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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山东省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办法— 山东【省,人民政府令 第2】48号 — 山东?省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办《法已:经2011年12】。月27日省政府第1!15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2年《3月:1日起?施行: 省 长 姜大】明  二【○,一二年一月四—日 : 第:。一,条 为了防治—。。扬尘污染保护和改善!。大气环?境质量保《障人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扬尘?污染防治与》管理活?动   本—办法所?称,。扬尘污染是指在建设!工程施工、》建筑物拆《除、道路保洁—、物料?运输与?堆存、采石》取土、?养护绿?化等:活动产生的松散颗粒!。物质对大气环—境,和人体健康》。造成的?不良影响 》 第三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扬尘污—染防治?工作纳?入环境?保护规划和》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建:立环境保护、住房】城,乡建设、城市管【理、交通《运输、水利》、林业、价格等部】门参:加的联席《会议制度研究制【定有关政策措—施保护和《改善:大,气环:境质量 第四【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对本—行政区域内扬尘【污染防治实施—统一监督管理 【  住《房城乡建设、城市管!。理、交通运》输、水利、林—业、价?格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做好扬尘》。污染防治的有—关工:作 第五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防《治,扬尘污?染的义务有权—对造成扬尘污染【的单位和《个人进行举报  】 环?境保护、住房—城乡:建设、城市管理等部!门应当建《立扬尘污染投诉【和举报制度及时受理!对扬尘污染的投诉】。和举报并依法—作,出处理 第—六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会同住房城乡建!设、城市管》理、交通运》输、水?利、林业等部—门,制定扬尘污》染防治实《施方:案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 第七!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建立扬尘污染环境监!测制度?建立扬尘《。污染环境监》测,网络加?强对大气颗》粒物浓度《和道路积尘》负荷的监测监—控定期公布扬尘污】染状况?的环境?。信息 《第八条 可能产【生扬:尘污染的单位应当】制定扬尘污》染防治责任制度【和防治措施》达到国家规定—的标准 《 , 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签订施工承发!包合同?应当明确施工—单位的扬尘污—。染防治责任》将扬尘污染防治【费用列入工程预算】 , 第九条 建设单】位报批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应当包括扬!尘污染防《治内容   对可!。能产生扬尘污—。染、未取得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文件的《建设项目该》项目审批《部门不得批准其建设!建设:单位不得开工建【设, 第十条》 建设项目监理单】位应当?将扬尘污染防—治纳入工程监理细则!对发现的扬尘污染行!为应当要求施—工,。单位立即改正并及】时报告建设单位【及有关行《。政,主管部门 》 第:十,一条 工程施工单位!应当建立扬尘污染】防治:责任制采《取遮盖、围》挡、密闭、喷—洒、冲洗、绿化等】防尘措施施工—工地内车行道—路应当采取硬化【等降尘?措施裸露《地面应当铺设礁渣】、细石或者其他【功能相当《的材:料或者采《取覆:盖防尘布或者防尘网!等措施保持施工【场,所和周围环》境的清洁  !  ?进行:管线和道路施工除符!合前:款规定外还应当对】回填的沟槽采—取洒水、覆盖等措】施防:止扬尘污染   !禁止:工程施?工单位从高处向下倾!倒或者抛《洒各类散装》物料和建筑垃圾【 第十二条 道路!保洁:应当遵守下》。列防尘?规,定 :    【(,一,)城市?主,要道路推广使—用高压清洗车等机械!化清扫冲刷方—式;  》。  (《二)采用人工方式清!扫道路的应当符合市!容,环境卫生作》业规范;《    (三)!路面破损的应当采取!防尘措施及时修【复;  《 (四《),下水道的清》疏污泥应当当日【清运不得在道路上堆!积 第十三条【 在城镇道路—上行:驶的机动车应—当,。保,持车容整洁不得【。带泥带灰上》路   运输砂】石,、渣土、土》方、垃圾《等,物料的?车辆应?当采取蓬盖、—密闭:等措施防止》在运输过《程中因物料遗—撒或者泄漏》而产生?扬尘污染 第十】四条 码头、—。堆场、露天》仓库的物料堆—存应当遵守下列防】尘规定 —    (—一)堆?场的场?坪、路面《应当进行硬化处理并!保持路面整洁—;    (二!)堆场周《边应当配备高于堆存!物料:的,围挡、防风抑尘网】等设施;大型—堆场应当配置车【辆清洗?专用设施《;  《  (三》),对,堆场物料《应当:根据:物料类别《采,。取相应的覆盖、喷淋!和围挡等防风抑尘】措施;  》。 (四)》。露天:装卸物料应当采取洒!水,、喷淋等抑尘措【施,。;密:闭输送物料应—当在装?料、:卸料处?配备:吸尘、?喷淋等防尘设施【 第十五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落《实,绿化责任制根—据本地实际加强城区!及周边地区》绿化防治扬尘—污,染和土壤《。风蚀影响 第十】六条: 城市人民政府可以!根据扬尘污染防【。治的需要划定禁止】从事砂石、石灰石开!采和加工等易产【生,扬尘污染活动—的区域 第十【七条 对产生—扬尘污染的》企业实?行扬尘?排污收?费制度具体》办法由省价格主【管,部门会同省财政部】。门,、省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制定报?省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 》 第十八条》 对产生扬尘污【染的企业实行绿【色信贷制度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定期向人民银行提供!产生扬?尘污染?企业的环《境违法信息》;人:民,银行:应当将企业的环境违!法信息录入企业征信!系统作为提供金融】服务:的重要依据》。 第十九条 省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建【立城市扬尘污染防治!考核评价制度将城】市扬尘?污染防治作为—对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大》。气环境保护考—核,。评价的重要内容定期!公布考核评价结果】 , 第二十条》 ,环境保护、》住房城?乡建设、城市管理】、交通运《输、水利、》林业等部门应当加强!对扬:尘污染防治的监督】检查对违《法行为依《法处理被检》查,。单位和个《人应当予以》配合并按照要—求,提供相关资料— 第二《十一条 违反本办】法规定工《程施工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住房城乡建设】或者当地政府指定】的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处1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罚款;《逾期未改《正的可以责》令其:。停工整顿 》    【(一)未建立扬【尘污染防治责任制的!;    (】二):施工工地内裸露地面!未铺设?。礁,渣、细石或》者其他?功能相当的材料【或,者未采取覆盖—防尘布或者防尘【网等措施的;—    (三)!管线和道路施—工未对回填的沟槽采!取洒水、覆盖—。等措施?的;:   (四—)从高处《向下:倾倒或者抛洒各类散!装物料和建》筑垃圾的 》。。 第二十《。二,条 违反本办法【。规定工程《施工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住房城乡建设、!城市管理或》者当地?政府指定《的行政主《管部门根据职责分工!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予以处罚 】    (一)】施工时未《采取遮盖、围挡、密!闭、:喷洒、冲《洗、绿化《等防尘措《施的; 》   ? (二)《运送砂石、渣土、垃!。圾等物料的车辆未】采取蓬盖《。、密闭等有》效防尘措施的; 】  (三)未【。对施工工地车行道】路采取硬化等—降,尘措:施,。的, 第二十三—条 违反本办法规】定道路保洁作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住房城?乡建设、城市管理】或者当地政府—指定的行政主管【部门根据职》责,分工:责令限期改》正处5000—元以下?罚款  (》一,)采:用人工方式清—扫道路不符合市容环!境卫生作业规—范的;   ! (二《)对破损路面未采取!防,尘措施并《及时修复的;  】 , (:三)对下水道—的,清疏污泥未当日【清运:并在道?路上堆积的 【第二十四条》 违反本办法规【定码头、堆》场、:露天仓库的》物,料,堆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处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造成严《重后果的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 【    — (一)堆场的【场坪、路《面未进行硬化—处理路?。面未保?持整洁?。的,;    (二!)堆场周边未配【备高于堆场物料【的围挡、防风—。。抑尘网等设施的【;  《 , (三)大型堆】场未配置车》辆清洗专用》设施的?;   》 (四)》对,堆场物料未根据【物,料类:别,采取相应的覆盖、喷!淋、围挡等防风抑尘!措,。施的;    !(五)露《天,装卸物料《未采取洒水、喷【淋等抑尘措施的【;, ,  (六》)密闭输送物料未在!装料、卸《料处配备吸尘、喷】淋等:防尘设?。施的 《第二十?五条 违反本办法规!定在禁止区域—内从事砂石》、石:。灰石开采《和加工等易产生扬尘!。污染:活动:的由:。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 【 第二十六条— 违反本办》法规定被检查单位和!个人:不予配合检查—或者未?按照要求提供相【关资料的《由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相关部门【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对?单,位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对个】。人处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 第二十】。七,条 政?府及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工作人员在—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工作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八【条, ,本办法自2012】年3月?1日起?施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