钢铁企业原料场工艺设计规范 [附条文说明] GB50541-2009 建标库

9  取、制样

9.0.1  原料场应设置用于生产管理的机械取样设施。

9.0.2  机械取样设施的设计应符合以下要求:

    1  在受料设施和混匀矿输出系统中,应设置在线原料的取样装置,且宜采用全流幅取样。

    2  在铁矿石整粒系统中,整粒后合格矿入成品矿槽前宜设置全流幅取样装置,筛下粉矿入粉矿槽前宜设置非全流幅取样装置。

    3  在辅助原料破碎系统中,宜设置非全流幅取样装置。

    4  在焦煤输出系统中,宜设置非全流幅取样装置。

9.0.3  设置取样设施的带式输送机上宜设料流检测装置。

9.0.4  铁矿石的取样和制样方法宜按现行国家标准《铁矿石取样和制样方法》GB/T10322.1的规定执行。

9.0.5  煤的取样方法宜按现行国家标准《商品煤样采取方法》CB/T475的规定执行,煤的制样方法宜按现行国家标准《煤样的制备方法》GB/T474的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