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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建筑】安全生产管理规定】
(20】02年1月》7日山东省人民政】府令第132号公布! 根:据2004年7月1!5日:山,东省人民政府令第】17:2,号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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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一章总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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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为加强建—筑安全生产管理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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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条凡在—本省行政《区域内从事建—筑,工程的?新建、扩建、—改,建、拆除《。。和装:饰装:修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必须遵守本—规定
【本规定《所称建筑工》程是:指各类房屋建筑及】其附属设施和与【其配:。。套,的,线路、管道、—设备安?装等工程的总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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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条建筑安全【生产管理应当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的责《任制度和群防群【。治制度?
第!四,条建设单位、【勘察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工《程,监理单?。位应当对建筑安全】生产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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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条!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省建筑《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设区的【市、:县,(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建:筑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建筑安全生产!的具体管理工作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所属!的建筑安全监督【管理:机构负责《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依法—接,受,安全生产综合—管理部门对建—筑安全生产的指导与!监,督
第《二章建设单—位的安全责任和义】务,
第?六条建设单位必须!执行工程建设程【序和国?。家强制性标准制【定合理工期》确保安全《生产
》 ?建设:单位应当依法发包】工程:不得肢?。。解工程
《
》 第七条—建设:单位应?当,为工程项《目的安?全生产提供》作,业环境按照》。工程建设《。标准定?额确定建筑》工程安全措施和【施工现场临时设【施的费用并》将其列入工程概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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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有特!殊安全防《护要求的工程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应当根据工程实际!需要在合同中约【定安全措施所需【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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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条建!设单:位应当向勘》察、设计和施工单】位提供与建筑—工程相关的供水、排!。水、供电、供—气、供热和邮电通】讯,等地下管线》资料勘?察、设计和施工【单位应当采取措施对!各类:管线加以保》护
!第九条《建设单位不得购买或!者明示、暗示—。施工单位《使用不合格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设备及安》。全防护用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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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合同?约定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由施工单位!采购:的,建设:单位不得《指定施工单》位购入?用于工程《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或!者指定?生产厂、《供应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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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十《条涉及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变动!的装:修工程建设单位应】当在施工前委托【原设:计单位或《者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设计单位提出】设,计方案;没有设计】方案的?。不得施工《
拆【除房屋及其他建筑】物和构?筑物的建《设单位应当委托【。。具备保证《。安全条件《的,施工单位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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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条《建设单位在—申请:施工许?可证时应当提—。供建设工程》有关安全《施,工措施的资料安全施!工措:。施的资料应包括【下列内容
【 (一)施工现!场总平面布置—图;:
—(二:。)工程概算》确定的安全作—业环境及安全—施工措?施费用及拨付计【划;
—(三)施—工组织设计和专项施!工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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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拟使用?的施工起重机械设备!。;
(】五)工程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和监理单位—总监理工程师有效】证,件的复?。印件:;,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资料
【
第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申请批准手!续
(】一)需要临》时占用规划批准范围!以外场?地的;
—。 (二)可能损!坏道路、管》线、电力、消—防、邮电通讯等【公共设施的;
【
(三【。。)需要?临时停水《、停电、中断道路交!通的;
— (四》)需要进行爆破作业!的;
【(:五)法?律、法规规定—其他需要《办理报批手续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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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勘察【、设计?单位的安全》责任和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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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三《条勘察单位应当按!照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进!行勘察加强对现场】踏勘:、勘:察纲要编制、原始资!料收集和成果资【料审核等环节的管理!
— 第?十四条勘》察单位应当向—建设单?位提供全《。面、准确的地质【勘查报告和》相关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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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五条】设,计单位应当按—照,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进行设!计保证设计工程的】安全性?能
—设计单位应当考虑!施工安全操作和防护!的需:要对涉及施工安【全的重点《部,位,。和环:。节应当在设计文件】中注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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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六条设计—单位应当就审查【合格的?施工图设计文件向建!设、施工、工程【监理单位做出详细说!明
按】照施:工图设计文件—施工:不能保证建》筑结构和《作业人员的安全【的,施,工单位应当向建设】、工程监理单位报告!由原设计单位或者其!他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设计单位》修改设?计;遇有重》。大修改的由建设单位!报经原审批》部门批准《。
第!十七条?施工单位对工程】设计有异议》的勘察、设计单【位应当及时作出处理!防范安全《。。。事故的?发生发生事故时勘】察、设计单位应【当积极?。配合:。事故调查《并在勘察、设计方案!中提出防范、补救措!施
第《。四章施工单位的】安全责任和义务
!第十:。八,条施?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
施【工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是本单位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负全面责任】;直接分管安全生产!工作:的负责人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负】具体的领导责任;项!目经理是项目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对本项—目的:安全生?产负:。全面责任《
》施工单《位法定代表人—应当定期向职工代表!大会或者《职工大会报告安全】生产情?况
【 第十九条施】工,单位:应,当依:。法取得相《应等级的《资质证书并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业务《范围内承揽工程【
: 施工—。单位应当依法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未【。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不得】从事建筑施工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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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十条施工!单位应?当配备与其生产【规模相适应的、具】有工程系列技—术职称的专职安【全管理?人员专职安全管理人!员负责安全》生产:的具体管《理工作
《
》 第二十一条】施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建筑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或者考核不合】格的不得上岗作业职!工的教育培训情况】应,当记入个人业绩档案!
垂直运输】机械作业人》。员、:安装:拆卸工、爆破作业人!员、:起重信号工、登【高架:设作业人员等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过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并!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后方可上岗》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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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二条?施工单位》应当: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组织施—。工根据?工程项目特点制定有!针对性的安全—技术措施或者—方案经本单位安全】和技术部门审核、】技术负责人批准后】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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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三条《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管】理由施工单位—负责
—施工单位不得转!包,或者:违法分包工程—
《:建筑工?程施工实行总承【包的总承《包单位?应当对全部建筑工程!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管理负责》;总承包单位依法将!。建筑工程分包—给其他单《。位,的分包单位应—当按照?分包合同的约定对其!分包:工,程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管理向总承—包单:位负责?总承包单位与分包单!位对分包工》程,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管理承—担连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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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四条施工单—位应当?对施工?现场实行封闭—式管理
》 《对城:市规划区内的—施工:现场施工单位—应当设?置围挡?对临街施工现场应当!设置硬质围挡;对】在建房屋和构筑【物工程应当采用密】目式安全《网进行全封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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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五条《施工现场《的道路应当平—整,、硬化、《畅通并有交》通指示标志通行危】险的地段应当悬【。挂警示标志》夜间设有红灯示警】
】。第二十六条施工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在》。施工现场设置消防设!施;在容易发—生火灾的部》位进行施工或者储】存、使?用易:燃、易爆器材的应】当采取?。特殊的消防安全【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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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七条施工单位!应当为施工人员提供!符合:安全、卫生标准的】生产环境、生活【设施、作业》条,件、机械设备和安】全防护用《具等
】施工:现,场应当设《置必要的医》疗和急救设施并配备!相应的急救人员
】
— ,第二十八条对用于!施工的机械设备及安!全防护用具》施工单位必》须在进入《施工现场前进—行,检查并?在使:。用中进行《定,期检查;《检查不合格的不得】使用
】施工单位应当定【期对机械设备及安】。全防护用具等进【行维修?保养保证各类机械】设备及安全防护用具!的完好、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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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九【条施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安全检】查制度?加强对施《工现:场,的安:全,巡查并对违反施【工安全技术》标准、规《范和操作《规程的行为》及时制止或者—纠正;?对发:。现的安?全事故?隐患及时《采取措?施予:以消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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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条施工单位】必,须按:照规:定使用安全措施和施!。工现场临时》设施费?用不得挪作他用【。
第!三十一条》施工单位应当对施】工现场的安全—技术:资料建立档案并确定!专,人管理;安全—。技术:资料应当《真实、完整》、,齐全
【
第三》十二条施工—现场发生安全事故】时施工单位应—当立即报告有关部门!保护:事故:现场并采取有效措施!抢,救人员和财产
【
》因,抢救人员、疏导交】通等原因需要移动现!场物:件的应当做出标【志绘制现场简图并做!。出书面记录妥善【保护现场重》要痕迹、物证—有条件的应当拍照】或者录?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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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十三条施工【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为施工现场的施工!人员办理《意外伤害保险支【付保:险,费
第五章监】理单位的《安全责任和》义务
第三十【。四条监《理,。单,。位应:当依法对《建筑:工程实?施安全?监理并承担相应的】安全监理责》任,
— :第三十?五条总监》理工程师对》工程项目的安全监理!负总责;工》程项目监理人—员按照规定对所【承担的安全》监理工?作,负责
《 :
第三十六条!监理工程》师,应当按照工程—监,理规范的要求采取】旁站、巡视》和平行?检验:等形式对《。施工:。单位:执行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及?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施工安全措!施等情况进行监理】并对施?工现场易发事故的】危险源和薄》弱环:节进行?重点监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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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七条监理【工程师在实施监理过!程中发现存在—。重大事故《隐患的应当要求【施,工单位停工整改【;对重大事故隐【患不及时整改的【应当立即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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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监督?管理
第三十八】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措施防—范建筑安全事故【的发生建筑安全事故!发生后应当迅速组】。织,有关部门妥善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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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九条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建立》和完善建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体系实行安—全生产责任制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并对【职责:范围内建筑安全生】。产事故的防范—以及事故发》生后的迅速、妥【善处理负责
【 建筑安全监!督管理机构应当配备!具有土建、电气和】机械等相《应专业知识的人【。员经培训合格—持,证上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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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采取措】施宣传、普》及建筑安全生产知识!对施工单《位的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安全《管理人员和特—殊工种作《业,人员的?培训情况进行考【核确保安全生产
】
《
第四》十一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依法?对从:事建:筑活动?。的单位和施工现【场进行监督检查并】将检查?结果存入安全监督】管理档案对》安全生产《不合格的可》以依法提出不予【晋升建筑业企业资质!。或者年检不合格的处!理,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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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四十《二条?建筑安?全,监督管理机》构应当对施工单【位使用的机》械设备和安全—防护用具进行定期或!者不定期的》检,验发现技《术,指标或者《安全性能不能满足】施工安?全需要的责》令施工单位》停,止使用限期》整改和维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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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三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对建筑工程安】全事故进行调—查,、处理?对建:筑工程重《大、特大安全事故】的处理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执行
! ,对建《。筑工:程安全事故拖—延迟报、隐瞒不报或!。者不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进》行调:查处理的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检举和投诉
【。
第七章法律责】任
第四十—四,条违反本规定【建设单?。位未提供建设工程】安全生产《作业环?境及安全施工措施】所需:费用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责令该【建设工程停止—施工
】建设单?位未将?。保,证安:全施工的措施或者】拆除工?程的有关资料—送有关部门》。。备案的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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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五【条违反本规—定,施工单位对》建,筑安全事故隐—患不采取措》施予以消除的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可以处以—3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由颁发资质证!书的机关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或者?吊销:资质:证书;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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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六条】违反本规定施工】。单位在施工中发生】建筑安全事故以及发!生建筑安全事故【未及时采取措施【或者:未按照规定》如实:报告事故情况的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由颁发?资质证书的》机关:责令其停业整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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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七条违反本!规定建设单位或者施!工,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并】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给予处罚
【
(一)未!按照工程建设标准】定,额确定建筑工程【安全:措施和施工现场临】时设施的费用并将】其列入工程概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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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未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
(三)!未按照规定配—备相应的《专职安全管理人员的!;
? ?(四?)将安全措施和施】工,现,场临时设施费用挪】作他用的;
【 (》五)未按照国家规定!为施工现场的—施工人员办》理意外伤《害,保,。险的
! ,第四十八条》。。发生建筑》安全生产事故的【对有关责任》人员按照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和其他有关】。规定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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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九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其建筑安全监督管理!机构的工作人员在建!筑安全监《督管:理工作中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主管—部门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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