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7.3 地—上管线
!
7.3.—1 各种管—线在符合技术、经济!和安全?的条件?下,应优先采用共—架、共杆布置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
【 1 在》地下水位较高、地】。基土壤具有腐—蚀性、基岩》埋,深较浅且不》利于地下管沟施工的!区域当有条件集中】架空布置管》线时:宜,优先采用综合管【。。架,进行敷设《
?
— 2 当》改建:、扩建工程场地【狭窄:、厂区用地不—足,时,也宜优先《采用综合管架—进行:敷,设
】 3 当用】地受:到限制时在》不受冷冻影响—的地:区各种给水管—可以在综合》管架上敷设;其他】地区可以在综合【管,沟内:敷设
《
,
— 4 氧》气管、压缩空气管】、供油管、热力管】、工艺?管等:宜集中架空敷—设当:条件:不具:备时可采《用地沟敷设
】
》 5? 氢气《管和由?企业煤气站输配【的煤气管道应架空敷!设当由城市煤气【公司供应煤气—或天然气时敷—设方式可《不限
! : 6 《酸液和碱液管宜架】空敷设困《难条件时也可以在地!沟内敷设不》应直埋敷设
!
? 7 各种废!渣管道?可,采用架空敷设或地沟!敷设当有条件—时宜优?先采用低支》架或:。管枕方式敷》设
》
—8 易燃、可燃、!。易爆气体管道不【应与电缆共架—敷设:。
》。
7:.3.2 》 管架的布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
1— 管架《的净空高《度及基础位置不【得影响交通运—输、消防及检—修
:
】 2 管》架不应妨碍》建筑物的《自然采光《和通风并应符合安】全、卫生要求
!
,
—3 应有利厂【容,
,
7.【。3,.3 架空—电力:线路:不应跨越生产火灾危!。险性属于甲、乙类的!建,(构)筑《物及甲、乙》、丙类液体及—可燃、易燃气体【。储罐区
【
,
7.3.4 【 架:空管道和电力线路跨!越建筑物、铁路、】道路及?人,行道时管道》的净:空,高度应符合表7.】3.:4的规定
》
表7.】3.4 架—空管道和电力线路】跨越建筑物》、铁路?、道路及《人行道、管》道的净空《高度(m)
【
:
《
— — ? 注管线跨越有【。大型汽车、起重机或!超限货物通过的铁】路或道路时应—根据通过的车辆【和装:。载货物后的车辆总】高度适当《加高:净空:高度
《
7.3.!5 架空燃—气管道与《。铁路、道《路、其他管线交【叉时的净《。空高度应符》合表7.3.—5的规定
!
表:7.3?.5 架》空燃:气管道?与铁路、道》路、其他管线交【叉时:的净:。空高度?(m)
》
:
?
,
注》在车辆?和人行道以外的地】区可在地面到管【底高度?不小于?0,.35m的低支柱上!敷设燃气管道—
7】.3:.6:。 工业企业内燃气!管,道沿:支柱:敷设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工!业企业煤气》安全:规,程GB 6222的!有关规定
—
?
7.3.7 【。 架空管线与建(构!)筑物、《铁路、道路》及,电力:线路之间的最小【水平:净距:应,符合:表7.3.7的【规定:
—表,7.3?.7 架空管线与】建(构)《。筑物:、铁路、道路及【电力:。线路之间的最小【水,平,间距:(m)
【
】 ? ? : 注1 《表中符号“*—”表:示,电杆(塔)》与,管道、道路、—。电力、弱《电线路间的水平【净距在开阔地区【时不得小于杆(塔)!。高度;在《厂,内建筑?区可采?用表列数值;
!
?
《 》。 2 弱电线!路栏中水平净距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工!业企业标准轨距【铁路设?。计规范GBJ 12!。的有关?规定;
】
】。 : 3 以围—墙为依?。托的架空管道与围】墙的水平间距不【受本表限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