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2: 燃 — ,油
《。
:
?7.2?.,1 燃《。油的种类及发热量指!标应符?合本规范附录J的规!定
《
7.2.2 ! 供卸油《系统的?工艺布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 《1 ?铁路、公路运输时】宜采用重力自—卸方式水路运—输时应采用油泵卸】油,
【 2《 卸油房布置应符!。合,下列条件
【
? ? 1)油】泵房宜为独立的【地上式?建筑;
! 【 2)油泵房应设有!控制间、油泵间、生!活间、工具间等控】制室与油泵间的【隔墙上应设观察窗油!泵,房毗:邻燃油储罐区的墙】上不应设活》动窗
【
, 3 车间!。设中间油罐及油泵】时宜采用厂区油站】向中间?油罐:单供单回系统不【设中间油《罐时宜?采,用厂区油站》直接向车间供油【的单供单回》。系统
】 4 — 中间油罐内—油,。温严禁超过90【℃罐上应设有油温指!示和报警《、液面指示和报警及!溢流口等
】
《 5 》车,间油泵、油罐间【的布置应《符合下列要求—
?
:
— 1)设备【基,。础应高出地面;
】
《。
— 2)室外应设!污油池污油严禁排入!下水道;
—
》 ? , : 3)油罐溢流【管,应接至污油》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