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工程:。建设标准化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了加强工程建】。设标准化管理促进技!术,进,步保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维—护社会公共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和国务《院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 第二《条, 本省行政区—域内工程《建设标准《的编制、《实施及?其监督管理》适用本办法
交!通、水利、工—业,。等专业工程的工程建!设标准?化管:理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三!条 省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省质量技术监督!主,管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全省工程!建设标准化管理工】作
?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工程建设标准化!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城乡】规划、通信、人民防!。空等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做好工—程建设标准化—管理相关工作—
,。 第四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工程建!设标准化工作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
? :第五条 工程建【设,标准包括《工程建设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以》。及团体标准和企业】标准
工—程建设标准分为【。强制性标《准,和推荐性标准
!第六条 没》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者!为了细化《提,高国家标准》、行业标准需要在全!省范围?内对相关工程建设】技,。术、:管理要求作出统一】规定的可《以制:定地方标准
】地方标准规定的事】项包:括
? :(一)建设工程的】勘察、规《划、设计、施工、验!收、运行、维护、改!。造、拆除的质量和】技术要求;》
(二)工【。程建设?中有关安全、卫生、!。环境保护《。、能源资《源节约和合理利用】。的要求;
(三!),工程建设中有关【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及新产品应—用的要求;
】(四)工程建设的试!验、:检验和评定方—法;
(—五)工程建设—信息技术应用和工】程建设管理的要求】;
(六)需】要,全省统一控制的其他!工,。程建设技《术、管理要求
!第七条 《制定地?方标准应当符合下列!规定:
?(一)严《格遵:。守国家和省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以及技术经济政策;!
?(二)安全适用【、经济合理体现本地!。气候、地理、—环境等特《。点;
(三】。。)不低于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
】 ,(,四)采用专》。利技术的应当取得专!利权人许可》
制定地方标】准应当?积极采用《。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鼓励】参照先进的国际工】程建设标准》和境外工《程,建设标准制》定地方标准
】第八条 地》方标准项目分为政】府委托项目和—社会:申,报项目
省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可以根《据工作需《。要确:定地方?标准政府委托项目按!照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的要求委托具!备,。条件:的标准主编单位编制!地方标准
— 企业事业单位或者!社会团体根据—推广应用《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的需要可以向省!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申—报地方标准》项,目由:申报单?位,委托具备条件的标准!主编单位编制地方标!准
第》九条: 省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当,会同省质量技术监】督主管部门于每【年第三季度向社【会公开征《集地:方标:准建议?项目拟订地方标准】编制:年度计划确定政府】。委托项?目和社会《申报项目目》录并向社会公—布
第十—条 列入地》方标准编制》年度计划的》项目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符合国《家和省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以及】。技术:经济政?策;
(二)具!有成熟的工程—建设:或,者产品生产》实践经验;
【 (三)《拟纳入标准》中的科技《。成果已通过》验收或?者鉴定且《具,备推广?应用的条件;
!(四)与现》行,有效的相关标—准协调配《。套
第十—一条 地方标准【相关文件的》编制:工作由标准》主编单?位负责
《 标?准主编单位应当具备!法人资格承担过与】所主编?。标准内容相关的工】程建设科《研、:。勘察、设计、—施工或者《产品研发、》。设计、生产等工作并!在,相关领域内具—有较高水平
第!十,二,条 标准主编—单位应当《严格按照国》家和:省有关工程建设【标准编制《程序及实体要求【开展编?制工:作
标准主编】单位应当征求与【标准内容相关的、】。有代表性《。的单:位和专家意》见,对,有争议?的重大技术》问题由标准主—编,单位聘请专家专题】研究解决
标】准主编单位应—。当根据有《关,单位和专家》的,意见对标准》征,求意见?稿进行修改形—成标准送审稿送省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审查
—第,十三条 地方标准直!接涉:及人身财产》安,全、环?境保护?、能源资源节约和】其他公?。共利益的条文可以作!为强制性条文—
含有强—制性条文《的地方标准应当在】文本中注明强制性】条文
》第十四条 省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当—将标准送《。审稿通?过部:门,网站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 省: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当成立【专家审查委员会【。对地方标《准送审稿进行审查】专家审查委员会应当!由不:。少于9名具有高级技!术职称的《专家组成专家审【查委员会成》。员应:。当是勘察《、规划、《设计、施工、监理】、质监、安监—、科研等方面—具有权?威性的专业技术【人员
第—十五条 标准—主,编,单,位应当根据》。专家审?查委员会《的审查意见对—标,。准送审稿进行—修改:形成标准报批稿送】省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审批《
地方标—准涉及有关行业【领域的省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在,审批前应《当征求有关行业【主管部?门意见
含【有强制性条文的【地方标准在批准前】。省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当按照规定!报,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审查
经批】准的地方标准—。由省质量技术—。。监督主管《部门按照地方标准管!理规定统一》编号
第十【六条 地方标—准,由,省,。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会同省质量【技术监?督主:管部:门联合发布
— 第十七》条 地方标准—应当自发布之—日起30日内—报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
— 第十八条 地方标!准由省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解!释涉及地《方标准技术》内容的由标准—主编单位作》出,说明
第—十,九条 地方标—准发布实施后省【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当《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以及经济社!会发展?需,要适时组织专家对地!方标准进《行复审并《根据复审结果确【。认其继续《有效或者《予以修订、废止
】 :地方标准复审周期】一般不超过》3,年,。
第二》十,条 鼓励具备相应】能力:的协会、学会等【社会组织和》产业技?术联:盟根:据市场和创》。。新需要制定并发布】团体标准
企】业根:据需要可以自主制】。定企:业,标准并实施
】。团,体标准、《企业标准不得低于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
第二!十,一条 工程建设标】准是:工程建?。。设活动的《技术依据和准—则建:设、:规划编制、勘察、设!计、施工《图,审查、施工、监【理和工程质量检【测等单位及其从【业人:员应当严格依据工】程建设标准从事【相关工程建设活动
! 第二十二—条 省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当?组织有关单位编【制建设?工程通用标准设计和!相关产?品应用标准设计为工!程建设标《准实施提供技术【支持
建设工程!设计:企业进行设计时【应当优先《采用标准设》计
标准设计项!目的确定、编制和】实施参照地》。方标准的管》理,要求执行
》 第二十三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应当加强】对工程建设》标准:的宣传普及和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对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及时】进行查处
》 工程建设标【。准,监督检查情况—和处理结果应当依】法公开并纳》。入,诚信体系《管理:
: 第二十四条 【违反本?办法规?定的行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处罚
— 第二十五》条, 违反本办法—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未按》照规:定程序、标》准组织编制》地方标准的;
!(二)未《依法履行工》程建设标《准监督检《查职责的《;
《(三)对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不及时?进行查处的;
】。 (四?)其他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行《为
第二—。十六条 本办法自2!017?年,7月1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