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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山东省实施村庄!和集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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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6年4?月1日山东省人民】政府令第66号发布! 根?据,。。1998年4月30!日山东省人民政【府令第90号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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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村庄、集镇的规【划建设管理改善村】庄、:集镇的生产、生活环!境促进农村经济【和社会发展根据国】务院村庄和》集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结合本省—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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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条 ?本省行政《区域内制《定和实施村庄—、集镇规划在村【庄,、集镇规划区内进】行各类建设必—须遵守条例》。和本:办法但国《家征用集体所有土地!进行建设的》除外:
】城,市规划区内村庄、】集镇规划《的制定?。。和实施按照城市【规划的法律、法规】执行
】 第三条》 村庄《、集:镇规:划建设管理》就当坚持全面规划】因地制宜量力而【行逐步建设实—现经济效益》的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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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主管本行政【区载内的《村庄、集镇规划建设!管,理工作
【 乡级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村庄】、集镇规划建设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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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五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措施鼓励村—庄、集镇规》划建设管《理的科学研究推广先!进,技术并组《织开展村镇建设【社会化服《务工作
第二章】 村庄《和,集,镇规划的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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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条: 村庄、集镇规划!由乡级人民政府【负责:组织编制并监督【。。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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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条 编制【村庄:、集镇规划必须【坚持合理布局十分】珍惜土地的》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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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项建!设就当相对》集中充分利》用原有建设用—地新建?、扩建?工程及住宅》应当尽量不占用耕地!。。和林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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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条 编》制村庄、集镇规划】必须按照村镇规【划标准以县》城规划、农业区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为?依据并同有关部门】的专业规划相协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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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九条 村庄!、集镇规划包—括集镇或规划、集】镇总体规划和详细】规划、村《庄建设规《。。划
【 集镇域规—划和主要内容包【括乡级?行政区?域内村庄、集镇布点!村,。。庄、集镇《的位置、《性质、规模和发【展,方向规?。划建设?用地范围村庄—、集镇基础设施【以及其他各项生【产,和生活?服务设施的配置等】
》 , 集镇总》体,规划的主《要内容包括集镇的性!质,和,发展方向人》口和:建设用地发》展规模住宅》。。、乡(镇)村企【业、公共设》施、:公益事业《等各项建设的—用地布局、用地【。规模和功能》。分区:。有关的技术》经济指标等集—镇详细规划》是指:集镇总体规划的【指导下对近期—建设项目及重点地】段建设的具体安【排
!村,庄建设规划》的主要内容包括【人口:和建设用地》发展:规模建设用地范围住!宅、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等各项建设用地!的,布,局有关技术经—济指:标等
! 第十条 》。 村庄、《集镇:的规划期限》远期规划为》20年近期规划为】5年
! ,第十:一,条 集镇域规划】、集镇?总体规划和详—细规划须经乡级人】民代表大会审查同】意由乡级人》民政府报县级—人民政府批准
】 , 村庄建设!规划:须经村民会议讨论】。同意由乡级人民政】府报县级《人民政府批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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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条 村庄】、,集镇规?划经:批准后由乡级—人民政府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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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十三《条 ?经,。批,准的村庄《、集镇规《划,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调整和变!更因社?。会,经济发展需》要经乡级《人民代表大会或村】民,。会议同?意乡:级人民政《府可以对《。村庄、集镇规划【区进行局部调整【并报县?级人:民,政府备案;涉及【村庄、集镇》的性质、规模—、发展方向和—总体布局重大—变更的依照》本,办法:第十条规定的—。程序办理
第【三章 村庄和【集镇规?划的实施
第十四!条 : 在村庄《、集镇规《。划区内新建》、改建?、扩建居民住—宅、乡(镇》),村企业、公》共设施、公》。益事业、路边店等】必须符使村庄、集镇!规划服?从规划?管理任?何单位和个人均不】得阻:挠和拖?延规划?的,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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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十?五条 在村—庄、集?镇,规,。划区内?进行各类建设—必须按照条例的规】定办理有《关,批准手续并按—规划进?行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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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六】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村,庄、集?。镇,规划区外进行—各类建设确需—建,设的其位置须由县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决定并】按照本办《。法规定输规》划,建,设审批手续
第】四章 村庄—和集镇的建设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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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七条 集镇!和有条件《的村庄建《设,应当:推行综合开发配套建!设,各类基础《设施和公用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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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八条 —。村庄、?集镇建筑设计就【当,遵循适用、经济【安全:和美观的原》则符命国家和地【方有关节约资源、抗!御,灾害:的规定并与周围【环境相?协调保持《地,方特色
【
第十九条】。 村庄《、集镇规划》区内的下列建设项目!必须由具有相就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进】行,设计或者选用通【用设:计、标准设计
】 :(一)2《层以:上的住?宅和:其经:。混命结构的民用建】筑,或者:跨度在6《米以上?的单层民用建筑;
!
?(二)多层或者跨度!在6米以上的单层厂!房和仓库;
】 (:三)属工程设—计规范规定的小型】以上的独立烟囱【、水塔和水池等【构筑物?;
》(四)道路、桥【梁、:给排水、供》气、供暖等公用【设,施、基础设》施第二十条 — 在村庄《、集镇规划》区内从?事开:发和建?设活动的单位和【个体组织、个体【工匠必须取得相就的!资质证书并》按规定?的经营范围承—。担建设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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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一条《 ,。 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必须按照设计图】。纸施工任《何,单位和个《。人均不得擅自—更改设计图纸—。;确需变更的须【经原:设计单位同意并【出具变更设》计通知单或者—图纸
! 第二十二条 】乡(镇)村》。企业、公共》设,。施、公?益,事业等建《。设建设单位和个【人应当向县级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开发申请经—审,批准并定《位验线后方可开【工
?。 : 农(居)】民建:房,应,当向乡级人民政府提!出开工申请经审【。查指准并定位验线后!方可开发《
】第二十三条》 未经乡级人【民政府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在村庄、集镇】。规划区内的》街道、广场、市场和!车站等场所修建临时!。建筑物、构筑物【和,其他设施
— 》 临:地建筑物《、构筑物和其—他设施使用》期,满后使用单位或个】人就当自行拆—除
【 :第,二十五?。年 村庄、集镇】建设项?目施工?过程中不《得,妨碍交?。通和工农业》生产不?得损坏古树名木、】文,物,古迹、?风景名胜《和公:共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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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 房屋、《公共设施、村—容镇貌和环境—卫生管?理
第《二十六?条 :。 村庄、集镇房屋实!行产权登记制度
!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加,强,产权、产籍》管理依法保》护房屋所有人对房】屋的所?有,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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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房屋产《权变:更涉及国有土—地所有权转移—的,应当按时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办理!。有关: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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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七条 乡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村庄、】。。集镇房屋的》拆迁管?理,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
》 村《庄、集镇的房屋【拆迁就当根据当地的!经济发?展水平按照》规划:。有计划地逐步进行在!。已确定搬迁的—区域内?不得进行房屋翻【建、扩?建、改建、抵押【等活动
! 第二十八条 !从集:。镇收取的《城市维护《建设税主要》用于集镇公共设施的!维护、?建,设和管理不》得挪用他用;集镇】国有土?。地出让、《转让收入作为专【项资金用《于集镇基础》设施:建,设和土地开》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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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十九—条 在集》镇规划区内进行各类!。建设的单位应当【按规定?缴纳基础设施—配套费基础设施配】。套费必?须专:项,用于:基础:设施的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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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条? 鼓励集体和个】人在村庄、集镇规】划区内投资建—设自来水、煤气、】。文化娱乐等》公共:设,施村庄、集镇自筹】资金建设的》公共:设,施由其自行》管理自主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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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一条? 村庄、集镇的】各项建设活》动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有关环境保护、!消防管理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切实保护和【改善村庄、集镇生态!环境防止污染和其】他灾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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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十二条 !乡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村庄、集镇环!境卫生?管理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应当维!护村容镇貌和—环境卫生妥善处理垃!圾、粪便《及杂物种植》和保:护树木花草美化【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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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庄、:集镇规划确定—的公共绿《地、:苗圃、防护林带以】及建设项目专用【绿地等任何单位和个!人均不得《占用:和改作?他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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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三条 县级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乡【。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村庄、集镇规【划,建,设档案的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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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村庄《、集:镇规划和各》。类建设项目的—档案由乡级人民【政府保管重要的【由县级?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乡级人【民,政府分别保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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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四条 村庄、】集镇的规划建—设实行监察制度由】乡级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乡级人民政府依【法对:村庄、集镇的规【划,建设进行监督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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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 》 法律责任【。。。
第三十五条【 在?村庄、集《镇规划?区内未按《规划审批程》序批准或者》违反规划的规—定进行建设严重【。影响:。村庄、?集镇规划的》由县级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建】设限期拆《除或者?。没收:违法:建筑物、《构筑物和其》他设施;影响村庄】、集镇规划尚可【采取改正措施的由县!级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并,可按违法建筑—。面积每平方米处以】5元以上《10元以下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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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居民《未经:批准:或者违反法规的规定!建住宅的《乡级人民政》。府可以按照》前款规定处罚—
第!三,十六条 依》法取得?设计、施工或开【发资:质证书的单位为【。无证单位提供资质】证书超过规》定的经营范围承担设!计、施工任务或者设!施、施工的》质量不符合要—求情节严重的—。由原发证机关吊销】其资质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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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七】条 未经批》。准擅自在《。村庄、集镇规划【区内的街道、广场】、市场?和车:。。站等场所修建临时】建筑物、构筑—物和其他《设施的由乡级人民政!府责:令限期拆除并处以】1000元以下【。的罚款
《。
第三!十八条 损坏村】。。庄、集镇房屋、公共!。设施尚未构成犯【罪和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乡级人—民政府责令停—止侵害并可处以20!0元以下的》罚款;造成损—失,的就当负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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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十《九,条 损坏村庄、】集镇内的《文物古?。迹、古树名木和【风景名胜、军事设施!、防汛设施以及国家!邮电、通信、输变】电、输油管》道等设施的依照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处罚【
】第四十条 依照条!例第三?十八条规定处以罚款!的可以处以2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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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四十一—。条 依《照条例和本办—法规定实《。施罚:。款处:。罚时必须使用—财政部?门统一印制的—罚没:收据罚没收入交同级!财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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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二条】 ,。。。 任何单《位和个人拒绝、阻】碍依法实施村庄【、集镇规划建设管】理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规定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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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三【条 村庄、集镇】建设:管理人员在热行公务!中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主管部门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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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四条 当事人对!。行政处?罚不服的依照条例的!第四十二条的规【定执行
第七章 ! 附则?
第四十五—条, 未设镇》建制的国营农场场】部、国营林》场场部及其基层居】民,点的规?划建:设管:理分别由国营农场、!。国营林场《主管部门负责—参照条例《和本办法执行
】
》 第:四十六条 本【办法由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解释
!第四十七条 本办!法,自1:996年5》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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