钢铁企业原料场工艺设计规范 [附条文说明] GB50541-2009 建标库

7  混匀

7.1  基本要求

7.1.1  目前我国新建的钢铁企业均采用建设混匀设施取代烧结精矿仓库,对稳定原料成分,提高烧结矿质量,有很好的效果。因此,新建的中型及以上原料场应设置混匀设施。但考虑到企业生产规模、原料来源不同,如果企业进厂原料品种少、成分波动小,改、扩建的中型及以上原料场也可以采用配料方式均化原料成分。

7.1.2  严寒地区的混匀料冻结后将造成混匀取料机取料困难,影响生产,因此宜采用室内混匀料场;台风频繁地区应考虑大风对堆形的破坏和细粉料扬尘问题,宜采用防风型混匀料场或室内混匀料场。

7.1.3  混匀料含铁品位波动和SiO2含量的波动,是影响炼铁生产经济效益的重要指标。实现混匀料含铁品位和碱度控制,可以有效地降低焦比和能耗。为保证混匀料质量,入槽原料含铁品位波动的允许偏差为±2%,粒度为0~10mm。原料含铁品位波动较大时,应设置预混料设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