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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山东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工程量清单计!价招标投标暂行规定! 各—市建委(建》设局) !     为—规,范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施工工程量】清,单计价招标投标活动!保护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招标投标!活动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依据:。招标投标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结合我《省建筑市场》的实际特制定山东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工!程量清单计》价招标投标暂行规定!。现予以印《发,请贯彻执行》 , 二○○六年十】。月二十?五,日 第一条 为!规范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以下简称工程—。项目)?施工工程《量清单?计,。价,招标投标《活动保护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招标投【标活动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依据《招标投标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定本暂行规定【 《 : :。 ,第,二条 凡《本省行政《区,域内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方式《进行:工程项目施工招【标投标活动》。实施监督管》理适用本暂行规定 ! ? 第三条 !工,程量清单《计价招标投标—活动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 ! 第—四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工程量清》单计:价招标投标活动的监!督,管,。理具体工作由其所属!。。工程:招,标,投标监督管理机构(!以下简称《“招投标监管—机构”)负责实施 ! ? ? , ,第五条? 依法应招标工程项!目全部?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者?国有:资金占控股》或者主导地位—的,其施工招标投标活】动应当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方式进】行 ! 第六条 》进行工程量清—单计价招《标投标活动除—具备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外还《应具备编制工程量】清单所需《要的施工图设计文件!。及,相关资料 》 第七条 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方】式进行招标投标除技!术特:别复杂?。或者具有特殊专【业技术要求》的工程项目外—提倡实行资格后审】实,行资格预审的提倡】招标人邀请所有资格!预审合格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合,格申请人)》参加:投,标 ?     【依法:必须:公开招标《的工程项目实行资格!预审且?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评标的招标人】必须:邀,请所有合格》申,请人参加投》标不得对投标人的】数,量进行限制》 ?    依法必【须,。。公开招标的》工程项目实》。行资格预《审且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的当合!格申请人数》量过多?时一般采用随—机抽签的方法—特殊:情况也可以采—用评分排名的方【法选择规定数量的】合格申?请人参加投标其【。中,工程投资额10【00 万元以—上的工程项目邀请的!合格申?请人应当不少于9】个;工程投资额10!00万元《以下的工程项—目邀请的合》格,申请人应《当不少于7个 ! : 第八—条 工程量清—单是招标文件的【重要组?成部分应当》。由具有编制招—标文:件能力的招标人或其!委托的具有相—应资质的工程造价】咨询机构、招标代】理机构编《制 : : 《 第九条 工【程量清单应当根据施!。工,图设计文件、施工现!场条件?、工期和质量要求、!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以下简称—计价规?范)、山东省建【筑、装饰装》修、安?装、市?政及园林绿化工程】量清单计价办—法(以下《简称计价办法—)编制 !。 第《十条 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方式进【行招标?投标的招标人可以】设立预算控制价【     预!算,控制价是《反映招?标人对招标工—程,期,望的最高限价 】 , 《 第十一条 【预算控?制价:应当由具有编—制,招标文件能力—的招标人或其委托】的具有相应资—质的工程造价咨询机!构、招标代理机【构编制 — :    预算控制价!应,。当根据招标文—件、:施工图设《计文:件,、施工?现场条件、工期和】。质量要求、计—价规范、计价办法以!及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人—工、材料、》设备价?格等编制《一个:招标项目《只能设立一个预算控!。制价 ? : 第十】二条 招标人设立】预算控制价的应当在!。招标文件《中,载,明预算控制价的【设立:方法:、公布?。的内容和时间 !    预算控【制价一般应》。。随招标文件一起公布!但最迟?应当在投标截—止日15天前公【布招标人在公布预】算控制价《的同时应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 :    预算控制价!公布的?内容应当包括工程项!目总价表、单—项工程费《汇,总表:、单位?工程费汇总表、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计价表、措施项目!清单计价表、其他项!目清单计价》表、规费分析—计算表、主要—材料设备价格表以】及,相关说?明等 ! 第十三条 【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高》于预算控制价投标人!投标报?价高于?预算控制价的应作废!。标处理 】    投标人认为!预算控制价低—于本企业成本的【。可放弃?投标并向招投标【监管机构或者招标单!位,书,面提交放弃投标说明! 第】十四条 投》标人对招《标,人公布的预》算控制价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日1【0天前向《招标人书面提出【招标人应当及时【核实经?核实确有错误的招标!。人应:当调:整预算控制价—在投标截《止日5天前通—。知所有投标人 【 : :。 第》十五条 工》程项目?招标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评标的招标人应当】根据当地施工—技术和施工》企业管理水平结【合,市场行情在》招标文件《中设立?投标报价《合理浮动区间 !  ?   投标人的投标!报价超出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报?。价合理浮动》区间的应作废标【处理 【 第十六【条,。 投标人应》当根据招《。标人:提供的招标》文件:、施工图《设计文件及相—关资料、工程量清单!及国家?和省有关工》程,量清单计价规—定,结合:施工现场情》况、工程类别和【投标人自《身实力综合考虑多】种风险因素编制投】标,报价但不《得低:于,本,企业成本不得减【少工程造价的构成 ! 第十七!。条 投标人对工程】量清单进行质—疑,的可以?在投标截止日1【。。0天前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由招!。标,人予以解释或更正 ! 第十八条 投】。。标报价?中的规费《、税金为不可竞争费!用,应按相应规定足额】计取;环境保护费、!文明施工费、临时设!施费:的报价不应低于规】定费:用标准;安全施工费!按,各,市的规定全额计取】 ,    【 投:标人在投《标报价中对》。上述费用进行—让利或?者优惠的应作废【标处理 】 , ,第十九条 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应为综】合各种优《惠让利后的最终【报价在此基础上投标!人不得?对涉及工《程价:款方面的投标内【容进行再次优—惠   】  投标人违反本】。。条规定做出的其它优!惠不得?作为评?。标依据 】 第二十条】 使用计算机辅助】评标的招标人应当】使用符合“山东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施:工工程量清单计价招!标投标?。智能化评标系—。。统数据标准”的【。计,算机辅助评标系统】 , ? 》第二十一条 使【用计算机辅助评标的!。招标人应《当在招标文件中详细!载明投标《文件电子《文本的填报》要,求并向?。所有投标人提供【。招标:文件:。电子文本 ! , 第二十二条】 使用计算》。机辅助评《标的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书面投标文件和!投标文件电子文本】   【  :书面投标文件和投标!文件电子文本不一】致的或者《投,标文件电子文本【无法:复,制或者进行数据导入!的依据招标文件【的约定?可不:予评审?。 — 第二十三条】。。 使用计算机辅助评!标的投标文件电子文!本应当在开标会议】上当众进《。行,复制或者数据—导入:供评标时使用投标】文件电子《文本:应当密封保存至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满 【 , 第二十—四条: 评标可以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综合评估法招标!人选定的评标方【式,应当在?招标:文件中明确并—载明具体的评标标】准和评分标》准 《    《前款所称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是!指经评审的合—理低价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或中标人】的方法具有通用技术!、性能标准或者招】标人对其技术、性能!标准没有特殊要【求的施工招标项目】应当采用该办法 !     前款!所称综合评估法是】指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综合评价标准对!投标文?件技术部分和商务】部,分各项评审因—素进行量化打分按】。照得分高低》推,荐中:。标,候选人或确定—。中标人的方法 【 《 第二十五条【 综合评估法的【评标总?。分值由技术》。标、商务标两部【分分值组成》 :    招标人【应按:工程类别的不—同设定权重》。总分值为 100 !分     一类!工程技术标的权重为!20:%-30《%商务标的权重为7!0%-80% 【     【二类工程技术标的】权重为 1》0%-?2,0%商务标的权【重为80《%-90% !    三类工【程技:术标的权重为0【商,务标:。的,权重为100—%  【  : 工程类别的划分】依据山东省建—筑安:装市政工程费用组成!及计算规则(鲁建】标[2006—]2号?)规定的工程类别划!分,标准 ?。 : 《 第二十六—条 评标按照下列】程序进行 【。     (一】)实行资格后审【的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 ? :     (—二)组建评》标委员会;》 》    (》三)评?标准备及清标; !     【(四)?初,。步评审; 》 :   《  (五)详细【。评审;   !  (六)推荐中标!候,选人撰写评》标,报告 】 第《二十七条 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依法组》建其中评标委员会中!工程造?价类评委应不少于评!。委总数的三分之一】;评标委《员会中?招标人的代表—应当具?备规:定,的评标专家的相应】条件 — ,    评》标委员会可分为【。技术组、《。商务组各自》独立:评标: 【第二十八条 清【标工作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进】行, 第二十九【。条 清标工作—的主要?内,容  【。   (《一)按照《投,标,总,价的高低或者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方】法对投标《文件进行排序;【    】。 (二)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方法和标《准对投标《。报价进行换算;【 ?     (【三)对投标》报,价进:行校核列出》投标文件存在—的算:术计算错误; 】  ?   (四)—根据招标文件规【定的标准对投—标报价进行比较、】审,查,并列出?过高和过低的投标价!格;:     !(五)形成书面【的清标情《况报告 】。 第三十条】 清标情况报告【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    》 (一)对投—标报价进行换—算的:依据和?换算结果《; 《  ?   (二)投标】文件:存在的算术计算错误!和修正结果;— 《     》(三)列出投标价格!。过,高,或者过?低的清单项目—的,序号、?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特征:。。、工程内容; !    (四)在】清标过程中》发现:的其他问《题 】 第:三十一条 初—步评:审阶段评标委—员会应?当按照?下列:程序对?投标文件的内容进】行初步?评,。审 》     》(,一)听取《招标人或者招标【人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的工作人员【对招标?。工程:项,目的情况介绍阅读、!研,。究招:标文件?和清标工作》组提交的《清标情?况报告获取评标所需!要的重要《信息和数据了解和】熟悉:评标的要求; !     (【二)核对《并确认清标情况报】告对投标价格进【行,换算:的依据?。和结果; —  《   (三)—核对并确认》清标情况报告提出的!对投标文《。件算术计算错误【的修正方法》。、标准和结果;【。 《  :   (四》)根:。据招标文件的规定】列出投标文件在符】合性、响《。应,性和技术方》法、技术措施、【技术标?准,等方面存在的所【有偏差?。并确认重大偏差、细!微偏:差和对细微偏差进】行补正的方法和标准!。; ?    — (五)《对算术计算错误【的修正、《细,微偏差?的补正及投》标文件中《其他含?。义,不明确、《对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的内】容向投标人》提出书面澄清—、说明?或者补正《要求;  !。   (《六)分析投标人对澄!清、说明或者补正】要求:所作的书面材料【并予以认定;—   【  (七)对过【低投标报价》的投标人提出书面】澄清要求分析其做出!。的书面说《明和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并认定其投标!报价是否低于成本】; ?   ?  (八)评—。标委员会《形成初步评审结【论, 第三十二—条, 评标委员会应【当依:据相关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认定重大偏差!不得随?。。意认定投标文件无效!   【  相关法》规和招标文》件未规定为重大【偏差的应《视为细微偏差—评标委员会应要求】投标人补正 】 》 ,第,。三十三条 评—标委员会要求投标人!对相关内容进行【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修正!的投标人应当按【照要求进行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修正;投标—人拒绝的评标委【员,。会可以做出不利于投!标人的?评审: : : 第三十四!条 当投标》。报价或?经算术错误修正的投!标,报价:低于公布的预算控】制价的投标人—少,于3家?时招标人可》以依法重新招标 】 — 第三十》。五条 初步评审【完成后评标委—员会应当根》据招标文件确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对!投标文件进行详细的!评审和比较 — ,  ?  : 投标文件未通过初!步评审的《不得进行《详细评审 【 ,    《 在详细评审—阶段对投标》报价的评审应—当以初步评审—。后得出的评标—价为依据 —     【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的评标委员》会应当按《照,初步评审后得出【的,评标总价从低—。到,高的顺序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采用综合》评估:法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对所有通过初步评审!的投标文件进行详细!。评审 【 , 第三十六【条 评?标委员会在详细评审!。过程中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可否决其投】标 ?     (一)!投标报价或者经算术!。错,误修正的投标报价高!于预算控制价的【;, 《     (二【。)没有按招标—文件:要求报价《增减或修改招标文】件提供的工程量清】单的;? 》    《(三)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投标文【件电子文本或者【。投标人所提供—的投标文件电子文本!与书面投标文—件存在重大偏差【的,; ?   》  (四《)降:低本规定《不,可竞争费用的—。。;  【   (五)投标人!拒绝对?评标委员会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修正:进行说明或者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以及说明理由不!成立或者所提供的证!明材料?不属实的; — :     (【。六):施工:方案与报价不一致投!标人不能做》。出,合理说明《的;: ?    》 ,(七)投标人的投标!报价被评标委员会认!定为低于其成—本,价的 ? 》 第三十七【条 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向招【标人提出《书面评标报》告评标报告应载明】如下内容 】     (一)】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  】  :。 (二)基本情况】和数:据表; 《 《    (三)开标!记录; 《 ,   》  (四)符—合要求的投标一【览表;  !   (五》)废标情况说明;】 ?。     (六】)投标?文件重大偏差—的情形和相关认【定依据; —     (七)】中标候选人投标价格!过高或者《。过低的清单》项目的序号、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特征?、工程内容与招标】文件规定的标—。准之间?存在的偏差幅—度和产生偏差的技术!、经济等《方面原因《摘录; 【     (八【)经:评审的价格或者评分!。。比较一览表; 】     (】九)推荐的中—标人名单《或者经评审的投【标人排序; !   ?  (十)》。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前应注意的!事宜; 【    《 (十一)澄清、说!明,。。、补正事项纪要 】 ? 第三十】八条: 招标人向》招投标监《管机构提交的招【标,投标情?况书面报告应当包】括清标报告以及相关!。法规规?定的内容 】 第三十】九条 本《暂行:规定由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解释! ? 第四十【条 本暂行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