线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三—个月内不《报送竣工资料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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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二条 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未,按照本办《。法第十九《条,、第二十条》、第二?十六条规定的—时间:核发许可《证或者通知书及【查验给?建设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当赔偿并追】究直:接责任人的责任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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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三条 —当事人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当事人逾期不申】请,复议也不向人民【法院起诉又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由《作出处罚的》行政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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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四条 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及其:工作人员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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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五条 本》办法自2000年1!2月1日起施—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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