钢铁企业节水设计规范 [附条文说明] GB50506-2009 建标库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钢铁企业节水设计规范

Codefordesignofwatersavingforironandsteelenterprises

GB50506-2009

发布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发布日期:2009年06月17日

实施日期:2009年12月01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告

第362号

关于发布国家标准

《钢铁企业节水设计规范》的公告

    现批准《钢铁企业节水设计规范》为国家标准,编号为GB50506-2009,自2009年12月1日起实施。其中,第3.0.3、3.0.5、3.0.7、3.0.10、3.0.15、6.1.5条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本规范由我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计划出版社出版发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二〇〇九年六月十七日

     本规范是根据原建设部《关于印发〈2005年工程建设标准规范制订、修订计划(第二批)〉的通知》(建标函[2005]124号)的要求,由中冶京诚工程技术有限公司会同有关单位共同编制完成的。

    本规范在编制过程中始终坚持以“节水减排”为核心,认真贯彻“节约用水、合理使用水资源,减少排污、保护水资源”的指导思想,通过有针对性的钢铁企业调查和资料收集,总结近年来钢铁企业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的节水经验,广泛征求全国有关设计、科研、企业等单位的有关专家、学者和设计人员意见,召开多次专题技术研讨会,经编制组认真研究分析、多次修改,最终经审查定稿。

    本规范共分10章和1个附录,主要内容包括总则,术语,基本规定,水源,生产工序,循环水处理系统,软化水、除盐水系统,废水回收利用,雨水利用,防漏、防渗等。

    本规范中以黑体字标志的条文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本规范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负责管理和对强制性条文的解释,中国冶金建设协会负责日常管理工作,中冶京诚工程技术有限公司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在执行过程中如有需要修改与补充的建议,请将建议和有关资料寄送主编单位中冶京诚工程技术有限公司《钢铁企业节水设计规范》国家规范管理组(地址:北京市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建安街7号,邮政编码:100176),以供修订时参考。

    本规范主编单位、参编单位、主要起草人和主要审查人:

    主编单位:中冶京诚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参编单位:中冶赛迪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中冶南方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中冶长天国际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中冶焦耐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中冶华天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中冶北方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中冶东方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上海宝钢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武汉钢铁集团设计研究院

              马钢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

              济南钢铁总公司设计院

              太原钢铁集团有限公司环保部

              邯郸钢铁集团有限公司设计院

    主要起草人:刘全金阎国荣任建平曾昭成江开伟万焕堂李良尹君贤张福林杜长仁刘欢周光升许志蕾刘义李增强刘生沛郭光平舒宗汉王泽慜储瑞麟

    主要审查人:回克钢于水利熊家晴张建华郭颖孙晓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