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卫生陶瓷工厂设计规范 [附条文说明] GB50560-2010 建标库

9.2  供配电

9.2.1  供配电系统的设计本着保证人身安全、供电技术可靠、电能质量合理的原则,根据工程特点、地区条件,确定经济合理的设计方案。

9.2.2  电力负荷的分级与工厂规模有关,本条列出了一、二级负荷的主要范围。一、二级负荷所占的比例与工厂规模有关,大、中型工厂用电规模大,生产连续性强,停电后造成的损失也很大,一、二级负荷所占的比例约在60%~70%,因此条件允许时采用两个独立的电源供电线路为首选。我国电网发展至今已具有相当规模,对于35kV~110kV的供电系统是相当可靠的;此种情况下采用单电源供电并使用柴油机作保安电源,也成为重要的选择方案。

9.2.3  供电电压根据当地实际情况确定,有多种选择时,应尽量选择高电压供电,并选择两路供电电源。对规模较小的工厂,由于管理及技术的问题,不宜选用35kV以上的高压。

9.2.4  供电系统设计应简单可靠,便于操作及维护。高、低压配电均应以放射式为主,以保证供电的可靠性。

9.2.5  无功功率补偿应满足供电部门要求,根据经验,采用高压补偿与低压补偿、集中补偿与就地补偿相结合的方法,可以取得很好的补偿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