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验证
》 》 山东省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 ? 山东省》人,民政:府令 《第201号》 山东省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已经】2008年1月2】9日省政府第1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8年!4月1日起施行 】 省 长  姜】大明: , 二○○八年二月二!十,一日: 第一条 为了明!确和落?实消防安《全责任预防火灾【和减少火灾危害保障!公共: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山东省【消防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省行政区】域内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实行消防安—全责:任制   本省行!政区域内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民办?非企业单位以及【居(村)民委员会】、,个体工商户》应当按照消防法【律、法规、规章【以及本办法的—规定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 第三条 各】级人民政府》的主要?负责人是本行政区】域内的消防》安全第一责》任人对?本行政区《域内的?消防安全工》作负领?导责任?;分管消防安全工作!的负责人对消防安】全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   【机关:、团体、企业、事】业、民?办,。非企业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的消防安全】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的消防安全工作【负领导责任;—分管:消防:安全工作《的负责人《对本单?。位的消防安全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 ?  : 个体工商》。。户的经营者是其经】。营场所的消防安全】责任人对其经营场所!的消防安全工作负】直接责任 第四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消防安全工作的领】导,建立健?全消防工作协调【机制协调、督促各部!门,落,实消防安全》责任研究、制定加】强消防工作》的政策、措》施 第五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履行《下列消防《工作职责   】(一)将《。消防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保障消防工作与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相适应; — ,  (二)将消【防业务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加大投入力!度不断加强公共【。消防设?施,建,设改善消防装—备; 《  (三)加强特殊!灾害事故应》。急抢险救《援能力建设按—。照事权、《财,权划分原则专项【解决公安消防队应急!抢险救援《装备和队《。站、设施建》设经费;   】(四)将消防专业规!划纳入?城市总体规划、村庄!建设规划保证公【共消防设施、消【防装备?与其他基础设施的】规划、建《设同步?实,施;   —(五)将消》防工作纳入工作议】事日程分析本地区】的消防安全工作【情况及时研究解决消!防工:作中存在的重大【问题; 《   (六》)加强合同》制等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建设建立!合同制消防》员工资待遇、—社会保险和》福利保?障机制; 》   (七)对【本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和下级人民政府履】行消防安《全职责的情况进行】。。督,察和考核《;   (八)对!。。。公安消防机构—报请批?。准的责令《停产停业、重—大火灾?隐患整改等事项依法!。及,时作出决定;—   (》九)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职《责 ?第六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消!防机:构对本行政区域【内的消防工作—实施监督管理依法】履行下列职责 【 ,  (一)在本级人!民政府的领导下【负责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情况的【指导与监督; 】  (二)履行建】筑工程?消防设计《审核、验《收和公众聚集场所】消防安全检查—等行政许《可,职责加强消防产品】。监督管理; —   (三)—组织消防监督—检查和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工作《督促责任单》位采取消防》安全措施依法—责令当场或者—限期消?除火灾隐患依—。法实施行政处罚【; :。   (四》)对:专职和?义务消防队进—行业务指导对—消,防岗:位人:员进行教育和培训】;,   (》五)承担火灾扑救】和国家规定的—抢险救援任务;【   (六)依法!调查、认定火灾原因!统计火?灾损失查明火灾事故!责任;  — ,(七)开展消防调查!研究:定期组织《消防安全评价—分析消防《安,。全,形势及时《向,本级:人民政府提出改【进消:防安全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八):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消防安全职责 【 ,第七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和单位应当履行下!列消防工作职责 !  (一)财—政部门应《当保:障,必,需,。的消防?业务经费按时、足】额划拨; —  :(二)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对不符】合城镇消防规—划确定的消防安全布!局的建设工程不得】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未—依法通过消防设【计,审,核的建设工程—不,得核发施工许可证】;对未依法取—得消防验《收合格?文件的建设工程【不得办理竣工验收】备案:手,续; 《。  (三)教育部】门,应当将有关》的,消防安全知识—纳入教学内容中【小学校?应,。当有针对性地开展】消防安全《教,育;  》。 (:四,)司法行政、劳动和!。社会保?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将消《防法律、法规和规章!列入:普法、培《训、安全生产考核】的内容; 》   (五)文化、!卫生、?民政、?农业、交通、旅游等!部门应当对本部【门、本行业的消【防安全加强管理【协助公安消防机【构开:展消防监督》工作:;   (六)】报纸、?广播电视等媒体应当!积,极开展消防安全知】识宣传教育加强【社会公益性消—防,安全内?容,的报道  — 发展改革、财政、!建,设、规划等部门【应当按照《山东省城市公共【消防设施管理办法】的规定履行城市【公共消防设施—的建设和维护职责】 :  有关部门在审】查拟开办的学校、】幼儿:园、托儿所、—养老院、福》利院、医疗》机构以?及文化、体育等【公共:场所是否《符合法定条件时应当!一并审?查其开办建筑物【或者场所《是否经过公》安消防?机构审查通过;对】未经公安消防—机构:审查通过的不—予批准?并告知其到》公安消防《机构:办理消防《审,查,手续 ?。 第八条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职责 【   (一》)根:据,县(市?、区)?的,消防专业规划—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并组织实》施消防规《划或者?方案;   (】二)根?据当地经济发展和消!。防工作?的需:要建立专职或者义】务消防?队参与火《灾扑救工作;  ! (:三)组?织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和?消防安全《检查消?除火灾隐患;—   (四)【组织开展《经,常性的消防安—全宣传?教育;?。 :  (五)消防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消防安全职》责 第九条 村民!委员会应当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职【责  《 (一)制定消【。防安全村规民约并组!织,实施; 》 , (二)开展—。家庭、粮场等防【火知识?宣传教育在本村公共!场所设置宣传栏和】其他消?防安全警示标志【;   (三)】对,村民随意《堆放粮草、违规接】拉电气线路等—可能引发火灾的行】为予以纠正或者【制止及时消除—火灾隐患;》   (四—)督促?本村经济组织做好消!防安全工作;  ! (五)发生火灾时!立即报警并组—织对初发《火灾的?扑救 第十—条 居民委》员会应当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职责! :  (一《),开,展家庭消防》知识宣传教育;【。   (二)对居!。民住宅楼《(院:)消防安全情况进行!检查:纠正堵塞、》占用消防通道—、,。。水源等违法行为; !   (三)发【生,火灾时协《助公安?消防机构扑救火灾】疏散居民 》 第:十一条 机关、【团体、?企业:。、事:业、:民办非企业单位内】部的消防安全管理】应当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实:行标准化管理—并,建,立消防档案 — 第十二条 —实行承包、》租,赁,或者委托经营、管理!时业主应当提—供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的建筑!物当事?人在:订立的合同》中应当明确各—方的消防安全责【任;未在合同中【明确的消防安全【责,任由承?包、租赁或》者受委?。托经营、管理—者承担  —。 ,。两,个以上业《。。主或者使用者共用】的建筑物《业主或者使用者对消!防车通道、疏散设】。施和其他《涉及公共安全的消防!设,施应当明确管理【责任可以委托—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统一管理 第十!三条 人员密集【场所应当保障公【众的人身安》。。全积极投保火灾【公众责任险》 第十四条 消防!。产品的质量必须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禁止《。。生产、销售或者【使用:未经依?照产品质量法的规定!确定的检《验机构检验合格【的消防产品消—防产品生产企业应】当建立不合格—产品主?动召回制度  】 消防设施、器材的!安装、检测》、维修和维护保养企!业应当具备国家【或者省规定的—技术条?件对工程和服—务承:担质量责《任 第《。十五条 《消防:行业协会《应当加强行业自律发!挥行业?服,务和行业监督作【。用规范?消防产品《生,产、销售和消—防设施、器材的安】装、:。检测、?维修、维护》保养等消防企业经营!。者的经营行为—提高其?产品和服务质—量 第十六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将?消,。防工作作《为政府目标责—任考核?和主:要负责人政》绩考评的重要—内容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平安】。创建、创建》文明城市(》乡镇、村《)考评范围》建,立科学的考》核评价机制定期检查!考评 ? 第十七条 上级】人民政府与下一级人!民,政府、人《民政府与所》属工作部门、派出机!构,应当:签订消防《安全责任书明确【消防安全责任人【、责任范围、责【任期限?、目标任务、工作措!施、考核和》奖惩:。办法:等内容 《。  : 主管部门》。与,被监督管《。理单位之间以及机】。关、团体、》企业、事《业、民办非》企业单位内部可以】通过签订消防—安全责任书》的形式落实消防【安全责任《 第十八条 不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的公安消防机!构应当依法责令【限期:改正有主管部门的通!报,其主管部门;逾期】不改正的依法给予行!政,处罚第十九条— 行政监察》机关依照行政监察法!的,规定对各《级人民政府和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履行?消防安全职责的情】。。况实行行《。政,监察 第二十【条 在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工作中贡献突出或!。者成绩显著的单位】和个:人,应当:给予奖励 》 第二?十一条 下级—人民政府不落实【本办法?规定的?消防:安,全责任?制存在火《灾隐:。患的由?。上一级人民政—府责令限期改—正或者给予通—报批评?;发生?火灾事故造》成重大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对本办法》第三条规定的第【一,责任:人、:直接责任人》。。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第二十二!条 各级人》民政府和公》安消:防机构、其他有关】部门不履行或者不认!真履行消防工—作职责对涉及消防】安全的事项未依【照法律法规和规章实!施审批、监督检【。查的或?者对重大火灾隐患督!促整改不力》的应:当依法?追究有关《责任人员和负责人】的责任;导》致重:大,人员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社会影响恶劣!的应当依法追—。究,主要负责人和—。其他: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第二十三条! 本:办法自2《。。0,08年4《月1日起施》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