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3, 适用性》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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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3.1 】在结构安全性得到保!证的情况《下对影?响结构正常使—用的变形、裂—缝,、位移、振动—等适用性问题—应以:现,行结构设计标—。准的要求为依据【。进行评定但在—下列情况下》可根据实际情况调整!或确定正常使用极】限,状态的限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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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已出现明显!的适用性《问题但结构或构件尚!。未达到正常使用极】限状态的限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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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相关:标,准提出的《质量:。控制指标不能准确】反映结构适》用,性状况
!G.3.《2 对已经—。存在:超过:正常使用极》。限状态?限值:的结构或构件应【。提出进行处理的意见!
—G.:3.3 《。 对:。。未达到?正常使用极》限状态限值的结【构或构件《宜进行评估使—用年:。限内结构适用性的评!定此:时宜遵守下列原则】
— : , 1 《评定时可采用现行结!构设计标《准提供的《计算模型但模型中】的指标?和参数应进行—符合结构实际情况】的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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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在条件许—可时可采用荷载检验!或现场试验的评定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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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对适用性!评定为不满足要求的!结构:或构件应提出采【取处理措施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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