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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3 冶【炼厂排渣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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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3.【1 ?冶炼:厂的排?渣场应集中建设不】同性质的渣》宜,分别:堆放并应采取防洪、!防渗:、防辐射和防—流失的相应》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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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3.2】 :水淬渣?堆置高度宜为15】m~20m》热渣的堆置高度应视!热渣性质、渣—场地形等因素确【定
【9.:3.3 排渣场】应,考虑综合利用的可能!性并应为综合利用】留有余地《排渣场附近应有【。弃渣加工《或处理的《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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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3.4 ! ,赤泥堆场的场址【选择应符合下—列规定
! 1 不宜!位于工矿企》业、:大型水源地》、水产基地和大型居!民区上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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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不应位于【全国和省《重,点保护名胜》古迹的上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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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不可在!地,质构造?复,杂、不良地质现象】严重区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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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应》不占或少占农田不迁!或少迁村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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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 不宜位—于,有开采?价值的矿床上面【
】 6? 汇水面积—应小应有足够的【库容:和初、终期库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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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7 筑坝工程】量应小生产》。管理方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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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赤泥输《送应距离短宜—能自:流或扬程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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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3.—5 赤泥堆场应防!止赤泥碱液的渗漏堆!场底部和坝体内侧必!须采:用天然或《人工材料构筑—防渗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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