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小型》水库管理办》法
(山东省人民政!府,令第24《2号发布《 2014—年,10月28日—山东省人民政府令】。第280号第—三次修?订 ?。本办:法自:2012年》1月1日起施行【)
第一》条 为了加强【小型:水库管理发挥—小型:水库:的,功能:和效益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水库大坝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在》本省行政区域内从事!小型水?库建设、《运行:管理、防《汛,安全、工《程维:护、开发经营及其】。监督管理《等活动?。的应当遵守》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小型】水库是指总库—容为10万立方米】以上:、不:。足,1000《万立方米的水库分】为小(?1)型水《库和小(2)型【水库总库容1—00万立方米以【上、不足1》000万立方米的】为小(1)》型,水库;总库》容10?万立方米以上、【不足1?00万立方米的为】小,(2)型水库
【第三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将小型【水库纳入公益事业范!畴统筹解决小型【水库管理体制—和经费保障等—重大问题建立—健全小型《水库安全《管理体?。系
第四《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小型水库—的监督管理财政【、发展改革》。、国土资《源、海洋与》渔业、环境保护、】林业等部门应当按】照职责分工做好小型!水库监督管理的【相关工作《
第五条 》 小型水库的安【全管理实行行政【首长负责制》设区:的市、?县(:市、区)和乡—镇,人民政府应当—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和隶:属关:系对每?座小型水库》确定一?名政府领导成员【为安全责任人
按】照“谁管理、谁【负,责”的原则小型【水库的安全由水库管!理单位直接负责【;未设立《。水库管?理单位的其安—全由行使《管理:权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者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企业(—个人)直接负责【。
小型水库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应当【与管:。理水库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企业(?个人:)签订安《全管理责任状
第】六条 《新建、?改建、扩建小—型水库应当按照有】关水:。。资,源管理和防》洪的法律、法—规的规定报批—
小型水库符合降低!等级运?行或者报废》条件的应当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履行报【批手续并做好善后】处理工作《
第:七条 新建、改】建,、扩建小型》水库:应当按照基》本建:设程序的规定—办理审批、》核准或者备案手【续;涉?及建:设用地?的还应当依法—办理土?地审批手续》;需要移民》。的应当根据县域村镇!体系规划引》导农民向小城镇驻地!或者新型农村社区】集中安置
第八条】 小型水》库,工程勘?测、:设计、?施工、?监理符合招标—条,件的应当通过依【法,招标确定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承担—并接受水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
第!。九,条 小型水—库应当具备》到达其枢《纽主:要建筑物的必要交】通条件?配备必?要的工程和水文观测!设施、管理用—房和通信、电力【。设施保证管理工作】正常开展
第十【条 : 小型水《库工程竣《。工后应当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进行竣】工验:收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投入使用
!小型水库工》程验收合格》后,3个月内《应当按照规》定向所在地县—(市、区)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申请注册登记
!第十一条 小型】水库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按?照下列标准》划定小型水库—的管理和保护范【。围
:管理范围为大坝【及其附属建》筑物、管理用—房及:。其他设施;设计兴利!水位线以下》的库区;大坝—坡脚外延伸3—0米至50米的区域!;坝端外延伸—3,0米至100米的】区域;引水、泄【水等各?类建筑物边》线向外延伸1—0米:至5:0米的区域
保护范!围为水?库设计兴利水位线至!校核洪水位线之间】的库区;《大坝管理范围向外延!伸70米至100】米的:。。区域;引《。水、泄水等》各类建筑物管理范】围以外250米的区!域
:第十二条 —在小:型水:库管理范围》内建:设工程项目其工程】建设方案应当经有管!。。辖权的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同意并在【建设过程中接受水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需要扩建、改建或】者拆除?、损坏原有》小,型水库工程设施的建!设单位应当承担【扩建、改建费用【或,者损失?补,偿费用
第十—三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从事下列危害!。小型水?库安全运行的活动】
(一)《在小型水库管—理范围?内设置?排污口倾倒、堆【放、排放有毒有害物!。质和垃?圾、渣土等废弃物;!
(二)在小型水】库内筑坝或》者,填占水库;
(三】)侵占或者损毁、破!坏小型水库工程设施!及其:附属设施和设—备;
(四)—在坝体、溢洪道、输!水设施上建设建【。筑物、构《筑物或者进行垦殖、!堆,放杂物等;
(五)!擅自启闭《水库工程设》施或者强《行从水库《中提水、引水;
】。(六)毒鱼、炸鱼】、电鱼等《危,害水库安全运行【的活动;《
(七)《在小型水《库管理和保护—范围内从事影—响,水库安全运》行的爆破、钻探、】采石、打井、采砂、!取土、修坟》等,活动:;
(八)其他【妨碍小型《水库:安全运行的》活动
?。第十四条 —水库管理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加《强水库?安全监测《和检查组织做—好工程养护、水库调!。度、水毁工程修【复等工作发现—异常情况应当及【时上报主管部门【并,采取相应处》理措施
未设立【水,库管理单位的应当聘!用1至?3名安全管理—员做好水库》的日常安全管—理工作
第十五条 !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乡镇人民】政府、水库管理单位!应当:按照:规定做好小型水【库防汛物资储备和】防汛抢险队伍建【设等工?作
第十六条 【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和乡《镇人民政府应—当在汛前、汛后【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小】型水库进《行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和排除安全隐患;发!现重大安《全隐患时《应当立?即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报告
在汛期!水库:管理单位《或者安全管理员【应当按照批准—的水库汛期调—度,运用计划开展—水库调度运行—加强水库巡查发【现险情必须立即【。采取抢护措施并及】时向防汛指挥机构和!水行政主《管部门、《乡镇人民政府报告】
第十七《条, 小型水库—应,当,按照国家规定定期组!织进行安全鉴定经】鉴定为病险水库的】应当限期进行—除险加?固;在未加固前【应当采?取必要的控制运用或!者其他措施确保【安全
第十八条 】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乡镇人民政府、!水库管理单位—应当根?据,防汛抢险和》安全管理要求组织】制定相应的应急预】案并报上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和防《汛指挥机构备案
第!。十,九条 对承担城乡!生活:供水的小型水—库所在地设》区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提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定方案报省人!民政府?批准并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边【界设立明确的地理界!标和明显的警示标志!保护区内禁止—从事污染水体的【活,动并逐?步,实施退耕(果)还】林涵养水源
对承】担农田灌溉供水的】小型水库县》(市、区)和—乡镇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建】设配套的农田—灌溉设施
第—二十条 小型水库!通过租赁、承包【、股:份合作等形式开展】经营活动的应当【签订相应的经—营合同;属于—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乡镇人民政府】、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管理的小—型水库应当通过公开!竞标的方式确—定经营?人,
经营合同应当包括!。经营项目《、期:限、:费用或者收》益分配、抗旱灌溉用!水、:水,质保护、《险,情报告等内容并可对!安全管理、》工,程维修养护等—事项:做出约?定经营合《同签订后1个月【内应当报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小型:水库经营活》动不得?影响水库的安全运】行,和防汛抢险调度不】得污染水体和破坏生!态环境?
,第,二十一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和乡?镇人民政府》管理的小型水—库,其运行管《理、防汛安全—、维修?养护、除险加—固,等经费按照隶属关】系由本?级人民政府》承担上级人民政府可!适当予?以补:助;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管理的小【型水库?。。。其运行管理》、防汛安《。全、维修养》护、:除险加固等》费用主?。要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承担上级人民政!府适当予以补助
】依法收取的水费【以及承包费、—租赁费等收入—应当:优先用于小》型,水库的运行》管理
第二》十二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建立健全【小型:。水库监督管理制度定!期组织对小型水库管!理工作进《行考核具体考核办法!由省水行政主管部】门另行制《定
第二十三—。条 违反本办【法,规定未经水》行政主管部》门批:。。准擅自建设》小型:水库或者未依法报】经批准擅《自建设小型水库管】理范:围内建设工程—项目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补,办,有关手?续;逾期《不补:办或者?补办:未被批准的》责令限?期拆除;逾期—不拆除的强行拆除所!需,费用由违《法,单位或者个》人负担并可处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二十四条 违】反本办?法规定在小型水库管!理,范围内?设置排污《口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责令?限期拆?。除、恢复原状;逾】期不拆除《、不恢复原状的强行!拆除、恢《复原状并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二十!五条 ?违反本办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采取】补,救,措施并按照》。下列规?定处罚
(一)在】小型水?库内:筑坝或者填占水库的!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
(二?)侵占?或者损毁、》破,坏小型水库》工程设施及其附【属设施和设》备的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
:(三)在坝体、溢洪!道、:输水设?施上建设建筑—物、构筑《物或者?进行垦殖、堆放【杂物等活动的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
,(四)擅《自启闭水库工程设】。施,。或者强行《从水库中《提水、?引水的处《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罚款【;
(五)》在小型?水库内毒鱼、炸鱼、!电,鱼等危害《水库安?全运行活《动的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
》(六)在小型—水库管理和保护【范围内从事》影,响水库安全运—行的爆破、钻探、】采,石,、打井、《采砂、取土、—修坟等活动的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二十六条 违反】本办法规定未设立】水库管理单位的【小型水库未按规定聘!用安全管理员—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给予批评教】育;造成水库工【。程损毁或者安全责】任事故的依法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第—二十七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乡镇人—民政府以及水库管】理单:位的工作人员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八条? :。本办法自《2012《年,1月1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