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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山东省《。无障:碍设施?建设: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促进?社会文?明构:建和谐?社会加?强我省?无障碍设《施,建设和管《。理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省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 ,第二条 【本省行政《区,域内新建、扩建、】改建的公共建筑、城!市道路、居住—建筑、居住区以及其!他公用场所等工程】所配套的无障碍设施!建设:及,其管理?活动均适《用,本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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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无《障,碍设施是指》为了保障残疾人【、,老年人、儿童及其他!行动不便者》在居住、《出行、工作、—休闲娱?。乐和参加其他社会活!动,时能够自主、安全、!方便地通行》和使用所《建设的物《质环境
】 : 无障碍《设施的?具体内容范》围按照?国家有关《建设标?准和: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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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条 省人民】政府对本省无障碍】设施建设和》管理工作实行—统一领?导
】 设区市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无障碍设施!的组织?建,设、改?造和监督管》理工作
! 省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负】。责无障碍设施—建设、维《护,和,监督管理工》作
】 发展改革、财政】、,规划、交《通、公安、市政、】。质量技术《监督、旅游、商务】、金融、邮电、文】化、教育、》体育、卫生》等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做好与】无障碍设施建设、】维护和监督》管理的相关》工,作,
【 第五条 — 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将无障碍设【施建:设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保障无》障碍设施建设与【自身经济和社会发展!相适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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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条 《 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支持无障【碍,。设施的?科学技术研究鼓【励无:。障碍相关产品的研发!应,。用
! 第七条 残!。疾人联合会、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妇女联合会【等单:位,应当:对无障碍设》施建:。设、改造和管理【。进,。行监督?向,。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提!出,。意见和建议》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应当?研究办理并》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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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条— ? 无障碍《设施:的规划?、设计应《当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城市道路和建【筑物无障碍设计【。规范:(以下简称设计【规范)等有关标准规!范执行
】 无《障碍设施建》设应当符合安全【、可:。达、:可用、便利的基本要!求
! 第九条 【 配套建设无障碍设!施应当与新建、扩建!。、改建的建设项目】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验收交【付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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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条 】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在对【建设项目进行审查】时应当?将配套建设无障碍】设施的内容列—入审:查,范围对?于不:符合规?定要求的不予核发】工程建?。设规划?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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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条 设计单位!。在进行建《设工程设计时—应当按照设计规【范以及无《障碍设施建设—标准:的规定配《套设计无《障碍设施
—。。 》 设计单位在设计】无障碍设施》时应当与建设项目】周边已有《。的无障碍设》施相:衔接
! 第十二条— 施工图审】。查机构在对建—设项目施工图—设计文?。件进行审查》。时对不依《照国:家强制性规范进【行无:。障碍:设计:的不予通过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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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三条 施【工单位应当》按照审?查合格的《施工图设计文—件和国?家及本省有关施工技!术标准和规范进【。行无障碍《设施的施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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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条【 : :建设单位在建设项目!竣工后?组织:验收时应当同时验】收配套?建设:的无障碍设施并【将含有?无障碍设施建—设内容的工》程竣工验收报—告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未《按规定?。进行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不得办理竣—。工验收备《案,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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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五条 —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建设工程质量实施监!督管理依法接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委托的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在提交的!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报告中应【。当含有无障碍设施】。建设质检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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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六条 》 对已建成的无障!碍设:施产权单位》或维护单位应—当按照国家的有关规!定正确?设置无障碍》设施的文字、图形】标志
!。 第十七》条 :。。 建设项—。目已经建成但没【。有建设?无障碍?。设施或者已建—。无障碍设施不符合】设计规范《和其:。他有关规定的—产权:单位或?维护单位应》当按照设计规—范和其他有》关规定进行增—设和改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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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十八条 — 各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编制城—市无障碍设施—改造计划产》权单位或维护单【位应当?根据改造计划制定】改造:方案并实施》
: , 《 各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对无障碍设施的改造!加强监督被列—入改造计划》而未完成改》造任务的该责任人就!同一项目申请扩【建或改?建时有?关行:政管理部门不得办】理有关手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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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九【条, ?无障碍设施的维【护管理责任人应【当,对无障碍设施进【行日常维护和管【理确保?无障:碍设施?正,常使用无障碍设施无!法正常?使用或?存,有安全?隐,患的维?护管理责任人应当】。及时:修复:。
: 前【款所称维护管理【责任人是指公共建筑!、居:住建筑?。、城市道路和居住区!内道路、公》共,绿地、公《共服务设施的所有权!。人;所有权》人、管理《人和使用人之—间约定维护》管理责任的由约定的!责任人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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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 《 城市道路》范围内的本》省公共交《通,运营企业应当按照本!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省交通运】营行政主《管部门的《要求在公共交通运营!线路上?逐步配置无》。障碍车?辆公共交通运营车】辆上应配《备字幕报站和语音报!站,系统并保《持正常使用;—已配置的运营标志】、标识应当保持醒目!便于识?别,
】第二十一条 【 火警、匪警、【医疗急?救,、交通?事故等紧急》呼叫系统应当具【备文字信息报警、】呼叫:功能:保障听力《、,言语残疾《者报警和急救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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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二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应当爱!。护无障碍设施不【。得损毁?、违:法占用无障碍设【施或者改《变其用途;对破坏无!障碍设施的》行为有权劝阻和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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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三【条 》。。。因城市?建设或者大型群【众性活动 》需要:临,时占用?城市道路的》应当避免占用—无障碍设施;确需】占,用无障?碍设施?的应当经《城,市规划等有关部门依!法批准;影响道路交!。通安全的还应当依法!征得公?安机关?道路交通管理部门】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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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道路》两侧和公共场—地堆放?。杂物、搭建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占用—无障碍设《。施的还?应当经市容》环境管理部门—依,法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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占】用单位临时占—用,无障碍?设施应当设》置,警示标志《。或者信号《设施临?时占用期满占用单】位应当恢复无障碍】设施的原状 —
— 第二十四—条 违—反本:。办法:规定由建设、规划等!相关行政主管—部门依法予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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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五条 》 本:办法自2《006年3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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