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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工艺—设计
—
3.1! 一般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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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1.1 】 粘胶纤维工厂的设!计能力宜以“t/a!”作单位表示生产能!。力的操作《弹性宜为设计—。能力的50%~1】10:%
3.!1.2 新—建项目应达到国家】有关政策的规定【
,
3.1】.3 酸》站及其他接触—腐蚀性介质的厂【房应采取防腐—蚀处理措施》
—3.1.4 进】入各生产车间的原】料及水、电、蒸汽、!压缩:空气等公用工程介质!应设置计量仪表
!
3.1.】5 : ,粘胶纤维工厂的年运!行,时间宜按80—00h计算
【
3.—1.6 《 黄化过程宜—采取防爆《。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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