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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山东》省土地征收管理办法! : 山东》省人民?政府令 《第226号 【 《。 山东省土地【征收管理办法—已经2010年8月!5日:省政府第《。78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1年1?月,1日起施行 —  《省 长 姜大明 】。  : 二》○一一年八》月十七日 —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土地征收》管理规范土地征收】程序维护被征收土】。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和其他权】。利人的合法权益【保障经?济社会?协调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的?土地征收《活动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土》地,征收是指《根,据经济社《会发展等《公共利益需》要依照法律、法规规!定的:权,限和程序报经国务】院或者省《人民政府批》准将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征为】国,家所有并《依法、合理予以【。补,偿和安置《的行为 第四条】 土地征收工作应当!。遵循程序合法、公开!透明、足额补偿【、妥善安置的—原则:兼顾国家、集体【和个人的《利益 第五条 】市、县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土地征收工作 】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按照上级】人民政府的统—一安排?协助做好土地征收】的有关工作 — 第六条《 省:人民:政府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省土地征收的监【督管理工作市、县人!。民政府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土地征《。收的具体实》施工作   — 发展改革、农业】、财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住房城乡—。建设、公安、民政】、审计、监察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做》好土地征收的有关】工作 第》二章 土地征收程】序 第《七条 市、县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和土地利用年!度计划统筹安排本行!政区域内《的土地征收工作【 第八《条, 拟:征收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市、县人民》政府应当在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在地发布征收【土地公告征收—土地:公告应当包括拟征收!土地的位《置、范围《、用途?、补偿标准等—内容 《第九:。条 市、《县人民政府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依据本级人民政府发!布的征收《。土地公告组织勘测定!界并:会同财政等有关【部门、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及用地单位【与村:民委员会、承包户】对拟征收土地—的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地面附着物的权!属、种类、数量【等进行现场调—查、清点、核实【填写:土地征收勘》测调查清单 — , 土?地征:收,勘测调?查清单?应当:由参与现场》调查:、清点、核实—的各方共同确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对调查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当【场提出市《、县人民政府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当场复核 》 第十条 》市、县人民政府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依据》国家和省土地征收】补偿安置《的有关规定自勘【测调查结束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拟定: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方案 【。    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方案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   《(一)?。土,地的:位置、地类》、面积?;    (二!),土地:征收补偿安置—费的标准、数额【;    — (三)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种类、数】量及补偿标准、数】额;    (!四)失地《人员的具体》安置方式;》   (五)其】他补偿安《置措施 第十【一条 市、县—人民政?府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将拟!定的: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方案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在地?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或者其!他权利人对》补偿标准和安—置方式?要求举行《听证的应当自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方:案公:示结束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市!、县人民政府—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市》、县人民政》府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按照规》定组织听证》 第十《二条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或者其他权】利人对?补偿标准《和安置方式》没有异议的由市、县!人民政府《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签订土地【。征收补偿安置—协议土地《征收:补偿安置《协议主?要包括土地的位置、!数量、地类、补偿】标准、安置》方式:、费用的拨付时间】。和方式、土》地的交接时间和方式!等内容  》。 土地征收勘【。。测调查清《单应当作为土地征】收,补偿安置协》。议的附件《 第十三条— 对补?偿标准有异议达【不,成,。土地征收《补偿安置协》。议的由市、》县人民政府进行协】调;协调不成的报省!人民政府《。裁决: 第十四》条 土地征收补偿】安置协议签订或者】补偿标准裁决—后市、县人》民政府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组织编制—土地征收方案连同】有,关材料?报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 第十五!条, 市、县《人民政府应当自收】到土地征收批准文】件后在被征收土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在地予《以,公告 ?  《  公告》主要包?括下列内容 【。  : (一)批准征收!土地机关、批准【文号、批准时间和】土地用途;   ! :(二)被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位置、地类和—面积:;   (三)】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方!案 第《十六:条 :市、:县,人民政府财》政部门会同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应当自—依法:批准:土地征收《之日:起3个月《内依据土《地,征收补偿安置协议和!土地征收《勘测调查清单—将土:。地征收补《偿安置费、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按照规定程序足额】支付给被征收—土,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和其他【权,利人 第十—七条: 土地征收补偿【安置费、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足额支!付,后,被征收?土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和其他权!利人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清理附着物并—移交土地 》 第三章《 土地征收补偿【安置 第十八条】 市、县《人民政?府,应当:依法进行土地—征收补偿并采—取多种方式妥善安】。置被征?收土地农民的生产】生活确保被征收土】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 第十—九条 土地征收补偿!。安置费的标准—按,照省人民《政府公布《的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执【行,   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每》3年调整公布一【次 : 第二十条 被征】收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标准由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制定报省》人民政府价格—、财政、国土资源等!。有关部门同意—后执行     】 因征收土地拆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房?。屋影响其居住的应当!保障其?居住条件 第二】十一条 市、县【人民政府应》当依法落实土地征收!相关费?用土:地征收?相关费用包括土地征!收补:偿安置?。费、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耕地:。。开垦费、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被,征收:土,地农民社会》保障资金政》府补贴部分等—   市、—县人民政府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根据当《。地年度建设用地计划!编制年度土地征收】相关费用支出计【。划报同级财政—部门审核纳入年度土!地出让收支预—算确保土地征收相】关费用及时》足额到位 第【二十:二条: 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全?部被:征收或者征》收土地后没有—条件调整承》包土:地的土地《征收补偿安置费的】80%支付给土地】承包户主《要用于被征收土【地农民的《社会保障《、生产?生活安置其余的【20%支付给—被征收土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用于兴办公益事!。业或者进行公共【设施、基础》设施建设 — ,    《。 征:收未承?包的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或者在征】。收土:地后:有条件?调,。整承:包土地的土地—征收补偿安置费的分!配、:使,用方案由《村民会议或者被征收!土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全体成》员讨论决定   】 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归其所有—权人所有 第二】十三条? 实行被征收土地】农民社会保》障制度 —    被征收土!地农民社《会,保,障资:金由政府《、集:体、:个人共同出资  !  政《府,出,资部分从《土地出让《收入中予以安—排;单独选址项目】的政府出资部分由】用地单位承担  !  政府出资【部分原则上不—。低于社会保障—费用总额的》30:%并执行《下列标?准,    (【一)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为每!亩5万元以下—的政府补《贴资金不低于每【亩1万元; —  :  (二)—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为每【亩5万元至10【万元的政府补贴资】金不:。低于:。每亩1.《5万元?;    【(,三)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为每亩10万元以】上的政府补贴—资金:不低于每亩2万元】    被征收!土地农民社会—保障资金政府出资】部分应?当在征收土》地报批时足额—。拨付至当地社会【保障资金专户;【政府补?贴资金不落实的不】予批:。准征收土地 —  ?被,。征收土地农民社会】保障的具体办法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 第二!十四条 《建立被征收》土地农民就业保【障制度将被征收土】地农:民纳入?失业登记范围和就】。业服务体系市、县人!民政府应当从当【地的:土地出让收入中【一次性安排适当数额!的资金扶《持被:征收土地农》民就业   ! 市、《县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措施《。向,被征收土地的农【民免费?。。提供劳动技能培【训;具备条件—的应当安排》一定的公益岗位【扶持被征收土—地的农民就业  】 在同等条件下用!地单位应当优先安排!被征收土地农民就】业, 第二十》五条 鼓《励、支持被》征收土地农民自主】创业:   ? 被征收《土地农民在》贷,款等方面享受—城镇失业居》民的优?惠待遇 第—二十六条 在城市】、镇规划区范围内或!者城镇近郊村(居)!征收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市、!县人民政府》依据城乡规划—和,当地实际可以安排适!当数:量的经营性用地【由被:征收土?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用于生》产经营?安置被征收土—地的农民 第二】十七条 征收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具备】调整土地条》件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可以通过调【整土地的方式进【行,安,置使被征《收土地农民》继续从事《农业生产活动 第!二十八条 被—征收土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耕【地全部?被征收或者被征收后!人均耕地《不足:。66平方米的—经,市、县人民政府批】准其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按照规!定,纳入城镇社会保障体!系;原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剩—余的土地可依法征】收为国有 第四章! ,监督管?理  第二十【九条 土地征—收补偿安置费应当】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 第三十条 !被征收土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当:将土地征收补偿【安置费?的收支状况》纳入村务公开的【内容向?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公布》 第三十一条 】省人民政《府国土资源、财政】等部:门应当及时监—督检查土地征收【。补偿安?置费、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等土地征收相【。关费用?的拨:付情况确保有关费】用,及时、足额支付【到位;土地征—收相关?费用未及时》、足:额支付到位》的可以?。暂停被征收土地所】在地市、《县的建设用》地计划供应和征收】土地的报批》 第五章 —法,律,责任 ? 第三十二》条 违?反,本办法规定市、县人!民政府及其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未按—照土地征收程—序组织?实施:。土地:征收或者补偿安【置的由上《一级人民政府或者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其改正;逾【。期未改正的依法给予!处,分 : 第三?十,三条 征收土地【经依法批《准,且,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有【关费用足额到位后被!征收土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和—其他权利人未在规】定期限内移交土地的!由市、县人民政【府责:令,限,期移交土地;逾【期仍不移交土地的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第三十四条 违反】。本办法规定侵占、截!留、挪用、私—分土地征收补偿安置!费用的?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十五条》 违反本《办法规定阻》碍土地?征收工作《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十六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在土地《征收:工作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六章 附! 则 第三十七】条 乡(镇)公【共,设施、公《益事业?使用农民集体所有土!地的补偿安置的程】序和:标准参照本办法执行! ?    因—国家建设需要收【回国有农《场、:林,。场等农用地的收回土!地程序和补偿标准参!照本办法执行   ! ,因国家?建设需要收回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使用?的原农转非后的国】有土:地未按照规定—。。进行补偿《的收回土地程序和补!偿标准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三十八条】 本办法自2011!。年1月1日起施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