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 循环水处理系统
6.1 一般规定
6.1.1 开式循环水系统浓缩倍数不应小于3。
6.1.2 根据工艺设备冷却用水水质要求,直冷开式循环水系统补充水种类应按回用水、间冷开式循环水系统排污水、工业新水、勾兑水的次序选择。
6.1.3 生产用水量大于等于2m3/h的连续用水户,其使用后的水应循环使用或回收利用。
6.1.4 设安全水塔的循环水系统应设置安全用水回收利用的设施。
6.1.5 循环水系统的排污水应采用压力排放,排放管上必须设置计量仪表。
6.1.6 循环水系统应设在线水质检测仪表,并应根据水质检测结果控制循环水系统排污量。当循环水池设有溢流管时,水池最高报警水位应低于水池溢流水位至少100mm。
6.1.7 循环水系统宜设全自动管道过滤器、旁通过滤器等过滤设施,过滤器反冲洗水应回收利用。
6.1.8 开式循环水系统吸水池有效容积不应小于5min的循环水系统供水水量。
6.1.9 同一循环水系统设有冷、热水池时,补充水宜补入冷水池,热水池与冷水池之间应设溢流孔或连通孔,并应满足冬季冷却塔停用时热水流至冷水池的要求。
6.1.10 循环水系统应采取水质稳定控制措施,水质稳定药剂投加宜采用自动投加方式。
6.1.11 过滤器的类型应根据处理水的水质确定,在技术可行时应采用高效节水型过滤设备。
6.1.12 冷却塔应采用除水效率高、通风阻力小、耐用的收水器。冷却塔进风口应采取防飘水措施。
6.1.13 循环水系统吸水池补充水管应设2根,1根应用于快速充水,充水时间不宜大于8h;另1根应用于正常补水,管径应按补充水量进行计算确定,补水管道应设计量仪表、自动控制阀,补水自动控制阀应根据循环水系统吸水池水位高低自动启闭。
6.1.14 水处理系统沉淀池排泥宜经二次浓缩后再送污泥脱水设备脱水。污泥脱水应选用效率高、脱水效果好的脱水设备。
6.1.15 循环系统的水泵轴封宜采用机械密封,法兰垫片应采用密封性能好的优质材料。
6.1.16 安全水塔宜设常溢流水设施,溢流水量按3d~5d将安全水塔内的水置换一次计算,溢流水应回收循环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