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工程建设标准!化管理办法
【 第一条 为了加强!工程建设《。标准化管理促进技术!进步保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维护社会公】。共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和国务院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省行政?区域内工程建设标】准的编制、实施及】其监督管理适用【本办法
交通、!水利、工业等专业工!程的:工程建设标准化管理!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三:。条, 省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省质量技术监督主!管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全省工?程建设标准》化管:理工作
《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工程建》设标准化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城乡规划、】。通信、人民防空【等,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做好工》程建设标准化—管理相关《工作
第四【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工程建【设标:。准化工?作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
第五》。条, 工程建设标准包】括工程?建设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以及团体标准和企业!标准
? 工?程建设标准》分为强制性标准【和推:荐性:标准:
第六条 【没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者为了》细化提?高国家标准、行业标!准,需要在全省范围内对!相关工程建设技【术、管理《要求作出《统一规定的可以制定!地方标准
【地方标准规》定的事项《包括
》 (一)建设—工程:的勘察?、规划、设计、【施工、?验收、?运行、维护、改造、!拆除:的质:量和技术《要求;
(二)!工程建设中有关安】全、卫?生、环境保护、【能源:。资源:。节约和合理利用【的要求;
— (三)工程建设】中有关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及《。新产品应用的要求;!
: (四)《工程建设《的试验、检验和评】定方法;
(】五)工程建设信息技!术应用和《工程建设管理的要】求;
《 (六)需要全省统!一控制?的其他工程建设技】术、管理要求
!第七条? 制定地方标准应】。当符合?下列规定
—。 (:一)严?格遵守国家和省【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以及技术经】济政策;
(】二)安全适用—。、经济合理体现【本地气候、地理、环!境等特点;》
: (三)不低于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
?(四)采用专利技术!的应当取得专利权人!许可
《 制定地方标准应当!积极采用《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鼓励参照】先,进的国际工程建【。设标准?和境外工程建设标】准制定地方标准
! 第:八条 地方》标准项目《分为政府委托项目】和社会申《报项目?
省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可以根据》工作需要确定地【方标准政府委—。托项:目按照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的【要求委托具备条件的!标准主编单位编制地!方标准
—企业事业《单位或者社会团体根!据推广应用》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的需!要可以向省》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申报:地方标准项目由申报!单位委托具备—条件的标《准主编单位编制地方!标准
第九【条 省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当会同省质—量技术监督主管部】门于每年第三—。季度向社会公开征】集地方?标,准建议项目拟订地】方标准编制年度计】划确:定政府委托项目和社!。会申:报项目目录并向社】会公布
《 第十条 列入地!方标准编制年度计】划的项?目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符合国家和省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以《及技:术经济政策》;,
,。 (二)》。具有成熟的》工程建?设或:者产品生产实践经】验;
(三)】拟纳入标准中的科技!成果已通过验收【。或者鉴定且具备【推广应用的条—件;
》(四)与现行有效的!相关标?准协调?配套
第十一条! ,地,方标准相《关,文件的?编制工作由标准主编!单位负责
》 标准主编单【位,应当具备法人—资格承担过》与所主编标》准内容相关》的工程建设科研、】。勘察、设计、—施工或者产品研【发、设计、生产【等工作并在相关领】域内具有较》高水平
第十】二条 标准主—编单位应当》严,格按照国家和省有关!工程建设标》准编制程序及实体】要求开展编制工作
! , 标准主编单位应当!征求:与标准内容相—关,的、有?代表性的《单位和专家意见对有!争议的重大技—术问题由标准主编单!位,聘,。请专家专题研—。究,解决:
?标准:主,编单位应当根据【。有关单位和专家【的意:见对标准征》求意见稿进行修【改,形成标准送》审稿送省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审查
【 , 第十三条 —地方标准直》接涉:及人身?财产安全、环境保】护、能?源资:源节约?。和其他公共利益的条!文可以作为强制【性条文
》 含有强制性条【文的地方标》准应:当在文本中》注明强制《性条文
第十】四条 省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当,将,标,。准,送审稿通《过部:门网站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 省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当成立专家审查!委员会?。对地方标准送审【稿进行审查专家【审查委?员会应当由不少于9!。名具有高级技术【职称的专家组成【。。专家审查委员—会成员应当是勘【察,、规划、设计、施】工、监理、质监、安!监,、科研等《方面具有权》威性的专《业技术人员》
第《十五条? ,标准主?编单位应当根据【专家审查委员会的审!。查意见对标》准送审稿进行—修改形成标准—报批稿送省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审批
【 , ,地方标准涉及有【关行业领域的—省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在审批?前应当征求有关行】业主管部《门,意,见
? 含有强《制性:条文的?地方标准在批准前省!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当按照规定报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审查
! 经批准的地【方标准由省质—量技术监《督主管部门按—照地方标准管理规定!。统一:。编号
?。 第十《六条 地方标准由省!。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会同省》质量技术监督主管部!门联合发布
】。第十七条 地—。方标:。。准应当?自发布之日起3【0日内报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
第【十八条 地方—标准:由省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解释涉及地方!标准技术内容的【由标准?主编单位作》出说明?
第十九条 】。地方标准发布实施】后省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当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以及经《济社会发展需要适】时组织专家对地【方标准进行复审并】根据复审结》果确认其继续—有效或?者予以?修订:、废止?
地方标—准复审周期一—般不超过3》年
《第二:十条 鼓励具—备相应能力的协会】、学:。会等社?。会,组织和产业技术【联,盟根据市场和创【新需要制《定并发布团体标准
! , 企业根据需要可以!自主制定企》。业标准并实施
】 团体标准、企业】标准不得低于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
第二十一条 !工程建设《标准是工程建设活】动的技术依》据和准则《。建设、规划编制、】勘察、设计、施【工图:审查、施工、—监理和工程质—量检测等单位及【其从业?人员应?当严格依据工—程建:设标准从事相关工程!建设活?动,
第二十—二,条, 省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当组织有—关单:位编制建设工程【通用标准设计和【相关产品应用标【准设:计为工程建设标准】实,施提供技《术支持?
建设》工程设计企》业进行设《计时应当优先—采用标准设计
【 :。标,准设计?项目的确定》、,编制:和实施参照地方【标准:的管理要求执—行
第二十三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应】当加强对工程建设】标准的宣传普—及,和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对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及时进行!查处
《 工程?建设标准监督检【查情况和处》理结果应当依法公】开并纳入诚信体系管!。理
第二—十四条 《违反本办法规定【的行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处罚》
第二》。十五条 违反本办】法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一)未》按照规?定程序、标准组【织编:。制地方标《准,的;
(二【)未依法《。履行工程建设标准】监督检查《。职责的;
(三!)对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不及时进行查】处的;
—。(,四):其他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行:为
第二十六条! 本办法《自2:。01:7年7?月1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