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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工?业生产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监督管理办!法,
?。山,东省人民《。政府令 《第213号
山东】省工业?生产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监督】管理办法已经200!9年5月4日—省政府第44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发布自200【9年8月1》日起施行
—省 :长,。 姜大明》
二○○《九年六?。月十七日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工业生》产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的监督《管理: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山东【省安:全生产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在本【省行政区《域内对工业生产【建设项目(》以下简称建设项【目,)安全设施实施【监督管理适用—本办法;法律、法】规、规章《。。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三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监督管【理工作的领导支【持、督促各有关部】门依法履行》监督管理职责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的监督管《理其他各《行业主管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履行相关的【监督:管理职责
— 省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对全》省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监督管理工作!。进,行综合监督、指导】
第四?条 建设项》目安:全设施实行分—级监督管理
!(一)省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审】批、核准或者备案的!建设项目及跨设区】的市:行政区?域的建设项目其安全!设施的监督管理【。由省: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
, (《二)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审批—、核准?或,者备案的建设项目及!跨县:(市、区)行政区域!的建设项《目其安全设》施的:。监督:管,理由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
】 (三)前两项之外!的其他?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的监?督管理?由建设项《目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
《上一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根?据工作需要可—以将其负责监督管理!的建设项目》委托下?一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实施监督管理
第五!条 建设项目安全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验收、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安全设】施投资应当纳入【建设项?。目概算
投【资,建设工程项目—的生产经营单位【(以下统称投资【建设单位)》对其承担主体责任】其,。。主要负责人》负,责全面落实
第【二章 建设项目设立!安,全审:查
第六条 —建设项目《设立应?当符合安全生产【条件投资《建设单位应》当对建?设项:目设立的安全生产条!件进行论证》并形成安全》生,产条:件论证报告安全生产!条件:论证报告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 (?一)建设项目内在的!危险、有害因素对】安全生产的影响;
! (二)—。建设项目对周边设】施、单位的生产【活动和居民生活安】全方面的影响;
】 (《三)建设项目周【。边设施、《单位生产《活,动和居?民生活对建设项【目安全?生产的?影响;
— (四)当》地,自然条件对建设【项目安全《生产的影响;
【 , (五)其他需要!论证的内容
第【七条 设立下列建设!。项目的投资建设单】。位应:当报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进行安全审查!
? (一)矿》。山建设项目》;
(—二)生产、储存危】险物品的《建设项目;
】 ,。(三)使用危险物品!为生产原料和设施】、设:备构成重大危险源的!建,设项目?;
(四【)黑色及有色金【。属冶炼建《设项目;
(!五)化工、建材、轻!工、造船等行业的】重大建设项目;
! (六)国家规定!的其他建设项目
】 前款规定—的建设项目以下【统称重点监管建设】。项目;重《点监管建设项目【之外的其他建设项目!以下统称非重点【监管建设项目
! 设立非重点监管】建设项目的》。投资建设单》位应当将安全生产】。条件论证报告报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第八条 设立!重点监管建设项【。目的投资建设单位】在申请安全审查前应!当依法选择具备相】应资质的安全评价】机构对建设项—目设:立进:行安全评价
安!。全评价机《构应当依据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进行评价并—。对,建设项目设》立,安全评价报告的真】实性负责
》第九条 投资建设单!位申请?重点监管建设项【目设立安全审查【应当:提交:下列资?。料
(一)设!立安全审查申请书;!
: (二)规划选】址文件;
(!三)安全生产—条件论证报告;
! (四)建设项目!设立安?全评:价报告
《。
第十条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接《到申请?后应当指派有—关人员或者》组织专?家依法对申请资【料进行审查;必要】时应当?进行实地核》查,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查并!。向投资建设》单位出具建设项目安!全审查意见》书在20日内不【能完成审查的经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主要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1—0个工作日并应【。当将延长期限的【理由告?知投资建设单位【
第十一条 重点】监管建设项目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安:全审查不《予通过
》 (一)选—址不符合安全要求的!;
?。 (二)对—涉及的危险、有【害因素分析、辨【识不全面的;—
(三)【对涉及的《危险、有害程度分】析、判断《不准:确的;
《 (《四)未进行安全【。生产条?件论证或者论—证不充分的》;
(五)】安全设施的配置方案!不符合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的!规定要求的;
】 :(六)选《择不具备相》应资质?的安全评价机构进】行安全评《价的;?
《(七)提供》虚假文件的
—第十二条《 ,。。已,经通过安全审查的重!点监:管建:设项:。目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资建设单位应当向】原审查部门申—请变更审查
!(一)外部的安【全防护距离发—生变化?的;
—(二)变更建设地址!的;
—(三)变更主要装】置、设备《、,设,施,。。平面布置的;
! (四)变更主要技!术、工艺、生产方】。式以及主要》装置:、设备、设》施的;
《 (五)—。生产的?规模、范《围超出已经通过审】查的规模、范围的
!第十三条 》投资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应当》严格:执行安全设》施监督管理规—定重点监管建设【项目:。设立未经《安全审查合》格的:投资主管部》门不予立项设计单位!不得进行设计投【资,建设:单位:不,得开工?建设
第《。三章 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
第《。十四条 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应,当,依法委托具备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进行
设计单】位,应当依据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以及建设项—。目,设立安全评价报【告对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进行!设计并编制安全【设施设?计专:篇安:全设施设计专—篇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建设项目概况;
! :(,二)建设项》目涉:及的:危险、有害因素和】危险、?有害程度;
【 (三)建设项目!设立安全评价报告中!的,安全对策和建—议的采纳情》况说明;《
(四)【采用的安全设施【及,数量、分布图和安】。全措施;
【 (五)可能出现】事故的预防及—应急救援《措施;?
: (六)安全【生产管理机构的设置!及人员配《备;
(七)!。安,全设施投资》概算;
(八!)结论和建议—
第十五》条 重?点监管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的设计应当!报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进行审查审查时应当!提交下列《。资料
》 (一)安全设【施设计审查申—请书;
【(二)设立安全审查!。。意见书;
》 : (三)《。立项许可证》明文件;
— :(四)安全设施设计!专篇;
》 (五)设计单位!资质证明文件;
】 (六)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
】 非重点监管【建设项目需》要报经投资主管【部门批准的其安全】设施设计由有关部】门在审?。批该:建设项目《初步设计文件时一】并予以审查
第十!六条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接《到申请后应当指【派有关人员》或,者,组织专家自》接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依法:对申请资《料进行审查》。作出同意或者—不同意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的决:定并出具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意:。见书20个工作日内!不能作出是否批【准决定的经本行政】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10个!工作日并应当将【延,长期限的《理由书面《告知:生产经?营单:位
第十《七条 重《点监管?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审查不予通过【
, : (:一)未?经建设项目设立安】全审查或者安全【审查不合《格的:;
(—二)未选择》。具备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进行—设,计的;
【(三)不符》合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的强《制性规定的;
】 (四)未采纳建!设项目?设立安全评价报【告中的安《。全对策和建》议且未作《出充分论证》和合理说明的
【第十:八条 重点监管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发生重大变更【的应当报《。原审查部门审查同】意
第十》九条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应当严《格审查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的情况【重点监管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未经审查合格的】不予施工《许可投资建设—单位不得《开工:建设施工单位不得施!工,
第:四章 ?建设项目安全—设,。施施工?和竣工验《收
第二十条 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的施!工单位应当按照批】准或者备案的安全设!施设:计施:工并对安《全设施的施工质量】负责
第二十一条 !安全设施施工完成后!施工单位应》当编制建设项目安全!。设施:施工情?况报告施工情况【报告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 (一?)建设项《目概况?;
《 (二)依》据的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技,术标准;
】(三)?安全设施及其原材】料,。的检验、检测情【。况;
(【。四,),主要装置、设施的施!工质量控《制情况
第》二十二条 施—工单位发《现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不合理或者!。存在重大安全隐患时!。应当停止施工并报告!投资建设单位确【需修改设计的投资建!设单位应当通知【。设计单位《进行修改
》 安全设—施设计?修改后?应当报?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备案;属于重点监!管建设项目的—应,当报原?审查部门审查同意后!方可恢?复施:工
第二》十三条 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竣工后投资建设!单位应当依》法组织对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进行检验、】检测保证建设项【目安全设施满足安】全要求并处于正【常适用状态》
第二十四条 建】设项目建成》。后进行试生产(使用!)的投资建》设单位应当按照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编制试》生,产(使用)方—案试生产(使用【)方案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建:设项目?。施工完成情况;【
(二)【生产类型《和,设计能力《;
(三)试!生,产,(使用)过程—中可能出现的安全】问题及对策;
【 (四)—采取的安全措施;】
(》五,)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 (六)试生产【(使用)《。起止日期
》。第二十?五条 投资建设单】位,在采取有效安—全生产措施后—方可将?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试生—产(使用)试生【产,(使用)不得超过国!家和:省规定的期限
【
第二十六条— 重点监管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竣工验收】前投:。资建设单位应当依】法选择具备相—。。应资质?的,安全评价机构对【。。建,设项目进行安全评】价已进行试生产(】使用)的应当对安】全设施?试生产(《使,用,)情:况一并进《行安全评价》
? 安全评—价机:构应当依据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及标《。准,。进行安全评价并【对评价报告的真实】性负:责
第二十七条 重!点监管建设》项目投入生产—(使用)前》。投资建?设单位?应当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申请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竣《工验收并《提,交下列资料》
, (一)安【全设施竣《工验收申请书;【
(二)【安全:设施设?计,审查意见书;
【 (三》)施工单位施工资质!证明文?。件;
(四】),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明文件;
(!五)安全《设施施工情况—报告:。;,
(六)【。建设项目试生—产(使用)》自查:报告;?
(七)【安全生?产设施资《金投入情况报告;
! : (:。八)安全评》价报告;
— , (九)安》全机构设置或者【人员配备《情况;
《。 (十)—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安全培训情况;
】。 , , (十一)》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
: (十二)【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 , :(十三)国家和省规!定提交的其》他资料
非重点!监管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的竣工验收由】。。投资建设单位依【法组织实施验收【情况应当报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第二十八条【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接到申?请后:应当指派有》关人员或者组—织,专家依?法对申请《资料进行审查并【应当到现场进行验】收作出同《意或者不同》意建设项《目安全设《。施投:入生:产(:。。使用)的决定出【具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竣工验收意见书
! 验收审查应】当自接?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完成20个工【作日内不能作出【决定的经《本行政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10个】工作日并应》当将:延长:期限的理由书—面告知投资》建设单位
第二】十,九条 重《点,监管建设项目安全设!施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竣工验?收不予?通过
(一】)未选择具》备相应资《质的施工《单,位施工的;
!(二)安全》设施和安全条—件未达到设计要求的!;
? (三)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的施工【不,符合国家有关施【。工,。技术标准的;—
(》四)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竣工后未依【法进行检验、检测的!;
(—五)未选择具—备,相应资质的安全评价!机构:进行安全《评价的;《
? (六?。。)安全?设,施和:安全生?产条件?不符合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的规:定要求的;
!(七)建设项目试】生产(?使,。用)期间存在事【。故隐患未整改的;】
(》八)未按规定设立】安全管理机构或【者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
】(九)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未经?过安:全培训或者不—具备相应资格的【;
》(十)提供虚假文】件的;
【(十一)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
第三!十条 有关》。单位在组织对建【设项:。目进行总体竣工验】收前应当严》格审查?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的竣工验【收情况建设》项目:安全设施未验—收合格?的不得组织总—体竣工?验收投资《建设单?位不得投入生产和】。使用
第五章 【法律责任
第三【十一条 重点监管】建设项目设》。立未经安《全审:查合:格,。或者变更后未经变】更,审查合格擅》自开工建《设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投资:建设单位限期改【正并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并可:对其主要负责人处】。。5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造成严?重后果?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十【二条: 投:资建:设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处2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造成!严重后果《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未经依法审查合【。格或者?变更后未经依法【审查合?格擅自开工建—设的;
【(二)建设》项目:安全设?施未:经依法验收合格擅】自投:入生产和使用的
】第三十?三条 ?投资建设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给予警告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处3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
: (一)未依法!进行建?设项目设立的安全生!产条件论证并—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备案的;
】 (二)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竣工后未依法组【织对:安,全设:施进行检验、检测的!
第三十四条 建设!项目应当进行安全】审查而未《经安全审查合—格,。设计单位擅自进【行设计?或者未?依,照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以及建设》项目设?立安全评价报—告进行安全设施设计!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可—处5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三十五条— ,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应当进行审查而】未经审查合格施【工单位擅自进行【施工或者未按照【批准:的,安全设施设计进行施!工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可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三,十六条 建设项目】未按规定进行安全评!。价或:者,承担安全《。评价:的,中介:机构出具虚假报【告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山东:省安全生产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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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七条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违反!规定:的,。条件和程序进—行建:设项目设立安全审查!、安:。全设:施设计审查》。和安:。全设施竣工验收【以及总体竣工—验收或者有》其他: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行为!。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六章: 附 则
第三【十八条 本办法【下列用语《的含义
》。 建设项目是指【。工,业生产单位用于【生产的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
危】险物:品是指易燃》易爆物品《、危险化学品、放射!性物品?等能够?危及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的,物品安全设施是【指在:工业生?产过程中《为防止和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保】障安全生产而配【备的设备、装置【、安全通《道等设施
第三【十九条 煤矿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的监督管理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
第四十条 对规!模较小、工艺流程简!单和危险程》度较低的《建设项目可》按照有关规定适当简!化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监督《管理的?。程序:
第四十一》。条 本办法自200!9年8月《1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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