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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山:东省公共消防设施管!理办法 【 山东省《人民政?府令 ? 第259号— 山东省【公共消防设施管【。。理办法已经》2013年1—。月1:6,日,省政府第《1,39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发布自2013年】5月1日起施行 !        】 ,         !        省!长 姜大明 【     —。     》   ? ,       【      — 201【3年:2,月2:日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公共消防设施管理!提高抗御火灾能力维!护公共?安全保障经济—社会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山东省消防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 第二条 本省行政!区域内公共》消防:设施的建《设、使?用、维护和监—督适用本《办法   】 本?办法所称的公共消防!设施是指   】 (一)》消防站、消防指挥】中心等; 》    (二)城!。市,和乡村的消火栓、】消防水池、消防取水!平台(码头)、消】防供:水管网?等消防供水设—。施; 《   (》三)消防车通—道;   (四)!火警信号传输线【路、消防通信指挥系!统等消防通信设施】 第三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本行政区》域公共消防》设施管理工作的【领导:将公共消防》设施建设纳》入城乡?规划明确公共消防设!施管理职《责协:调解决?公共消防设》施管理中的重大问】题 《。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发:展改革、经济和信】息化、财政、—住房城乡建设、规】划,。、交通运输、水【。利、林业、》公,安消防等《。部门和机构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共同做好公共—消防:设施管理《工作 《   村》。民委员会负责本【村公共?消防设施的管理【。工作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给:予指导、支持和帮】助  ?。 城建、供水、】电信、?公路等公用企—业、事业单位—承担国?有公共消防》。设施:的建设、维护工作 ! 第四?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市政公】共消防设《施的建设、维护资】金纳入本级财—政预:算及时拨《。付建设或《者维护单《。位;属于固定资产投!资,范围的列入》地,方固定资产》投资计划 】   村》庄公共消防设施的建!设、维护《资金通过村级公益事!业经费的规定—渠道解决;经费【确有困难的由当地人!民政府给予》适当支?持   》 驻在农村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等:单位应当通过多种】形,式参与?农村公共消》防设施建设   】 居民住宅》区,室外消?火栓的建设资金由】开发单位或者投资单!位支出维护费用由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单位从专项】维修资金中支—出 第五》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保《护,公,共消防设施》的义:务;发?现破坏、挪用—、妨害使用或者【擅自拆除、迁移、停!用公共消《防设施的《行为有权向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或者有关部门【举报 ?  : 对在?公共消防设》施管理工作中有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团体应】当按照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奖励 —。 第二章《 建: 设: 第?六条 城《市,消防站的选址、【布局、建设规模、建!。筑标准、消防装【备、人员配备—等,应,当,符合国家城市消防】站建:设标准;不符合的应!当增建、《改建、?配置或?者进行技术》改造 第七条【 乡:镇人民政《府,应当单独或》者与:相邻乡镇、有—关单位联合建—设消防站乡镇消防站!的建:筑标准、消防—装备、专职消—防员:配备:标准按照城》乡消防规划和—。有关规定执行   ! 乡镇和《村庄的志愿消防队】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农村消防点》建设标准配置消【防装备?有山林的乡镇、【村庄应当结合当地森!林防火工作的需要科!学合理设置》消防:点 第《八条 市政》消火:栓应当与市》政道路同步设—计、同步安装、同步!验收   】 :建设、改造供水管网!时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技术标准》规定的间距、设置要!求统一安装》消火栓供水管网不能!满足消防用水要求】的应当?修建消防水》池等储水设施   ! 乡镇驻《地的消防供水设施】由乡镇人民》政府建设;村庄【消防供水设》施由村民委员会【建设 第九—条 靠近海洋、【河流、湖泊、水库】等水:源的乡镇、村—庄,应当修建消防—车通道和消防取【。水平台?(码头)  — 没有消火—栓和消防供》水管网、消防给水】不足以及没有保【。证消防车通》行的道路的乡镇【、村庄应《当,。修建消防水池配备】消防水泵、消防水】枪、水带等装备保】。证火灾扑救需—要 第十条 城市!道路的?宽度、转弯半径、净!空高度、承载—力和回车场等应【当符合国家消防技】术,标准:保证:消防车通《。行   乡—镇驻地?、,村庄与其《他村庄和城镇连【通的公路以及村庄】主,要道:路应:当满足消防车通【行要求 第十【一,条 消防《通信设?施建设应当符合【国家有?关消防?通信指挥系统—建设的技术标准【   消防指挥】中心应当与各消防站!和供:。水,、供电?、供气、医疗急救】、交通管《理等单位设》置火警调度通信专】线 第《三章 ?使用和维护 — 第十?二条 消火栓专供灭!火救援和日常消防训!练使用其《他单:位和个人未经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同意并通知!当地供水企业不【得擅自使用 — 第十三条 供【水企业、有消火栓】的村:庄,的村民委《员会应?。当建立消《火栓档案明确检修】人员每年定》期检查、《维护消火栓》。保持消火《栓完好?有效消火栓档案信息!。应当及时报送当地】公安机关《消防机构 》  ?鼓励供水企业、村】民委员会《为,消火栓加设防护装】置 第十》四条 供《水企:。业、自建消》防供水?设施的村民委员会】应,当保持?消防供水《设,施的水压和水量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组织扑救》火灾时?有权使用各种—水源;需要加压供】水,的供水企业或者【其他管理单位应当】按照火灾《现,场指挥?员的命令加压—供水 《第十五条《 ,消防:供水设施的管理单位!应当将保《持,消防:取水平台(码头)、!消防水池正常使用、!消防用水量的计【量统计等《纳入:本,单位目标责任—管理内容《明确管理人员职【。责,。并督促落实 第】十六条 城》市道路、《。公路、村庄主要道路!不,能满足消防车—通行要求的管理单位!应,当及时改造、—维修   居民住!宅,区内的消防车—通道沿线应当设置】禁止占用的标志 !第十七?。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实【施下列行为 【    (一)!在消防?车,通道设置隔离桩【、固定栏杆等障碍设!施; 《   (二—)在消防车》通道净?空,4米以下《。设置广?告牌、管线等障碍】物;    】。。(三:)在公路、村庄主】要道路堆放土石【、柴:草,等障:碍物;    !(四)妨碍消—防车通行的其他【行为 ?  : 村:庄确因特《殊原因需要》在消防车通》道设置?隔离:桩、固定栏杆等障】碍,物的村?民委员?。会应当及时通—。知当地公《安消防队、政府专】职消防队并》采取必要的》应,急措施?。 , 第:十八条 医院、学校!、大型商场、客运】车站等人员》。密集场所周》边因停车占道妨碍】。消,防,车,。通行的相《关单:位有协助公安机关交!通管理、城》市管理等部门疏通】道路的义务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应!当对消防车通—道的占用情况进【行经常性巡查协【助,有,关部门开展道路【疏通工作 第【十九条? 电信运营商应【当将保持《火警信号传》输线路?畅通纳?入,。日常检查《维护范围确保消【防通信畅通 第二!十条 ?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应当将保护消火!栓和消防器材—、维护消防》水,源、保持消防车通】。道畅通等要求—纳入防火《安全:。公约并教《育村民、居》民,自觉遵守 —第二十一《条 :修建道路、改造【供水管网、》维修通?信线路等可能—影响灭火救援—的有关单位应当【提前24小时通【知当地?消,防指挥中《心或者公安消防队】 第四章 监督检!查 第《二十二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定期》对本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和下:级人民政府》履,行公共消防设—施管理职《责情况进行督查【、考核;与下一级】。人,民政:府、本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派?。出机关签订》。的消防安全责任书】应当明确公》共消防设施管理【的目标、《任务、考核》、,奖惩等内容   】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将本!行政区域《年,度公共消防设施【。管理工作情况向【上,一级人民政府报告】 第二十三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将公共消】。防,。设施建设与》管理情况纳入基础】设施建设工》作检查内容》并督促落《实 第二十—四条 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应当定】期组织?公安消?防队、政府专—职消防?队检查消防水源【、,。消,火栓、消防车—通道等消防设施的完!好情况;发现—不能正常使用的应当!立即通知有》。。关单位维《。护、维修 第二】十五条 公共—消防设施建设不符】合消防规划》和国家消防技—术标准要求的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应—当书面报《告,本级人民政府—。接到报告的》人民政?府应当及时组—织或者?责成有关《部门、?单位限?期整改 第—五,章 法律责任 】。第二十六条 各【级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违反本办法》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上!级人民政府、上【级主管部《门,或者监察《机关按照规定责令】。限,期改:正通报批评并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  《  (一)公共消!防设施建设》达不到?国家和?省有关?标准或者规》划要:求且未制定整改【计划的;《 :  : (二)对公【共消防设施管理工】作不履?行监:督检查职《责的;    】 ,(三)?对,有关人民政府协调】解决的公共消—防设施?建设、管理事项拒不!办理或者拖延办【理的:; :。  (四)—违反本?办,法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七条 》违反本?办法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公【安机关消防机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条的》规定处罚 【。。    (一)】消防:供,水压:力达不到国家规定】。标准:的; 《   (二)【未按照规《定检查?、维护消火栓—、消防?水,池、消?防取水平台》。(码头?)等:公,共,消,防设:施导:致不能正常》使用的;   】 (三《)未按照规》。定建设、维护火警信!号传输线路致使延】误灭火救《援的;    】 (四)破坏—、挪用或《者擅自拆除、停【用消防设施、—。器材的;《。  ?  (五)占用】、堵塞?、封闭消《防,车通道的; — , (六)埋—压、圈占、》遮挡:消,火栓:的 第《二十八条 违反本】办法擅自使用市政消!火栓取水的由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处2!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并—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  盗窃》公共消防设施或【者其组件《的由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有关规定处理【;造成财产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九条! 违反本办法有下】列行:为之一影响灭火救】援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四条的规定处罚】   — (一)拒绝公】。安机关消防机构【使用水源的; 【  (二)—。拒不按照火灾现场指!挥员的命令加压【供水的 第三【十条 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不履行本《办法规定《的职责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委员会组织!法的规定《处理 第六章 附! 则 第三十一】条 国?有山:林防火?所需:。的公共消防设—。施,由林业主管部门负】责管理林区消防站】或者:消防点的建设、【维护由林业主管【部门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三十二】条 本办法自2【。013年5月1日起!施行1998年8】月1:3日山东省》人民政府《第93号令发布【的山:东省城市公共消防】设,施管理办法同时废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