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验证
》 山【东省:建筑安全生》产管理?规定 【(2:002年1月—7日山东省人民政】府令第132号公】。布 根据2004】年7月1《5日山东省人民【政府令第《17:2,号修:订) 《 》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建筑安全!生,产管理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凡在—本省行政区域内从】事建筑工程》的新建?、扩建、改》建、拆除和装饰【装修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必须遵守本规—定 》本规定所—称建筑工《程,。是指:各类房?屋建筑及其附属设施!和,与其配?套的:线路、管《道、设备安装等工程!的总称 ! 第三《。条建筑安全生【产管理应《当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的责任制度和群】。防群治制《度 : 》 第四条—建设单位、勘察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工程监理【单位应当对》建筑安全《生产负责 】 : , ,。第五条?。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省》建筑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设区的市《、县(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建筑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建—。筑安全生产的—具体管理工作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所属的建筑】安全监督《管理机构负责— ?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依法接》受安全生产综合【管理部门对建筑安全!。生产的指导与监【督 : 第二章建设单位!的安全责任和义【务, 第六条建【设单位必须执—行工程建《设程:序和国家强制性标准!制定合理工期确保】安全生产 【 建设单位应】当依法发包工程【不得肢解工程 】 第【七,条建设《单位应当为工程项目!的安全生《产,提供作业环》境按照工程》。建,设标准定额确定建筑!工程安全《措施和施工》现场临时设施—的费用?并将其列入》工程概算 】对于有》特殊安全防护—要,求的工程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应当根据工程实!际,需要在合同中约定】安全措?施所:需费用 《 — ,第,八条建设》单位应当向勘察、】设计和施工》单,位,提,供与建筑工程相关】的供水、排》水、供电、供气、供!热和:邮电通讯等地下【管线资料勘察、设】计和施工单位—应,当采取?措,施对各类管线加以】保护 】 第九《。条:建设:单位不得购买—。或者明示《、,暗示:。。施工单位使用不合格!。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设备及安全防!护用具 !按照合?同约定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由施工单位采购的!建设单位不得—指定施工单位购入】用,于工程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或者指《定生:产厂、?供应商 — : , 第十条涉及】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变动的装—修工程建设单位应当!在施工前委托原设】计单位或者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设计单位提出设!计方:案;没有设计方【案的不得施工 ! 拆除房—屋及其他建筑物和】构筑物的建设单【位,应当委?托具备保证》。。安全:条件的施工》单位承担 【 第十一条!建设单位在申请施!工许可证时应当【提供:建设工程有关—安全施工措施的【资料安全施》工措施?的资料应包括—下列内容 】,,(一)施《工现场总平》面布置图; 】 :(二)工》程概算?确定的安《全作业环境及安【全施工措施费—用及拨?付计划; 》 (三【),施工组织设计和【。。专,项施:。工方案; 》 (四【)拟使?用的施工起》重机械设备;— , 》。(五)工程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和【监理单?位总监理工》程师有效《证件:的复印件《;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资料 】 , 》 第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申请批准手续【 》(一?。)需要临时占用规划!批,准,范围以外场地的; ! : (二)可【能损坏?道路、管线、电【力、:消防、邮《电,通讯等公《共设施?的; 《 (》三)需要临时停水】、停电、中断道【路交通?的; 【(四)需要进行】爆破:作业的; !(五?。)法律、《法,。规规定其他需要办理!报批手续的 — 第三章勘—察、设?计单位的安全责任和!义务 ? 第:十三条勘察—单位应?当,按照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进行勘察》加强对?现场踏?勘、勘察纲要编制、!原始资料收集和成】果资料审核等—环节的管理》 : 第十四!条勘?察单位应当向建【设单位提《供全面、准确的【地质勘查报》告和相关资料 】 第十五!条设计单位应当】。按照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进【行设计?保,证设计工程》的,安全:性,能, 设计】单位:应当考虑施工安【全操:作和防护的需要对】涉及施工安全—的重点?部位和环节应当在设!计文件中注明— 《 , 第十六条】设计单位应当—就审查合格的施工】图设计文件向建设、!施工:、工程监理单位做出!详细说明 !,按照施工图设计【文件施?工不能保证建—筑结构和《作,业人员的安全的施工!单位应当《向建设?、,工程:监理单位报告由【原设计单位或者【其他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设计?单位修?改设计;遇有重【大修改的由建—设单位报《经原审批部》门,批准: 】第十七?条施工《单位对工程设计有】异议的勘察、—设计单位《应当及时作出处理防!范安全?事故的发生发生事】故时勘察、设—计,。单位应?当积极配合事故【调查:并在勘察、设计【方案中提出防—范、:补救措?施 ?第,四章施工单位【的安全责任和义务】 第十八条—施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 —施工《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是本单位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负【全面责?。任;直接分管—安全生产工作—。的负责人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负具!。体的:领导:责任;项目经理是】。项,目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对】本项目?的安:全,生产负全《面,责任: : 施工单【位法定代表人应当定!期向职工代表大【会或:者职工大会报告安】全生产情况 — ? 第十九条!施工单?位应当依法取得相】应等级的《资质证?书并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业务范围内!承揽工程 】施?工单位应当依法【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未》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不得?从事建筑施工活动】 : 第二十!。条施工单位应当】。配备与其生产—规,模相适应的、具有】工程系列技术职称】的专职安全管—理人:员专职?安全:管理人?员负责安全生产【的具体?管理工作 ! 第二十一条!施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建筑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或者考核不合格!的不得上《岗,作业职工的教育培】训情况应当记—入,个人业绩档案— 垂直运【输机:械作业人员、安装拆!。卸工、爆《破作业?人员、起重信号工】、登高架《设作业人员等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过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并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后方可】上岗作业 】: : 第二十二条!施工单位应》当,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组织施工根】据工程项目特点【制定有针对》性的安全技术措【施或:者方案经本单位安全!。和技术部《门,审核、技术负责人】批准后?实施 《 《 , 第二十三条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管理由施【工单位负责 【 , 施工单位不得!。。转包或者违法分包】工程 【建:筑工程施《工实行总《承包的?总承包?单位应当对全部建】筑,工程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管理负责】。;总承包单位依法将!建筑工程分包给其他!单位的分包单位【应当:按照分包合同的约】定对其?分包工程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管理向总】。承包单位负》责总承?包单位与分包单【位,。。对分包工《程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管理承担《连带责任 】 第二十四】条施工单位应【当对施工《现场实行封闭式【管理 《 对城市【。规划区?内的施工现场施【工单位应当》设置围挡对临—街施工现《场,应当设置硬质围挡】;对在建房屋和构】筑物工程应》当采用密目式安全网!进行全封闭 】 第二十五!条施工现场的道路!应,当平整、硬化、【畅通:并有交通指示标志】通行危险的地—段应:当悬:挂警:示标志夜《间设有红灯》示警 ? 【第二十六条》。。施工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在【。施工现场设置消防】设施:;在容易发生火灾的!部位进行施》工或者?储存、使用易燃、易!爆器材的应当采【取特殊?。的,消防:安全措施 ! 第二十—七条施工》单,位应当为《施工人员提供符【。合安全、卫》生标准的生》产,环境:、生活设《施、作业条件、机】械设备和安全防护用!具,等 : 施工现场!应当设置必要的医】。疗和急救设施并【配备相应的急救人】员 【 第二十八条】。对用于施工的机【。械设备及安》全防护用《具施工?单,位必:须,。。在进入施工》现场前进行检查并在!使用中进行定期检】查;检查不》合,格的不?得使用 !施工单位《应,当定期对机械设备及!安全防护用》具等进行维修保【。养保证各类机—械,设备及安全防—护用具的完好、有】效 》 第二十九条!施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安全检查】制度加强对》施工现?场的安?全,巡查并对违反—施,工安全技《术标准、规范和操】。作规程的《行为及时制止或者】纠正;?对发:现的安?全事故?隐患及时采取—措施予以消除— 【 第三十《条施工单》位必须按照规定使】用安全措《。施和施工现场临时设!施费用不得挪作他用! : —第三:十一条施工单【位应:当对施工现场—的安全技术资—料建立?档,案并:确定:专人管理;安全【技术:资料应?当真:实、完整、齐全【。 》 ?第三:十二:条施工现场发生安!全事:故时施工《单位应当立即报告】有关部?门保护事故现—场并采取有效措施】抢救人员和》财产 因!抢,救人员?、疏导交《通等:原因需要《移动现场物》件,的,应当做出标志绘制】现场简图并做出【书,。面,记,。录妥善保护现场重要!痕迹、物《证有条件《的,应当拍照或者录像】 】第三十三条施工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为施工现场【的施工人员办—理意:外伤害?保险支付保险费 】 第五章监理单】位的安全责任和义】。务 第三十四【条监理单位应【当,依,法对建筑工程实施安!全监理?。并承担相应的安全监!理责任 【 第》三十五条总监理】工程师对工程—项目的安全监—。理负:总责;工程项目监】理,人员按?照规定对所承担的安!全监理工作负责 】 , 第【三十六条监理【工,程,师应当按照工—程监理规范的—要求采取旁》站,、,巡视和?平行检?验等形式对施工单位!执行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及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施,工安全措施等—情况进行《监理并对施》工现场易《发事:故的危险源和薄弱环!节进:。行重点监控 — 《 第《三,十七条《监理工程师在实施监!。理过程中发现存在重!。。。大事故隐患的应当要!求施工?单位停工整改—;对重大《事故隐患不及时【整改的应当》立即: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 第六章监督管!理 第三十八【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措施防范建】筑安:全事:故的发?生建筑安《全事故发生后—应当:迅速组织有》关,部门妥善处理 ! 》。第,三十九条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建?立和完善建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体系【实行安?全生:产责任制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并对!职责范围内建筑安】全生产事故的防范以!及事故发生后的迅速!、妥善处理负责【 建筑】安全监督管理机构应!当配备?具有土建、》电,气和机械等相应专业!知识的人《员经培训合格—持证上岗 ! , 第四十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采取措【施宣传、普》及建筑安全生产知】。识对施工单位的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安全管理人》员和特?殊工:种作业人员的培【训情:况进行?考核确保安全生【产 !第四:十一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依法对从事建】筑活动的《单位和施工》现场进行监督检查】并将检?查结果?。存入安全监督—。。管理档案对安全【生产不合格的可【以依法提《出不予晋《升建筑业企》业资质或者年检【。不合格的处理意见 ! 第四!十二:条建筑安》全监督管理机—构应:当对施工单位—使,用的机械设备和安】全防护用具进行定】期或者不定》期的检验发现技【术指标或者安—全性能不能满—足施工安全需要【的责:令施工单位停止使用!限期整改《和维修? 第!。四十三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对【建,筑工程安全》事故进行调查—、处理对建》筑工:程重大、特大安【全事故的处理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执!行 对】建筑工?程安全事《故,拖延迟报、隐瞒不报!或者:不,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进行调查处【理的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检举和》投诉 第七章】法律责?任 第《四十四条违反本规!定建设单《位未提供《。建,设工程安全生产【。作业:环境及安全》施工措施所需—费用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责令该【。建设工程停》止施工 》 , 建设单位【未将保证安全施【工的措施或者拆除】工程:的有关?资,。料,送有:关,部门:备,案的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 】 第四十五【。条违反本规—。定施工单位对建筑】安全事故隐患不【采取措施予以消【除的: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可以处以3!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由颁?发资质证书的机关】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或者吊销资》质,证书;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第四十六条】违反本规定施—工单位在施工中【发,生建筑安全》事故以及发》生建筑安全事故未及!时采取措施或者【未按照规定如实【报告事?故情况的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由颁发资质证书的机!关责令?其,停,业整顿 》 : 第四十【七条:违反本规定建设单!。位或者施工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并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给予?处罚 】(一:。)未按照工程—建设标准《定额确定建》筑工程?安全措施和施工现场!临时设施的费用【并将其列入》工程概算的》; (二!),未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 》(三)未按照规】定配:备相应的专职—。。安全管?理,人员的; 》 (四【)将:安全措施和施工现】场临:时设施费用挪—作,他用的; !(五)未按照国家!规,。定为施工现场的【施工人员办》理意外?伤害保?险的 】 第四十》八条发生建筑【安全生产事》故的对有《关责:任人员按照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和其他有关规定处!理 ? ? 第四十九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其建筑安》全监督管理机构的】工,作人员在建筑安【。全监督?管理工作中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主管】。部,门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