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7 干 — :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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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7.2 《 本条规定了—干燥:器或干燥《室选型的基本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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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卫生陶瓷《坯体干?。燥器:或干:燥室的设计》选型其干燥制—度(:包括升温《、降温?及保温曲线》)和湿度制度(包】括坯体入干燥器含】水率和出干》燥器含水率》。)应可调节但坯体干!燥周期不宜超—过,24:h当泥料《性,能不好、干燥敏【感性过大时则—应适当调整具体时间!应根据半工业试验】的结果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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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7》.3 无论是【采用窑炉余》热还是加热》器干燥器或干—燥室的热风温—度应以坯体允许【。的最高干《燥温度为准并—考虑干燥车材料【及热源种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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