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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山?东省公共消防设施管!理办法 — 山东省人民政】府令 第2—59号 【山东省公《。共消防设施管理办法!已经2013年1月!16日省政府—第13?9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发布自201】3年5?月1日起施》行 :  :。       【。         ! ,        】省,长 姜大《明 : :         !     》    《      —    《 2《0,。13年2月2日 】。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公共》消防设施管理提【。。高抗御火《灾能力维护》公共安?全保障经济社会【。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山东!省消:防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省行政】。区域内?公共:消防设施的建设【、使用、《维护和监督》适用本办法 — ?   本办—法,所称的公共消—防设施是指》    》 (一)消防站【、消防指《挥中心?等;    【 ,。(二)城市和乡【村的消火栓、消防】水,池、消防取》水平台(码》头)、消《防供水管网》等消:防供:水设施; 》    (三)】消防车通道》; :  : (四?)火警?信号:传输线路、》消防通?信指挥系统等—消防通信设施 】第三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本行!。政区域公共消防设施!管理工?作的领导将公—共消防设《施建设纳入》城乡规划明》确,公共:消防设?施,管理职责协》调解决公共消防设施!管理中的重大问题】    【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发展改革、经济和信!息化、?财政、住《房城乡建设、规划】、交通运输、水利】、林业、公》安消防?等部:门,和机构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共同做】好公共?消防设施《管理:工作    】村民委员会负责本村!公,共消防设施的—管,理工作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给予指【导、支?持和帮助  — :。城建、供水、电【信、公?路等公用《企业、事《业单位承担国有公】共,消防设施的建设【、维护工作》 第四《。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市!政公共?消防:设,施的:建设:、维护资金纳入本】级财政预算及时拨】付建设或者维护单位!;属于固定资—。产投资范围的列【入,地方固定资》产投资计《划    】 村庄公共消—防设施的建设、【维护资金《通过:村级:公益:事业经费《的规定渠道解决【。;经费确有困难的】。由当:地人民政府给予【适当支持 —   《驻在农村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等单:位应:当通过多《种形式参与农村公】共消防设施》建设  《。 居民住宅区【室外消?火,栓,的建设?资金由开发单—位或者?投资:单位支出维护—费用由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单】位从专项维修资【金中支出 》。 ,第五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保护!公共消防《设,施的义务《;发:现破坏、挪》。用、妨?害使:用,或者擅自拆除、迁】移、停用公共消防】设施的?。行为有权向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或者有《关部门举《报   对在公共!消,防设施?管理工作《中有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团体】应当按照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奖励: 第二章 建 】设, 第六条》 城市消防》站的选址《、布局?。、建设规模、建【筑,标准:、消防装备、人员】配备等应当符合国】家,城市消防站建设【标准;不《符合的应当增建、改!建、配置或者—进行技术改造 第!七条 乡镇人—民政府应《当,单独或者与》相,邻乡镇、有》关单位联合》建设消防站乡镇消防!站的建筑标准、【消防装备、专职消防!员配备标准》按照城乡消防规划和!有关:规定执行 》  乡镇》和村庄的志愿消防队!。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农村消防【点建设标准》配置消防装》备有山林的乡镇、】村庄:应当结合当地—森林防?火工作的需要科【学合理?设置消防点》 第?八条 市政》。消火栓应当与市【。政道路同步设计、同!步,安装:、,同步验?。。收    !建设、改《造供水管网》。时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技术标【准规定的间距、设】置要:。求统一?安装消火栓供水管】网,不能满足消》防,用水要求《的,。应当修建消防—水池:等储水设施   !乡镇驻地的消防供】水设施由乡镇人民政!府建:设;村?庄消防?供水设施由村民委】员会建设 —第九条 靠近—海洋、河流、湖【泊、水库等》水,源的:乡镇:、村庄应《当,修建消防车通—。道和:消,防取水平台(码头】),   没》有消火栓和消防供水!管网、消防给—水不:。足以及没有》保,证消防车通行—的道路的乡镇、村】庄应当修建消防水池!配备消防水泵、【消防水?。枪、水带《等,装备保证火灾扑救】需要 第十条 】城市道路的宽度、转!弯半径?。、,净空高度《、承载力《和回:车场等应当符—合国家消防技术标准!保,。证消防车通行 【 , 乡镇驻地、【村庄与其他》村庄和?城镇连通的公路【以及村?。庄主要道路应—当,满足:消防:车通行要《。求 第十一条 】消防通信设施—建设应当《符合国家有关消防】通,。信指挥系统建设的技!术标准   消】防,指挥:中心应当与各消【防站和供水、供【。。电、供气《、医疗急《救、交通管理—等,单位设置《火,警调度通信专线 !第三章 使用和【维护: , 第十二条 消火栓!专供灭?。火,救,援和日常消防训【练使用其他单位【和,个人未经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同意并通知当地供】水企业不得擅自【使用 第十三【条 供水企业、有】。。消火栓的村庄的村】民委员会应当建立消!火栓档案《明确检修人员每年】定期检查、维—护消火栓保持消【火栓:完好有效消》火,栓档案信息》应,当及时报送当地【公安机?关,消,防机构 《  : 鼓励供水企业、村!民委员会为消火【栓加设防护装置 !第十四条 供水企】业、自建消防—供水设?施的村民委》员会应当保》持,消防供水设施的水压!和水量?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组织扑—救火灾时有权使用】各种:水源;?需,要,加压供水的供水【企业或者其他管【理单:位应当?按照火灾现场—指挥员的命令加压】供水 第》。十五:条 消防供水—设施的管《理单:。位应当将《保持消防《取水平台(》码头)、消防水池】。正,常,使,用、消防用》水量的计量统计等】纳入本?单位目标《责任管理内容明确】管理人员职责并督】。促落实 》第十六条 城—市道路、公路、村】庄主要?道,。路不能?满足消防车通—行要求的管理单位应!当及时改造、—维,。修 :  居民住—宅,区内的消防车通道沿!线,应当设置禁止占用的!标志 第十七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实,。施下:列行:为    !(一)在消防车通道!设置:隔离桩、固定栏杆】等障碍设施;  !  (二)在消】防车通道净空4米】以下设置广告牌、管!线等障碍物》;  《  (三)—在公路、村庄主【。。要道路堆放土石、柴!草,等障碍物;  】  (四》)妨:碍消防车通行的其】。他行为   村庄!确因特殊《原因需要《在消防车通道设置隔!离桩:、固定栏杆》等障碍物的村民委】员会应当及时通知当!地公安消防队、政府!专职消防《队并采取必要—的应急措施 — ,第十:。八,条 医院、学校、】大型商场、客运车站!等人员密集场所【周边因?停,车占道妨碍消防【车通:行的相关单》位有:。协助公安机关交通】管理、城市管理等部!门疏通道路的义务】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应当对消】防车通?道,。的占用情况》进行经常性巡查【协助有关部门开展道!路疏通工作 【第十九?条 电信运营商应当!将保持火警信号传输!线路畅通纳》。入日常检查维护范围!。确保消防通信畅通 ! 第二十条 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应当将保护消火栓和!。消防器材、》维护消防《水源、保《持消防车通道畅通等!要求:纳,入防火安全公约并】教育村民、居民【自觉:遵守 第二十【一条 修建道路、改!造,供水管网、维—修通信线路等可能】影响灭火救援的【有关单?。位,应当提前《24小?时通知当地消防指】挥中:心或者公《安消防队《 :第,四章: 监督检查》 ,。 第二十二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定!期对本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和?下级人民政府履行】公共:消防设施管理职【责情况?进行督查、考核;与!下一:级人民政府》、本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派出机!关签订的消防安【全责任书应当明确公!共,消防:设施管理的目标【、任务、考核、奖惩!等内容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将》本,行政区?。。域年度公共消—防,设施管理工作情况向!上一级?人民政府报》告, 第二十三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将公共《消防设施《建设与管理情况【纳入基?础,设施建设《工作检查内容—并督促落实 — 第二十四条 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应当《定,。期组织?公安消?。防队:、政府专《职消:防,队检查消防水—源、:消火栓、消防车通】道等消防设》施的完好情况—;发现?不能正常使》用的应当立即—通知有?关单位维护、维修】 第二十五条 公!共消防设《施建设不符》合消:防规划和国家消【防技:术,标准要?求的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应当书—面报:告本级人民》政府:接到报告的人民政府!应当及时组织或者】责成有关部门、单位!限期:。整改 第》五章 法律》。责任: , ,第二十六条 —各级: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违反本办【法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上级?人民政府、上级主管!部门或者监察—。机关按照规定—责令限期改正通报】批评并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  ?  ?(一)公共消防【设施建设达》不到国家和》省有关?标准:或者:规划要?求且未制《定整改?。计划的; —   (二—)对公共消防设施】管理工作不履—行监督检查职—责,的; 《   ? (:三)对有关人民政府!协,调解:。决的公共《消,防,设施建设、管理【事项拒不办》理或者拖延办理的】;   》(,。四)违?反本办法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七条 】违反:本办法?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公安机关【消防:机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条的规定处罚 !   《。 :(一)?。消防:供水压力达不到【国家规定标准的;】   《 , (二)未》按照规定《检,查、:维,护消火栓、》消防水池、消防取】水平台(码头—)等公共消防设施】导致不能正常使用的!;   》 :(三)未按照规定建!设、维护火警信【号传输线《路致使延误灭火救】援的;   【 :(四)破《坏、挪用或者—擅自拆除、》停用消防设施、器材!的;:    》 (五)占用—、,堵塞、封闭》消,防车通道的; 【  : (六?)埋:压、圈占、遮挡消火!栓的 第二十【八条 ?违反本办法擅自【使,用市政消《火栓取水的由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处2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并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 盗窃《公共消防设施或者其!组件:的由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有》关规定处理》;造:成财产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九条】 违反本办》法有下列行》为之:一影:响,灭火救?援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四条的《规定:处罚:  》  (《一)拒?绝,公安机关《消,。防机:构使用水源》的;   —(二)拒不按照火】灾现场指挥员的命令!加压:供水:的 第三十条 】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不履行本办法】规定的职责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委员会组织!法的规定处理 】。第,六章 附 》则 :。。 第三十一》条 国有山林防火所!需,的公共消防设施由】林业主管《部,门负责管理林区消】防站或者消防点的建!设、维护由》林业主?管部门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三十【二条 ?。本办法自2013年!5月1日起》施行:。1998年》8月13《。日山东省人》民政府第《93号令发》。布,的山东省《城市:。。公共消防设施管理办!法同时废《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