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4 居 住! 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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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1 居住区—的位:置应有利生产、方便!生活靠近城郊—的企业其居住—区可由当地政府【统一规划建设—当企业远离》城镇需?单独建设时居住区宜!。位于全年《最小频率风向—。的下风侧并》宜在企业《的主要工业场地【附近集中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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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2— 居?住区:与厂区及《其他设施之》间的卫生防护—距离应符合各类工】厂卫生?防,护距离标准、现行国!家,标准:以噪声污染为主的工!业企业卫生防护距离!标准:GB ?18:083和环境电磁波!卫生标准GB 9】175等的有—关规定并《应满足当地建设【规划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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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3— 居住《区最远边《缘到:工厂最近出入口【的步行时间不—宜超过30m—in当?超过:上述步?行时间时宜设置交】通工具?。
4【.4.?4 居住》区与厂区之》间不:宜有铁路或公—路,穿越当必《须穿越?时应根据人流—、车流?的频率程《度等因素并应按照国!家现:行的有关标准规定】设置立交或看守道】口
【4.4.5 居】住区应?充分利用荒》地、劣地《在山:坡地段布置居住区】时应选择在不—窝风的阳坡地—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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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6: 居住区的—。。用地指标《应按国家或当—地政府的有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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