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供热?。经营许可管》理,办法
】 : 第一条 为【加强:供热经营许可管理】提高供热《服务质量保》障安全、优质、持续!、稳:定供:热节:约能源促《进供热事《业健康发展,根【据山东省供热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 第二条 【在本省?行,政区域内申》请供热经营许可实】施供热经营许—。可管理?。适用本?办法
《 第三》条 : 省、设区》的市、县(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确定的供【热管理部门(以下统!。称供:热,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供热经营许可管!。理工作
】第四条 从—事供热经营活动的企!业(以下简称—。供热经营企业)必须!。取得省、《设区的市《供,热主:管部门颁《发的:供热经营《许可:证后方可从事供热经!营活动
】第五条 供热经】营许可实行分—级审:批
供热面!积,800万平方米以上!的供热经营企业(含!下游供?热企业总《供,热面积8《00万平《方,米以上的热源企【业)由设区》的市供热主管部门初!审合格后报》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审批符合条件的【批准颁?发供热经营许—可证:
, , 供热面—积800万平方【米以下的供热经【营企业由《设区的市供》热主管部门审批符】合条件?的批准?颁发供热经》营许:可证并在批准颁【。发之日后5个—工作日内将行—政许可决定书及供热!经营:许可申请表报—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备案
》 第六条 供!热经:营企业?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 (一)—依法:进行工商登》记注册;
】 ,(二)有《。。可靠、稳定的热源】和与供热规模相适应!的供热?能力:及符合要求》。的供热设施转—供热企业与》。热源企业以合同形】式确:定供:热量:;
》 (三)《。。有项目批《准文件和工程竣【工验收资料;
】 (四)—有,与供热规模相适应】的资本?金,和银行?资信证明供热面【积80?0万平?方米以上的》供热:。企业:热电联产供热—企业:注册资金不少于【10:00万元其他类【型供热企业注—册资金不少》于,。800万元;供热】面积10《。0万平?方米:以,上的供热企业热【电联产供《热企业注册资金【不少于500—万元其他类型供【热,企业注?册资金不少于—。。。30:0万:元;:供,热面积10》0万平方米以—下的:。供热企业热》电联产?供热企业注册资【金不少于200万】元其他?类型供热企业注【册,资金不少于1—00万元;》
? (五《)有:与供热规模相适【。应的经培训具—有相应资格》的从业人员热能工程!、热能与动力工【程、建筑环》境与设?备,工程:、工程热物》理、动力机械及【工,程、供热供燃—气通风?及空调?工程、制冷及低温工!程、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或相近专业技【术人员高级技术【职称的?人员省级审批发【证的供热企业不少】。于5人市级》审批发证《的供热企业不少于2!人锅炉、管》道运行、《水处理等关键岗位】人员:全部持证上》岗;
【(六)?有规:范的经营管》理制度、操作—规程:、服务标准和应【急,保障措施有应急事】故抢修抢险预案和与!经营:规模相适应的抢【。修抢险人员、—设备;
— (?七)供热能耗指【标和污染物排放【指标达到国家和【。省规定的标准—其中供热《能耗指标《应达到?山东省供热能耗【评价考核办》法、山?东省供?热能耗统计》监测办法要求污【染物排放指标—应达到山《东省: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3)、山东省—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7《。/664-2013!)、山东省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7》/2374-2【013);
【。 : (八)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第七条 申请】供热经营许可的企】。业应提供下列资料】
《 (一)山》东,省供:热经营许可申请【表;
》 (二)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验资报告》;,企业法定代》。表人、企业》负责人、安全负责人!、技术负责人的职务!、职称证书和—任职文件;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证书《。。和聘任文件高级职】称必须是《。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或原人事厅或国!家,规定具有高级职【。。称评审资格的单【位,评审核发的职—称证书;
》。 (三—)热源配置》情况的?文字材料包括供【热,能力与供热规模的】匹配情况外购—热源的提供供用热合!同;
【(四)热源与主干管!网项目建设审批文件!热,源与主干《管网项?目立项批复文件、城!市规划许可》文,件施工?许可证?、压力容《器合格证工程竣【工,验收资料、安全及】消防设施验收资料;!。
《 (五)《法定机构出》具的锅炉压力容器检!验合格报告;
】 (六)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安全操作规程】供热事故抢修抢险应!急预案抢修抢—险队:伍人员名单和设【备台账;
》 ? (:七)企?业章程、《服务规?范、服务承诺;
】 (八—)供热服《。务投诉电话》、电子信箱及—服务内容、服务【标准、?。办事程?序、收费《标准向社会公开【情况;
《 (九—)申请供热经营【许可延续《的,应提供所在市、县(!市)供热主管部门出!具,的最近一个采暖【期供热服务质量评价!意见、供热能耗达标!意见;
《。 (十)申】请供热经营许可延】续的应提供所—在市、县(市)【环,保部门出《具的最近一个采【暖期污?染物排放指》标达:标意见
【 第八条 省、设!区的市供《热主管?部,。门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作出许可—或者不予许可的决定!。准予:许可:的应当核《发供:热经营许可》证;不予许可的应】当书面说明理由【
第九条 ! 供热经营许可证由!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统一印制供热】。经营许可证》分为正本和副本正本!和副本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 第十《条 供热经营许】可证有效《期为5年供热经营企!业需要延续》已取得的供热—经营许可有》效期的应当在供【热,经营许可证有效期届!满30日前按照审批!程序向供热主—。管部门提出申请供】热主管部门》在接:到供热经营企—业申请后20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准!予,延续:。的决定
第!十一条?。。 已取得》供热经营许可证【的供:热企业进行分立、合!并、:转,让、租?赁的不应对供—热服务造成不利【影响
《 ,。 供热经》营企业分立》、合并的应当在【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登记—变更手续后10个工!。作日内向作出供热】。。经营许可的供—热主管部《门申请办理注销手】续原供热经营许可证!作废并按照规定【重新申请《办理供热《经营许可证
】。 第十二条 已!取得供热《经,营许可证的供热经】营企业许可》证书:载明内容有变—更的应当在变更后】10:日内向?作,出,。供热经营许可—的,供热主?管部门申《请办理变更》手续
第十!三条: 供热《经营企业申请供热经!营,许可证审《查时隐瞒情况—、弄虚作假的—作出供热《经营许可《的,供热主管部门—可以:撤销许?可
》 ,。。第十四条《 供热经营企业】应,当按照规定对其负】。责,管理的供热设施【进行定期《检查和维护保证其在!使用期内安全稳定运!行
》 第十五条 【供热经营企业—取得供热经营—许可:后供热主管部门应】当对照供热》经营许可条》件对其进行》监督检查在实施检查!时应将?检查的时间、—地点:、内容、发现的问】题作出书面记录【并,下达书面整改—通知书书面记—录,和整改通知书由检】查人员和被检—查企业的负责人签字!
被—。检查企业接到整改通!知书后应当在—规定期限《内,予以:改正并?将整:改情况书面报—告制发整改》通知书的供热—主,管部门供热主管【部门接到书面报【告后10《个工作日《内对整改《情况进行验收并【出具书面验收意见
! 第》十,六条 违反—本办法规定未按【照供热经营》许可证?。的规定从事供热经】营活动的《供,热经营?。企业:由供热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并依据山东【省供热条例进—行处罚
《 《第十七?条, 违反本办—法规定未取得供【热,经营许可证》从事供热经营活【。动的由供《热,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并依—据山东省《供热条例《进行处?罚,。
,。 ? 第十八条 供热!主,管部:门未按照规》定的权限《、程序和条》件审批供热经—营,许可由本级人民【政府、上级主管部】。门依据?职权责令改》正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对相关责任!人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第十九条 本办法!由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负责解!释
》 ,第二十条 》 本:办法自201—4年7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19》年6月3《0日200》6,年,2月2?7日:印发的山《东省供?热经营许可管理【办法同时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