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5.12 其他!设施:
5!.12.1 厂】前区:应,位于主要人流入口】处其布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
!1 应靠近城镇主!要道路?或企业主要居住【区,
?
》 2 《 应接近主要生产区!并应位于散发有害气!体、烟雾、》粉尘、噪声》等,车间常年《最小频?率风向的下风侧
!
《。 3 应将!性质相近的建筑【物合并?建,筑
:
《
, : 4 》建筑群体的》平面应和立面相协】调厂区建筑》应与周围环》境相协调
!
5:.12.2 办】公楼应位于厂前区并!应有较好的》朝向和安静、清洁】的环境以及》对内、对外联系方便!的条:件
《
5.12.】3 厂区食—堂应布?置在人流《集中、职工上下【班时用餐方便的【地段食?堂的服务半径不宜】大于:400m《厂区面积《较,大时宜在厂区—内较洁净处增设食堂!或供餐点
】
5.12.【4 自行车棚及停!车场应靠近主—要人流和存、取车方!便的地点厂区面积】。较大时可在厂—内分区设《置
《
5.1—2.5? 中?心实验室《、中心化验室应布】。置在厂前区或靠近】有,密切联系的生产【车间:并应有清《洁、安静《的工作环境
】。
?5.12《.,6 企业靠—近城镇或工业—区,。时应与当地协作【建立消防机》构当企业单独设消】防,站时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消防站建筑!设计标准GNJ 1!。81和城《镇消防?站布:局,与技术装备配备标准!GNJ 182
】
《
5.1《2.7 厂区主】。要,人流出入口》宜与繁?忙的货?流出入口《分开设置《占地面?积在5万m2以上的!企业应设2个以上】的出:入口
《
5.—12.8《。 厂?区铁路出《入口不得兼作汽车】出入口或人流出【入口 《
:
,
,
5.12.9!。 围?墙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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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厂区宜设置全厂性!。围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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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厂》区围墙至各类—建筑物?、,液体与气《体储罐的距离应执】行现 行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的有关规【定至构筑物的距离应!符,合表5.12.9】的规定 《
表5.!12.9 厂—区围墙至构筑物的距!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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