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3 地》上,管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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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3:。.1 ? 各种管线在符合技!术、经济和安全的条!件下应优先采用共】。架、:共杆布置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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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在地下水位较—高、地基《土壤具有腐》蚀性、基岩埋—深较:浅,且不利于地下管沟施!工,的,区域当有条件集中】架空布置管线时【宜优先采用综合管】。。架进行敷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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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当改建、《扩建工程场地—狭窄:。、厂:区用地?不足时?也,宜优先采《用综:合管架进行敷设【。
】 3 》当用地受到限制时在!不受冷冻《影响的地区各种【给水管可以在—。综合管架上》。敷设;其他地—区,可以在综合管沟内】。敷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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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氧气管】、压缩空气管、供油!。管、热力管、工艺管!等宜集中《架空敷设当条—件不:具,备,时可采用地沟—敷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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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 氢气管【和由企业《。煤气站输配的煤气管!道,应架空敷设当由城市!煤气公司供应—煤气:或,。天然:气时:敷设方式可不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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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 酸液和】。碱液管宜架空敷设】困难条?件时也可以》在地:沟内敷设不应直埋】敷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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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 各种【废渣:管,道可采?用架空敷设或地沟敷!设当:。有条件时宜优先采用!低支架或《管枕方式《敷设
! 8《 , 易燃、可》燃、:易爆气体管道不【应与电缆共架敷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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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3】.2: 管?架的布?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 1》 管架《。的净空高《度及基础位置不【得,影响交通运》输、消防及检—修
《
【2 管架不应妨】碍,建筑物?。的自然采光和通【风,。并应:符合安全、卫生要】求
! 3 应有利】厂,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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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3.3! :。架空电力线路不应】跨越:生产火灾危险性属于!甲、乙?类的建(构)筑物】及甲、乙、丙类液体!及,可燃、?易燃气体储》罐区
7!.3.4 架空】管道和电力线路跨】越建筑?物、铁路、道路及】人行道时管道的净空!高度应符合表7.】3.4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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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7.3《.4 架空管道】和电力线路跨—越,建筑物、铁路、【道路:及,人行道、管》道的净空高度(【。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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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注管线跨】越有大型汽车、起重!。。机或超限《货物通过的铁路或】道路:时应:根据通过的车辆和装!。。。载货物后的车辆【总高度适当加—高净空高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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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3】.5: ,。 架:空,燃气管道与铁路【、道路、《其他管?线交叉?时,的净空高度应符合】表7.3.5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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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7.3.—5 架空》燃气管道与铁路【、,道路:、其他管线交叉时】的净空?高度(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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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在车辆和》。人,行道以外《的地区可在地面【到管底高度不小于0!.35m的低支【柱上敷?设燃气?管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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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3.《。。6 工《业企业内燃气—管道沿支柱敷—设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工业:企业煤气《安全:规程GB 622】2的有关《规定
】7.3.《7 ?架空管?线与建(构)筑物、!铁路、道路及电【力线路之间的—最,小水平净距》应符合表7.3.7!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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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7.?3.7 《架空管线《与建(?构):筑物、铁《路、道路及》电力线路之间—的最:小水平间距(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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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注1 表】中符:号,“*”表《示电杆(塔)与管道!。、道路、《电,力、弱?电线路间的》水平净距在开阔地区!时不得小于杆(塔)!。高,度;在?厂内建筑区可采【用表列数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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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弱电:线路栏中水平净距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工业企业标准!轨,。。距铁路设计规范【G,B,J, 12的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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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3 以围墙为—依托的架空管道与围!墙的:水平:。间距不受本表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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