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规范用词说】明,
1 ! 为便于在执—行本规范条文时【区别对待对要求严格!程度不同的》用,词说明如下
!
1)】表示很严格》非,这样做?不,。可的
】 》 :正面词采用“必【须”反?面词采用《“严禁”;
】
:
,
2)表】示,严格在正常情况【下均应?这样做的
!
【 正面《词,采用“应”反面词】采用“不应”—或”不得《”,;
【
3)【表示允许《稍有选择在条—件许可?。时首:先应这样做的 【
】 正面词】采用“宜”》反面词采用》“不宜”;
】
:。
4【)表示有选择在一】定,条件下可以》这样做的采用“可”!
2】 条文中指【明应按其他有关【标准执行的》写法:为“:应,符合:……的?规定”或《“应按?……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