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3 ! 通 风【
—
12.3—.1 ? ,本条规定了工—厂,通风设计采用的【。基,本原则
】
12.《3.2 》。本条:规定了排风》系统的设计原则特别!强调按风量大小【和有害气体》浓,度的高、低分成两种!排风系统即排风【量小、有害气体浓】度高:的风:量,经,回收装置《回收处理之后达标】排,放;排风量大—、有害气《体浓度低的风—量通过排气筒—(塔)高空》稀释达标《排放其?重,点在于考虑处理【有害气体的可—行性包括一》次投资和运》行,成本的影响等;同】时,明确了排风设—计的安全性及设备运!行,可,靠性的要求排—气筒(塔)的外【形尽可?能,满足美学要求—。。排气筒(塔)一【般有大量《。。冷凝水应《设排凝装置并接【入废水系统
】
12.3.】3 本条》规定是?为了兼顾经济和安】全卫生的要求
!
12》.3.4 此部】分,的室内空气含有【逸出的有害气体严禁!使用以保证室内空气!质量符合职》业卫生?标准的要求》。本,条为强制性》条文:
12.!3.5? :设置事故《排风装?置是:为了保证在黄化机非!正常工作时》间内的有《害气体不会逸出【
12.!。3.6 此条【的,规定在于保证在该】区域的有害气—体能全?部有组?织排放不逸出满【足职业安全卫生【要求
1!2.3.7、—12:.3.8《 这两条规定是为!了满足?管道:正,常运行的需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