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验证
【 山》东省建筑安全生【产管:理规定 — (2002年】1月7日山东—省人民政府令第1】32号?公布 ?根据2004年【7月15《日山东?省人民?政府令第《172号修订)【 》 :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建筑安全生产!管理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凡在—。本省:行政区域《内从事建筑工程【的新建?、扩:建、:改建、拆除和—装饰装修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必须遵守本规—定 本】规定所称建筑工程】是指各类房》屋建筑?及其附属设施和【与其配套的线—路、管道、》设备安装《等工程的总》称, : 》 ,第三条建筑安全生!产管理应当》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的责!任制度和《群防群治制度— 》 : 第四条》建设单位、勘察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工程监《理单位应当对建筑】安全生产负责 】 》。 第五条》。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省建筑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设】区的市、县(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建筑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建筑【安全生产的具体管】理工作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所?属的建筑安全监【督管理机构负—责, :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依法接受安【全生:产综合管理部门对建!筑安全生《。产的:指导与监《。。督 第《二章建设》。单位的安《全责任和义务 第!六条?。建设单位必须执【行工:程建设程序和国家强!制性标准《制定合理工期确保】安全生产 — 建设—单位应当依法发【包工程?不得肢解工程 ! 》。第七条建设单位】应当为工程项目的安!全生:产提供作业环境【按照:工程建设标》准定额确定》建筑工程《安全措施和施工现场!临时设?施的:费用:并将其?列入工程概》算, ? ?对于有特殊安—。全防护?要求的?工程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应当根据工程实!际需要?在合同中约定安全】措施所需费用 】 , 》第,八,。条建设单位应【当向勘?察,、,设,计和施工单位提【供与建筑工程相【关的供水、排水、】供电、供《气、供热和邮电通讯!等,地下管线《资料勘察、设计和施!工单位应当采取【措,施对各?类管线加《以保:护 《 第—九条建设单位不得!购,买或者明示、暗【示施工?单位使用不》合格: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设—备及安全《防护用具 】按照合同约【定,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由施!工单位采《。购的:建设单位不》得指定施工单位购】入用:于工程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或者指定生》产厂、供应商 【 》 第十条—涉及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变动的《装,修工程建设》单位应当在施—工前委托原设计单】位或者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设计】单位提?出设计方《案,。。;没有?设计:方案的不得施工【 , , 拆除房屋】及其他建《筑物和构筑物的建设!单位应当委托具备】保证安全条件的【施工单位承担— : ? 第十一条建!设单位在申》请施:工许可证时应当提】供建设工程有—关,安全施工措施的【资料安全施》。工措施的资料—。。应包括?下列内容 》 《(一)《施,工现场总《。平面布置图; ! ?。(二)工程概算【确定:的安全作《业环境及安》全施工措施费—用及:拨付计?划; 】(三)施工组织【设计和专《项施:工方:案; 】(,四)拟使用的—施工起重机》械设备; 】。:(五)工程》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和?监理单位总监理工程!师有效证件》的复印件; 【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资料 ! 第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申,请批准手续 !(一)》需要临时占用规【。划批准范围以外【场地的?; (】二)可能损》坏道路、管》。线、电力、消—防、邮电通讯等公】共设施的; 【 , (三》)需:要临时停水、停【电、中?断道:路交通的; 【 , ?(四)需要进行爆】破作业的; !:(五)法律、法规规!定其他?需要办理报批—手续:的 第三章勘】察、设计单》位的安全责任和【义务 ? 第:十三条勘察—单,位应当按《照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进行》勘察加强对现—场踏勘、勘察纲【要,编制、原始资料【收集和成果》资料审核等环节【的,管理: — 第十《。四条:。勘:察单位?应当向建设单位提供!全面、准确》的地质勘查报—告和相关资料 【 【第十五条设计【单位应当按照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进行设计保【证设计工《程的安全性能 】 《设计单位《应当考虑《施工安?全操作和防护的需】。要对涉及施工安【全的重点部位—。。和环节应当》在设计?文件:中,注明 【 第十六条【,设,计单位应当》就审查合格》的施工图设》计文件向建设、施工!、工程?。监理单位《做出详细说明 【 按照施工!图设计文件施工不】能保证建筑结—构和作业人》员的安全的施工【。。单位应当向建设、】工程监理单位报【告由原设计单位【或,者,其他: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设计单?位修改设计;遇有】。重大修?改的由建《设单位报经原—。审批:。部门:批,准 !第十:七条施《工,单位对?工程设计有异议的】勘,察,、设计单位应当及时!作出处理防范安全事!故的发生《发生:事故时勘察》、设:计单位?应当积?。极配合事故》。调查并在勘察、设】计方案?中提:出防范、补救措施 ! 第四章施—工单位的《。安,全责:任和:义务 第十八【条施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 】 ,施工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是本单位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负全面责任!;直接分管安—全生产工《。。作的负?。责人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负具体的领!导责任?;项目经理是项【目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对本项目的安】全生产负全面责【任 ? 施工单【位法定代表人应当】定期向职工代表大】会,或者职工《大会报告安全生产】情况 【 第十九条【。施工单位应当【。依法取得《相应等级的资质【证书并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业务范【围内承?。揽工:程 —施工单位应当【依法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未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不【得从事建筑施工【活动 — ,。 第二》十条:施工单《位应当配备与其生】产规模相《适应的、具》有工:程系:。列技:。术职称的专职安全管!理人员专职安—全管理人员负责安全!生产:的具:体管理工作》 第!二,十一条施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建筑—。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或—者考核不合格的【不得上岗作业职工的!教育培训《情况应当记入个【人业:绩档案 》 垂直运输机【械作业人员》、安装拆卸》工、爆破作》业人员、起》重信:号工:、登高架《。设作业人员等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过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并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后方:可上岗作业 【 《 》第二十二条》施工单位应当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组!织施工根据工程项】目特点制定有针对】性的安全技》术措施?或者方案经本—单位安全和》技术部门审核、技】术负责人《批准后实施 ! 《第二十三条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管理由施—工单位负责 】 :施工单《位不得转包或—。者违法分包》。工程 —建筑工》程施工实行总承包】的总:承,包单位应当对全部建!筑工程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管理负—责;:总承:包单位依法将—建筑工程《分包给?其他单位的分包单】位应当按照分包【合同:的约定对《其分包工程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管理向总—。。承包:单,位负责总承包—单位:。与分:包,单位对分包工程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管,理承担?连带责任 — , 《 第二十四》。条施?工单位应当对施【工现场实行封闭式】管理 《 《对城市?规划:区内的施《工现场?施工单位应当设【置围挡?对临街施工》现场应当设置硬【质围挡;对在—建房屋和构筑—物工程应当采用密目!式安全网进行全封】闭 : 第二!十五条施工现场】的,道路应当平整、【硬,化、畅?通,并有交通《指示标志通行危【险的:。地段:应当悬挂警示—标志夜间设有红【灯示警 ! 第二十六条【。施工?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在施工现场》设置消防设施;在】容易发生火灾的部】位,进行施工或者储存、!使用易?燃、易爆器材的应当!采取特殊的》消,防安:全措施 》 ? 第二十七条】施工单位应当为】施工人员提》供符合安全、卫【生标准的生产环境】、生活设施、—作业条件、机—械设备和《安全防?。护用具等 — 施工现场应!当设置必《要,。的医疗和急》救设施并配备—相应的急救人员 ! 》 第:二,十八:条对用于施—工,的机械设备及安全防!。护用具施工单位必】须在进入施工现【场前进行《检查并在使》用中:进行定期检》查;检查不合格【的不得使用 【 ?施工单位应当【定期:对机:械设备及安全防护】用具等进《行维修保养保证【各类:机械:设备及安全》防护:用具的完好、有效 ! — 第二十九条【施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安全检查!制,度加强对施工现【场的:安,全巡查并对违—反施:工安全?技术标准、规范【和操作规程的行为】及时制止或者纠【正;对发现的安全】。事故隐患及时采取】措施予以消除 【。 , —第三十条施工【单位必?须按照?规定使?用,。安全措施和》施工现场临时设施费!。用,不得挪作他用 】 第三十!一条?。施工单位《。应当对施工》现,场的安全技术资【料建立档《案并确定专人—管理;安全技术【资料应当《真实、完整、齐全】 《 第三十二条!施工现场发生【安全事故时施工单】位应:当立即?报告有关部门保【护,事故现场并采取【。。有效措施抢救人员和!。财产 》。 因抢救—人员、疏导交通【等原:因需要移动现—场,物件的应《当做出标志绘制【现场简图并》做出书面记录—妥善保护《。现场:重要痕迹、物—证有:条件的应当拍照【。。或者录像 】 《第三十三条施工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为施【工现场的施工—人员办理意外—伤害保?险支付保险费 【 第:五章?。监理单位《。的安全责任和义务 !。 ,第三十四条监【理单位?。应当依?法对建筑《工程实施安全—监理并承《。担相应?的,安,全,监理责任 】。 第三十五条!总监理工程师对工!。程项目的安全—监理负总责;—工程项目监理人员按!照规定?。对所承担的》。安全监理工作负责】 【 第三十六》条,监理工程师—应当按照工程监理规!范的要求采取旁站、!巡视:和平行检验等—形,式对施工单位执行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及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施工—安全措?施等情?况进行监理》并对施工《现,场易发事故的危险】源,和薄弱?环,节进行重《点监控 《 ? , 第三十七条】监理工程师在【实施监理过程中发】。现存在重大》事故隐患的应—当,要求施?工单位?停工整?改,;对重大事故隐患】不及时整改》的应当立即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 !第六章《监督管理 —第三十八《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措施防范建筑—。安全事故的》发生建筑安全—事故发生后应当迅】速组织有《关部门妥善处理 】 》 第三十》九条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建立和《完善建?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体】系实行安全生产责任!。制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并对职!。责范围?内建筑安全生—产事故的防范—以,。。及,事故发生后的迅速、!妥善处理负责 【 建筑安】全监督管理机构应】当配备具有土建、】。电气和机械等相应】专业知识的》人员经培训合格持证!上岗 】 第四十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采】取措施宣传、普及】建筑安全生产—知识对施工单位的】。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安全管理《人员和特殊工种作业!人员的培《训情:况进:行考核确保安全生产!。 — 第四十一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依法对从事建!筑活动的单位—和施工现《场进行监督检查并】将检查?结果存入安》全监督管理档案【。对安全生产不—合格的可以》依,。法提出不《。予晋升建筑》业企业资《质或者年检不合格】的,处,理意见 【 第四十二】条建筑安全—监督管理机构应当】对施:工单位使用》的,机械设备和》安全防护用》具进行定期或—者不定期的检验发】现技术指标或者安】全性能不《能,满足施工安全—需要的责令施工单位!停,止使:用限期整改和—维修 《 ? 第四十三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对建筑工程安—全事故进《行调查、处》理对建?筑工程重大、特【大安全事故的处理】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执行 《。。 ?对建筑工程【安全:事故:拖延:。迟报:、隐瞒不《报或者不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进【行调查处理的—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检举和投诉 第】七,章法?律责:任 : 第四十四条—违反本规定建设】单位未提供建设工】。程安:。全生产作业》环,境及安全施工—措,施所需费用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责令【该建设工程停止施工!。。 —建设单位未》将保证?。安全施工《的措:施或:者拆除工程》的有:关资料送《。有关部门备案的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 【 : 第?四十五条违—反本规定施工单位对!建,筑安全事故》隐,患不采取措施予以消!。除的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可以处以—3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由颁发资质证【书,的机关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或者吊销资】质,证书;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 第四?十六条违反本规】定施工单位在施【工中发生建筑安全事!故以及发生》建筑安全事故—未及时采取措施或者!未按照规定如实报】告事故情《况,的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由颁?发资质证书》的机关?。责令其停业》整顿 ? ? ? 第四十七条—违反本规》定建设单位或者【施工: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并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给予【处,罚 《 (一)未【。。按照工程建》设标准?。定,额确定建筑工程安】全措施和《。施工现场《临时设施的费用【并将其列入》工程概算的; 】 , :(:二)未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 !(三)?未,按,照规定配备相应【的专职安全管—。理人员的《;, —(,四)将安全措施和】施工:现场临时设施费用】挪作他用的; 】 ?。(五)未按照国家!规定为施工现场的施!工人员?办理:意外伤害保险的 】。 — 第四十八条发】生建筑安全生—产事故的对》有关责任人员按照】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和】其他有关规定处理】。 第!四十九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其建!筑安全监督管理机】构的工作人员在建】筑安全监督管—理工作中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主管部门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