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3 原料加工及坯料制备
8.3.1 原料加工及坯料制备系统的设置应根据工厂资源情况、矿山开采外部运输条件、厂区地理位置以及工艺布置等因素确定。
8.3.2 原料加工及坯料制备系统的生产能力应根据工厂原料需要量、年工作天数、原料加工及坯料制备系统工作班制以及运输条件等因素确定。
8.3.3 破碎机、球磨机的选型应根据工厂生产规模、物料性能、进料粒度、破碎方式等因素确定。
8.3.4 单级破碎系统宜选用颚式破碎机或反击式破碎机;二级破碎系统的一级破碎宜选用颚式破碎机,二级破碎宜选用细齿颚式破碎机、反击式破碎机、对辊机或雷蒙磨机等。
8.3.5 硬质原料破碎工段在满足生产操作、维护检修及环保要求的条件下可露天布置。
8.3.6 破碎机或球磨机前的加料斗容量应根据破碎机或球磨机规格、加料方式、加料时间等确定。
8.3.7 破碎机前的加料斗应装设固定箅板。
8.3.8 破碎机出料口宜设置受料皮带输送机,其宽度、带速应与出料口大小、出料量相适应。
8.3.9 硬质原料破碎系统必须设置除尘装置。
8.3.10 配料系统称量误差宜小于或等于0.5%。
8.3.11 间歇式球磨机宜采用石衬、瓷衬或橡胶衬。研磨介质宜采用中铝球或高铝球。
8.3.12 球磨机出料口的高度,距离地面以400mm~600mm为宜。
8.3.13 球磨机料浆排出宜采用隔膜泵抽浆或自然出浆。
8.3.14 球磨机喂料仓的倾斜角度不应小于60°。
8.3.15 球磨机的布置应考虑研磨介质、回坯料堆放加入球磨机的措施及其堆放面积。
8.3.16 球磨机加水可采用水表计量或水箱计量的方式。
8.3.17 球磨制备的泥浆应进行除铁。
8.3.18 泥浆池的容量应根据球磨机生产能力和泥浆陈腐期确定。卫生陶瓷泥浆陈腐期不得少于5d,陶瓷砖泥浆陈腐期不得少于3d。
8.3.19 泥浆池的有效容积系数ψ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平桨搅拌机 ψ=0.9;
2 螺旋桨搅拌机 ψ=0.8。
8.3.20 在满足泥浆陈腐时间和生产安排的前提下,泥浆池宜采用多联浆池。
8.3.21 塑性原料进入球磨机前应有清除各种杂质的措施。
8.3.22 严寒地区黏土在进入球磨机前应有解冻措施。
8.3.23 球磨机上方应考虑进料口开盖的吊装设施。
8.3.24 喷雾干燥器的选型应根据泥浆含水率和粉料含水率确定。
8.3.25 喷雾干燥塔内壁宜采用2mm~3mm厚的不锈钢板,外壁应采用不锈钢板、铝板、镀锌钢板、普通钢板等材料。在内外壁之间应填充保温隔热材料。
8.3.26 喷雾干燥器的热风管路系统必须有保温措施。
8.3.27 喷雾干燥器必须设置尾气脱硫设备,其除尘废水必须循环使用。
8.3.28 粉料仓顶、仓底及运输设备转运点应设除尘设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