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 监测《
5!.1 采样点【
》
《。 采样点应按4.2!.1.1及4.2】。。.1.2第一、第二!类污染物排放口的】规定设置在》排放口必须》设置排放口》标志、污水水量计】量装置和污水比例采!样装置
—
5《.2 采样频率
!
,
》 工业污水按】生产周?期确定监测频率生】产周期在8》h,以内的每2h采样一!次;生产周期大于】8h的?每4h采样一次【其他污水采样24h!不少于2次最高允】许排放浓度按日【均值计?算
:
《
5.3 排水量!
【 : 以最高允许排水量!或,最低允许水重复利】用率来控制均以月】均值计
【
:5.4 统计
】
《
《 企业?的,原材料使用量—。、产品产量等—以法定月报表或年报!表为准
】。
5.?5 测定方法【
! 本标准采用的测】。。定方法见表6—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