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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给?水排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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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 给 ! 水
【
《11.1.1 给!水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 1 给水设】计应满足工》厂生:产、生活《和消:防,。对水量、水质、【水压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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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 给水设计应根据】。工程规模和发展规划!做到近远期结合做好!综,合利用和重复循环】使用节约用水
【
!3 给水系统可分!为工业用水》给水系统、生活给】水系统、消防给水系!统、软化除》盐水给水《系统:、工业?循环冷却水》系统和冷水(—。载冷剂)给水—系统给水系统的划】分及管网设》置应根据各》用水部门对水—。质、水量、水压【。和,水温的要求》经综合比较》后确定
! 《4 总用水量应】包括工业用》水总用?水量、生《。活总用水量、管【网渗:漏,水,量、未预见用水量和!重复使用水量工业】。用水总?用水量为工》艺车间工业用—水量、配套公—用工程车间工业【用水量?。之和生活《总用水量为》各车间生活用水量之!和;:管网:渗漏水量和》未预:见用水量可按工业】用水总用《水量和生活总用【水量之和的》5%~1《0%计算《;重复使用》水量为工《。业循环冷却水、冷水!(,载冷剂)和工艺重】复用:水的循环量之和【
《
5 !给水重复《使用率不应低于85!%
【 《6 : 各种给水》。系统的供《水水量和《水,压应根据《相关专业要》求经综合计算确定
!
!7 ?进,入车间的各种给水系!统应设置计量仪表】
! 8 各种给水】系统的?水质宜符合》表11.《1.1?中的规定
》
表11.!1.1 《 各种给水系统【水质要求
》
】。
?。11.1.》2 工《业用水?给水系统的》。。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
1! 工业用水宜采用!自备水厂供》。水城市给水》管网可作为工业用水!的备用水源
!
《 2 自备【水厂的供水》管网与城市》给水管道的连接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给水排水设计!规范G?B, 50?015的有关规定
!
》 , , 3 》工业用?水给水管《。道上可单独接—出消防用水管道
】
】 4 自备—水厂的设《。计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室外给水》设计规?范GB? ,50013》的有关规定工业用水!不做常规的》加氯消毒处》理
《
11.1.3! 生活给水—系统的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
,。 ? 1 生活—饮,用水水质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 5?7,49的有关要—求,。生活杂用水》水质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生活杂用水水质!标准CJ 25【.,1的要?求
—
2— 生活总用—。水量及水《压应根据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给《水排水设计规范【G,B 500》15的有《关规定执行
—
【。 3 》。生,活饮用水宜采用【城市给水管》道供:水如采用自备水厂】出水作为生活饮用】水其水质《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 5【749的有关要【求厂区?生活饮用水应设置】独立的供水管网
!。
》 , 4 《 生活杂用水宜【采用工业用水并【可采用同《一管网
】
11?.1.4 》 软化除盐给—水系统的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
— , 1 《软化:除盐给水系统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工业用水软化【除盐设计规范G【B/:T 5010—。9的有关规定—
《
? 2 软化水!系统离?子,交换树脂的再—生剂宜采用芒—硝(十水硫酸钠【)溶液
》
《11.1.5— 工业《循环冷却水给水系统!的,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
【 1 工业【循环冷却《水给水系统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工业循—环水冷却设》计规范GB/T 5!01:02:和工业循环冷却水】处理:设计规范GB 【50050的有关】规定
【
2 【 ,。工业循环《冷却水给《水系:统高程、《。流程:布置应和工艺设备布!置紧密结合》。利用重力回》流减少?。提升次数
》
【 3? 酸站《循环冷却《水给水系统中的冷却!塔、水泵、》。管道、阀门等应选】用耐弱酸性腐—蚀的设备《和材料?
】 4? 主车间地面冲】洗用水宜《采用工业循环冷却】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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