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2 !负荷分级及供电【。要,求
:
:
8.【。2.1 电力负荷!分级应符合下列【规,定,
,。
:
,。
—1 工艺生产【用电负荷应》为二级
! 2 【电力负荷《及消防电源的分级】。除应执行《本规范?。的规定外《还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供配电系】。。统设计?规范:GB: 50?052和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的有关规定
】
《8.2.《2 供电系统宜】由,。两回线路供》电在负荷较小或地区!供电条件困难时二级!。负荷可由一回—6,k,V及以?上,专,用架空?线路:或,电缆供电当采用【架空线时可为一回】架空线供电;当【采用电缆线》路时应?采用两根电缆组成的!线,路,供电其每根电缆【应能承受100【。%的二级负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