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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山东省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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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人民政府令! 第2?4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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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办?法,。已经:。2011《。年12月2》7日省?政,府第115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2:年3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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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 长 》姜大:明
》 二○一二年一【月四日
第一条】 ,为了防治扬》尘污染保护和改【善大气环《境质量保障人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扬尘污染防治!。与管:理活:动, ,。
本办法所称扬!尘污染是指在—建设工程施工、建】筑物拆除、道路【保洁:、物料运输与堆存】、采石?取土:。、养护绿化》等活动产生的—松散颗粒物》质对大气环境和【人,。体健康造成》的不良影响
【第三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扬尘污染防—治工作?纳入环境保护规划】和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建立环境保】护、住房城乡建【设、城市管理、交】通运:输、水利、》林业:、价格等部门参【加的:联席会?议制度?研究制定有关政策】措施保护和改善大气!环境:质量
《第四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对本行政《区域内扬尘污染防】治,实施统一监》督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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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城乡建设【。、城市管《理、交通运输、水利!、林业、价格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做好》扬尘污染《防,治的有?关,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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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防治扬尘!污染的义务有—权,对造成扬尘污染的单!位和个人进》行举报
【环,境保护、住房城乡建!。设、城市管》理等部门应当建立扬!尘污染投诉和—举报制?度及:时受理对扬尘污染的!投,诉和举?报并依法《作出处?理
第六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会同住房!城,乡建设、城市管【理、交通运输、水利!。、林业等部门制定扬!尘污染防治实施【方案: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
第?七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建立扬尘—污染环境监》测制度建立》扬尘:污染环境《监测网?络加强对大》气颗粒?物浓度和道路积【尘负荷的监测监控定!期公布扬尘污染【状况的环境信—息
第八条 【可能产生《扬尘污?染的单?位应当制定扬尘污染!防治责任《制度和防治措施达到!国,家规定的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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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签订施工—承发包合同应当明】确施:工,单位的扬尘污染【防治责任将扬尘污】染防治费用列入工】程,预算
第九条 建!设单:位报批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应当【包括:扬尘污染防治内【容
对—可能产?生扬尘污《染、未取得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文件【的建设项目》该项:目审批?部门不得批准—其建设建设单位不得!。开工建设
—第十条 建设项【目监理单《位应当?将扬尘污染防治【纳入工程监》理细则对发现的扬】尘污染行为应当要】求施工?单位:立即:改正并及时报告建】设单位及有》关行政主管部门
!第十一条 工程【施工单位应当建立】扬尘污染《防治:责任制采取遮盖【、围挡、密》。闭,、喷洒、冲洗、绿】化等防尘措》施施工工地内车【行道:路应当采取硬化等降!尘措施裸露地面应当!铺,设礁渣、细石—或者其他功能相当】的材料或《者采取覆盖防尘布】或者防尘网等措【施,保持施工《场所和周《围环境的清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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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行,管线和道路施工除符!合前款规《定外还应《当对回填《的,沟槽采取洒》水、:覆盖:。等措施防止扬—尘污染
【。禁止工程施工单位从!高处向?下倾倒或者抛洒各类!散装物料和》建筑垃圾
第十二!条 道路保洁应当】遵守下列防》尘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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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城市主要】道路推广使用—高压清洗车等—机械化?清扫冲刷方式;【。
(【二)采用人工方【式清扫?道路的?应当符合市》容环境卫生》作业规范;》
—(三)路面破—损的应当采取防【尘措施?及时修复《;,。
(四)【下水道的清疏污泥应!当当日清运》不得在道路上堆积】
第十三条 【在城镇道《路上行驶《的机动车应当保持】车容整洁不得—带泥带灰上》路
》运输砂?石、:渣土、土方》。、垃圾等物料的【车辆应当采取蓬【盖,、密闭?等措施防止》在运输过《程中因物《料遗撒或者泄—漏而产?生扬:尘污染
》第十四条《 码头、堆场—、露天?仓库的物料堆存【应当遵守下》列防尘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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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堆场的场】坪、路面应当进行】硬,化处理并保持路【面整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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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堆场周边应当配备高!于,堆存物料的围挡、】防风抑尘网等设施】;大:型堆场?应当配置车辆清洗专!用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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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对堆场物料应当根据!物料:。类别采取相应—的覆盖、喷》淋和:围挡:等,防风抑尘措施—; :。
(四)露天】装卸物料《应当采取洒水、喷】淋等抑尘措施;密闭!输,送物料应当在装料、!卸料处配备吸尘【、喷淋等防尘设【施,
第十五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落实绿》。。化责任制根》据本地?实际加强城区及周】边地区绿化》。防治:扬尘污染《和,土壤风蚀影》响
第十六条【 城市?人民政府《可以根据扬尘污【染防治的需要划定禁!止从事砂石、—石灰石开采和—加工等易产生扬尘污!染,活动的?区域:
第十七条— 对产生《扬尘:污染的企业实行扬】尘排污收费制—度具体?办法由省价格—主管:部门会?同,。省财政部门、省【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制定报省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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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八条 对产生!扬尘污染《的企业实行绿—色信贷制度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定期向人—民银行提供产生【扬尘污染企业的环境!。违法信息;人—民银行应当将—企,业的环境违法信【。息录入企业》征信系统作为—提供金融服务的【重,要依据
第十九】条 省?。。。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建立城【市扬尘污染防—治考:核评价制度将城【市扬尘?污染防治作为对【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大《气,环境保护考核评价的!重要内容定期—公,布考:核评价结果》
第?二十条 环境—保护、住房城乡建设!、城市管理》、交:通运:输、水利、林业等部!门,应当加强对扬尘污】染,防治的监督检查【对违法行为》依法:处理被检查》单,位和:个人应当予以配合】并按照要求提供相关!资料
《第二十一条 违反】本办法规定工程施工!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住房城乡!建设或者当地—政府指?。定的:。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处?1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罚款】;逾:期未改?正的可以责》令其停工整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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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未建立扬尘污】染防治责任》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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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施工工地!内裸露地面未铺设】礁渣、细石》。或者其?他功能相当的材料】或,者未采取覆盖防【尘布或者防尘网【等措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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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管线和道路施!工未对回填的沟槽采!取,洒水、覆盖等措【。施,的;
(四】)从高处《向,下倾倒或者抛洒各类!散装物料和建筑【垃圾的
第二十二!条 违反本办法规定!工程施?工,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住房》城乡建?设、城市管理或者当!地政府指定的行【政主管部门根据职】责分工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予以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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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施》工时未采取》。遮盖、围挡、—密闭、喷洒、冲【洗、绿化等防尘措施!的;:
—(二)运送砂石、】渣土、垃圾等—。物料的车辆》未采取蓬盖、—密闭:等有效防尘》措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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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未》对施工?工地车行《道路采取硬化等降】尘措施的
第二】十三条 违反—本,办法规?定道路?保洁作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住,房,城乡建设、城市管】理或者当地政府指】定的行政主》管部:门根据职责分工责】。令限期?改正处5000元以!下罚款 (一)采!用人工方式清—扫道路不符合—市容:环境卫生作业规范的!;
!(二)对破损路【面未采取防尘措施并!及,时修复的《。; :
(三)—对下水道《的清疏?污泥未当日清运并】在道路上堆积的
!第二十?四条 违反本办【法规定?码头:、,堆场:、露天仓库》的物料堆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处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造《成严:重后果?的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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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堆场的场坪、】路面未进行》硬化处?理路面未《保持整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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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堆?。场周边未配备—高于堆场物料的【围挡、防《。风抑尘网《等设施的;》
(【。三)大型堆场未配】置,车辆清洗专用设【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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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对堆场物!料,未根据物料类—别采取相应》的,覆盖、?喷淋、围挡等防【风抑尘措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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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露天装卸》物料未采取洒水、喷!淋等抑尘措施的;】
(六)密】闭输:送物料?未在装料、卸料【处配:备吸:尘,、喷淋等防尘设【施的
第二十【五条 违反本办【。法规定在禁止区域内!从事砂石、石灰【石开采和加》工等易产生》扬尘污染活动的【由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
《第二:十,六条 违反本办【法规定?。被检:查单位和个人不予配!合检查或《者未按照要求提供相!关资料的由》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相关部门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对单位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对个人处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
第二十七—条 政府《及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工作人员在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工作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八条 本办【法自:2012年3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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