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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山】东,省节能监察办法 】 山东省人】民,政府令? 第:182号 山东省!节能:监察办法已经20】05年8月2—9日省政府第5【2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5年11月1日起】施行 省 长 】。 韩:寓群 二○—○五年?九,月十四日 第一】条 为保障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和山东省《节约能源条例—等节能法律、法规的!实施规范节能监察】行为促?进节约型社会建设】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在】本,省,行政区域内从事【节能:监察活动《的,应当遵守《本办法 《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节能?。。监察:是指节能《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依《法委托的机》构对能源生产—、经:营、使用《单位:以及其他《有关单位(以下【简称被监《察单位)执行节能法!律、法规、规章【和节能技术标准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督促、帮助【被监察单位加强节能!管理:。、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并对违法行为依【法予以处理的活动】 第四《条 县?以上节能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节能监《察工作其《他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共同做好【有,关的节?能监察工作 —   设区的市【以上节能《行政主管部门—可以依法《委托其所属的能【源,利用监管机构具体】实施日常《的节能监察工作 】   前两款规【定的实施节能监察的!节能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依《法委托的《能源利用监》管机构以下统称【节能监察《机构 第五条 】。。节,能监察应当》遵循公正、》公开:、,效能和教育》与处罚相结合的【原则 第六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对违反—节能法律、法—。规、规?章的行为都有权向节!能监察机《。构举报?和,投,诉,   节》能监察机构应当在】接,到举报和《投诉后1《5日内组《织处理并《将处理情况及时向】举报人和投诉—人反馈? 第七条 节能监!察,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   (一)用能】项目和其《他相关?项目:在设计、《。建设过?程中执行《。节能设?计规范和建成后合】理,用能的情况》;,   (二)【淘,汰或者限制使—用落后的耗能过高的!用能产品以及生产】设备、设施》、工艺和材料—的情况?;   (三【)执行单位产—品,能耗:。限额的?。情况;   【(四)供《应能源的质量—状况;   (】五)耗能产品执【行能效限值》标准和有关》。能效标识、标志制度!的情况; — , ,(六)?。采,用节能技术》措施:、制定和落实节能制!度的情况; —   (七)能源】利用:检验:、测:试、评估等》机构开展节能服务】的情况; 》   (八》)节能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况 第八条 !节能监?察机:构应当根据节能法】律、:法规:、规章和本行政区】域节能工作》的实:际,情况编制节能—监察:计划并组织实—施  《 节能?监察计?划及实施情》。况应当报上一级节】能监:察机构?备案 第》九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节能》监察:机,构应当实施现场监察! ,。   (一)被【监察单?位因技术改造或者其!他原因致《使,其主:要耗能设备、生产工!艺或者能源消费【结构发?生影响?。节,。能的重大变化—。的;  》 (二)根据举报或!者其他途径发现被】监察单位《涉嫌:违,反,节能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的;!   (三—)需要对《被监察单《位的能源利用状【况进行现场》监,测的;?   (四—)需要现场》确认被监《察单位落实节能【整改措施情况的【;   (五【)节能监察》计,划规定?应当进行现》场监:察的;   【(六)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 第十条 除采【取现场监察的方式以!外节能?监察:机构也可《以采取书面监察或】者其他合理的方式】实施节能监察—   采取书面】监察方式的被监【察单位应当》按照节能《监察机构规定的【监察内容《。和时间要求如实【报送:能源利用状况报【告或者其他》相关资料 》 第:十一条? 节能监察机构【实,施节能?监察时?应当有2名以上节能!监察人员共同—进行出示有效的行政!执法证件并将实施】节能监?察的内容、方式和】具体要求《告知被监察单—位 第十二条【 节能监察机构实】施现:场监察时应当制作】现场监察笔录监察】笔录应当如实记【录实施节能监察【的时间、地点、内】容、参加人员和现场!。监察:。的实际情《况并由节能监察人】员和被监察》单位负责人》或者被监察》单,位负责人的委—托人签字确认—;拒绝签字的—节能监察《人,员,应当在监察笔录中如!实,注明 第十三条 !节,能监察人员实施【节能监察时可以采取!下列措?施   (一【。),要求被监察单位【提供:与节能监《察内容?有关的技术文件和】材料并进行查阅【或者复制;  】 (二?)要求被《监察单位就监察【事项所涉及的问题如!实作:出解释和说明; !。 , (三?)经被?监,察单:位同意可以对有【关设备、设施和工艺!流程:等进行录像或—者,拍照;   (四!)根据需要对—被监察单位的能【源利用情况》进,行监测 第十四条! 被监察单位对【节能监察机》。构出:。具的监?。测,结论:有异议的可以要求】复测   被监】察单:。位要求复《测,的节能监察机—构应:当在15日内委托具!。有相应?资格的能源利—用,监测机构重》新进:行监:测复测结论》证明被监察》单位的?异议成?立的:复测费用由节能监察!机构:承担:;不成立《。的复测费《用由:被监察单位承—担 第十五条 节!能监察中发现被监】察单位?有,违法行为或者有其他!违反节?能规定行为的应当按!照下列规定进—行处:理,   (一)被监!察单位?存在违?反节能法律、法规】、规章和《有关强制性标准【行为的?依法进行处》。罚并制作限期整【。改通知书责》令被监察单位限【期改正; —  (二)被监【察单位存在明显不合!理用能行为或者严】重浪费能源》行为但尚未违反节能!法律、法规》、规章和《强制性标准的制【作节能?监察意见书要—求被监察单位采取措!施,进行改进;   !(三)被《监察:单,位存在?其他不合理》用能行?为的制?作节能监《。察建议书提出节能建!议,或者节能措施 【   对限》期,整改通知《书和节能《监察意见《书节能监察机—构应当进《行,跟踪检查并督—促落实? 第十六条 节能!监察机构《发现被?监察单位有违法【行为但无权进—行处理的应当移【送,。有权处理的部门【进行处理或者向有】权处理?的部门提出处理【建议 第十七条】 节:能监察结束后节能】监察机构《应当形成节》能监:察报告?节能:监察报告应当包【。括实施节能监察【的时间、内容、【方式、对《违法行为《的处理措施、整改或!者改进?意见的落实情况等】 第十八条 被监!察单位应当》。配合:。节能监?察人员依法实—施节能监察不得拒绝!或者妨碍节能监察】工作的正常进—行   对—违法:进行的节能监察被监!察单:位有:权拒绝并《可以向节能监察【机构:或者:其他有关部》。门,举报: 第十九条 【节能监察《机构和节能》监察人员应当严格】执行节能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有,关规定不得泄露被】监察单位的技术秘】密,和商业秘密不得【利用职?务之:便谋取非《法利益或者有其【他影响公正执法的行!为, 第二十》条 节能监察人【员与被监察》单位有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公正监察的】应当回避《 :  被监察单位【认,为节能监察人员【应当回避的可以【书面或者口头方式】向节能监察机构提】出 ?  节?能监察人员的回避】由节能监察》机构的主《要负责人决定 】第二十?一条 节能》监察机构实》施节能监察时不【得向被?监察单位收取费用】   《节能监察机构不得】与被:监察:单位存在利》益关:系不得?从事影响节》能执法工《作的经营性活—。动 ?第二十二条 被【。监察单?位拒绝?依法实施的》。。。节能监?察的由节能行政主管!。部门给予警告责令限!期改正;拒不—改正:的可并处《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阻碍依—法实施的节能监察、!违反治?安管理处罚》规定的由公安机关依!法进行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三条 节能监—察机:构及其工《作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泄露被监察》单位:的技术秘密和商业】。秘密的?; ?  (二)利—。用职务之便谋—取非法利益的; 】   (三)—违法向被监察单【位收取?费用的;   (!四)与被《监察单位存在—利益关系或者—。从事影响节》能执法工《作的经营性活—动,的;  》。 (五)有其他违】法,。行为并造成》较为:严重后?果的 《第二十四条 本【办法自2005【年11月1日—起施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