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12】 其他设施
【
5】.12.1 — 厂前区应位—于主要人流入口处】其布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
!1 应《靠近城镇《主要道路《或企业主要》。居,住区:
《
2 !应接近主要生产区并!应,位于散发有害气体、!烟雾、粉尘》、噪声等车间—常年最小频率风向】的下风侧
》。
《
》3 应《将,。性质相近的建筑【物合并建筑
—
》。 ? ,4 建筑》群体:的平面应《和立面相协调—厂,区建:筑,应,与周围环境》相协调
《。
》5.:12.2 —办公楼应位于厂前区!并应:有较好的朝向和【安静、清洁的环境】以及:。对内、对外联系方】便的:条件:
5.1!2.3 厂区食堂!应布置在人》流集中、职工上下】班时用餐《方便的地段食—堂的服务半径不宜】大于400m厂区面!。积较大时宜在厂区】。内较洁净处增设食】堂或供餐点
—
《
5.12》.4 自行车【棚及:停车场应靠》近主要人流和—。存、取车方便—的地点?厂区面积较大时可在!厂内:分区设置
》。
《
5.12.5 】 中心实验室、【中心化验室应布【置在:厂前区?或靠:近有密切联系的生产!车间并应有》清洁、安静的—工作环境
》
?
5.12—.6 《企业靠近城镇或【工业区时应》。与当地协作建—立,消防机构当企业【单独设?消防站时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消防》站,建筑:设计标准GN—J 181》。和城镇?消防站?布局与?技,术装备配备标准GN!J :18:2
—
5.12.7【 厂区主》要人流出入口—宜与繁忙的货流出入!口分开设置占地面】积在:5万m2以上的企】业应设2个以上的】出入:口
?。
?
5:.,12.8 厂【区铁路出入口不【得兼作汽车出—入口或人流出—入口
—
5.【12.9 围【墙,。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
— :。1 ?厂区宜?设置全厂性围墙 】
:
【。 2 ? 厂:区围墙至各类—建筑物、液体与气体!储罐的?距离应执行现 行】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的有关规定至!构筑物的距》离应:符合表5.12【.,9的规定 》
》
表5.1》2.9? 厂区围墙至—构筑物的距》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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