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3 机电设备及仪表维修
14.3.1 大、中型厂应具备完善的机修能力,本条规定了机修车间应有的装备水平。装备水平与外部协作条件有关,有良好的协作条件时可对不常使用且占用资金的设备不予设置。
14.3.2、14.3.3 电气修理车间的设置以能满足大型低压设备的大、中修为主,大型高压电机及大容量的电力变压器的大、中修应以外协解决为主;仪表的修理应以内部常用仪表为主,高端的自动化仪表亦应通过外协解决问题。
14.3 机电设备及仪表维修
14.3.1 大、中型厂应具备完善的机修能力,本条规定了机修车间应有的装备水平。装备水平与外部协作条件有关,有良好的协作条件时可对不常使用且占用资金的设备不予设置。
14.3.2、14.3.3 电气修理车间的设置以能满足大型低压设备的大、中修为主,大型高压电机及大容量的电力变压器的大、中修应以外协解决为主;仪表的修理应以内部常用仪表为主,高端的自动化仪表亦应通过外协解决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