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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市场】动态监管办法—
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山东省《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市场动《。态监管办法》的,通知
鲁建—设字[2012【] 1号
各市】住房和城乡》建委(建设局—)、省直有关—部门
—为加强我省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市场【管,理规范?市场行为保》证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质量维护》市场各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山东省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的规定我们制】定了山东省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市场动》。态监管办法》现印:。。发,给你:们望:认真贯彻执行
! ? 》 ? 二〇一二年】二月:。十四日
山东省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市—场动态?监,管,办,法
:
第一条 为加强我!省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市场:管理规?范市场行《为保证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质量维护市场!各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山东—省,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凡在本省行!政,区域内从事勘察设】计活动的均》应,遵守本办法
【第三条 本办—。法所指勘察设计【市场动?态监管是《指对勘察设计企业】资质:、业绩?、质量、市场行【为等:进行适时监督检查】并及时作出处理的】活动
第四条【。 省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省勘】察设计市场动—态监管工作;设区】的市:、县(市)》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勘察!。设计市场动态监管工!作
第五条— ,各级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对本】。辖区内从事工程勘】察、工程设计—企业的市场行为【进行监督检查
! ?
监督检查可采取!以下形式
】
(?一)集中《监督检?。查;
(二】),临时抽查和巡查
!。第六条 监督检查的!人员:组成
《 ,
》(一)两名》或以上佩戴》执法证?的监督检查人员
】
,
?
(二)熟悉—资质:管理:和资质审查的—专家
(三)!相关专业的技术专】家
第《七条 集中监督【检查每?年,进行一次检查范围为!
(!一)勘察设计企业取!得国务院和》省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勘察设计、设计【。与施:工一体化及专项工】。程设计证书(以下简!称资质证书)—并在我省行政区域】范围:。内注册?的企业在《鲁承担?勘察:设计项目的省外勘】察设计企业 【
(二)勘察设计!项目上?年度完成的》。勘察、设计项目【包括省?外,勘察设?计企业?在鲁承担的勘—察设计项目
第】。八条: 集中监督》检查的程序》
【
(一)制定监【督检:查方案并公》布
【(二)检查方出示相!应的检查文》件或证件明》确监督?检查内容
》
(三)】被检企业如实—提供相关文件资料】;,
?。
(四)检查】。方按:检查方案对检查内容!逐一:进,行检查
【
(五)》检查方将《检查情况予以记录并!由被检企业负责人】和检查人《员签字确《。认
(—六)在监督》检查中发现被检【单位专业《技术人员达》不到资质标准—。要求或者其他违【法,行为和重大质量【安全问题《的核实后依法提【出行:政处理或《者行政处罚建议现场!下发执法告知—书
?第九:。条 集中监》督检查应按以下三个!阶段进行
!。
(一》)自查?阶段受检企业—按照检查要求认真进!行自检并上报以【下,材料
】。。1,、自:检报告1份
!
:2、由“企业勘察设!计管理?信息系统”》软件发送的数—据1份
!3,、加盖注册执业师印!模的资质《检查申请《表1份
《
(二)检!查阶段?
》
设区市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省—直有关?部门按隶属关系进行!检,查所检查的企—业数不得少》于辖:区,内企业总数的50%!按检查文件的—要求向?省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报书面?检查报告、检—查情况汇总表、检查!工程项目情》况一览表和检查【勘察设计企业情【。况一览表
—
?
省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组织专家对》。各设区市25%以】上的企业进行—现场检查在各—企,业资质证《书有:效期范?围内必查一次被【实,名,投诉:和举报企业为必【查对象
【(三:)总结阶段》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组织专家对》上报材料进行—审查对检查情—况进行梳理汇总【写,出书面检查报告对】。违规企业或个人【提出处理意见
【
第十条 监督检查!结论为合格》和不合格
!
(一)企业符!合资:质标:准遵守有关市—场、资质管理规定质!量,行为:良好:。的,检,查结论定为合格
!
?
对合格的省—内企业在《勘察设计资质证【书上加?。。盖山东省勘察设计】市,场检查合《。格,专用章
《
(二)】企业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市场检查结—论定为不合格
】
?
1、注《册执业人员或技【术骨干?人数未达到资质【分级标准要求的;
!
2、存】在出卖资质图—章、代审代签、【压价竞争、》。越级:承揽业务等不良行为!的;
?
《
3、受检材—料中存?在伪造、《恶意涂改《等不:良行为的《;
【4、违反国家强制性!标准条文有严重【质量问题或因勘察】设计原因造》成重:大,工,程,质,量,、安全事故的—;,
5、违】反市场管理规定【、资:质管理规定及其它有!关管理规定情节严重!的
第十》一条 对监督检查】不合格的省内—企业:资质由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准】的由省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处【理建议并上报;【资质由省《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准《的责令限《期整改整改仍—不符合行政》许可条件的依法吊销!其相关资质》收,回其资质证书正【、副本及证书专【用章
《
—对监督?检查不合格的省外】企业两年内不—予办理进鲁备案【手续并将处》理结果告知企业【工商注册《地省级?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
对?在检查中存有严【重违法、违》规和违反《强制性条文的各方主!。。体质量企业》或个人?予以不良《行为记录在媒—体公开曝光列为【重点监管对》象,并不得参加本年【度,诚信:企业:、文明企《业等荣誉表彰评比】
第十二条 加】大,对依:法诚信经营企—。业和从业人员的表彰!宣,传力度并纳入绿【色,通道切实发挥动态监!管的:。激励作用
第十三!条 临时抽查和【。巡查采取不定—期,。。随机监督检》。查,的方式主《。。要查处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受?理的临时性》举报:和重大勘察设计市场!及质量问题
【。第十:四条 有关》部门在实施监督检】查时不?得妨碍企业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不得索】取或者?收受企?业的财?物,不得谋取其》他利益
【有关企业和个人对】依,。。法,进,行的监督检查应当协!助与配合不得拒【绝或阻挠对拒—不提供被检资料【予以:通报并责令》限期提供《被检材料
—第十五条 实施【勘察设计企业和【从业人员诚信档【案管理制《度各级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及时—将企业合同履约、】招,标投:标、工程质量管【。理、安全生产—管理等行为信息【记入诚信档案 【。
对勘察设计】企业实行量》化考评并实行诚信评!价等级制《度对从?业人员实行“红牌”!、“黄?牌”警示《。。制度
第十六条 !各级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通过施工图审查建!立勘察?设,计质量管理》档案
—凡连续两年经国家、!省,、市质?量检查、市》场,检查:、施工图审查检查发!现有不合格项目或】施工图审《。查不:合格率达到20%或!一年以上无勘察设】计业绩的勘察设【计企业?。连续四年未》作,出省部级《优秀勘察设计成【果的甲级《。勘察设计企业以及连!续,四年:未,作出市?级优秀勘察设计成】果的乙级及以下企】业均不予资质升【级和增项
第【十七条 省》外,(,。境外)工程勘—察,、设计?企业:。。来山东省《承包建设工程勘察、!设计项目的应当到省!和项目所在设区【。市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备案手续
! :
省《内,工程勘察、设计【企业(包括中央驻】鲁,企业)在山东省境内!跨地:区承:担业:。务的不再在各设区】市,办理备案手续但应办!理勘察设计合—同登记?手续
企【业或注册人员在【备案时提供虚—假资料的省、—市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不予备案!并,作为不良行为记录】向社会?公布
第十—八条 实行勘察设计!。市场信息化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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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勘察设计企》业业绩、注》册执业人员及技术】人员的签名、—毕业证?、职称证、》个人业绩等应通过】“企业?勘察设计管理信息系!。统平台?”及时进行网上上】。传和:更,新
第十九条 加!大对资质《资格申?报弄虚作假查—。处力度?实行申报企业注册人!。员、:工程:业绩:等公:示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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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申报材料有弄!虚作假?嫌疑或被举报的企业!和,个人要及《时开展?核查:经核查?确实:存在弄虚作假行【为的对其申请资质】资格不予《行政许可在一年【内不受理其资—质升级?和,。增项申请在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网站和》各级有形建筑—市场:予以通?报并记入企业和个】人信用档案;—对于存在《伪造印章等严—重违法?行,为的移?交公安或《。司法部门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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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 推行】并健全违规勘察设计!企业法定代表人约】谈制度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对【在,勘,察设计市场竞争中】违,背公约及规定的企】业和:在施工图《审查、勘察设计及】施,工,图审查专项检—查中:发现问题的》企业逐一进行—约谈并?。建立档案对重—点企:业进行追踪检查对】情节严重的要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罚并网上发布
!。第二十一《条 完善《勘察设?计市场自律体系建立!勘察设计市》场自律?委员:。会
第二十二【条 :加强对勘察设计招投!标活动?的监督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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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与建设工程!勘察、?。设计项目承包企【业应:当执行国家和省规定!的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不得违反规定压【低建设工程勘察费、!设计:费
第二十三【条 对有关部企业或!。个,人在:。勘察设计《市场动态监管中【的其他违规》行为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予以处》罚
第二十四条 !本,办法自2012年】3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17—年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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