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供热经—营许:可管理?办,法
《
? : 第一条《 为加《强供热经营许可管理!。。提高供热《服务质量《保障安全、优质【、持续、稳定供【热节约能《源促进?供热事业健康发展,!根据山东省供热【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 ,在本省行政区域【内申请供《热经营许可实施供热!。经营许可管理适用本!办法
— 第三条 —。省、设区的市、县(!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确】定的供热管理—部门(以《下统:称供热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供热【经营许可管理工作】
: ,。 第四条 从】事供热经营活动的企!业(以下简称—供热经营《企业)必须取得【省、:。设区的市供热主管】部门颁?发的供热经营许【可证后?方可从事供热—经营活动
【 第五《条 ?供热经营许可实行分!级审批
《 《供热面?积800万》平方米以上的供热经!营,企业:(含下游供》热企:业总供?热面积8《00万平方米以上】的热源企业)由设】区的:市供热主管》部门初审合格后报】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审《。。批符合?条,件的批准颁发供热经!营许可证
】 供热面积800】万平方米以下的供热!经营企?业由设区的》市供热主《。管部门审批符—合条件的批准颁【发供热?经营许可证》并在批?准颁发之《日后5个工作日内】将行政许可》。决定书及供热经【营许可申请表报【。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备案
【 , 第六条 供热经!。营,企业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 (一)—依法:进行工商《登记注册《;
—。(二)有可靠、稳】定的热源和与—供,热规:模相适应的供—热能力及符合要【求的供热设》施转供?热企业与热源企业】以,。合同形式确定供热量!;
? ?(三)?有项:目批准文件和工程竣!工验收资《。料;
【(四)有与供热规模!相适:应的资本《金和银行资信证明供!热面积800万平方!米以:上的供?。热企业热电联产供热!。企业注册资金不少于!100?0万元其他类型供热!。企业注册资金不少于!8,00万元;供热面积!100万平方米以上!的供热企业热电【。联产供热企业—注册资金不少—于5:。00万元《。。。其他类型供热企业注!册资金?不少于?。300万《元;供热面积100!。万平方米以》下,的,供热:企业热电《联产供?热企业注《册资金不《少于200万元其】他,类型供热企业—。注册:资金不?少,于10?0万元;
!(五)有与供热【。。规模相?。适应的?经培训具有》相应资格的从业人员!热能:工程:。、热能与动》力工程、建筑—环境与设备工程、工!程热物理、动力机械!及工程、供热供燃气!。通风及?空调工程、制冷及低!温工程、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或—相近专?业技术人员高—级技:术职:称的人?员省级审批发证的供!热企业不少于5人】。市级审批发证的【供热企业不少—于2人锅炉、管道】。运行、水《处理:等关键?岗位人员全部持证上!岗;
【(六)有规》范的经营管理制【度、操作规》程、服?务,。标准和?应急保障措施有应】急,事,故抢修抢险预—。案和:。与,经营规模相》适应的?抢修抢?险人员?、设备;
】。 (七)供热—能耗指标《和污染物排放—指标达到国家和省规!定的标准其》中供热能耗》指标:应达到山东》省供:热能耗评价考—核办法、山东—。省供热?能耗统计监测办法】要,求污:染物:排放:指标应达到山—东省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3)!、山东省《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7《/,664-2013)!。、,山东省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7/2374-】2013《);
》 (八《。)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第七条 申请!供热:经营许可的企业应提!供下:。列,资料
【(一)山东省供热】经营许可申请—表;
《 (二)—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验资!。报告;企业法定代表!人、企业负》。责,人、安全负责人【、技术负责》人的职务、职称证书!和任职文件;—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证!书和聘任文件高级】职称必?须是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或原:人事厅或国家规定】。具有:高级:职,称评审资格的单位评!审核发的职》称证书;《
(三【)热:。源配置情况的文【字材料?包括:。供热能力《与供热规模的—匹配情?况外购热《源的提供供》用热合同;》
》(四:)热源与主干管【网项目建设审批【文件热源《。与主:干管:。网项目立项批复文】件、:城市规划许》可文件施工》。许可证、压》力,容器合格《证工程?。竣工验收资》料、安全《及消防设施验收【资料;
】。(五)法定机构出具!的锅:炉压力容器检验【合格报告;
— (》六):。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安全?操作规程供热事【故抢修抢《险应急预案》抢修抢险队伍人【员名单和设备台账】;
: , (七)—企业章?程、服务规范、服】务承:诺;
(】八,)供热服《务投:诉电:。话、电子《信箱及服务内容、服!。务标准、办事程【序、收费《标准向社会公开【情况;
】(,九)申?请供热经营许—可延续的应提供【所在市、县(市)】供热主管部门出具】的最近一个采暖期供!热服务?质量评价意见、供】热能耗达标意见【;
(【十)申请供热经【营许可延续的应提供!所在市、县》(市:)环:保部:门,出具的最《近一:个采暖期污染—物排放指《标达标意见》
: : 第八条 省、设!区的市供热主管部门!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作出许》可或者?不予许可的决定【准予许可的应—当核发供热》经营许可证》;不予许可的—应当书?面说明理由
【 第《九条 供热经营】许可证由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统一印制供热!经营许可《证分为正本和—副本正本和》副本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 第十条 供【热经营许可证—有效期为5年供热经!营企业需《要,延续已取得的供【热经营许可有效【期的应当《在供热经营》许可证有效期届满】30日前按照审批程!。序向:供热:主,管部门提《出申请供热主管部门!在接:。到供热经营企—业申请后20—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准予?。延续的决《定
第【十一条 《。 已取得供》热经营许可证的【供热企业进行—分立、合《并、转让、租—赁的不应《对供热服务造成不】利影响
供!热经营?企业:分立、合并》的应当在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登记:变更手续后10个】工作日内向作出供】热经营许《可的供热主管部【门申请办理注—销手续原供热经【营许:可,证作废并按》。照规定重《新申请办理》。供热经营许可证
! ?第十二条 已取得!。供热经营《许可:证的供热经营—企业许可证书载明】内容有变更的应【当,在变更后《10日?内向作出供热经【营许可的《供热:主,管部门申请办—理变更手续
【 , 第十三条 】供热经?营企业申请供热经营!许可证审《查时隐瞒情》况、弄虚作假—。的作出供热经营【许可的供热主管【部门可以《撤销:许可
—。 ,第十四?条 供热经营企业!应当按照规》定对其负《责管:。理的供热设施—。进行定期《检,查和维护保证其【。在使用期《内安全稳定运行
! ?。第十五条 供热经!营企业取得供热经】营许可?后供:热主管部门应—当对照供热经营【许可条件对其进行监!督检查在实施检查】时应将?检查的时《间、地?点、内容、》发现的问题作出书面!记录并?下达书面整》改通知书书》面记录和《整改:通知书由《检查人员和》被检查企业的—负责人签字
【 被《检查企业接到—整改通知书》后应当在规定期【限内予以改正并将整!改情况书面报告制】发整改通知书的【供热主管部》门供:热,主管部?门接到书面报告【后10个《工作日?内对:整改情况进行验收】并出具书《面验收意见
— 第十六条 ! 违反本办法规【。定未按照供热经营】许可证的规定从【。事,。供热经营活》动,的供热经营企—业,由供热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并依?据山:东省供热《条例进行处罚—
第—十七条 违反本】办法规定未取得【。供,热经营许可证从【事供:热经:营,活,动的由供热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并依据山东省供【热条例进行处罚【
》第十八条 供热主!管部门未按照—规定的权限》、程序和条件审批供!热经营许《可由本级人民—政府、上级主管部】门依:据职权责令改—正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对相关责—任人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 第十九》条 本办法由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负责解释》
: 第二十—条 本办》法自2014年7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19?年6月30日20】。06年2《月27日印发的【山东省?供热经?营许可管理》办法同时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