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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山东省土地征—收管理办法 ! 山东省人民政【府令 第226号 ! 山东!省土地?征收管理办法已经】2010年8月【5日省政府第78】。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1年1月1》。日起:施行   【省 长? 姜大明  —  ? , 二○一一》。年八月十七日 】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土】地征收管理规范【土,地征收程序维护被】征收:。土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和其他《权利人的合法权益保!障经济?社会协调《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的土地征!。收活动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土地《征收是指根据经济】社会发展等》公共利益《。。需要:。依照法律、》法规规定的权限和】程序:报经国务《院,或者省?人民政府批准—将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征为国家所!有并依法《、合理?予以补偿和安置的行!。为, 第四条 —土地征收工作应【当遵循程序》合法、?公开:透明、足额》补偿、妥善安置的】原则:。。兼顾国家、集体和】个人的利益 第】五条 市、》县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土?地,征收工作  —。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按照!上,级人民政府的统一安!。排协助做好土地征收!的有关?工作 第六—。条 省人民》政府: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省土地【征收的监督管理工】作市、县人民政【府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土地征【收的具体实施—工,作   《 发展?改革、农《。业、财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住房城》乡建设?、公安、民政、【审计、监察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做好土【地征收的有关—工作 第》二章: 土:地,征,收,程序 《第七条 市、县【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和《土地利用年度—计划统筹安》排,本行政?区域内的土地征【收工作 第—八条 拟征收—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市、县人民】政府应当在》。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在地》发布征收土地公【告,征收土地公告—。应,当包括拟征收土地】的位置、《范围、用途、补【偿标准?等内容 》第九条 市》、县人民政府—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依据本级!人民:政府:发布的?征收土地公告—组织勘测定界并会】。同财政?等有关部门、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及用地单!位与村民委员会、承!包户对拟征收土地的!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地面附着物—的,权属、种类》、数:量,等进行现《场调查?、,清点、核实》。。。填写土地征收勘测调!查,清单   —土地征收勘测调查】清,单应当由参与现场调!查、清点、核—实的各方共同确【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对调查【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当!场提出?市、县人民》政府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当,场复核 第十条 !市、县人民政府【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依据国家和!省土地征《收补偿安置》的有关规定》自勘测调查》结,束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拟定》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方,案 :    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方】案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  (一)土地的!位置、地类、面【积; ?   ? (二)土—地征收补偿安置费】的标准、数额—。; :   ? (三《)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种?类、数量《及补偿标《准、:数额;    !(四)失地人员【的具体安《。置,方式; 《  (五)—其他补偿安》置措施? 第十一条— 市、?县人:民政府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将】拟定的?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方案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在—地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或者】其他:权利人?对补偿标《准和安置《方式要求举行—听证的应当自—。。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方?案公示结束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市—、县人民政府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市【、县人?民政府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按照规定》组织听证 第十】二,条,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或者其他《权利人对补偿标准】和安置方式》没有异议《的,由市、县人民政府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签订土地征收】补偿:安置协议土地征【收补偿?安置协议主要包括土!地的位?置、数量、地—类、:。补偿标?准、安置方》式、费用的拨付【时间和方式、土地的!交接时间《和,方式等内容  【 土地征收勘测调!查清单应当作为土地!征收补偿安置协【议的附件 》 第十三条 对补】偿标准有《异议达不成土地征收!补偿安置协议的由市!、县人民政府进行】协调;协调不成的报!省人民政府裁决【 :第十四条 土地【征收补?。偿安置协议》签,订或者补《偿标准裁决后—市、县人民政府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组织《编制土地征收方案】连同有关材料—报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 第十五!条 市、县人民【政府应当自收到土】地,征收:批准文?件后在被征收土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在地予!。以公告   ! 公?告主:要包括下列内容【   《。 (一)批—准征收?土地机关、》批准文号、批—准时:。间和土地用》途; 《   (二)【被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位置、地类和【面积;?  :。 (三)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方案 】第,十六条 市、县人民!政,。府财政部门》。会同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应当】自依法批准》土,地征收之日》起3:个月内依据》土,地征收补偿安置【协议和土地》征收勘测调查清单】。将土地?征收补偿安置费、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按照规定程!序,足额支?付给被?征收土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和,其他权利人 第十!七条 土地征—收补偿安置费、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足额支付后》被,征收土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和其他权利!。人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清?理附着物并》移交土地《 第三章 土地征!收补偿安置》 第十八条 【市、县人民政—。府应当依法进行【土地征收《补偿并采取多种方式!妥善安置被征—收土地农民的生产】生活确保被》。征收土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 — 第:十九条 土地征收补!偿安置费的标准按】照,省人民政府公—布的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执?行  ? 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每】3年调整公布一【。次 第二十—条 :被征收?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标准由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制定报省!。人,民政:。府价:格、财政、国—土资源等有关—部门同意后执行【   ?  ?因征收土地拆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房屋《影响其居住的应【当保障?其居住?条件 第二十一】条 市、《县人:民政府应当依法【落实:土地征收相》关费:用土地征收》相关:费用:包括土地征收—补偿安?置费:、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耕地开垦费、【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被征?。收土地农民社会【保障资金政》府补贴部分等   ! 市:、县人民政府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根据当地年》度建设用地计划【编制年度土地—征收相?关,。费用支出计划报【同级财政部门—审核纳?入年度土地出让收支!预算确保土地征【收相关费用及时【足额到位 第【二十二?条 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全部被征收或者】征收土地后没有条件!调整承包土地—的,土地:。征收补偿安置费【的80%支付—给土地承包户主【要用于被征收土【地农民的社会保障、!生产生活安》置其余的20%支】。付给被征收土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用于兴办公!。益事业?或者:。进行公共设施、基】础设施建设 】    征收未】承包的?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或者在【征收土地《后有条件《调整承包土地的土】地,征收补偿安》置,费的分配、使—用方案由村民—。会议或者《。被,征收:。土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全体成员》讨论决定   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归其所有权人所【有 第二十—三条 实行被征收】。土,。地,。农民社会保障制【度,    】被征收?土地农民社会保障资!金由政府《。、集:体、:个人共同出资  !  政府出资部】。分从土地出让—收入中?予,以安排;《单独选址项目—的政府出资部分由用!地单位承担   !。 , ,政府:出资部分原则上不低!于社会保障费用【总额的?30%并执行下列】。标准  》  (《一)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为每亩5万元以】下的政府《补贴:资,金,不低于每亩1—万元:;    (】二)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为每:亩5万?元至10万》元的政?府补贴?资,。。金不低于每亩1.】5万元; —   (三)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为每亩10》万元以上的》政府补贴资》金不低于每亩2万元!    —被征收土地农民社】会,保障资金政府出【资部分应当在—征收土地报》批时足额《拨付至当地社—会,保障资金《专户;政府补贴【资金:不落实的不予批【准征收?土地  《 被征收土—地农民社会保障的】具体办法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 第二十四—条 建?立被征收土》地农民就业保—。障制度?将,被征收土地农民纳】入失业?登记范?围和就?业服务体系市—、县人民政府应当从!当地的土地出让收入!中一:次性安排适当数额的!资金扶持《被征收土地农民【就业 ?   》 :市,。、县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措施?。向被征收《土地的农《民免费提供劳动【技能培训;具—备条件的应当—安排一定《的公益?岗位:扶持被征收土地的农!民就业   【在同等条件下用地】单,位应:当优先安《排,被征收土地农—民就:业 第《二十:五条 鼓《励、支持被》征收土地农民—自主创业   被!征,收,土地:农民在贷款等方面享!受城镇失业居民【的优惠待遇 第二!十六条 《在城:市、镇规划区—范围:内或者城镇近郊村(!居)征收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市、【。县人民政府依据【城乡规划和当地【实际可以安排适当数!量的经?营性用地由被—征收土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用于:生产经营安》置被征收土地的农】民 ?第二十七条》 征收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具备调—整土地条件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可!以通过调整》土地的方式进行【安置使被《征收土地农民—继续从事《农业生?产活动 《 第二十八条— 被:征收土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耕地全部被征收或!者被:征收后人均耕—地不足?66平方米》的经市、县》人民政府批准其【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按照】规定纳入城镇—社会保障体》。系;原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剩余的土【地,可依法?征收为国《有 第四》章 监督管理—  第二十九条 !土地:征收补偿《。安置费?应当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 《 第三十条 被【征收土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当将】土地征收补偿安置】费的收?支状况?纳,入村务公开的内容向!。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公布 ! 第三?十一条 省人民政】府国土资源、—。财政等部门应当及】时监督检查》土地征收补偿—安置费、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等土地】征收相关费用的拨付!情况确保有关费用及!时、:足额支付到位—;土地征收相关【费用未及时》。。、足:额支付到《位的可以暂停被征】收土地所《在地市、《县的:建设用地计划—供应:和征收土地》的报批 《 第五章 法律责任! 第?三十二?条, 违反本办法—规定市、县人—民政府及《其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未按照土地征!收程序组《织实施土地征收或者!补偿安置的由—上一级人民政—府,或者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其改正;逾期未改正!的依法给予》处分 第三十【三条 征收》土地经依法批—准且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有关费用足额到位!后,被征收土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和其他权利人未】在,规定:期,限内:移交土?地的由市、县人民】政府责令《限期移交土地;逾】期仍:不移交土地的—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第》三十四条 》违,反本办法规》定侵占、截留、【挪用、私分土—地征收补偿安置费用!的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第三十五条 【违反本办法规定【阻碍土地征收工作】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十》六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在土地征】收工作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六章 附《 则 《第三十七条 乡(镇!)公共设《施、公益《事业使?用农民集《。体所有土《地的补偿安置的程序!和标准参照本办法执!行,  》。  因《国家建?设需要?收回国?。有农场?、林场等农用地【的收回?土地程序和》补偿标?。准参照本办法执行】 ,  : ,因,国家建设需要—收回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使用的》原,农转:非后的国有土地【未按照?规,定进行补偿的收回土!地程序和补偿标准】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三十八条》 本办?法自201》1,年1月1日起施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