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卫生陶瓷工厂设计规范 [附条文说明] GB50560-2010 建标库

6.2  原料的选择与质量要求

6.2.1  黏土原料在配方中的用量是根据其三氧化二铝(Al2O3)含量确定的。

    1  黏土原料的化学成分主要是SiO2、Al2O3等。不同黏土的矿物成分不同,化学成分相差很大,化学成分只要符合表6.2.1的规定,且具有可塑性、结合性等黏土特征原料,均可作为生产建筑卫生陶瓷用黏土原料。

    2  产品方案为红坯陶瓷砖或有特殊要求的坯体时,成分含量不受本条限制。

    3  矿区内赋存的夹层、围岩及覆盖层等岩石质物料,条件许可时,可合理搭配掺用。

6.2.3  硅质原料指的是石英族类原料。

6.2.4  熔剂性原料以长石类为主,滑石、石灰石、白云石、硅灰石、透辉石和萤石等是辅助熔剂原料。

    长石类原料是建筑卫生陶瓷的主要熔剂原料。按成分可分为钾长石、钠长石、钙长石、钡长石,我国以钾长石和钠长石为主。

    硅灰石和透辉石是实现低温快烧工艺的主要熔剂原料。

6.2.5  辅助原料并不是非重要原料,有的对产品质量起决定性作用,宜按表6.2.5所列的质量指标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