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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山东《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工程量清》单计价招《标投标暂行规—定 ? :。 各市建委(—建设局?) : 《   《  :为规范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施工!工,程,量清单计价招标投】标活动保护》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招标投《标活动?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依据招标投!标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结合》我省建筑《市场的实际特制定】。山东: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工程量清《单计价?招标投标暂》行规定现予以印发】请贯:彻执行? :。 二○○六年—十月二十五日 】 第:一条 为《规,范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以》下简称工程项目)】施工工程量清单计】价招标投标活动【保护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招标投》标活动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依据招—标投标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定】本暂行规定 】 第二条! 凡本省行政区域】内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方式进行【工程项目施工—招标投标活动实施】监督管理适用本暂】行,规,定 : ? : 第三条 【工程量清单计价招】标投标活动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 《 第四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工程量清单计—价招标投标活—动的监督管理具体工!作由其?所属工程招标投【。标监督管《理机构(《以下简?称“招投标》监管机?构”)负责实施【 】 第五条 依法【应招标工程项目【全部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者国?有资金占控股或者主!导地位的其》施工招?标投标活动应当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方式进行 ! : —第,六条 进《。行工程量清单计价招!标投标活动除具备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外?还应:具,备编制工《程量:清单所需要的施工】图设计文件》及相:关资料? 第七《条 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方式进行招标投!标除技术特别复【杂或者具《有特殊专业技术要求!的工程项目外—提倡:实行资?格后审实《行,资格预审的提倡【招标:人邀请所有资格预】审合:。格,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合格申请人)参!加投标 《 ?     依—法必须公开招—标的工?程项目实行资—格预审且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评标—的招标人必须邀【请所有合格申—请人:参加投标不得对投标!人的数量《进行限制 【    依法必须公!开招标的《工程:项,目实行资格预审且】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的当合》格申请人数》量过多时《一般采用随机—抽签的方法特殊情况!也可以?采用:评,分排名的方法选【择规定数《量的合?格申请?。。。人参加?投标其中《工程投资额10【00 ?万元以?上的工程项目邀请】的合格申请人应【当不少于9个—;工程投资》额100《0万:元以下?的工程项目》。邀请的合格申—请人应当不少于7】个 【。 第八条— 工程量清单是【。招,标文件的重要—组成部分应当—由具有?。编制:招标文件能力的招】标人:或其:委托的具有相应资】质的工程造价咨询机!构、招标《代理机构编制— 》。 《第九条 工程量清】单应当根《据施工图设计文件、!施工现场条件、工】期和质量要求、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以下简称计【价规范)、山东省建!筑、装饰装修、【安,。装、市政及》园林绿化工程—量清:单计价?办法:。(以:下简称计价办法【),。编制 ? 》 第十条 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方式进》行招:标投标的招标人可】以设立预算控制价】  》   预算控—制价是反《映招标人对招标工】程期望的最》高限价 【 第十一条! ,预,算控制价应》当由具有编制招标文!件能力?的招标?人,或其委托的具有【相应资质的工程【造价咨询机构—、招标代理》机构编制 — :     》预算控?制价应?当根据?招标文件、施工图】设,计文件?、施工现场条件、】工期和质量》要求、计价规范【、计价办法以—及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人】工、材料、设—备价格等《编,制一个招标项目【只能设立一个预【算控制价 》 : 第十】。二条: ,招标人设立预—算控制价的应当在招!标文件?中,载明预算控制—价的设立方》法、公布的内容和时!间   —  预算控制—价一:般,应随招?。。标文件一《起公布?。但最迟应当在—投标截止《日15天前公布招】标人在公《布预:算控制价《的同时应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   预算控制价】。公布的内容应当包括!工程项目总价表【、单项?。工,程,费,。汇总表、单位工【程费汇总表、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计价表、措施项【目清单计《价表、其他项—目清单计《。价,表、规费分析—计算:表、:主,要材:料设备价格表—以及相?关说明等 【 《 第十三》条 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高于【预,算控制价投标—。人投标报价高—于预算控制价—的应作废标》处理  】  : 投标人认为预算】控制价低于本企业成!本的:可放:弃投标?并向招投标监管【机构:或者:招标单位书面—提交放弃投标说【明 】第,十四:条 投?标人:对招标人公布—的预算控制价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日1《0天前向招标—人书面提出招标【人应当及《时核实经核实确【有错误的招标—人应:当调整预算控制价在!投标截止日5天【前通知所有》投标人 》 , 第【。十五条 工程—项目招标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评标【。的招标人应当根据当!地施工技术和施工】企业管理水》平结合市《场,。行情在招标文—件中设立投标报【价合理浮动区—间 《     投【标人的投《标报价超《出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报价合理浮动区!间,的,应作废标《处理 ? , 》。 第?十六条 投标人应当!根据招标人提供【的招标文件、—施工图设计》文件及相关资料、工!程量清单及国家【和省有关《工程量清《。单计价规《定结合施工》现场情况、工程类】别和投标人自身实力!综合考虑多种风险】因素:编制投标报价—但不得低《。于本企业成本不得减!少工程造价的—构成 《。。。 ? 第十七条 投】标人对工程量清单进!行质疑的可》以在投?标截止日10天前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由招标人予以解释!或更正 《 第十八条— 投标报价中的【规费、税《金为不可竞》争费用应按相—应规定足额计取;环!境保:。护费、文明施—。工费、临时设施费的!报价不应低于规定费!。用标:准;安全施工费按】各市的规定全额计】取    ! ,投标人在投标—报价中?对上述费用进行让】利或者优惠的应作废!标处理 — 第》十,九,条 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应为综合各种优!。惠,让利后的最终报价】。在此基础上投标人不!得对涉及《工,程价款方面》的,投标内容进行再次】优惠 ?     投!标人违反《本条规定《做出的?其它优惠不得作为评!标,依据 《 第】二十条 使用—计算机辅助评—标的招标人》应当使用符合“山东!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施》工工程量清》单计价招标投标【。智能化评标系统数】据标准?”的计算机》。辅助:。评标系统 》 , 第】二十一条 使用计算!机辅助评标》的,招标:人应当在招标—。文件中详细载明【投标文件电子—文本的填报要求并向!所有投标《人提供招标文—件电子文本 — 《 第二十【二条: 使:用计:算机辅助《评标:的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书】面投标文《件和投标文》件电子?文本 》     书面】投标文件和投标文件!电,子文本?不一致的或者投【标文件电子文本无】法复:制或者进《行数据?导入的依据》招标文?件的约定可不予评】审 】 第二十三—条, 使用计算》机,辅,助评标?的投标文《件电子文本》应当:在开标会议上当众】。进行复制或》者数据?导入供评标时使【用投标文件电—子文本应当》密封保存至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满 【 ? 》第二十四条 评标可!以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综】合,评估法招标人选定】的评标方式应当在】招标:文件中?明确并载明具体的评!标标准和评分标【准     】前款所称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是【。指经评审的合理低】价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或中标人的方法具有!通用技术、性能标准!或者招标人》对,。其技术、性能标【准没有特《。殊要求的施工—招标项目应当采用】该办法 —     前款】所称综合评估—法是指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综合评【价标准对《投标文件技术部【。分和:商务部分《各项:评审:因素进?。行量:。化打分按照得分高低!。推荐中标候》选人或确定中标【人的方法 ! :第二十五条 —综合评估《法的评标总》分值由?技术标、商》务标两部分分值【组成 ?   ?  招标人应按【工程类别的》不同设定权》重总分?值为 100 分】 :。。    一类工程技!术标的权重》。为20%-30【。%商务标的权重【为70%-80【%   【  :。二类工程技术标的】权重为 10%【-20%《。。。商务标的权重—为80%-》。9,0%  【   三《类工程技术标的权】。重为0商务标—的权重为100%】  —   工程类—别的划分依据山【东省建筑安装市政工!程费:。用组成及计算规则(!鲁建标[2006】。]2号)规定的工程!类别划分标准 【 : : 第二十六】条 评标按照下【列程序进行 】 ,     》(一)实行资格后审!的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 】     【(二)组建》评标委员《会; —  : ,  (三)评标准备!及清标?; 》     (四【。),初步:。。评审;  !  : (五)详细评审】;   【  (六)推荐【中标候选人》。。撰写评?标报告 《 ? , 《第二十七条 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依法组建其中评!标委员会中工程造价!类评委应不少于评委!总,数的:三分之?一;评标委员会中招!标人的代表应当具】。备规定的评》标专家的相》应条:件 — ,。   评标委员会】可分为技术组—、商务组各自独立】评标 】 第二十八条 【清,标工作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进【行 《第,二,十九条 清标工作】。的主要内容》 《  :   ?(一)按照投标总价!的,高低:。或者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方法对投标【文件进行排序; !     (】二)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方法和标—。准对投标《报价进行换算; 】   —  (?三)对?投标:报价进行校核列【出投标文件存在的算!术计算错《误; —    (四)根据!。招标文件规定—的标:准对投标报价—进,行,。比较、审查并列【出过高和过》低,的投标?价格; 】    (五)【形成书面的清标情况!报告 【 第三十【条 清标情况—报,告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 (:一):对投:标报:价进行换算》的依据和《换算结果; 【   》  (二)投标【文件存在的算术【计算错误《和修正结果; 【    【。。 (三)列》出投标价格过高或】者过:低的清单项目—的序号、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特,征、工程内容; 】 ,     (四)在!清标过程中发现的其!他问题? 》 第三》十,一条 初步评审阶】段评标委《员会应当按照下【列程序对投标文【件的内容进行初步】评审 《     (一!。)听取招标人—或者招?标人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的【工作人员对招—标工程项目》。的情况介绍阅—读、研究招标文件和!清标:工作组提交的清标】情况报?告获取评标》所,。。。需要的重《。要信息和数据—了解和熟悉》评标的?要求;  !  : (二)核对—并确认清标情—况报:告对投标价格进行换!算的依?据,和,结果; 】  :  (三)核对并确!认清标?情况:报,告提出?的,对投标文件算—术计算错误的修正】方法、?标准和结《果; ?   —  (四)根据【招标:文件的?规定列出投标文【件在符合性、—响应性和技术方【法、技术措施、技术!标准等方面存在的所!有偏差并《确,。认重大偏差、—细微偏差和对细【微,。偏差:进,行补正?的方法和标准;【 ,。 ,    — (五)对算术计】算错误的修正、【细微偏差的补正及投!标文件中其他含【义不:明确、对《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的内容向投标人提出!书面澄清、说—明或者补正要—求;  】   (《六)分析投标人对澄!清、:说明或者补正要【求所作?的,书面材料并予以认定!;  【   (七)对过】低投标?报价的投标人—提出书?面澄:清,要求分析《其做出的书面说【明和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并认定其—投,标报价是否低—于成本; 》     —(八)评《。标委员会形成—。初步评审结论 【 第三十《二条 评标委—员会应当依据相关】。。。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认定重大偏差不得随!意认定投标文—件无效 《。。 ?     相关【法规和招《。标文件未规》定为重大偏》。。。差的:应视为?细微偏差《。评标:委员会应要求投【标人补正 》 ,。 : ? 第三《。十三条 评标委员会!要求投?标人对相关内—容进行?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修正的投》标,人应当按照要求进】行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修,正;投标人拒绝的评!标委员会可以做出不!利于投标人的评审 ! , 》 第三十四—条 当投《标报价或经算—术错误修正的—投标报价低于公【布的预算控》。制价的投标人少于3!家时招标人可以依】法重新招标 【 【第三十五条》 ,初步评审完成—后评标委员》会应当?根据招标文件确【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对投标》文件进行详》细的评审和比较 】 ,     投标】。文件未?通过初步《。评审的不得进行详】细评审 》 ,     在详】细评审阶段对投【标报价的评审应【。当以初?步评审?后得出的评》。标价:为依据  !   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的评标】委,员会应当《。按照初步评审后得】出,的评标总价从低到】高的顺序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采用综合评估—法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对所有【通过初步评审—的投:标文件进行》详细评审 】 第三十六!条, 评标委员》会在详细评审—过程中?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可否决其投》标     !(一)?投标报价或者—经算术?错误修正的投标报价!高于预算控》制价的; !   ?。。 (二)没有按招标!文件要求报价增减】或修改招《标文:件提供的工程—量清单的; 【    — (三)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投标【文件电子文本—或者投标《人所提供的投标文】件电子文本》与书面投标文件存】在重大偏差的; 】    【 ,(四)降低本—规定:不可竞争费》用,的; 【    (》五)投标《人拒绝对评标委员】会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修正进行!说明或者《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以及说明理【由不成立或者所【提供的?。证明材料不属—实的:; 《     (六】)施工方案与—报价不一致投—标人不?能,做,出合理说明的;【   【  (七)》投标:人的投标《报价:。被评标委员》会认定为低于其成本!价,的 ? 第三!十七条? 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向招》标人提出书》。面评:标报告评《标,报告应?载明如下内容 】。  《   (一)—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  】   (二)—基本情况《。和,数据表?;  【。   (《三)开标记录—;  【。   (四)符合要!求,的投标一览表; !     (】五)废标情况—。说,明;: ?     (六)!投标文?件重大偏差的—情形和?相关认定依据; 】     (七)!中标候选人投标【价格过高或者过低的!清单项目的序—。号、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特!征、工程内容与招】标文:件规定的标准之间】存在的偏《。差,幅度和产生》偏差的技术》、经济等方面原因】摘,录;  】   ?(八:)经评审《的价格或者评分比较!一览表;《。 《    《 (九)《推荐:。的中标人名单或者】经评:审的投标人排序;】   【  (?十)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前应注》。。意,的事宜; !。   ? (十一)澄—清、说明、补正事】项纪要 》 【第三十八《条 招标人向招投】标监管机构》提交:的,招标投?标情况书面报告应当!包括清?标报告以及相关法规!规定:的内容 — , 第三【十九条 本暂行规】定由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解释— ? 第四十条】 ,本暂行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 : ,