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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工程建设【标准化管理办法  ! ,第,一条 为了加—强工程建设标准【化管理促进技—术进步?保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维护社会公共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和国务院《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省行政区!域内:工程建设标准的【。编制、实施及其监督!管理适用本办—。法   交通、水】。利、工业等专—业工程的工程—建设标准化管理【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   第三条— 省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省质量技术监督】主管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全省工程】建设标准化》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工程建设【标准化管理工作 】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城乡《规划、通信、人民】防空:等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做好工!程建设标准化管【理相:关工作   第四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工程建设标—准化工作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 】  第?五条: ,工程建设标准—包括工程建设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以—及团体标准和—企业:标准   》工程:建设标准《分为强?制性标准和推荐性标!准 :  第六条 没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者为了细化—提高国家标准、【行业:标,准需:。要在全省范》围内对相关工程建】设技术、管理要【求作出统一规定【的可:以制定地方标—准   地方—标准规?定的:事项包括   】(一)建设工程【的勘察、规划、设】计、施?工,、验收、运》行、维护、改造【、拆:除的质量和技术要求!;   (二)工程!建设中有关安全【、卫生?、环境保护、能源】资源节约和合理利用!的要求;  — (三)《工程建设中有关【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及新产品应【用的要求《;   (四)工程!建设的试验》、检验和评定方【法; ?  (五)》工程:建设信息技术应用和!工程建设管理的要】。求;   (六)需!要全省统一》控,制,的,其他工程《。建设技术《。、管理要《求   第七条 】制定地方标》准应:当,符合下列规》定   (一)【严格遵守国家—和省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以及技术《经,济政策;   (】二)安全适用—、经济合理体现【本地气候、地理、环!境等:。。特点; 》  (?三)不低于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   (四)!。采,用专:利技术的应当取【得专利权人许可 】 , 制定地《方标:准应当积《极采用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鼓励参照先进的!国际工程建设标【准和境?外工:程建设标准制—定地方标准   第!八条 地《方标准项目分为政】府委托项目》和社会申报》项目   省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可以根《据工作需《要,确定:地方标准政府委托项!目按照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的要求委《托具备条件的标准主!编单位编制地方标准!。   企业事业单】位,或者社会团体—根据推?广应用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的】需,要可以向省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申报】地方标?准项目由申报—单位委托具备条件】。的标准主编单位编制!地方标?准 :  第?九条 省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当会【同省质量技术监督】主管部门《于每年第三季度向】社会公开征集地方标!准建议?项目拟订地方标准】编制年度计划确定】政府委托《项,目和社会申报项目】目录:。并向社会公》布   第十条【 列入地方标—准编制年《度计:划的项?目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符合国家和省!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以及】技术:。经,济政策;   (】二)具有成熟的工程!建设或者产品生产实!践经验;  — (三)拟纳—入,标,准中的科《技成果?已通过验收或—。者鉴定且具备推广应!。用的条件; —  (四)与现【。行,有效的相关标—准协:调配:套  ? 第十一条 地方标!。准相关文件的编制工!。作由标准主编单【位负责   标【准主编单位》应当具?备法人资格承担【过,。与所主编标准内【容相关的工程—建设科研、勘—察、:设计、施工或者产】品研发、设》计、生?产等工?作并在相关》领域:。内具有较高》水平 ?  第十二条 【标准主编单》位应:当严格按照》国,家和省有关工程建设!标准:编制程序及实体要求!开展编制工作 【  标准主编单位】应当征求与标准内容!相关的、有代表性的!单位和专家意见对有!争议的重大技—术问题由标准主编】单位聘请《专家专题研究—。解决   标—准主编单《。位,应当根?。据有关单位》和,专家的意见》对标:准征求意见稿进行修!改形成标准送—审,稿送省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审查   第—十三:条 :地方标准《。直接:涉及人身财产安【全、环境保护、能源!。。资源节约和其他公】共利益的条文—可以:作为强制性条文 】  含有强制性条文!的地方标准》应当在文本中注明强!制性条文   第十!四,条 省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当将标准送审稿通!过部门网站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省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当成立专》家审查?委员会?对地方标准送—审稿进行审查专家审!查委员会应当—由不少于9名具有】高级技术职称的专】家组成专家》审查委员会成员应当!是,勘察、规划》、设计、《施工:、监:理、质监、安—监、科研等方面【具有权威性的专业技!术人员   第【十五条 标准主编单!位应当根《据专家?审查委员《会的审查意见—。对标准?。送审:稿进行?修改形成标准报批稿!。送省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审批  — 地方标准涉及【有关行业领》域的省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在!。审批:前应:当征求有关》行业主管《部门意?见   《含有强制性条—文的地方标准在【批准前省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当按照规【定报:。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审查》 ,  经批准的地方】标准由省质量—技术监督主》管部门按照地—方标准管理规—定统一编号 —  第十六》条 地方标准—由省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会同省质量技术【监督主管部》门联合发布  【。 第十七条 地方】标准应当自发布之日!起30日《内报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   第十八条】。 地:方标准由《省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解释涉及地》方标准技术内—容的由标准主编单位!作出说明  — 第十?九,条 地方标准—发布实施后省—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当?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以及【经济社会《发展需?要适:。时,组织专家对地方标准!进行复审并根据【复审结果《确,认其继续有效或者】予以修订、废止  ! 地方标准复—审周:期一般不超过3年】   第《二,。十条: ,鼓励具备相应能力的!。协会、学会等社会组!织和产业《技术联盟根据市场和!创新需要制定—并发布团体标准 】。。  企业《根据需要可》以自主制定企业标】准并:实施   团体标】。准、企业标》准不得低于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 》  第二十一条 】工,程建设标准是工程】建设活动的技术依】据和准则《建设、规《划编制?、勘察、设计、施】工图审查、》施工:、监:理和工?程质量检《测,等单位及其从业【人员应当严》格依据工程建设标】准从:事相关?工程建?设活动   第二】十二条 省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当组【织有关单位编制【建,设工程?通用标准设》计和相关产品应用标!准设计为工》程,建设标准实》。施提供技术支持  !。 建设工程》设计企业进》行,设计时应当》优先:采用标准设》计 :  :标准设计《项目的确定、编【制和实施参照地【方标准?的管理要求执行  !。 第二十三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应当加强对】工程建设标准—的宣传普及和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对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及时进行查【处 :  工程建设标准监!。督检查情况和处理】结果应当依》法公:开并纳入诚信—体,系管理   第【二十四条 违—。反本办法规定的行】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处罚  《 第:二十五条 违反本】办法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未按照规定—程序、标准》组织编制《地方标准的; 【 , (二)未依法履行!。。工程:建设:。标准:监督检查职责—的;   (三)】对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不:。。及时:进行查处的;   !(四)其他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行为   第二【十六条 《本办法自2017】年7月1《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