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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山:东省节能监察—办法: 《 山东省人民政府令! 第182号— 山东省节能监察!办,法已经2《005年8月29】日省政府第52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5年《11月?1日起施《行 : ,省 长?  韩寓群 — 二○?○五年九月十四日 !。 第一条 为保障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和山?东省节约能源—条例等节能法律【、法规的实施—规,范节能监察行为促进!节约型?社会建?设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在本省行政区域】内从事节能监察活动!的应当遵守本—办法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节能监察》是指节能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依法委托】的机:构对能?源生产、经营、【。使用单位以及其【他有关单位》(,以下简称被监—察单位?)执行?节能法?。律、法规《、,规章和节能技术标】准,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督促、帮助】被监察单位加—强,节,能管理、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并对!违法行为依法—予以:处理的活《动 第四条 县以!上节能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节能监》察工作其他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共同做好有—。关,。的节:。。能监察?工作 《 , 设区的市以—。上节能行政》主管部门《可以依法委托—其所属的能源利用监!。管,机,构具:体实:。。施日常?的节能监察工—作   前—两款规定的实—。施节能监察的节能】。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依法委托的能源!利用监管机构—以下统称节》。能监察机《构 第五条 节】能监察?。。应,当遵循公正》、公开、效》能和教育与》处罚相结《合的原则《 , 第六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对违:反节能法《律、法规、规章【的行为?都有权向节》能监察机构举报和投!诉   节能监】察机构?应当在接到举—报和投?诉后15日内组织处!理并将处理》情况及?。。。时向举报人和投诉人!反馈 第七条 节!能监察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一【。),。用能项目和》其他相关项》目在设计、建设【过程:中,执行节能《设计规?范和:。建成后合理用能的情!况;: :  :(二)淘汰或者限制!使,用落后的耗能—过高的用能》产品以及生产—设备、设施、—。工艺和材料的—情,况;  》 (三)执》行单位?产品能耗《限额:。的,情况;   (】四)供应《能源的?质量状况;》 :。  (?。。五)耗能产》品执行能效限值标】准和有关能》效标识?、标志?。制度的情况; 【   (六)采用】节能技术措施—、制定和落实节能制!度的情况《;   (七【)能源利用检—验,、测试?。、评估?等机构?。开展:节能服务的情况; !   (八)—节能: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况 】第八条 节能—。监察机构应当根据节!能法律、法规、【规章和本行》政区域节《能,工作的实际情况【编制节能《监察计?划并组织实施 【   节《能监察计划及实【施情况应《当报上一级节能监】察机:构备案 》第九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节能监察机构应】当实施现场监—察 :   (一)被监】察,单位因技术改造或】者其他原因致—使其:主要耗?能设:备、生产工》艺或者能源消费结】构,发生影响节能—。的重大变化的;【 ,  : (二)根据举报或!者其他途径》发现被监察单—。位涉嫌违反节—能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的; 》   (三)需要】对被监察单位的能源!利用状况进行现【场监测的; —   (四)需要现!场确:认被监察单位落实】节能:整,改措:施情况的《;   (五【)节能?监察计?划,规,。定应当进行》现场监察的; 】  (六)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十条 ?除采取现《场监察的方式以外】节能监察机构也可】。以采取书面监—察或者其《他合理的方式—实施节能监察  ! 采取书面监察【方式的被监》察单位应当按—照节能?监察机?。构规定的监察内容和!时间要求《如实报送能源利用】状况:报告或者《其他相关资料 】第十一条 节—能监察机《构实施节《。。能监察时应当有2】名以上节能》监察:人员共同进行—出示有效的行政【执法证件并将实施】节能监察《的内容、方式和具体!要求告知被监察单位! 第?十二条? 节能?监,察机构实施现场监】察时应?当制作现场监察【笔录监?察笔录应《当如实记录实—施节能?监察:的时间、《地点、内容、参加】人员和?现场监察的实—际情况?并由节能监察—人员和被监察单【位,负责人或者被—。监察单位《负责人的委托人【。签字确认;拒绝【签字的节能监察人】员应当?在监:。察笔录中如实注【明 : 第十三《条 节能《监察人员实施—节能监察时》可,以采取下列措施【   《(,一,)要:求被监察单位提供与!节能监察内容有【关的技术文件—和材料并进行查阅】或者复?制;   —(二)要求被监察】单位就监察事项所涉!及的问?题如:实作出解释和说【明;   (【三):经被:监察单位同意可以对!有关设备、》设,。施和工艺《流程等?。进行录像《或者拍照;   !(,四)根据需要对【被监察单位的能源利!用,情况进行监测 【 第十四条》 被监察单位—对节:能监察机构出—具的监测结论有异议!的可以?。要求复测 —。 , 被监?察单:位要求复测》的节:能监察机构应—当在15日》内委托具有》相应资格的能—源利:用监测机《构重新进行监—测复测结论证—明被监察单位—的异议?成立的复测费—用由节能监察机构】承,担;不成立》的复测费用由被监】察单位承担》。 第十《五条 节《能,监察中发《现被监察单位—。。有违法行为或者有】其他违反节能规定】行,为的:应当按照《下列规定进行处理 !   (一)—被监:察单位存在违反【节能法律、法规、】规章和有关强制【性标准行《为的依法进行—处,罚并制作限期整【改通知书责令被【监,察单位限期改正; !。   (二)被监】。。察单:位存在明《显不合理用能行为】或者严重浪》。费能源行为但尚未违!反节能法律、法【规、规章《和强制性标准的【。制作节能监》察意见书《要求被监察单位【采取措?施进:行改进;《 ,   (三)—被监察单位存在【其他不?。合理用?能行为的制作节能】监察建议《书提出节能建议或者!节能措施   对!限期整改通知—书和节能监察—。意见书节能》监察机构应》当,。进行跟踪检查并督】促落实 第—十六条 节能监【察机构发《现被监察单位有违法!行为但无权进行处理!的应当移送有—权处理的部》门进行?。处理或者向有—权处理的部门提出】处,理建议? 第?十七条 节》能监察结束后—节能监察机构应当】形成节能《监,察报告节能监—察报告应当包括实施!节能监察的时间、】内容、方式》、对违?法行为的处》。理措施?。、整改?或者:改进意见《的落实?情况等? 第十八条 被监!察单位应当配合【节能监察《人员依法实施节能监!察,不得拒绝或者妨【。碍节能监察工作的】正常进行  【 对违?法进:行的节能监》察被监察单位有【权拒绝并可》以向:。节能监?察机构或者其他【有,。关部门?举报 第十九条】 节能监察机构和】节,。能监察人《员应当严格执行节】能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有关规定!不得泄露被监察【单,位的技术秘》密和商业秘密不【得利用?职务之便谋取—。非法利益或者—有其他影响公—正执法的行为—。 第二十条 节】能监:察人员与《被监察?单位有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公正》。监察的应当回避 !。  被监《察单:位认为?节能监察人员应当回!避,的可以书面或者口】头方式?向节能监察机构提出!   节能监【察人员的回避由节能!监察机构的主—要负责?人决定 第二【十一条 节》。。能监察机构实施节能!监察:时不得向被》监察单位收取费用 !   节能监—。察机构不得》与被监察单位存在利!益关系不得》从事影响节》能执法?工作的经营性活【动 ?第二十二条 —被监察?单位:拒绝依法《实施的节能监察的由!节能:行政主管部门给予警!告,责令限期改正;【拒不:改正的可并处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阻碍依法实施的!节能监察、违反【治安管?理处罚规定》的由公安机》关依法进行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三条: 节能监《察机构及其工作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一)泄露被监】察单位的技术秘【密和:商,业秘密的;  】 ,(二)利用职务之便!谋取非法利益的;】 :  (三)违法向】被,监察单位收取费【用的; 》。。  (?四)与被监》察单位存在》利益关系或者从事】。影响节能执法工作】的经营性《活动的;《   (五)有其!他,违法行为并造成【较为严?重后果的 第【二,十,四,条 本办法自20】0,5年11月1日起施!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