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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山东省土地征【收管:理办法 — 山东《省人民政《府令 第226号】 《 , , ,。 山东?。省土:地征收管理》办法已经20—10年8月5日【省政府第《78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1,年1月1日起—施行   》 :省 :长 姜大明》    二○!一一年八《月十:七日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土地》征,收管:理规范土地征收程序!维护被征收土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和其他权利【人的合法权益保障经!济社会协《。调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的土地征收活动 】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土地】征收是指根》据,经济社会发》。展,。等公共利益需要依照!法律、法《规规定的《权限和程序报经国】务院:或者省人民政府批准!将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征为国》家所有并《依法、合理予—以,补,偿和安置《的行为 第四【。条 土地征》收工作应当遵循程序!合法、公开透—明、足额《补偿、妥善安置【。。的原则兼顾国家【、集体和个人的利】。。益 第《五条 市、县—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土地征收工作】   ?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按照上级人民政府的!统一安排协助做【好土地?征收的有关工—作 第六条 省】人,民政:府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省土地征收的【监,督管理工作市、县人!民,政府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土地征收《的具体实施工作 】  : 发展改革、—农业、财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住房城乡建设、公】安、民政、审计【。、监:察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做好土!地征收的有》关工作 第—二章 土地征收【程序 《第七条? ,市、县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和土地》利用:年度计划统筹安【排本行政区域内的土!地征收工作 【第八条 拟征收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市】、县:人民政府应》当在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在地发布—征收土地公告征收土!地公告?应当包括拟》征收土地的位置、范!围,、用:。途、补偿标准等内容! 第九条 —市、县人民政府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依据本—。级人:民政府发布》的征收土地公告组】织勘测定界并会【同财政等有关—部门、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及用地单位与—村民委员会、承包户!。对拟征收《土地的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地面附着物的权属!。、种类、数量—等进行现场调查、清!点、核实填写土【地,征收:。勘,测调查清《单   《 土地征收》勘测调查清单—应当由参与现场调查!、清点?、核实的各方共同确!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对调查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当场提出市、县【。人,民,政府: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当场【复核 第》十条 市、县人民】政府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依据国】家和:省土地征收补—偿安置的有关规定】自勘:测调查结束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拟定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方,案 》    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方【案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  (一)土【地的位置、地类【、面积;   】 :(,。二)土地《征收补偿安置费的】标准、数额》;  《  (《三)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种类、【数量及补偿标—准、数额; 【   ? (四?)失地人员》的具体安置方—式;   》 (五?)其他补偿安置【。措施 第十—一条: 市、县人民政府】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将《拟定的?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方》。案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在地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或者其他权利人【对补偿标准》和安置方式要求举】行听:证,的应当自《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方!。案公示结《。束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市:、县人民《。政府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市、县人民!政,府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按,。照规定组织听证 】 第十?二条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或者其他—权利人?对补偿标准和安置】方式没有异议的【由市、县人民政府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签订土地征收补【偿安:置协议土地征收补偿!安置:协议主要包括土【地的:位置、数量、地类】、补偿标准》。、安:置方式、《费用的拨《付时间和方式—、土地的交接时间】和方式等《内容   》 土地?征收勘测调查清【单应当?作为土地征收补偿】安置协议的附—件 ?第十三?。条, 对补偿标准有异议!达不成?土地征收补》偿安置协议的由【市、县人民政府进】行协调;协》调,不成的报省人民政府!裁决 第十四【条, 土:地,征收补偿安置协议签!订或:者补偿标准裁—决后市、《县人:民政府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组织编制土地征】收方案连《。同,有关材料报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 第】十五条 市、县人民!。政府应当自收到【土地征收批准文件后!在被征?收土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在地予以【公告:  》  公告主要包括!下列内容  【 , (一《)批准征《收土地机关》、批准文号、批【准时间?和土地用《途;    (!二)被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位置、【地类和面积;  】 :(三:)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方案 第十六!。。条 市、县人民【政府财政部门会同】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应当:自依法批准土地征】收之日起3》个月内依据土—地,征收补偿《安置:协议和土地征收【勘测调查清单将【土地征收补偿安置费!、,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按照?规定程序足额支付给!被征收?土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和?其他权利人 第十!七条 土地征收补】偿安置?费、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足—额,。支付:后被征收土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和其他权利人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清理附着物并—移交土地 第三章!。 土:地征收补偿安置 !第十八条 市、【县人:民政府?应当依法进行土地】征收补偿并采—取多种方式妥善安】置,被,征收土地农民—的,生产生活确保被【征收土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 ?第十九条 》土地征收补偿—。。安置费的《标准按照省人民政府!。公布的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执?行   《 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每3年调整!公布:一次 第》二十条 《被征收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标准由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制定【。报省人民政府价格】、财政、国土—资源等有关》部门同意《后执行    【 因征收》土地拆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房【。屋影响?。其,居住的应《当保障其居住条【件 : 第二十一条 市】、县人民政府—应当依法落》实土地征《收相关费用土地【征收相关费用—包括土地征收补偿】安,置费、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耕!地开垦费、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被征收土】地农民社会保障资金!政府补贴《部分:。等   》市、县?人民政府《。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根据当地年】度建设用地计划编制!年度土地征收—相关费用支出—计划报同级财—政部:门审核纳《。入年度土地出让收】支预算确《保土地征收相—关费用及时足额到】位 第二十—二条: 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全】部被征收《或者征收土地后没有!条件调?整承包土地的—土地征收补偿安【置费的80》%支付给土地承包】。户主要用于被征收】土地农民的社会保】障,、生产生活安置其】余的20《%支付给被征收【土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用于兴办公益事业!或者进行公共—设施、基础设施【建设    ! ,征收未承包》的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或!者在征收土地后有条!件调整承包土地的土!地征收?补偿:安,置费的分配、使用】方案由村民会议或者!被征收土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全体成》。。。员讨论决定   !。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归】其所有权人》所有 第二十【三条 实《行被征?收,土地农?民社会保障制—度    】 被征收土地—农民社会保障—资金由政府、—集体、个《人共:同出资  —  政府出资部】分从土地出让收【入中予以《安排;单独选—址项目的政府出资】部,分由用地单位—承担    政!。府出资部分原则上】不低:于社会保障》费用总额的30%并!执行下列标准 【    (一【),。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为每亩5》万元以下的政府【补贴资金不低于每】亩1万元; —    (二)】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为—每亩5万《元至10《万,元的政?府补贴资《金,不低于每亩1.5】万,元; ?    (—三):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为—每亩10万元以【上的政府补》。贴资金不低》于每亩2《万元    】。被征收土地》农民社会保障—资,。。金,。政府出资部分应当】在征收土地报批时】足额拨付至当地社】会保障?资金专户;》政,府补贴资金》不落实的不予批准】征收土地 》  被征收土地】农民社?会,保障的具体办—法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 第!二十四条 建立被征!。收土:地农民就业》保障:。制度将被征收土【地农民纳《入失业登记范围和就!业服务体系》市、:县人民?政,府应当从当地—。的土地出《让收入中一次性安】排适当数《额的资金扶持被征】收土地农民就业【。。    市!。、,县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措施》向被征收土地的农民!免费提供劳动技能】培训;具备条件【。。的应:。当安排一定》的公:益岗位扶持》被征:收土地的农民就【业   在同【等条件下用地—单位:应当优?先安排被征》收土:地农民就《业 第二十—五条 鼓励、支持被!征收土地农民自【主创业?   《被征:收土地农民在贷款等!方面享受城镇失业】居,民的:优惠待遇《。 第二十六条【 在城市、》镇规划区范围内或】者城镇近郊村(居)!征收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市、:县,人民政?。府依据城乡规划和当!地实际可以》安排适当数量的经】营性用地由被—。征收:土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用于生产经营【安置被征收》。土地的农民 第】二十七条 征—收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具备《调整土?地条件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可以通过调整土地】的方式?进行安置使被征收】土地农民继》续从事农《业生:产活动 第二十八!条 被征收土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耕地全部被!征收或?。者,被征收后人均—耕地不足66平方米!的,经市、县《人民政府批准其【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按照《规定纳入城》镇社会保障》体系;原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剩余的土地!可依法征收为国有 ! 第四章 监督管】理,  第二十—九条 ?。土地征收《。补偿安置费应当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 第三十条【 被征?收土: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当将土地征收补【偿,安置费的收支状况】纳入:村务公开的内容向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公布 — ,第三十一条 省人民!政府国土资源—、财政等部门—应当:。及时监?督检查土地征收补】偿安置费、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等土《地征收?相关费用的拨付【。情,况确保有关费用及】时、足额支付到位;!。土,地征收相《关费用?未及时?、,足额支付到》位的可?以暂停被《征收土地所在—地市、县《的建设用地计—划供应和征》。收土地?的报批 第五章】 法律责任》 第三十》二条 ?违反本?办法规定市、县【人民政府及其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未!按照土地征收程【序组织实施土地征】收或者补偿安置【的由上一级人民【政府或者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其》改正;逾期未—改正的依法给予处分! 第三十三条 征!收土地?经依法批准且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有关费用足》额到位?后被征收土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和其他权利人未在】规定期?限内移交土地的由市!、,县人民政《府责令限期》移,交土地;《逾期:仍不移交土》地的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第三十四条 违【反本办法规》定侵占、截》留、挪?用、私分土地征【收补偿安置费用的】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十五条 违【反本办?法规:定阻碍土地征收【工作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十六?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在【土地征收工作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第六?章,。 附 则 第三】十七:条 :乡(镇)公共—设施:、公益事业》使用农民集体所有土!地的补偿安置的【程,序,。和标准参照本办法】执行 —   因国家建设!需要收?回国有?农,场、林?场等农用《地的收回土》地程序和《补偿标准参》照,本办法执行   !因,。国家建?设需要?收回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使用【的原:农转非后的国有土地!未按:照规定?进行补偿的收回土地!程序:和补偿标《准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三十八条 本办法】自2011年1月1!。日起:施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