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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可靠性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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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0.1 为—保证结构具有规【定的可靠性除应进行!必要的设计计—算外还应《对结构?的,材料性能、》施工质量、使用和】维护等提出相应【的技术?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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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0】.2 《水工结构的设—计应由具《有相:应资格的《单,位和:技术人员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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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0.3 水工结构!的设计应《符合有关荷》载、抗震、地基基】础等国家现行标准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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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0.—4 水工》结构的设计》应对:结构可能受到的偶然!作用、环境影响【等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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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0.5 水工!结构应按设计—。。规定的用途》。使用并应定》期检查结构状况进】行必要?的维:护和维?修;当需变更使【用用途时应进行【。。设计复核和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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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0.!6 水工结构在】达到设计使》用,年限后应按》本标准?附录G进行既有结】构,的,可靠:性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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