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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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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人民政?府令
第2—0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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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已经20》08年1月2—9日:省政:府第1?。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8年4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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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 长 ? 姜大明
二○】○八年二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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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为,了,明确和落实消—防安全责任预—防火灾和减少火灾】危害保障公共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山东省消防》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省行政?区域:内,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实!。行消防?安全责?任制
本【省,行,政区域内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民办:非企:业,单位以及居(—村)民委员会、个】体工商户应当按照】。消防法?律、法规、》规章以及本办法的规!定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
【第,三条 各级人民政府!。的主:要,负,责人:是本行政区域—内的消防安全第一责!任人对本行》政区:域内的消《防安全工作负领导】责任;分管消防安】全工作的负责人对】消防安全《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
? 机关《、团体、企业、事】业、民办非》企业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的消防《安全: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的》消防安全工》作,负领导责任;分管】。消防安全工作的负责!人对本单《位,的消防安全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
个体【工商户的经营者【。是其经营场所—的消防安全责任【人对其经营场所的消!防安全工作负直接责!任
第四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消防安全】工,作的领?导建立?健全消?防工作协《调机制?协调、督《促各部门落实—消防安全责任研究、!制定加强消》防工作的政策、【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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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履行下列【。消防工?作职责
【(一)将消防—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保障消防工作与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相适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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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将消防!业务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加大投入力度—不断加强公共消防】设,施建设?改善:消防装备;
】 (三)《加强特殊灾害—事故应急抢》险救援能力建设按照!事权、财《权划分原则专项解决!公安消防队应急抢险!。救援装备和》队站、设施建设经】费;
(【四)将消《防专:业规划纳入城市总体!规划:、村庄建设规划保】证公共消防设施【、消防装备与其他基!础设施的规划—、建设?同步:实施;
— (五)将消防工】作纳:入工作议事》日,程分析本地区—。。的消防?。安全工作情》况,及时研究解决消防工!作中存在的》重大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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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六)加强合【同制等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建设建立合同制【消防员?工资待遇、》社会:保险和?福利:保障机制;
】 ,(,七)对本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和】下级人民政》府履行消防安全职】责的情况进行督察】和考:核;
《 :(八:)对公安消防机构】报请批准的责令停产!停业:、重大火灾隐患【整,改等:事项依?法及时作《出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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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职《责,
第六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消防!机构对?本行政区域内的消】防工:作实:施监督管理依法履行!下列职责
(!一):在本级?人民政府的领导【下负责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情况的指导!与监督?;,
? ,。(二)履行建筑工程!消防设计审核、验收!和公:众聚:集场所消防安全检查!等行政许可职责加强!消防产品监督—管,。理;
—(三)组织消—防监督检查》和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工作—督促责?任单位?采取消?防安全措施依法责令!。当场或者限期消【除火灾隐患依法实施!行政处罚;
】 (:。四)对专职和义务消!防队进行业务—指导对消防岗—位人员进行教育【和培训;
— (?五)承担火灾扑【救和:国家:规定的抢《险,救援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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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依【法调查、认定火灾原!因统计火《灾,。损,失查明?火灾:事故责任;
【。 (?七,)开展消防》调查研究定期组织消!防安全评价分析消】防安全?。形势及?时向本级人民政府提!出,改进消防安全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 (?八)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消防安全职责
!第七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和—单位应当《履行下列消》防工作职责
!(一)财政部—门应当保障必需的】消防业务经》费按时、足额划拨;!
: (二)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对不《符,合城镇消防规划【确定的消《防安全?布,局的建设工程不得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未依法通过】消防:设,计审核的建》设工程不得核发【施工许可证;对未依!法取得?消防验收《。合格文?件的建设工程—不得办理竣工验收】备案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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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教育】部,门应当将有关—的,消防安全知》识纳入教学内容中小!学校应当有针对性地!开,展消防安全教育;】
(》四)司?法行政、劳动—和社会保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将《消防法律《、法规和规章列入普!。法、培训、》安全生?产考核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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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文化、卫生—、民政、农业、【交通、旅游等部门】应当对本部门、本行!业的消防安全加强】管理协?助公安消《防,机构开展《。消防:监督工?作;
《 (六)报纸【、广播电视》等媒体应当积—极开展?消防安全知识—宣传:教,育,加强社会公益性【消防安?全内容的报道
】 发展改革、财政!、建:设、规划等部门应当!按照:山东省城市公共【消防设施管》理办法?的规定履《。。行城市?公,共消防?设施的建设和维护】职责
有【。关部:门在审查拟开办【的,学,校、幼儿园、托儿】。所、养老院、福利院!、医:疗机构以《及文化、体育等公共!场所是否符合法定条!件,时应当一并审查其】开办建筑物或者场所!是否经?过公安消防机构审】查通过;《。对未经公安消防机构!审查通过的》不予批准《并,告知其?到公安消防机构办理!消防审查手续—
第八条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职责
】 (:一)根据县(市、区!)的消防《专业规划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并组织实施!消防规划或者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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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根【据当地经济发展和】消防工作的需要建】立专职或者》义务:消防队参与》火,灾扑救工作;—
(》三)组织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和消防安】全,检查消除火灾—。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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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组织开展经常性的】消防安全宣》传教育;
】。(五)消防》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消防安全职责
!第九条 村民委员会!应当: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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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制《定消防?安全村?规民:。约并组织实施;【
(二)开】展家庭、粮场—。等防火知识》宣传教育在本村【公共场所设置—宣传栏和其他消防】安全警示标志;
! (三《)对村民随意堆【放粮草、违规接拉电!。气线路等可能—引发火灾的行为予】以纠正或者制止【及时:消,除火灾隐患;
! (四)督促本村经!济,组织做好消防—安全:工作;
— (:五)发生火灾时【立即报警并组织【对初发火灾的扑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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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条 居民【委员会应当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职责
】。 (一)开展家】庭消防知识宣传【教育;
【(二)对居民住宅楼!(院)消《防安全情况》进行检查纠正堵塞】、占用消《。防,通道、水源等违法行!为;
(【三)发?。。生火灾时协助—公安消防机构扑救】火灾疏散居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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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条 《机关、?团体、企业、事业】、,民办非企业》单位内部的消防安全!管理应当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实】行标准化管理并建立!消防档案
第【。。十二条 实》行承包、租赁—或,者委托?经营、管理时业主应!当提供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的建筑物当事人【在订:立的合同《中应当明确各方的】。消防安全责任—;未在合《同中明?确,的消防安全责任【。。由,承包、租赁或者【受委托经营、—管理者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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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个》以上业主或者使用】者共用的建筑—物业主?或者使用者》对消防车通道、【。疏散设施《和其他?涉,及公共安全的消防设!施应:当明确管理责—任可以委托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统一管理【
第十三条 人】员密集?场所应当《保障公众的人身安全!积极投保火灾公众责!任险
《第十四条 消防产】品的质量《。必须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禁止生产、销!售或者使用未—经依照产品质量法的!规定确?定的检验机构检验合!格的消防产品消防产!品生产企业》应当建立不》合格:产品主动召》回制度
—。 ,消防设施、器材的安!装、检测、》维修和维护保养企业!应当具备国家或【者省:规定的技术条—件对:工,程和:服务:承担质量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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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五条 消防行—业协会应当加强【行,业自律发挥行业服务!和,行业:监督作用规范消防】产,。品生产、销》售和消防设施、【器,材的安装、检—测、维?修、维护保养—等消防企《业,经营者的经》营行为?提高其产品和—服务质量《
第十六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将消!防工作作为政府目】标责任考核和主要负!责人政绩考评的【重要内容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平安!创建、?创建文明城市(乡镇!、村)考评范—围建立科《学,。的考:核评:价机制定《期检查考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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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七条 上级人【民政府与下一级人】民,政府、人《民政府与所属工作】部门、派出机构【应,当签订消防安全责任!书明确消防安全责任!人、责任范围、责】。任期限、目标任【务、工作措施、考】。核和奖惩办法等内】容
主管部】门与被监督管理单】位之:。间以及机《关、团体《、企业、事业、民办!非企业单位内部可】以,通过签订消防安全责!任书的?。形式落实消》。防安全责《任
第十八条 不!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的《。公安消防机构应当】依法责令限期—改正有主管部门【的通报其主》。管,部门;逾期不—改正的依法给予行】政处罚第十九条 行!政监察机关》依照行政监察法的】规定对各级人民政】府和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履行消《防安全职责的—情况实行行政监察】
第二十条 在】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工作中贡献突出或者!成绩显著《的单位和《个人应当给予奖【励
第二》十一条 下级人民】政府不落实》本办法规定的消防】安全责任《制存在?火灾隐患的由上【一,级人:民,政府责?令,限期改正或者给予通!报批评;发生火【灾事故造成》重大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对本办法第三条【规定的第一责任人、!直接责任《人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第二十【。二条 各级》人民政府《。。和公安消《防机构、其他—有关部门《不履行或者》不认真履行消防工】作职责对涉及消防安!全的事项未依照法】律法:。规,和规章实《施审批、监督检查】的或:者对重大火灾隐患督!促整改不力的—应当依法追究有【关责任?人员和负责人的【责任;导致重大【。人员: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社:会影响恶劣的—应当依法《追,究主要负责人—和其他?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第《二十三条 本办【法自200》8年4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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