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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办:法 ? 山东省人【民,政府令? 第197号 】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修改〈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办法〉的决—。定已经2007年6!月27日省》政府:第97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省 长(代) 姜】大明 ? 二○○七年六【月三十日《 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修》改,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办》。法的决定 省人】民政府决《定对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办,法作如下修改 一!、第二条《增加一款《作为第二款“—前款所称单位包括】国有企业、》集,。体企:业、私营《企业、股《份制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外国企业【以及:其他企业《和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国家机关、】。军队以及其他单【。位,;所称个人》包,括个体工商户以及其!他个人” 二【、第三条增加一款】作为第三款“—土,地,。使用税的免征范围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第六条的!。规定执行” — 三:、删去?第,五条 四》、,第六:条改为第五》条修:改为“各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土《地使用税每平方米年!税额幅?度为   —(,一,)济南市、青岛【市1.5元至30元!; :   (二)济【南,市、青岛市以外【的其他设区》的市1.2元至24!。元; ?   (三》)非设区的市0【.9元至18元; !  :。 (四)《县城、?建制:镇、工矿区0.【6元至?12元 五、第七!条改为第六》条修改?为“设区的市、县(!市)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市政建设状—况、经济发展—程度:等条件将所辖地【区的:。土地划分为若干【级别:按照本办《法第五条规定—的税额?幅度制定《相应的税《额标准逐级报省人】民,政府批准”》 六、第八条改】为第七条修改—为“设区的市城市】规划区?内所辖?的经济欠发达区域】执行本办法规定的税!额幅度有困》。难的经省人民政府】批准可以按照本【办,法第:五条第四项》规定的?税额幅?度征收  — “经济《欠发达区域执行的】最低:税额标准需要低【于本办法第》五条:规定的最低税—额的:应当报省人民政府批!准” 七》、第九条改为第八】条修改为“个人所有!的居住房屋和院【落用地?以及经批准》的福利企业自用【。土地按照国》家规:定免缴土地》使,用税” 八、删去!第十三条 九【、删去第十四条【 十、增加—一条作为第十二【条“2?00:7纳税年度》。起土地使用税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和本!办法的规定计算缴纳!   “前款【所称:纳税年度《自,。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  :此外对本《办,。法,条文的顺序作相【应调整并《对个别条文》的,文字作修《。改   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办法》根据本决定作相应的!修正重新公布 ! 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办法 【 (19《8,9年1月1》5日山东《省人民政府鲁—。政发〔19》89〕7号文发【。。布根据2007年】6月30日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修?改〈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办《法〉的决定》修正) 第一【条 为?了合理利《用和节约城》镇土地调《节土地级差收—入提:高土地?使用效益加强—土地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在本?。省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范围内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为—城镇土地使用—税(以下简称土地】使用税)的纳税人】应当:缴纳土地使用—税   前款所称!单位:包括国有企业、【集体企业、私营企】业,、股份制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外:国企业以《及其他企《业和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国!家,机关、军队以及【其他单位;所称个人!包括个体工商户以及!其他个人《 , 第三条 土地【使用税的征税—区,域范围 《   ?(一)设区的—市城市?规划区;  【。。 (二)非设—区的市、《县城、建制镇的【人民政?府所在?地;   (三】),工商业比较》发达、人口》比较集中、符合国】务院规定的建制【镇标准但尚》未设立镇建制—。的大中型工矿—企业所在地(以下简!称工:矿,区)   —设区的市城市规【划区内所辖经—济欠发达区域—是否列?入征税范围由—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决定;非设区!的市、县城、建【制镇人民政府所【在地征税《的,具体区域范围由【县,(,市):人民政府决》。定;工矿区开—。征土地使用》税的应?当经省人民》政府批准《   《土地使用税》的免征范《围,。。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第六条《。的,。规定执行 第四】条 土?。地使用?税,以纳税?人,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为计税?依据按照《规定税额计算—征收 ? ,  纳税人》持有县?以,上,人民:政府核发的土地【使用:证书的?按照证书确认的土地!面积计算纳税;【尚未核发土地使用】证,书的暂按由纳税【人据实申报》并,经设区的市、县(市!)税务部门审核确】认的土地面》积纳税 第五条】 各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土地《使用税每平方米年税!额幅度为  【 (一)济南—市、青岛市》1.:5元至30元; !  :(二)济南市—、青岛市以外—的,其他:设区的市1.2元】至24?元;   (三】)非设区《的市0.《9元:至18元;》。   (四—)县城、建》制镇、工《矿区0.《6元至12》元 第六条 设区!的市、县(市)【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市政建?。设状况、经济发展程!度等条件将所辖地区!的,土地:划分:为若干级别按—照本:办法:第五条规定的—税,额幅度制《定相应的税额标准逐!级报省人《民政府批准 第】七条 设区》的市城市规划区【内所辖的经》济欠发达区域—执行本办法规—定的税额幅度有【。困难的经省人—民政:府批准可《以按照本办法第五】条第四项《规定:的,税额幅度征收—   经》济,欠发:达区:域执行的最低—税,额标准?需要低于本办—。法第五条规》定的最低税额的应】当,。报省人民政府批准】 第八条 个人所!有,的居住房屋和—。院落用地以及—。经,批,准,的福利?企业自用土地—。按照:国家规定免缴土【地使用税 第【九条 纳《税人纳税确有困难】的经有?权,限的税务部》门,。批准:可以减免土地—使用税 第十条】 土地使用税—按,年,计算可以按》。月、季或者半年缴】纳具体缴纳期—限由县(市、区)税!务部门确定 第】十一:条 :土地:使用税由《土地所在地》的,地方税务《部门负?责征收和管理  ! 土地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向土地所—在地税务部》门提供土地使用权】属等资料 —第十二条 200】7纳税年度起—土地使用税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和本办法的—规定计算缴纳 】  前款所称纳税】年度自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 第十三条 —。本办法自《1988年11月1!。日起施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