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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住房城乡《建设违法违规行【。为投诉举报管—理办法
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山东省住房城】乡建设?违法违规行为投诉举!报,管理办法的通知【
鲁建监字〔20!12:〕2号
各市住房!城乡建委(》建设局)《。、,各行业主管局各【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 为进一【步加强全省住房城乡!建设投诉《举,报受理工作及时查】处各类投诉举报案件!规范执?法行为提高依法【行政能力《。现将山?东省:住房城乡建》设违法违《规行:。为投诉举《报管理办法印—发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执行中有》何问题请及时向省】厅,反映
二○一二】年四月二十日
山!东省:住房城乡建》设违法违《规行:为投诉举报》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加强全省住房城乡】建设违法违规行为投!诉举报管理保障【。公民、法人》和其它组织行—使投诉举报》权利依法查处—住房建设领》。域违法违《规行为根据信—访条例、建设领【域违法违规》行为举?报管理?办法等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投《。诉举报管理工作应坚!持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依法、及—时、就?地解决问题与疏导】教育相结《合的原则
第三】条 各级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法律法规授》权的:机构:(包括?在,城,市中按照地方—人民政府职责分工】独立:设,置城乡规《划、:住宅和房《。地,产、城市建设等行】政主管部门和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等法律法规授权【机构以下统称—行政:主管部门)依据各级!职责:负,责本行政区域住房】城乡建设违法违规】行为:投诉举报管理—工作:
各【。级主管部门应当【明确专门机》构(以下简称—。。。投诉举?报受理?机构)和人员具【体负责违法违规行】为投:诉举报管理工—作
第四条— ,投诉举报受理机构主!要,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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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受理、交》办、转送投诉举报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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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承办上级和》本级行政主管部门】交由处理的投—。。诉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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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跟踪】、督促、检查投诉举!报办理情况;—
》。 (四)协调—处理重要投诉举【报;
【 (五)开展投诉举!。报信息的汇总、【分析、通报》和回:访;
(!六)指导下级投【。诉举:报受理机构》工作
第五条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发现住房城乡【建设领域有下列违法!违规行为之一的均可!向各级行政主—管部门投诉举报【
(【一)住房保障、城】。乡规划、标准定额】、房地产《市场、建筑市场、城!。市建设、村镇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建筑!节能、住房公积金、!历史文化名城—和,风景名胜区》等方面违法》违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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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违—反各种资质管理【、人员?。注册管理等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行为【;
【(三)?其他违反城》乡,建设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行为
第六条 !。各级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向社会公布受【理投诉?举报电话号码、【通信地址、电子【信箱并公示投诉、举!报处理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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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条 投诉【举报可以由本人【。。或者委托他人采【用书信、《电,话、传真、电子邮件!或者走访《等方式投诉》举报:人应当表明真—实姓名?、住址和有效联系】方式并提《供相关的证据—和有效线索
第八!条 :。。各级主管《部门不得以阻扰、拒!绝,投诉举报人进—行投诉举报
第九!条 投诉举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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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不属】于主管部门》监管职责《范围的;
【 (二》)无明确投诉举报对!象或违法违规—。行为的;
】。 (?三):应当依法通》过行政复议、诉【讼,、仲:裁等:法定途径解决—的,;
? (四—)已经受理或者【正在办理《的投诉举报投诉举报!人在规定期》限内向受理机—构的上级机关再提】出同一投诉》举报的?。该上级机关不予受】理;
】(五)信访终—结的;
【 (六)》已经进入司法程序、!法院受理的;
】 (七)其】它依法不予受理的】情形
第十条 】投诉举报涉及两【个以上行政区—。域的:由涉及的投诉举【报受理机构协商决】定受理机构;受理有!争议:的由其共同上一级投!诉举报受《理机构决定受理【机构:
第十一》条, 投诉举报受—。。理机构统一》负责:投诉、举报、登记】工,。作投诉举报受—理机构收到投诉举】报,后应予统一》编码管理、》专人负责
第十】二,条, 对受?理的投诉《举报一般应自收到】投诉:举报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调查:核实:处理情况特别复【杂的不能在规—定时限内完成—调查处理的》可以延长不超过三】个月的?期限
第十—三条 ?受理机构及》。受理投诉举》报调查组人员应遵】守以:下工作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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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与!投诉举报内容或【人有直接关系—的应当回避;
! :。 ,(二:),。不得将投诉举报信】息,透露:给被投?诉举报?对象;
》 (》三)不?得将本单位办理投】诉举报?的研究情况》透露:给投诉举《报人;
》 (四)不】得与无关《人谈论投诉》举报:。内容;
【 (五)》对需:。督办投诉举报件的】调查处理结果要实地!核查处理《情况
第十四条】 ,投诉举报《人不:。得进行虚《假、恶意投》诉侵害他人》合法权益
【 对于借投【诉,举报:捏造事实、诬陷他人!、制造事端、干扰主!管部门正常》工作:。的应当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第?十,五,条 投诉举报事项】处理完毕后》应当及时整理资料建!立,健全投?诉举报档《案、立卷、》。归档、备《查制度归《档范围应包括投诉】举报涉及的全部【有查考价《值的文字、音像等资!料
第十》六条 ?。各级行政主管—部门应以适当形式】定期对投诉举报【。情况进?行通报?通报:内,容包:括投诉?举报:的,信息统计、分析【承办:。单位投诉举报—。处理情况等》
第十七条—。 本:办,法,自2:012年5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17年【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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